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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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资质等级:甲级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2401号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2x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山东大学二O一一年八月一、建设项目概况(1)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于1997年,建设内容为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该炉型是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前墙布置旋流燃烧器锅炉,属于试验产品,经济效益较差且污染较重,已于2003年全面停用,需要拆除,为已停运项目。二期工程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9.8-14)+1C50MW+1C6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于2002年开工建设,为周边居民、企业供热供电,发出的电力

2、通过35kV和110kV线路并入电网,生产的蒸汽通过管线输送至各热用户,供热面积约250.6万m2,工业用汽达到109.2t/h。现有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山东省环保局于1996年以鲁环发1996336号文件对一期工程进行了批复,于2002年以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对二期工程进行了批复。根据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24MW抽凝机组,配2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停运电厂现有3台75t/h煤粉炉。二期工程于2003年投入运行,一期工程机组同时停止运行。拟建项目将对一期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进行拆除。齐星热电二期工程环

3、评批复(鲁环发2002192号文件)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9.8-14)+224MW抽凝机组,实际建设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DG-220/9.8-14)+1C50MW+1C60MW抽凝机组,与环评批复不一致,且二期工程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拟建项目已有一台240t/h煤粉炉建设完成,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已向山东省环保厅递交书面检讨,接受省环保厅的处罚,并承诺待拟建项目机组建设完工投运后,将二期的1C50MW+1C60MW抽凝机组改为2B25背压机组。(2)拟建项目为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总投资为55559万元建设,建设内容

4、为: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在拆出空地和现有项目北侧预留空地上,建设4240t/h煤粉炉+250MW背压机组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配套建设四电场静电除尘装置、炉外湿法脱硫装置及SNCR-SCR脱硝设施,改造现有项目为两电场+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并铺设15.3km的供热管线,建设3个供热中心。拟建项目建成后,采暖期运行4240t/h煤粉炉+2220t/h循环流化床炉+2B5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B25(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与汽轮机采用母管连接,用于原有及新增工业负荷和采暖负荷的供热与发电;非采暖期运行2240t/h的煤粉炉+1B50MW(背

5、压)汽轮发电机组,用于热电厂供汽范围内原有以及新增工业负荷的供汽并发电。拟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人员,4240t/h煤粉炉机组人员由厂内调动,全厂人员365人不变;生产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3)拟建项目拟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12MW抽凝式发电机组,在原有项目位置建设4240t/h煤粉炉+250MW汽轮机组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并配套建设除尘装置、炉外脱硫系统和混合SNCR-SCR脱硝系统。在现有二期工程的预留位置已经建设拟建项目的1台240t/h煤粉炉,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其他建设内容未动工,项目组成见表1。表1 拟建项目组成一览表项 目拟建项目工程规模250MW热电联产主

6、体工程锅炉1、 拆除原有375t/h煤粉炉2、建设4240t/h煤粉炉汽轮机1、 新建2B50MW背压机2、 拆除212MW抽凝机发电机1、 拆除2QF2-15-2型15MW发电机组新建2QFQ-500-2型50MW发电机组辅助水源1、生活用水:城市自来水工程2、锅炉补水:韩店平原水库黄河水3、循环冷却水等其他用水:邹平污水处理厂中水除灰渣系统气力除灰、湿式除渣机化水系统依托现有项目化水车间275t/h的反渗透加混床冷却系统1、 拆除7200t/h循环水量的冷却塔2、 依托现有项目14000t/h循环水量的冷却塔油库依托现有项目280m3点火卧式油罐生产供热1、铺设管网15.3km2、建设3#

7、4#5#中心供热站及供热首站电气系统拆除35kV接线,改造为110kV接线侧并入升压站储运工程铁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致邹平货站,汽车运输到厂内,依托现有项目进行储煤场依托现有项目,2个露天煤场改造为覆棚煤场,总计4个覆棚煤场灰渣场及运灰方式1、 临时(事故)灰渣场依托现有,进行防渗和淋溶水系统改造。2、 新建800m3干灰库2个3、 新建500m3渣库1个,用于煤粉炉渣中转。4、 灰渣汽车外运脱硫脱硝1、 新建1500m3石灰石仓2、 新建1500m3石膏中转库3、 新建1500m3脱硝剂仓库灰渣及石膏利用用于建材生产,汽车运输环保工程烟气脱硫新建2座脱硫塔和脱硫循环水池,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

8、法脱硫处理工艺,脱硫效率90%。流化床锅炉改为炉外脱硫。烟气脱NOX4240t/h煤粉炉建设SNCR-SCR脱硝设施,用尿素作还原剂。烟气除尘1、4240t/h锅炉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考虑到后续湿法脱硫装置的除尘效率,除尘效率99.85%。2、现有2220t/h锅炉改造为两电场静电+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烟囱1、 新建高150m、出口内径4.0m的烟囱,用于3台240t/h煤粉炉排气2、 另外1台240t/h煤粉炉与现有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共用原有二期工程的高150m、出口内径4.0m的烟囱排放3、 拆除一期120m烟囱。废水处理1、生产废水除部分化水车间清排水和锅炉排污水排放外

9、,其余全部综合利用。2、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邹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六六河,汇入杏花河,最后进入小清河扬尘治理1、 临时灰渣场建设水喷淋系统,灰场四周建挡风墙或防风网2、 临时煤场加煤棚3、 煤场加装喷水抑尘系统以新带老1、一期工程拆除;2、二期流化床锅炉改炉外脱硫;3、二期流化床锅炉除尘改为两电场静电+布袋除尘,4、煤场抑尘改造;5、临时灰渣场防渗、淋溶水收集处理、喷水抑尘系统改造。6、循环冷却水使用中水。公用工程办公生活依托现有工程消防依托现有消防设施,按消防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改造(4)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产

10、业政策及行业规划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限制类“三、电力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3、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淘汰类“(三)电力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本工程配套建设2B50MW背压式热电联产机

11、组,不属于限制、淘汰类范畴,符合产业政策要求。规划符合性拟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占用耕地,根据邹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邹平县城乡统筹规划(2009-2030),拟建项目厂址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符合邹平县土地利用现状及近远期规划要求。拟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热电联产规划符合性邹平县未编制热电联产规划,编制了邹平县热力专项规划,由邹平县人民政府以邹政复201015号邹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规划局邹平县热力专项规划报告的批复对该规划进行批复。依据邹平县热力专项规划,邹平县老城区及城南新区只有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一家热源厂负责供热。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已在城南新区建有2个换热站,

12、并铺设了供热主干管网,通过蒸汽和高温热水两种热媒形式供热。本项目建设符合邹平县热力专项规划的要求。热电联产发展规定符合性分析热电联产发展规定要求:“第六条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拟建项目建设分为扩建机组和供热中心(含热力管网)两部分建设,厂内改造建设新的锅炉与机组,城南新区重点进行供热管线的增加铺设。拟建项目粉煤灰全部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与邹平齐星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灰渣固废供销协议,详见附件8。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厂址西侧有210m250m的临时灰渣场。拟

13、建项目灰渣综合利用困难时,将灰渣送该事故灰渣场临时储存,待综合利用好转时全部外运综合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热电联产发展规定中“第六条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的要求。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均得到落实,拟建项目符合热电联产发展规定的相关审批要求。配套基础设施的可行性分析1.给排水系统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化水车间用水水源为厂区东北的平原水库,循环冷却水水源采用邹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项目取水证明见邹平县水务局出具的取水计划审批表。拟建项目建成后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厂区,排入六六河

14、。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化学水处理车间酸碱废水、化学水处理车间清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厂房冲洗水和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2.电力系统根据邹平工业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电力的需求将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十一五”期间增长速度分别在30.3%和44.3%之间。本期工程投产后,每年将比现在增加约50MW的供电能力。按照分层分区平衡的原则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及热力负荷电力负荷的要求,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及供热中心工程的建设有利于邹平县的供电网络,增加电源供应量,减少变电容量及网损,同时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邹平齐星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

15、及供热中心工程二期规模为1C50MW+1C60MW汽机+2220t/h锅炉,本期规模为250MW汽机+4240t/h锅炉。发电机出口电压均为6.3kV,经主变升压至110kV,并入110KV齐星铝业公司升压站。目前该升压站没有空余110KV间隔,需拆除现有375t/h煤粉炉+2C12MW汽轮发电机原有接入的35KV侧,将35KV侧的现有位置改造为110KV侧后以110KV并入,线路全长约3公里。3.供热中心站建设新建4个供热中心站:高温水供热首站、第三换热站、第四换热站、第五换热站。高温水供热首站,在东厂区空地建设供热首站,老城区蒸汽供热改造高温水供热,替代第一换热站蒸汽管道负荷以及老城区部分

16、新增供热负荷。第三换热站,蒸汽管道DN400全长2.5KM。供应城北西部,黛溪办事处新城区。第四换热站,蒸汽管道DN600全长5.6KM。供应城南东部及东南部。第五换热站,蒸汽管道DN600全长6.4KM。供应城南南部及西部。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6个监测点的SO2小时浓度、日均值均不超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6个监测点的NO2的小时浓度、日均值均不超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订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6个监测点的PM10、TSP的日均浓度均存在超标现象,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17、B3095-1996)中二级标准;PM10、TSP超标主要是北方气候干燥,地表植被覆盖率低,有风天气易造成地面二次扬尘,同时拟建项目附近热电锅炉多,烟尘排放量大也是造成区域PM10、TSP超标的原因之一。(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现状结果表明:2#、3#断面氟化物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1、0.33;其余各评价因子均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的要求。可见监测点位所在地表水较好,水质基本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的要求。氟化物超标可能是由于县城管网铺设不完善,上游企业、居民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所致。(3)地下

18、水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3个监测点的监测项目均未超标,地下水水质良好。拟建项目厂址与周围地下水、地表水敏感点没有水力联系,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很小。(4)声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西区南厂界1#、2#夜间噪声值超标0.2dB(A)、0.1dB(A),北厂界9#、10#夜间噪声值超标2.9dB(A)、3.5dB(A),东厂界13#、14#、15#夜间噪声值超标7.5dB(A)、3.0dB(A)、4.7dB(A),东厂区南厂界16#、西厂界17#、东厂界18#夜间噪声值超标9.7dB(A)、5.2dB(A)、9.2dB(A),其余厂界各点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

19、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距离项目北侧50米处的滕家村2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一)“三废”产生排放情况及防治措施1.废气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的环节主要有:燃料的燃烧过程、燃料的储运过程。燃料的燃烧过程主要污染成分为烟尘、SO2和氮氧化物等,燃料储运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锅炉烟气产生及排放分析拟建项目4240t/h煤粉炉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7%,脱硫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考虑到湿法脱硫有50%除尘效果,拟建项目除尘效率可达到99.85%、脱硫效率达到

20、90%以上。(1)烟气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系列教材火电建材,锅炉烟气及污染物计算公式如下:理论空气量实际烟气量干烟气量式中:燃烧每千克燃料的理论空气量,Nm3/kg;湿烟气排放率,Nm3/h;干烟气排放率,Nm3/h;湿烟气中水蒸汽含量,Nm3/h;锅炉连续最大出力工况时的燃煤量,t/h;机械未完全燃烧系数,循环流化床锅炉取2.5%,煤粉炉取2.0%;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过剩空气系数,1.40;分别为燃料收到基炭、硫、氢、氧元素及收到基水分的百分含量。(2)SO2产生量SO2排放量式中:-SO2产生量,;-SO2排放量,;-锅炉额定负荷时的燃煤量,; -脱硫效

21、率,%; -锅炉机械未完全燃烧热损失,循环流化床锅炉取2.5%,煤粉炉取2.0%; -收到基硫,%; -燃煤中硫分燃烧后氧化成SO2的份额,取0.9。 (3)烟尘产生量烟尘排放量 式中:-烟尘排放量,;-锅炉额定负荷时的燃煤量,;-收到基灰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循环流化床锅炉取0.6,煤粉炉取0.90; -除尘器效率,%。(4)氮氧化物排放量计算拟建项目设计锅炉采用空气分级低氮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系统等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量,锅炉燃料主要是贫煤,煤质挥发份为14%,根据锅炉厂家设计指标,经低氮燃烧系统控制氮氧化物浓度按600mg/m3设计。拟建项

22、目进行脱硝,在催化剂最大装入量情况下的设计脱硝效率80%,本次平均脱硝效率按75%计算,烟囱出口处氮氧化物浓度按150mg/m3计算。校核煤种NOX排放浓度同样按150mg/m3计算。根据燃煤电厂NOX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MNOxCNOx(1-Nox)VgyCNOx锅炉排放浓度,mg/m3;NOx脱硝效率,75%计算;Vgy烟气量,m3/h。拟建项目4240t/h煤粉炉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2。拟建项目建成后,3台240t/h煤粉炉通过新建的高150m、直径4.0m的烟囱排气,另外1台240t/h煤粉炉通过原有二期工程的高150m、直径4.0m的烟囱排气。表2 拟建项目废气排放情况项

23、 目采暖期非采暖期全年合计规模4240t/h2240t/h干烟气量设计煤种106.87104m3/h,25.65108m3/a53.44104m3/h,13.89108m3/a39.54108m3/a校核煤种107.57104m3/h25.82108m3/a53.78104m3/h13.98108m3/a39.8108m3/a湿烟气量设计煤种114.92104m3/h,27.58108m3/a57.46104m3/h,14.94108m3/a42.52108m3/a校核煤种116.15104m3/h27.88108m3/a58.07104m3/h15.10108m3/a42.98108m3/a

24、SO2设计煤种产生量2157.84kg/h,5178.82t/a1078.92kg/h,2805.19t/a7984.01t/a校核煤种产生量2504.84kg/h6011.64t/a1252.42kg/h3256.31t/a9267.95t/a设计煤种产生浓度(mg/m3)2019.062019.06-校核煤种产生浓度(mg/m3)2328.592328.59-设计煤种排放量215.8kg/h,517.88t/a107.9kg/h,280.52t/a798.40t/a校核煤种排放量250.48kg/h601.16t/a125.24kg/h325.63t/a926.8t/a设计煤种排放浓度(m

25、g/m3)201.91201.91-校核煤种排放浓度(mg/m3)232.86232.86-烟尘设计煤种产生量26797.14kg/h64313.14t/a13398.57kg/h34836.29t/a99149.43t/a校核煤种产生量32700kg/h78480.05t/a16350.0kg/h42510.03t/a120990.07t/a设计煤种产生浓度(mg/m3)25073.6425073.64-校核煤种产生浓度(mg/m3)30398.9330398.93-设计煤种排放量40.19kg/h,95.52t/a20.10kg/h,52.25t/a148.72t/a校核煤种排放量49.0

26、4kg/h117.72t/a24.52kg/h63.77t/a181.49t/a设计煤种排放浓度(mg/m3)37.6137.61-校核煤种排放浓度(mg/m3)45.6045.60-NOX设计煤种产生量641.24kg/h,1538.98t/a320.62kg/h,833.62t/a2372.6t/a校核煤种产生量665.4kg/h1549.00t/a322.7kg/h839.04t/a2388.05t/a设计煤种产生浓度(mg/m3)600600- -校核煤种产生浓度(mg/m3)600600- -设计煤种排放量160.32kg/h,384.75t/a80.16kg/h,208.40t/a

27、593.15t/a校核煤种排放量161.36kg/h387.25t/a80.68kg/h209.76t/a597.01t/a设计煤种排放浓度(mg/m3)150150- -校核煤种排放浓度(mg/m3)150150- -说明:运行时数采暖期2400h,非采暖期2600h,全年为5000h。由表2可知,拟建项目SO2、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及2010年1月1日后的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三时段标准的限值要求。拟建项目设计煤种年SO2的排放总量为798.4t/a;年烟尘的排放总量为148.72t/a

28、;年NOx的排放总量为593.15t/a。拟建工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情况见表3。表3 拟建工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情况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达标情况SO2201.91(设计)232.86(校核)400达标烟尘37.61(设计)45.6(校核)50达标NOX150(设计)150(校核)600达标经采取上述烟气治理措施后,SO2、烟尘及NOX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中第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针对拟建项目和现有项目无组织产尘点,提出以下措施:原煤经汽车输送至厂内原煤堆场,为防止煤尘污染,煤场定期洒水降尘

29、,煤场三面设置挡风墙和防风抑尘网,防止煤尘污染,加盖煤棚。在道路两侧,种植高大的乔木。同时在厂区主干道旁,种植以常绿乔木为主的树种和灌木绿篱,间植一些观赏树林。在主厂房环形道路两侧,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种植低矮乔木及绿篱。厂内输煤系统采用密闭输送过程,输煤系统的产尘点主要是装卸过程、破碎以及输煤转运站。工程粉碎、输煤均为封闭运行,对输煤系统的防尘主要是防止煤尘的产生和扬尘外溢,采取的措施有:输煤栈桥、各转运站、粉碎室等易扬尘处均设置水力喷洒设施,以消除煤尘,防止煤尘的二次污染。在筛分机、碎煤机室设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输过程粉尘将得以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灰渣处理

30、方式采用灰渣分除,炉渣采用水力除渣,由除渣机输送至渣仓,外运综合利用汽车需加盖篷布,灰尘直接由气力除灰系统送入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由密闭罐车运输。 石灰石粉库、灰库的库顶及磨煤机室顶均装设布袋收尘器。设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基本上可消除石灰石粉库、灰库及磨煤机室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投产后无组织粉尘将得以控制,拟建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锅炉产生的炉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灰、脱硫石膏、脱硝副产物及生活垃圾。(1)灰渣量及处置方式拟建项目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方式,其中炉底排渣采用机械输送,电除尘器灰斗排灰采用正压气力输送。

31、灰渣全部综合利用,设置中间转运灰(渣)库。拟建工程锅炉灰渣产生量见表4。灰渣的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生产建材制品(粉煤灰免烧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等)、道路路基充填。项目全部灰渣由邹平齐星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于建材生产。非正常状况下灰渣运至临时灰渣场,为防止细灰飞扬,干灰用加湿搅拌机加湿后送临时灰渣场储存。表4 拟建项目锅炉灰渣产量一览表 产生量时间锅炉小时产生量t/h年产生量t/a年产生总量t/a炉 渣采暖期4240t/h锅炉3.0720011100非采暖期2240t/h锅炉1.503900炉 灰采暖期4240t/h锅炉26.966470499752非采暖期2240t/h锅炉13.48350

32、48灰 渣采暖期4240t/h锅炉29.9671904110852非采暖期2240t/h锅炉14.9838948注:灰渣比9:1。脱硫石膏石膏排浆泵将塔内产生的石膏浆液抽出,石膏浆液被送到水力旋流分离器进行浓缩脱水。石膏经过水力旋流分离器从石膏浆液中分离出来,离开旋流器的浆液中固体含量为40%至50%。浓缩后的石膏浆液进入真空带式皮带机进行脱水,脱水后石膏的含水率低于10%。石膏水力旋流分离器和真空带式皮带机脱出的水送回到脱硫塔中。拟建项目已经与由邹平齐星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脱硫协议,综合利用于建材生产。拟建项目脱硫石膏能够全部综合利用。拟建项目脱硫石膏产生量见表5。表5 拟建工程石膏产生量及综

33、合利用方式装机容量脱硫石膏产生量(t/a)合计(t/a)说明4240t/h采暖期2400h1361520990脱硫石膏中含少量去除的飞灰2240t/h非采暖期2600h7375脱硝废催化剂的处理在脱硝过程中,催化反应器中装填技术应用最成熟的蜂窝状钒钛体系催化剂,该催化剂以V2O5 为主要活性组分(重量百分比1.5%),WO3 或MoO3 为助催化剂,TiO2为骨架载体,即V2O5- WO3/TiO2 或V2O5-MoO3/TiO2。由于烟气中存在灰分和其它的杂质以及其他化学成分等,从而降低了催化剂的活性。当催化剂的活性降低到一定的程度,不能满足脱硝性能要求时,就必须对催化剂进行更换,更换周期为

34、3年。根据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的规定,本项目失效催化剂首先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无法再生的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后确定无法再生利用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全厂(含现有项目)产生量66.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废水拟建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化学水处理车间酸碱废水、脱硫废水、设备冷却循环排污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等。化水车间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脱硫废水处理后用于锅炉水力冲渣;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煤场除尘,化水车间清排水部分用于脱硫补水、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及煤场除尘,部分经雨水系统排放;锅

35、炉排污水部分用于厂房冲洗、脱硝剂溶解用水,部分外排;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全部回用作锅炉水力冲渣;输煤系统冲洗产生的含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煤场除尘用水,含煤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邹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六六河,汇入杏花河,最后进入小清河。拟建项目废水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6。表6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废水种类废水产生量(m3/h)处理方式回用方式回用量(m3/h)排放量(m3/h)化学处理酸碱废水2.53(2.3)中和、澄清脱硫工艺用水2.53(2.3)0化学处理清排水48(4

36、3.69)中和、澄清脱硫工艺用水、输煤系统冲洗、干灰加湿、煤场除尘47(22)1(21.69)锅炉排污14.65(7.49)冷却厂房冲洗、脱硝剂溶解用水8.45(4.69)6.2(2.8)脱硫废水5(2)中和絮凝沉淀锅炉水力冲渣5(2)0厂房冲洗水/含油废水1.5(1.0)油水分离器锅炉水力冲渣1.5(1.0)0输煤系统冲洗水6(3)沉淀煤场除尘6(3)0循环冷却水10(5)煤场除尘10(5)0生活污水1.2(1.2)化粪池处理排放污水处理厂01.2(1.2)合计88.88(65.68)80.48(39.99)8.4(25.69)注:括号外为采暖期水量,括号内为非采暖期水量。由上表可知,拟建工

37、程排水量为化水车间清排水和锅炉排污水总计86954m3/a;生活污水10658m3/a。拟建项目年废水排放量为97612m3/a。4、噪声拟建项目新增噪声主要来自主厂房、辅助厂房、冷却塔、运输机械等,按其产生机理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气体动力噪声:由气体振动、高速流动引起的噪声。如各种风机、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它具有高、中、低各种频率。机械动力噪声: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磨擦、碰撞而产生的。如碎煤机、电机等噪声,其噪声成分以中、低频为主。交通噪声:即厂区内、外道路上各种车辆、人流活动产生的噪声,属流动声源,其噪声成分以中、低频为主。冷却塔噪声:即厂区内循环冷却塔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成分以

38、中、低频为主。其中,前两类噪声功率级较大,影响范围广,且大都集中在主厂房内,是拟建项目主要的噪声源。噪声源强见表7。表7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声级值序号主要噪声源数量单机噪声级(dB(A)降噪措施位置1汽轮机290隔声罩、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汽机房 2发电机29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房隔声汽机房3励磁机29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汽机房4引风机892进风口安装消音器+风机罩室外5脱硫增压风机295基础减振室外6碎煤机29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碎煤楼7磨煤机89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锅炉房8送风机89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锅炉房9空压机29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空压机房10冷却塔180室外11升压站185基

39、础减振升压站12锅炉排汽110排汽口安装消音器室外13吹管120消音器室外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需要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厂家制造的设备噪声值不超过设计标准值,并在一些必要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等。具体措施如下:(1)排粉风机、一次风机吸风道的吸入口设消声装置。排粉风机和引风机入口装置设导流装置,消除气流引起的振动。排粉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外壳敷设吸声材料。(2)烟风道在设计时增加刚度防止振动,在转变处加装隔振导流板。(3)对于噪声比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隔振措施。(4)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在厂区、厂前区及厂界围墙内外增加绿化带,

40、进一步降低公司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满足噪声标准。(5)在厂房建设时,应避免孔、洞、缝的存在,保证厂房的隔声量。(6)锅炉吹管前务必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告的方式通知周围居民,采取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综上所述,拟建项目要落实新增噪声源强的降噪措施,减少最声环境的影响。环保措施及投资汇总于表8中。表8 环保措施及投资汇总表项目措施内容治理效果废气拟建脱硫系统石灰-石膏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0%除尘设施4台静电除尘器+湿法除尘综合效率99.85%脱硝系统4台混合SNCRS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80%现有脱硫系统石灰-石膏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0%除尘设施拆除2个电场增加2个布袋除尘器综合效率99.9%废水

41、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生产废水生产废水除部分化水车间清排水和锅炉排污水排放外,其余全部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灰渣除灰渣系统灰渣分除,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噪声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厂界达标环境管理监测在线烟气监测系统等-合计-注:*-依托现有。(二)环境影响预测1.施工期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1、375 t/h煤粉炉和附属设施拆除及建设新建4台240t/h煤粉炉和附属设施建设(附属设施包括烟道、输煤系统、脱硫除尘设施和地基处理等)。2、供热管网敷设工程,主要包括:路面开挖,管道敷设,土方回填和路面平整恢复。在施工工程中,施工场

42、地的清理、地基的平整、土石方的挖掘、物料的运输和存堆等环节,均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弃土等扬尘影响、固体废物影响以及产生的生活、施工废水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2.营运期(1)废气拟建项目建成后,经采取脱硫除尘脱硝后,锅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SO2为201.91mg/m3,煤粉炉烟尘为37.61mg/m3,流化床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为17.36mg/m3,煤粉炉氮氧化物为150mg/m3,流化床锅炉氮氧化物为236mg/m3,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中第三时段标准要求。采暖期2220t/h循环

43、流化床锅炉和新建4台240t/h煤粉炉全部运行,非采暖期2台240t/h煤粉炉运行;年SO2的排放量为1025.74/a、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860.21t/a、烟尘的排放量为167.41t/a;无需重新申请SO2总量控制指标。对环境空气进行预测,确定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为二级评价,评价范围为以烟囱为中心,边长24.8km的正方形区域。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预测结果对浓度进行叠加计算知:拟建项目建成后,采暖期6台锅炉全部运行,非采暖期运行2台240吨的煤粉炉。改扩建后,采暖期评价范围内SO2、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率分别为78.00%、93.17%。非采暖期评价范围内SO2、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率分别为50.06%、66.75%,SO2、NO2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SO2、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位置主要在西南部山区(具体见浓度分布图),是非环境敏感目标区。除山区浓度较高外,邹平县城区域浓度贡献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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