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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项 目 名 称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建 设 单 位 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金卫东联 系 人 李涛联 系 电 话 15206705777邮 政 编 码 273500邮 寄 地 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经济开发区禾丰路3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说 明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
2、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表一 基本信息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邹城市北宿镇工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新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济环报告表2010114号、2010-6-29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环境影响报告
3、书(表)编制单位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项目设计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600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0 年7月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环评及其批复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备 注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建设地点:邹城市北宿镇工业园区,规模:占地34000,绿化面积4000,项目属于新建。济宁禾丰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在邹城北宿镇工业园区已经建设完工。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厂址周围均为农田,天然动植物种类少,地表植被农田和人工绿化
4、数目较多,生态环境一般。厂区内四周建设绿化带,道路两旁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隔声、吸尘、吸收有害气体。能降低扬尘,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环评批复:加强厂区绿化美化。目前,厂区四周已建绿化带,道路两旁种植灌木,草皮,实际执行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污染主要为:1、 大气污染 措施:安装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高空排放2、 水污染 措施:经化粪池收集后于周边沤肥。3、 固体废物 措施:废包装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专人清理外运4、 噪声污染主要有设备运转产生 措施:采用全自动加工技术厂房在设备和车间做吸声、隔音处理。环评批复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进度时间,确保噪声符合建筑
5、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际执行:1、 大气污染,车间安装袋式除尘器2、 水污染,经化粪池收集于周边沤肥3、 固体废物污染,废包废袋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专人清理外运4、 噪声污染,车间作吸声、隔音工序处理其他相关环保要求加强安全与环保管理,落实风险评价措施和事故应急对策,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系统。目前企业已经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环保事务,确保环保治理措施执行及其环境监测工作。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表三 验收组意见邹城市环保局组织了对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竣工进
6、行了环保验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勘查了项目现场,经讨论形成以下意见:一、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位于邹城工业园。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邹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总占地面积34000,建筑面积27760,主要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化验室、研发中心等。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为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6月29日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报告表2010114号文予以批复。二、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要求,施工期规划合理,对施工扬尘等控制到位,施工过程中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出现施工环境事故。三、项目厂
7、区采取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措施。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锅炉补充水13m/d,产生的少量锅炉排污水沉淀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四、项目运行期间所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饲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异味气体和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生产和生活供暖所需蒸汽由一台4吨/时的燃煤锅炉提供。锅炉烟气经碱液水膜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冷却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经监测,该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08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最大值为
8、17,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五、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粉碎机、制粒机、引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较高的设备设单独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建筑厂房局采用吸声、隔声材料。经监测,该企业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在56.3-63.9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7.9-53.0分贝之间,所以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六、做好了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废塑料袋回收外售物质回收部门;锅炉燃煤产生的炉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专人
9、负者清运处理。七、企业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风险评价措施。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环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要求;验收资料齐全,同意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下一步生产过程中,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灰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防治二次污染。二、加强生产与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三、进一步完善防噪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并做好厂区绿化,减少噪声污染。四、采取措施提高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的效率,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要求。表四 验收组名单姓 名单 位职务/职称签 名组 长(副组长)成 员表五 验收部门意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邹环验 2015 9 号经研究,同意验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准予济宁禾丰牧业有限公司20万t/a饲料加工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请认真落实验收组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环保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公章)经办人: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