电力公司基建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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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标准 Q/HNGD 2204.1-2003基建施工测量管理制度2003-07-30发布 2003-08-01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发布Q/HNGD 2204.12003前 言本标准2003年7月第一次发布,2004年6月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分公司质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检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明学。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陈泽锦、贾文龙、龚高兴。 本标准批准人:何勇。 本标准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标准基建施工测量管理制度Q/HNGD 2204.1-20

2、031 目的 确保工程建设中施工测量的准确、确保和本工序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本测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华能广东分公司基建工程土建和安装工程各阶段中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的轴线和高程控制,以及为建设所需要的永久和临时征地、建设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 3 引用标准3.1 电力部SDJ 6987 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篇)。 3.2 国家有关测量规程。 3.3 勘测设计单位提供的坐标网和水准网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4 管理职能4.1 设计单位 4.1.1设计单位应提供给承包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符合精度要求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4.1.2设计单位应在现场向业主单

3、位、施工监理单位、移交实地的满足精度要求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4.1.3 设计单位应及时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水准点等。 4.2承包单位 4.2.1厂区内所建立的一切测量控制网点,承包单位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4.2.2承包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设计提交的原始资料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使用。 4.2.3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测任务书,经其质管部门审核,监理单位审批后,工程部批准后,才能予以施测,其审批表见附表。 4.2.4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SDJ 16987 规定执行。 4.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测量过程

4、进行跟踪复测,并对测量报告签署审核意见和对相关的质量文件进行检查。 5 程序5.1原则 5.1.1 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测量方法。 5.1.2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该建(构)筑物控制桩。 5.1.3 建(构)筑物控制桩的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5.1.3.1根据建(构)筑物的轴线布置控制桩。 5.1.3.2控制桩的数量,应根据具体工程而定。一般主厂房宜采用对面布设,其控制桩不应少于12个。其它主要建构物的控制桩不应少于4个。 5.1.3.3控制桩的位置,不得布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

5、走的范围内。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开口线不宜小于5m。 5.1.3.4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控制桩宜采用钢管桩或混凝土桩。 5.1.4建筑控制桩测定后,可不进行平差计算。主厂房和输煤系统建筑物,应采用二级导线进行校核。其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5.1.4.1主厂房主轴线,其交角差不应大于10。 5.1.4.2.主厂房轴线与栈桥主轴线其交角差不应大于10。 5.1.4.3 栈桥主轴线与卸煤装置主轴线,其交角差不应大于20。 5.1.4.4主厂房至卸煤装置水平距离,丈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8000。 5.1.5一般附属建(构)筑物定位,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5.1.6 建(构)筑

6、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 5.1.7特种建(构)筑物,如烟囱等,宜在基础底板轴线交点上设立钢板标桩,以便上部结构的工程测量。 5.1.8主要建(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基础的轴线放线,其精度应符合二线导线的精度要求。其它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 5.1.9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应将轴线及标高引测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并且墨线标志。 5.1.10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应按四等水准进行。 5.1.11地下管沟轴线测设,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线路折点和加密点应测设控制桩。高程测量应符合四等水准的精度要求。 5.1.12 对厂房内部地下管沟的主轴线测设,

7、可直接用柱子轴线引测。 5.2沉降观测 5.2.1 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沉降观测埋设观测点,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 5.2.2 沉降观测的步骤如下: 5.2.2.1编制沉降观测技术措施。 5.2.2.2建立二等水准网。 5.2.2.3进行沉降观测。 5.3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 5.3.2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 5.3.3烟囱、冷却水塔等每升高15m20m观测一次。 5.3.4施工期间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应进行观测。 5.3.5从建成到移交生产,每月观测一次。 5.3.6施工期

8、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次。 5.4当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时,应立即在其邻近补充埋设观测点,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 5.5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发生沉降时,观测次数应按具体情况增加,并对发生裂缝的结构应进行裂缝观测。 6 记录 6.1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测设完毕,应进行验收,并提供下列资料: 6.1.1施测图。 6.1.2坐标变换计算书。 6.1.3平差计算书。 6.1.4控制网及建筑方格网成果表。 6.1.5点之记。 6.2 二、三、四等水准网,应进行验收,并提供下列资料: 6.2.1施测图; 6.2.2平差计算书; 6.2.3水准点成果表; 6.2.4点之记录。 6.3 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管沟的定位放线,应进行验收: 6.3.1施测图; 6.3.2计算书; 6.3.3测量记录。 6.4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下列沉降观测资料: 6.4.1设计规定的单位工程沉降观测点平面图。 6.4.2沉降观测成果表及观测点沉降过程曲线。 7 附录 7.1沉降测量记录表(表一) 表一 沉降测量记录表 单位 日期: 编号: 工程名称 测量项目 测量 次数 测量 日期 沉 降 情 况 负荷 状况 _ _ _ 高 程 本次 下沉 累计 下沉 高 程 本次 下沉 累计 下沉 高 程 本次 下沉 累计 下沉 备注 盖章单位: 复核: 测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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