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版环境影响评价全本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补充报告2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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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单位:东莞市翡翠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六月三日目 录1前言12总论32.1评价依据32.2评价标准52.3评价等级及范围92.4环境保护目标93项目变更内容概况103.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主要功能及地点103.2项目变更内容介绍104变更前项目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回顾154.1变更前项目污染源154.2污染防治措施224.3项目变更前污染排放及措施汇总234.4项目变更前评价结论245变更后项目工程分析285.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85.2平面布局285.3配套基础设施295.4项目污染源306变更后环境影

2、响分析376.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376.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06.3项目外环境污染因素对该项目幼儿园的影响426.4项目新增内环境污染因素对该项目的影响437变更前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分析对比447.1变更前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对比447.2变更前后环境影响分析对比448工程相关可行性分析469环保投资估算分析4710结论与建议4810.1结论4810.2总结论5010.3建议501前言翡翠半岛花园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土桥村,由东莞市翡翠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翡翠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委托

3、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12月19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1112607号。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用地及规划关系,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调整了平面布局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的平面布局通过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审批,并取得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10-22-1003号建字第2010-22-1011号,建字第2011-22-1001号建字第2011-22-1007号,建字第2011-22-1017号建字第2011-22

4、-1021号及建字第2011-22-1023号,建字第2013-22-1003号建字第22013-22-1013号。项目调整了技术经济指标后与原审批的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建201112607号)中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有了一定的变化,主要变化内容如下:1.项目原审批情况2011年12月19日审批通过的环评报告书(东环建201112607号),项目名称为翡翠半岛花园。项目情况:项目总投资55619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119999.182m2,总建筑面积264162.31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9066.569m2,商业建筑面积4730.327m2。项目建设内容为63栋住

5、宅分别按组团布局,其中1#13#楼为518层单元式住宅,14#63#楼为3层高联排住宅(另有一层半地下室)。64#楼为小区商业中心,地上一层,地下一层。65#楼为幼儿园,按12班设置,共3层。在三个住宅组团下部分别设置66#、67#、68#地下室,地下室为一层,作为设备用房和汽车库之用,并利用地形与城市道路间场地高差,在66#、67#地下六室西侧临街面分别设置商业用房。商业用房不引进餐饮业。项目设停车位1080个(其中室内1080个,室外0个),居住户数1586户,居住人数5409人,容积率1.8%,绿地率38.209%,设1台200KW备用发电机等。2.项目调整变更后情况变更后项目总投资55

6、619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119999.1m2,总建筑面积266467.156m2,项目建设内容为3栋3层住宅楼,45栋4层住宅楼,1栋7层住宅楼,2栋11层住宅楼,2栋11层商住楼,1栋16层住宅楼,12栋18层住宅楼;1个1层商业中心,1个1层地下室及商业中心,3个1层地下车库,1栋3层幼儿园,按12个班设置,1栋1层垃圾站。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套型面积所占比例25.242%,设有地下停车位1140个,规划住户数1698户,绿地率36.944%,项目设有商业(不含餐饮),配套有水泵房、配电机房、发电机房(1台220KW及1台600KW备用发电机)等。项目调整后的主体建筑已经建好,目前,

7、正处于装修期。由于项目调整了总平面布置,根据有关规定,项目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为此,建设单位现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补充报告编制工作。2总论变更依据:项目于2011年11月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12月1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1112607号。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用地及规划关系,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调整了平面布局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的平面布局通过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审批通过,并取得了东莞市城

8、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10-22-1003号建字第2010-22-1011号,建字第2011-22-1001号建字第2011-22-1007号,建字第2011-22-1017号建字第2011-22-1021号及建字第2011-22-1023号,建字第2013-22-1003号建字第22013-22-1013号。2.1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9、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1998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6年1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

10、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1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16.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18.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19.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20.东莞市清洗镇环境规划(20062020年);21.清溪镇土地利用规划。22. 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规划;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4.环境影响评价技

11、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2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30.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4年版)(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31.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32.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33.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

12、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发布);34.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36.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37.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38.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

13、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39.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40.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41.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42.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4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44.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45.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46.

14、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1112607号);4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10-22-1003号建字第2010-22-1011号,建字第2011-22-1001号建字第2011-22-1007号,建字第2011-22-1017号建字第2011-22-1021号及建字第2011-22-1023号,建字第2013-22-1003号建字第22013-22-1013号。2.2评价标准本工程在区域环境功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评价仍采取已通过审批的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评价标准。2.2.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质量标准厦坭河为类水体,执行国家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见表2-1。表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指 标(GB3838-2002) 类标准pH值(无量纲)69 DO 5 CODcr 20BOD5 4氨氮 1.0总磷(以P计) 0.2悬浮物* 150石油类 0.05注:* 国家环保总局推荐。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居住用地,其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和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见表2-2。表2-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标准项 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选用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

16、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g/m31小时平均200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70g/m324小时平均150g/m3注:原环评报告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东莞市已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声环境属于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2-3。 表2-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值昼 间夜 间居住、商业混合区260502.2.2

17、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入市政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见表2-4;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见表2-5。表2-4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mg/L,pH除外)污染物指标排入市政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pH值6-9CODCr500BOD5300SS400动植物油100LAS20氨氮-总磷-表2-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值6-9CODCr60BOD520SS20动植物油3LAS1总氮

18、20氨氮8(15) *总磷1*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电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表2-6。表2-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气管(m)二级监控点(mg/m3)NO2240150.77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2SO2550152.60.403颗粒物120153.51.0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2-7。表2-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中型最

19、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汽车尾气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8352.3-2005),见表2-8。表2-8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类别基准质量(RM)(kg)限值(g/km)HCNOXPM10L2L3L4汽油柴油汽油柴油-阶段类别级别第一类车全部0.20.150.50.05第二类车RM13050.20.150.50.051305RM17600.250.180.650.071760RM0.290.210.780.1第一类车全部0.10.080.250.025第二类车RM13050.10.080.250.0251305RM17600.

20、130.10.330.041760RM0.160.110.390.06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见表2-9。表2-9 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功能区划(GB22337-2008)2类标准昼间夜间2类区6050建设期间的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施工噪声在其施工场界的限值见表2-10。 表2-1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单位:dB(A)(GB12523-2011)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55垃圾站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

21、4554-93),见表2-11。表2-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mg/m3)排气管(m)二级监控点二级新扩改建氨(NH3)154.9厂界1.5硫化氢(H2S)150.330.063三甲胺(C3H9N)150.540.084甲硫醇(CH3S)150.040.007项目运营期商业部分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2-11。表2-11 边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GB22337-2008)2类标准昼间夜间60502.3评价等级及范围变更后,本工程各污染物产排情况变化不大,评价根据已

22、通过审批的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变更后工程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具体见表2-12。表2-12 本工程评价等级和范围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三级该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边长为5km共25km2的范围的正方形内地表水环境三级清溪夏坭污水处理厂排入夏坭河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3000m的水域声环境三级边界外100m以内的范围生态环境三级项目占地及边界向外延伸200m范围内。风险评价二级为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的圆形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三级本项目所在地范围内2.4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3。表2-13 环境保护目

23、标一览表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点规模方位、距离保护内容及级别1厦坭村500户北面,约2000米环境空气二类2郑围村200户西北面,约1500米3江背村300户西南面,约2000米4老围村600户南面,约800米5刘屋围村800户东北面,约800米6刘屋村500户北面,约2500米3项目变更内容概况3.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主要功能及地点项目名称:翡翠半岛花园建设项目补充报告项目性质:改建建筑主要功能:住宅为主,商业辅助建设单位:东莞市翡翠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土桥村(中心纬度坐标:北纬 224822.12”,东经1140941.33”),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四至情

24、况:西面紧邻清凤大道(双向六车道),北面为小山体和少量商铺和五金加工厂,南面隔道路为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东面为山塘和山体,见附图2项目四至图,四周现状见附图3。工程进度:项目调整后的主体建筑已经建好,目前,正处于装修期。3.2项目变更内容介绍(1)项目用地及规划变更前:项目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府国用2009字第特246号,东府国用2010字第特172号,东府国用2010字第特253号),总用地面积为119999.182m2。项目用地批准为二类居住用地,并取得了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2010-22-10002。变更后:项目用总用地面积为119999.1m2。保留原有国有土

25、地使用证(东府国用2009字第特246号,东府国用2010字第特172号,东府国用2010字第特253号)和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2010-22-10002。项目用地规划重新取得了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10-22-1003号建字第2010-22-1011号,建字第2011-22-1001号建字第2011-22-1007号,建字第2011-22-1017号建字第2011-22-1021号及建字第2011-22-1023号,建字第2013-22-1003号建字第22013-22-1013号。(2)项目建设规模变更前:项目总建筑面积264162.3

26、14m2;计容建筑面积215997.98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9066.569m2;总绿地面积45850.584m2;绿地率38.209%。规划住户1586户,居住人口5409人。变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66467.156m2;计容建筑面积216397.06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6215.59m2,商业建筑面积4772.911m2;绿地率36.944%。规划住户1698户,居住人口约5637人。项目变更前后建设规模对比如下:表3-1 变更前后具体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项目计量单位原有审批变更后实际建设变化量规划总用地m2119999.182119999.1-0.082总建筑面积m226

27、4162.314266467.156+2304.842计容建筑面积m2215997.986216397.069+399.08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209066.569216215.59+7149.021商业建筑面积m24730.3274772.911+42.584其他面积m245020.6684386.734-40633.9不计入容积率面积m248164.32750611.978+2447.651其中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m240936.48144540.117+3603.636其他面积m27227.8466071.861-1155.99首层建筑占地面积m228924.29629046.579

28、+122.283容积率1.8001.799-0.001总建筑密度%24.10424.206+0.102绿地率%38.20936.944-1.2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1.2420.992-0.25机动车总泊位辆10801140+60室外停车辆000居住户数户15861698+112居住人数人54095637+22890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70.225.242-44.958最大层(高度)层(m)18(55.8)18(56.950)18(1.15)表3-2 变更后具体建筑指标一览表建筑名称(功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栋数层数总建筑面积(m2)首层商业面积(m2)66#地下室及商业建字第201

29、0-22-1010号1幢-111364.111459.9567#地下室(A区)建字第2010-22-1011号1幢-11702.11/67#地下室(B区)建字第2011-22-1023号1幢-113314.23/68号地下室建字第2013-22-1004号1幢-118571.92/70#垃圾站建字第2011-22-1022号1幢151.386/64#商业中心(商业)建字第2010-22-1009号1幢1(1)1886.781500.83165号幼儿园建字第2013-22-1003号1幢33361.03/62、63、69#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07号3幢3(1)1847.7/14#

30、、23#、33#楼(住宅)建字第2010-22-1007号3幢41944.51/22#、32#楼(住宅)建字第2010-22-1008号2幢41430.4/15、16、17、18#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01号4幢42973.72/19、38、39、40、41、42、43、44、45、55、56、57、58、59#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02号14幢48254.12/20、21、24、25、26#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03号5幢42176.15/27、28、29、30、31、34、35、36、48、49、50、51、52、53#楼(住宅)建字第2011-2

31、2-1004号14幢48496.88/46、60#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05号2幢4795.64/47#(住宅)建字第2011-22-1006号1幢4408.28/1#楼(住宅)建字第2010-22-1003号1幢79954.26/2#楼(住宅)建字第2010-22-1004号1幢117081.27/3#楼(住宅)建字第2010-22-1005号1幢1111868.5/4#楼(商住)建字第2010-22-1006号1幢118367.78762.9495#楼(商住)建字第2011-22-1017号1幢119457.98548.6575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09号

32、1幢165919.16/6#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18号1幢1816711.11/7#楼(商住)建字第2011-22-1019号1幢1819206.93500.5318#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20号1幢1811315.29/9#楼(住宅)建字第2011-22-1021号1幢1813275.22/71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05号1幢1813261.77/72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06号1幢186441.01/73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07号1幢186425.25/74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

33、08号1幢1814811.4/76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10号1幢188774.9/77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11号1幢188774.9/78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12号1幢188118.02/79号住宅楼(住宅)建字第2013-22-1013号1幢188123.44合计/266467.1564772.911(3)四置情况变更前:项目西面紧邻清凤大道(双向六车道),北面为小山体和少量商铺和五金加工厂,南面隔道路为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东面为山塘和山体。变更后:项目西面紧邻清凤大道(双向六车道),北面为小山体和少量商铺和五金加工厂,南面

34、隔道路为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东面为山塘和山体。项目变更前后四置情况无发生变化。(4)项目平面布局变更前:项目规划建设63栋住宅分别按组团布局,其中1#13#楼为518层单元式住宅,14#63#楼为3层高联排住宅(另有一层半地下室)。64#楼为小区商业中心,地上一层,地下一层。65#楼为幼儿园,按12班设置,共3层。在三个住宅组团下部分别设置66#、67#、68#地下室,地下室为一层,作为设备用房和汽车库之用,并利用地形与城市道路间场地高差,在66#、67#地下六室西侧临街面分别设置商业用房。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为3栋3层住宅楼,45栋4层住宅楼,1栋7层住宅楼,2栋11层住宅楼,2栋11层商

35、住楼,1栋16层住宅楼,12栋18层住宅楼;1个1层商业中心,1个1层地下室及商业中心,3个1层地下车库,1栋3层幼儿园,1栋1层垃圾站。变更前后主要建筑功能变化:变更后主要增加了8栋18层住宅楼。(5)项目备用发电机变更前:项目规划建设1台2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变更后:项目设有1台功率为220KW及1台6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4变更前项目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回顾4.1变更前项目污染源项目变更前污染源参照项目原有环评报告书中相关内容。4.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项目预计总的施工时间约为2.0年。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目前现场施工人数难以较准确地估算。本评价按每天滞留在现场的施工人员为100人为

36、基数,并依此进行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水污染源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为开挖基础时排水,砂石料加工系统污水,砼现场搅拌产生废水、混凝土拌合冲洗污水、施工材料被雨水冲刷形成的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地表径流形成的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的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含有一定的油污,据类比调查,施工污水的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2000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河道的污染,必须妥善处置。通过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可用于灌溉培育绿化植物。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食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植物油和氨氮等。该

37、项目共有施工人员约100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以0.1m3/d .人计,生活用水量为10m3/d。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8m3/d,一年以330日施工计,则全年共排放生活污水2640m3/a,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体生活污水及其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详见表4-1。表4-1 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水量CODcrBOD5植物油氨氮日排放量8 m3/d4kg/d1.6kg/d0.08 kg/a0.08 kg/a年排放量2640 m3/a1320kg/a480kg/a26.4kg/a26.4kg/a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和清洗施工车辆水等,主要含有SS

38、、微量机油等经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堵塞污水管道。2.大气污染源施工期,频繁使用机动车运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拆除模板和棚架等作业中,均可能产生扬尘,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夹带泥砂量、水泥搬运量、弃土外运装载起尘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因素有关。施工扬尘污染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浮于空气中的粉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和周围居民生活。此外,粉尘飘扬,降低能见度,对建设项目周围的交通道路有一定的影响,易

39、引发交通事故。3.固废污染源(1)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项目的规划坚持以生态概念为主题,道路、绿地、建筑群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尽量减少每个地块土石方开挖量,经计算,工程挖方总量29.92万m3,建筑物区挖方7.35万m3(包括剥离表土0.36万m3),景观绿化区挖方11.29万m3(包括剥离表土0.33万m3)。工程填筑总量29.92万m3(含绿化覆土0.91万m3):其中:建筑物区土方回填4.35万m3、景观绿化区填方13.96万m3(含绿化覆土0.91万m3)、道路管线及硬地区填方11.61万m3。土石方基本平衡,无弃土(渣)量。土石方平衡见表4

40、-2。表4-2 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项目开挖回填调出调入外借废弃一般土方表土小计去向数量来源数量数量数量去向建筑物区6.990.367.354.35景观绿化2.64无0.36景观绿化区覆土景观绿化区11.070.2211.2913.05建筑物区1.980.22道路管线及硬化工程区10.950.3311.2811.61建筑物区0.660.33合计29.010.9129.9229.012.642.640.91本项目弃土应按东莞市余泥渣土管理办法执行。具体作法有以下几点:a.建设单位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应在排放前到工程所在地即市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排放证。b.申领排放证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

41、可证及计算排放量的图纸资料; c.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之前,必须把余泥渣土清理完毕。 d.不得将生活垃圾以及有危险性的废弃物和余泥渣土混合排放和回填。e.弃土方由专业土方公司负责运至清溪镇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填埋。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系列教材 社会区域(2006年8月)中提出的经验数据55kg/m2计算,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4162.314m2,则产生建筑垃圾:14528.9吨。建筑垃圾的主要成份:废弃的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废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2)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为1kg/人.d,核算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t/d(33t/a)。4.噪声污染源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其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噪声值见表4-3:表4-3 主要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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