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培训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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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发票培训,徐汇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丁 旭,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一、增值税发票概况介绍,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3,(一)增值税概念简介,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行业范围,(一)增值税概念简介,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5,(二)主要文件介绍,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一、税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商业零售业统一发票二、非税控发票国税通用机打票定额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种类介绍,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四)增值税发票及其使用对象,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小规模纳

2、税人,8,(四)增值税发票使用对象介绍,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两联和五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三联和六联),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五)、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二、增值税发票使用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领购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范开具红字发票(作废)相关税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申请抄报税证明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变更规定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规定,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一)、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与验旧,1、税控发票;2、普通发票;3、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发票用剩5张以下可以到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验旧、购买新发票,需提供开具的最

3、后一张正确开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开票方(收款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13,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管理 办法第二十五条),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

4、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发票管理 办法第二十六条),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发票管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三)开具红字发票(作废)相关税务规定 当月做废,隔月红冲,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开具当月 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

5、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17,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普通发票红票处理,需来税务机关备案货运专用发票红票处理,需来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票处理,需来税务机关申请,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至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报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自行开具,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22,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五)、开具抄报税证明,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

6、学校,1)、空白发票丢失:应当在发现之日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开声明作废;2)、已开具发票丢失:可至税务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见辅导材料第十五页),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25,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六)、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正式版本变更需满足条件及提交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临时版本变更需满足条件及提交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数量变更需满足条件及提交资料,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七)、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

7、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抄报税方式:1)至税务大厅报税 2)网上远程报税,特别提醒:1)征收期内未抄报税无法购买发票2)使用IC卡(金税盘)开具发票,使用金税卡(报税盘)购买发票、抄报税,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八)、增值税发票认证,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可抵扣凭证,30,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

8、、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

9、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31,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抵扣凭证涉税要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32,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期限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

10、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3,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34,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方式,1、手工认证2、网上认证认证期限: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抵扣规定: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九)、逾期抵扣发票相关规定,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9号了废止了国办发200012号“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

11、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罚”的规定未认证未抵扣的处理适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已认证未抵扣的处理 适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未认证未抵扣的处理 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37,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客观原因包括:(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

12、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8,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已认证未抵扣的处理 已认证或已采集

13、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39,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客观原因包括:(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

14、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0,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培训小结,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注意凭证内容、形式符合要求注意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注意抵扣凭证认证期限抵扣凭证逾期的处理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的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两点提示:,提醒业务人员养成向货物、服务和劳务的提供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凭证的习惯;及时将抵扣凭证认证申报。,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一点提醒:,切不可虚开虚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碰不得的高压线!,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提问环节,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谢 谢,再 见!,徐汇区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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