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门口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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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内容营门口地块项目由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18亿元实施,为核准制项目。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属于天津站-新开路-津滨大道发展带中的天津站-新开路商务商贸区,项目规划以住宅、办公和商业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体,能够高质量、高水平的为区域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产品,丰富市场。规划选址范围为:地块东至卫国道、南至新开路、西至美景道、北至河东外国语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55700.9,规划可用地面积31726.1。项目总建筑面积205000,主要建设4栋31-33层的高层住宅楼,2栋25-35层的高层写字楼及4层裙房,1栋3层独立商业楼及整体地块地下车库等。其中住宅楼含住宅71

2、8套,容纳常住居民2011人;写字楼容纳办公人员6200人。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45000,包括住宅58000,写字楼62000和商业25000;地下建筑面积60000,地下二层,主要为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预计2013年8月开工,到2016年6月底竣工。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内,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2.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以及进行现场踏勘及调查结果,项目选址边界北侧6.5m为河东区外国语学校,其中距教学楼最近距离为58m。选址边界西北侧25m为日月家园,日月家园为4栋七层住宅小区,每栋为4门,每门14

3、户住户,日月家园4栋楼沿垂直本项目西北侧边界排列,临近本项目北侧边界的仅为1栋日月家园住宅。本项目选址北侧边界6.5m处为卫国道59号住宅楼,为居民住宅楼,临近本项目北侧边界的为其中2栋住宅楼。与卫国道59号住宅楼相邻的本项目选址地块处规划为景观绿地,与本项目计划建设的南侧最近的住宅楼相距约60m。河东区外国语学校、日月家园小区及卫国道59号住宅楼列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图1 周边环境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NO2、SO2、PM10年均值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2)噪声环境选址边界西北侧满足GB3096-2

4、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选址边界东西南三侧受临近的新开路、卫国道交通主干路影响,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略有超标。其中东侧昼间超标1.02.4dB(A),夜间超标9.810.2dB(A);西侧昼间超标1.3dB(A),夜间超标11.8dB(A);南侧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71.9dB(A)。(3)振动环境铁路外轨北侧中心线外30m,及项目南侧界外1m(新开路与唐口地道交口,距铁路外轨距离约80m)处振动值均能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昼间75dB(A),夜间72dB(A)标准。3、主

5、要环境影响分析3.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3.1.1扬尘影响施工期土方挖掘,建筑材料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运输车辆的装卸等造成施工期扬尘的污染,施工扬尘可以影响到大约100米范围内。施工中,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大的是运输车辆的撒漏。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程度。3.1.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大,当距施工场界较近时,会造成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对施工场地附近100m的范围将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周边地区存在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

6、因此,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将噪声污染减少至最低程度。3.1.3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沉降后集中收集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3.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3.1.5对交通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可能对该地区的交通产生一些影响,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车辆行驶路

7、线和时间,减轻施工车辆对该地区交通负荷冲击。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2.1环境空气(1)居民燃气废气本项目居民燃气消耗量为20.6万m/a。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0.029t/a,SO20.037t/a,NO20.363t/a。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各种污染物量较小,且为分散排放,容易被大气稀释。因此居民厨房含燃气废气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2)早点铺餐饮燃气废气早点铺燃气废气消耗量为5840m/a,燃气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0.82kg/a,SO21.05kg/a,NO210.28kg/a。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餐

8、饮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不低于75,经治理后排出的油烟最高浓度不大于2mg/m3。独立商业楼楼顶设一个油烟排口,排口位于早点铺正上方;写字楼裙房预留一个油烟排口。独立商业楼油烟排口距3#住宅楼楼最近,约32m,距写字楼为27m。由于写字楼裙房油烟排口正下方餐饮区规模及形式暂不确定,要求承租方在入驻前履行环保手续,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写字楼商业裙房预留排烟口位置距住宅楼较远,距高层写字楼距离20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的相关要求,同时经达到国家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本项目油烟排口对居住和办公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3)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库共可停放机动

9、车1510辆,地下通风良好,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较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最终由地面竖井通风口排放,通风竖井在绿地中以小品加以装饰,通风口高度不在人的呼吸带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地下停车场所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小区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4)垃圾收集点、公厕异味根据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津政令2000第31号),各垃圾收集点垃圾均为袋装,且在密闭容器内,由市容部门一日一清,不会对小区居民和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公厕规模较小,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每日清扫并用清水冲洗。恶臭影响较小,不会对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5)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

10、目地下一层设两处备用发电机房,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废气经柴油发电机房内排烟竖井至正上方地面层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2.5m,远离人群密集区域。本项目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相对较低,且仅在停电的非正常情况下使用,预计其废气不会对区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但须对其备用储油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预案。3.2.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13.95t/d,一般住宅部分居民生活污水量为176.61t/d,写字楼及独立商业楼办公与商业污水排放量为636.38t/d,餐饮含油污水排放量为0.96t/d。本项目住宅楼生活污水经沉淀过滤后经新开路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写字楼及

11、独立商业楼污水经新开路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商业污水一并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不论水量或水质都能够满足该污水处理厂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按照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中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应做到污水排放口规范化。3.2.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使用期噪声来源于供水泵房使用变频加压供水泵产生的噪声、换热站设备噪声、高层电梯设备间噪声、

12、地下车库换风设备运行噪声、VRV空调室外机组噪声、餐饮油烟风机设备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本项目室内设备噪声,在经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经墙体和地面的隔声作用,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油烟风机及VRV空调调室外叠加值各场界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对周边场界处声环境影响较小。写字楼裙房楼顶VRV室外机及油烟风机噪声叠加值对A写字楼处噪声影响昼间达标,由于写字楼夜间无办公,因此其噪声不会对本项目办公环境产生影响。室

13、外设备对最近的住宅建筑预测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相应标准值要求。采取减噪降噪措施后,室外噪声设备不会对拟建项目居住、办公环境产生显著影响。3.2.4固体废弃物影响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660.6t/a,独立商业楼及写字楼日常垃圾产生量为402.1t/a,餐饮垃圾年产生量为14.6t/a。居民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由市容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早点铺餐饮垃圾由经营单位负责,设专用容器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3.2.5配套商业公建影响承租本项目独立商业楼及写字楼裙房用于经营餐饮的单位需距离本项目住宅建筑边界

14、水平间距不小于9米,商业公建内需预留送、排风机,油烟净化设备,隔油设施,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专用井道的配套空间,餐饮油烟排放口位置需距离最近敏感目标大于20米。承租本项目商业用房用于经营产生废气(如干洗房)、高噪声的商业以及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单位等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才能营业。3.3 区外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根据对项目周边2.5km范围的初步踏勘、调查了解。本项目选址地块西南侧及南侧为新开路,东侧为卫国道快速路。选址西侧540m为东华供热总站大王庄供热站。选址西侧75m处为京山铁路及在建津秦客运专线和京津城际延长线。西南方向49m

15、处为唐口加油站。以上外污染源对本项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图2 主要高架污染源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图3 道路及铁路与本项目具体位置关系卫国道交通噪声对选址边界噪声影响值昼间为72.4dB(A)、夜间65.2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卫国道交通噪声对住宅及办公建筑的影响值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西侧540m为天津市东华供热总站大王庄供热站,该供热站使用燃煤锅炉,设有一根排气筒,排气筒高45米。经预测计算燃煤锅炉废气不会对本项目各地块的居住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项目西侧75m处为运营京山铁路、在建的津秦客运专线和京津城际

16、延长线。区外铁路线距本项目边界由近及远为京津城际延长线,津秦客运专线,京山铁路,其距本项目选址最近边界距离分别为77m,117m,154m。三条铁路距本项目最近1#住宅楼项目距离为128m,167m,205m;距本项目最近A座写字楼项目距离为142m,185m,210m。新开路、京津城际延伸线、津秦客运专线和京山铁路的综合影响,对本项目最近边界处的噪声值为昼间71.7dB(A),夜间67.1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昼夜均有超标,夜间超标略为严重。对最近1#住宅楼的噪声综合影响值为昼间65.5dB(A),夜间6

17、0.9dB(A);对最近A座写字楼项目噪声综合影响值为昼间67.2dB(A),夜间62.6dB(A),其噪声影响值昼夜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严重。因此区外污染源对办公及住宅环境影响较大。要求建设方在本项目西侧西南侧加强绿化等隔声措施,对临路的住宅楼及写字楼增加隔音窗,隔音量不小于20dB(A)。建设方必须做好隔声措施,合理布局住宅楼及办公楼用房功能,保证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办公环境。根据选址处列车振动影响监测,及三条铁路同时过车的叠加预测,铁路外轨北侧中心线外30米及场界外1m处振动值均能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昼间75dB

18、(A),夜间72dB(A)标准。可见列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显著影响。本项目西南方向49m处为唐口加油站,通过类比,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排放浓度小于25g/m,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选址位于加油站最大风险事故危害半径之外,因此加油站风险事故对本项目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4、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公众参与分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两个阶段进行。本项目在编制环评报告书过程中先后两次在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公示本项目相关环境信息,未收到有关公众的反馈意见。图4 第一次公示信息图5 第一次公示信息根据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

19、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在今晚经济周报2013年6月25日报纸及在当地公示栏中上做了公示,以便公众可以更加广泛了解建设项目的情况,并及时反馈意见。图6 报纸公示信息图7 公示栏公告采用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受访公众对本项目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普遍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或赞同态度,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及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以尽量减轻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避免运营期固体废物造成二次污染。6、总量控制本项目的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由本市的人员流动造成

20、的,并非新的增加,所以区域排放总量不变。建议本项目以写字楼及商业部分排水经区域削减后水污染物量作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商业及写字楼排水量为23.55万t/a,产生CODCr为82.4t/a,氨氮8.24t/a。污水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达到执行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经区域削减后,新增控制总量CODCr为11.78t/a,氨氮1.178t/a。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选址适宜。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施工期环境影响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

21、后可使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影响施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恢复现状水平。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区内生活废水、公建设施噪声、食堂油烟以及居民生活垃圾、公建餐饮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区内废水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公建噪声采取措施后影响较轻,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预测区外污染源噪声影响较为严重,采取相应严格的防护措施后环境可接受。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具备环境可行性。5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蔚然电话:13116016006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联系人:葛春电话:87671910 传真:8767182

22、0邮箱:gechun129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编号:2013079营门口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八月营门口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单位: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项目负责人:周广琨 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A11020191000报告编制:周广琨 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A11020191000孙艳青 高级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 A11020070300王 颖 工程师 环评岗证字第A11020035号葛 春 参加工作技术审核:邢海涛 高级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A11020040400审 定: 张海燕 高级工程师 登记证编号A110200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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