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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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试行)1 总 则1.1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2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的工作。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变电部分)。1.3 公司系统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2 填用配电工作票(记录)的工作2.1 配

2、电工作票(记录)的种类。2.1.1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见附录A。2.1.2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B。2.1.3 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C。2.1.4 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D。2.1.5 低压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E。2.1.6 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票面格式见附录F。2.1.7 配电工作任务单,票面格式见附录G。2.1.8 配电工作派工单,格式见附录H。2.2 填用现场勘察记录的工作。2.2.1 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2.2.2 现场勘察应由工

3、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2.2.3 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2.4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2.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

4、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2.3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4 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2.4.1 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规定,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 高压线路、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3304.020、351.05005.066、1101.57508.02203.010009.55

5、01.56609.04007.280010.15006.8注:表中未列电压应选用高一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后表同。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400kV数据按海拔5300m校正,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2.4.2 同沟槽敷设有多条电缆并在其区域内进行不停电的工作。2.5 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2.5.1 高压配电带电作业。2.5.2 在工作的过程中,人身及工具材料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2,小于表3-1规定且无绝缘遮蔽或固定安全遮栏措施的不停电作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2 带电作业时人

6、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2035661102203305007501000400500660800安全距离(m)0.40.50.60.71.01.8(1.6)2.63.4(3.2)5.2(5.6)6.8(6.0)3.83.44.56.8注:表中数据是根据线路带电作业安全要求提出的。除标注数据外,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注1:220kV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注2: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

7、。注3:直线塔边相或中相值。5.2m为海拔1000m以下值,5.6m为海拔2000m以下的距离。注4:此为单回输电线路数据,括号中数据6.0m为边相值,6.8m为中相值。表中数值不包括人体占位间隙,作业中需考虑人体占位间隙不得小于0.5m。注5:400kV数据是按海拔3000m校正的,海拔为3500m、4000m、4500m、5000m、53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3.90m、4.10m、4.30m、4.40m、4.50m。注6:660kV数据是按海拔5001000m校正的,海拔10001500m、150020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4.7m、5.0m。2.6 填用低压工作票的工作。低压配

8、电工作,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7 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的工作。2.7.1 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应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2.7.2 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系指配电线路、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的、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2.7.3 发现线路、设备异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需立即处理及修复的工作。 2.7.4 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2.8 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2.8.1 测量接地电阻。2.8.2 砍剪树木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工具材料及树枝对带电体能够保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

9、作规程(配电部分)表5-1安全距离。当不能保持安全距离要求时,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配电带电作业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5-1 邻近或交叉其他高压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03305.020、352.55006.066、1103.07509.02204.0100010.5503.066010.04008.280011.15007.82.8.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2.8.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示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且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和工具材料对带电体能够

10、保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安全距离的工作。2.8.5 不需要高、低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及营抄等工作。实施此类工作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其他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2.8.6 书面记录包括作业指导卡、派工单、任务单、工作记录等。2.8.7 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3 填用配电工作票的一般规定3.1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3.1.1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张工

11、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3.1.2 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工整。禁止随意涂改工作票;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将错误内容划上“ ”线,在遗漏内容处做插入标记,在旁边空白处填写正确内容并签名。3.1.3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以及手工

12、填写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3.1.4 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单位签发。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调度控制中心备案。3.1.5 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应执行以下规定:3.1.5.1 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从事配电线路及设备上的检修(施工)工作,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双签发”。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1.5.2 具备

13、法人资格的外来企业以承包形式在配电线路及设备从事外包生产业务、土建、防腐、维修等工作,工作票由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双签发”。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1.5.3 工作票实行“双签发”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运维管理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审核工作必要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是否具备资格;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3.1.5.4 由承包方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外包生产业务,设备运维管理

14、单位(生产业务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需要设立安全监督人员。3.1.5.5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配电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也可由供电(施工)方与用户方“双签发”。实行“双签发”时,供电(施工)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合适等内容负责;用户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内容审核确认。3.2 工作票的使用。3.2.1 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票:3.2.1.1 一条配电线路(含线路上的设备及其分支线,下同)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的几条

15、配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同沟(槽)敷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配电线路。3.2.1.2 不同配电线路经改造形成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且同时停送电者。3.2.1.3 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全部停电或属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3.2.1.4 配电变压器及与其连接的高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同时停送电的工作。3.2.1.5 同一天在几处同类型高压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等配电设备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停电工作。同一张工作票多点工作,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应填写完整。不同工作地点的工作应分栏填写。3.2.

16、2 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二种工作票:3.2.2.1 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不同配电线路或不同工作地点上的不停电工作。3.2.2.2 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不停电工作。3.2.3 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数条配电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3.2.4 对同一个工作日、相同安全措施的多条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低压工作票。3.2.5 工作负责人应提前知晓工作票内容,并做好工作准备。3.2.6 用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必须生成纸质文本。工作许可时, 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17、 其余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 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3.2.7 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2.8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配电工作任务单(见附录G)。工作负责人不得兼任小组负责人。3.2.9 工作任务单应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任务单

18、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3.2.10 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单上应填写本工作小组人员姓名。3.2.11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验电、接地。工作现场的线路和设备上的工作接地线由检修(施工)

19、单位装设和拆除。3.2.12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3.2.13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上注明。3.2.14 在配电线路、设备上进行非电气专业工作(如电力通信工作等),应执行配电的工作票制度,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等相关安全组织措施。3.2.15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工作票,其工作许可手续应

20、待正式工作票送到后履行。需要运维人员操作设备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和需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3.2.16 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名称,线路的名称、杆号、位置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栏目中。停电操作内容和送电操作内容应分别填写,在工作许可人发出许可命令后,工作负责人按照填写的停电操作内容进行倒闸操作,待工作完毕后再按照填写的送电操作内容进行倒闸操作。送电后再进行工作票的终结报告。3.2.17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使用时,应补填新工作票。 3.2.18 已终结的工作票(含工作任

21、务单)、故障紧急抢修单、现场勘察记录至少应保存1年。3.3 工作许可制度。3.3.1 各工作许可人应在完成工作票(检修申请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3.3.2 值班调控人员、运维人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核对工作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工作任务是否与检修申请票(留存在现场工作许可人处的工作票)一致,并做好记录。3.3.3 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许可人应与工作负责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3.3.4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

22、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所有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许可时间等)均应记录在工作票上。3.3.5 用户侧设备检修,需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在电网侧设备停电措施实施后,由电网侧设备的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向用户停送电联系人许可。恢复送电,应接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3.3.6 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前检查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已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

23、3.3.7 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设备管理单位的许可人申请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需要运维人员(用户)对作业点负荷侧停电进行操作的工作,还必须得到运维人员(用户)现场许可,并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禁止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3.3.8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3.3.8.1 当面许可。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分别签名。3.3.8.2 电话许可。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许可时间和双方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宜录音。3.3.9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工作中若有特殊情

24、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或工作票上。3.3.10 配电线路和设备的高压试验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许可高压试验工作票前,应将已许可的检修工作票全部收回,禁止再许可第二张工作票。如果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高压试验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3.3.11 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应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3.3.12 在开关站、开闭所配电设

25、备上工作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可采取电话许可和电话终结方式,但应录音,并各自做好记录。采取电话许可和电话终结的工作票,工作所需安全措施可由工作人员自行布置和拆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工作许可人。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3.3.13 禁止约时停、送电。3.4 工作监护制度。3.4.1 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告知全过程应录音),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方可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3.4.2 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宜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

26、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3.4.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指定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地点及具体工作,并填入工作票的对应栏中。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检修(施工)复杂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和工作范围。3.4.4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

27、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并在工作票上注明监护人的姓名及其监护的作业点。3.4.5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3.4.6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需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3.4.7 工作负责人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

28、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及所有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3.4.8 配电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不得变更,确需变更应重新填用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3.4.9 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3.5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3.5.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应下令停止工作。3.5.2 工作间断,若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应采取措施或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

29、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3.5.3 工作间断,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若接地线保留不变,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接地线完好;若接地线拆除,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装设接地线。3.5.4 使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不同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做完,则在工作地点转移时不需要再分别办理许可手续;若工作票所列的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随工作地点转移,则每次转移均应分别履行工作许可、终结手续,依次记录在工作票上,并填写使用的接地线编号、装拆时间、位置等随工作地点转移情况。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逐一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3.5.5 一条配电线路分区段

30、工作,若填用一张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在线路检修状态下,由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可分段执行。工作票上应填写使用的接地线编号、装拆时间、位置、许可人等随工作区段转移情况。3.6 工作终结制度。3.6.1 工作完工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工作地段的状况,确认工作的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杆塔、导线、绝缘子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个人保安线和其他工具、材料,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线路、设备上撤离后,再命令拆除由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接地线拆除后,任何人不得再登杆工作或在设备上工作。3.6.2 工作地段所有由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后,工作负责人应

31、及时向相关工作许可人(含配合停电线路、设备许可人)报告工作终结。3.6.3 多小组工作,小组负责人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拆除本小组装设的接地线;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并确认所有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拆除后,方可与相关工作许可人(含配合停电线路、设备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3.6.4 工作终结报告应按以下方式进行。3.6.4.1 当面报告。3.6.4.2 电话报告经复诵无误,宜录音。3.6.5 工作终结报告应简明扼要,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设备)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位置称号、设备双重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所修项目、试验结果、设备改

32、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已全部拆除,线路(设备)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3.6.6 当设备检修工作完毕,工作负责人已向工作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如果发现新的问题需要处理,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3.6.7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终结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3.6.8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左上方上加盖 “已终结”印章;“已终结”印章规格为3020mm,四周为双线条。作废工作票应在第一页左上方加盖“作废”

33、印章;“作废”印章规格为3020mm,四周为单线条。印章用红色印料。3.6.9 已终结的工作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工作许可、终结报告录音应保存一个季度。3.7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3.7.1 配电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批准的检修时间为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至完工时间。3.7.2 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应在工作票的有效期内,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3.7.3 工作票只准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工作票上。配电带电作业

34、工作票不准延期。3.8 外来人员从事电力线路及设备上的工作。3.8.1 生产(施工)项目涉及的厂家新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应作为施工单位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3.8.2 生产业务实行劳务分包时,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生产业务项目管理单位)担任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3.9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3.9.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3.9.2 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

35、布。3.9.3 工作许可人应由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许可人包括值班调控人员、运维人员、相关变(配)电站含用户变(配)电站和发电厂运维人员、配合停电线路许可人及现场许可人等。3.9.4 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 3.9.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制度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应于每年3月份之前行文公布名单。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应分别在资格名单上公布。3.9.6 配电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

36、人应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4 配电工作票的填写规定4.1 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说明。4.1.1 工作单位栏填写主管公司(指市、县级公司)及其管辖的二级单位名称或发包单位及承(分)包商名称。如:“供电公司(检修分公司配电运检)”;“县供电公司(检修(建设)工区)”;“县供电公司(供电所)”;“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等。4.1.2 编号栏填写工作班的简称及其工作票编号。编号采用十位数,前四位数为年度、中间两位数为月份、后四位数为当月工作票的统一编号。4.1.3 本工作票依据 调字( )号设备停电检修票许可栏填写受理设备停电检修申请票的调度部门简称及设备停电检修申请票号。依据同一个设备检修

37、申请票填写的若干张工作票,其调字编号应相同,但工作票编号不准重复。调度管辖范围以外的第一种工作票,应在调字编号栏的括号内画“”。4.1.4 工作负责人、班组栏填写班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时,填写检修单位名称)。4.1.5 工作班成员栏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特种作业工应注明,例如:起重工王)。如果分组,应用分号将各小组名单分开,小组负责人的姓名应写在该小组名单的第一位。例如:“张,;李,”。张、李即为小组负责人。当施工场面大,人员多(18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名单写不下时,可只填写各作业组负责人姓名及该组总人数,例如:“张等8人,李等10人”。对于临时

38、用工,工作负责人应明确指定其负责人,并将其负责人姓名及总人数记于本栏内,例如:“临时用工等8人”。“共 人”不包括工作负责人。4.1.6 工作任务栏4.1.6.1 工作地点或设备(注明变(配)电站、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及起止杆号)的填写应包括:(1)配电站、开闭所设备上的工作:配电站、开闭所的电压等级和配电站、开闭所名称、设备的双重编号(设备的编号和名称);(2)配电线路上的工作:线路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双重名称、线路工作区段的起、止杆号。如果工作的杆号不是连续的,则应分段或分基将杆号分别列出;如果工作地段含有分支时,应将该分支线名称填在该工作地段起止杆号后的括号内;进行共杆线路的停电作业时,

39、应在起止杆号前填写相应的位置称号。具体填写规范如下所示:电压等级配电站名称设备双重编号例如:“10kV桥西开关站桥58桥南线开关”电压等级线路双重名称 工作区段的起、止杆号例如:10kV桥高一回(桥53高56)#10#20、#15杆T西陵一路分支。10kV桥高二回(桥54高57)#16杆T西陵二路分支#1#7。10kV桥高三回(桥55高58)#17杆T西陵三路分支(上线:#1#7)。 10kV桥高四回#18杆T西陵#1公变 不同地点的工作应分栏填写。4.1.6.2 工作内容栏应填写本次在相应的配电设备或线路工作地段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准确、完备、明确、具体。如果工作内容较多,可以按

40、项目列写,但应另附相应的工作任务明细表。4.1.7 计划工作时间栏计划工作时间应填写调控人员(工作许可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检修期限。4.1.8 安全措施栏(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设备名称,应断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应合上的接地刀闸,应装设的接地线、绝缘隔板、遮栏(围栏)和标示牌等,装设的接地线应明确具体位置,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4.1.8.1 调控或运维人员(变(配)电站、发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配电站、开闭所的设备上工作时:填写配电站、开闭所运维人员应断开的开关及刀闸、跌落开关的双重编号;应推上的接地刀闸双重编号;应装设的接地线位置及编号(接地线编号由

41、工作许可人填写);应装设的绝缘隔板位置;应停用的保护压板及二次回路电源;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等。工作许可人执行完相关措施后在已执行栏打“”。(2)配电线路上的工作时:填写变(配)电站、发电厂应断开的开关及刀闸双重编号;断开线路(设备)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含分支)开关、刀闸和熔断器双重编号(名称);断开由运维人员操作的有可能返回电源的低压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以上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许可命令后在已执行栏打“”(现场许可时由工作许可人执行)。4.1.8.2 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栏(1)配电站、开闭所的设备上工作时:填写在工作许可后由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应设遮栏、应挂标示

42、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执行完毕后打“”。(2)配电线路上的工作时:填写在工作许可后由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断开停电线路上可能反送电的配变跌落开关;断开配变的低压侧电源开关、刀闸;装设安全围栏、标示牌等);当工作班组现场使用工作票对检修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填写相关的操作内容。执行完毕后打“”。4.1.8.3 工作班组装设(或拆除)的接地线栏(1)配电站、开闭所的设备上工作时:填写工作班组在工作中根据需要装设(或拆除)的接地线,如没有则填写“无”。(2)配电线路上的工作时:填写工作地段现场设备各处应挂的接地线(包括流动接地线在内),要注明线路名称和杆号、装设位置、接地线编号、装设时间、

43、拆除时间等。4.1.8.4 配合停电线路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1)配电站的设备上工作:此栏空出。(2)配电线路上的工作:填写应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开关、刀闸和熔断器双重编号(名称);以上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许可命令后在已执行栏打“”(现场许可时由工作许可人执行)。无配合停电线路时填写“无”。4.1.9 保留或邻近的带电线路、设备栏填写与工作地段相邻近的平行、交叉或同杆架设的未停电线路,以及在部分停电的线路中与带电部分相连接的处于断开状态的开关设备。例如:线路的柱上开关、刀闸或可熔保险器等,当断开时一侧有电、一侧无电,则该电气设备应认为是

44、带电设备。与停电线路共杆架设的带电线路应按照与停电线路一一对应的规范填写双重称号。例如:10kV棵陈线棵27(右线:#1#16)与10kV棵南线棵26(左线:#1#16)共杆。4.1.10 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栏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环境条件和施工方法等存在的危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误登带电杆塔、防止倒杆断线、防止高处坠落、防止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措施),做到正确、完备、具体。4.1.11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栏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查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1-5项填写正确无误后,签名并填写签发时间。4.1.12 工作负责人签名栏工作负责人收到已签发的工作票后,应再次审查无疑问

45、后,签名并填写收到工作票的时间。4.1.13 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补充栏(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负责人或现场工作许可人在收到工作票后,对照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已填写的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内容,对遗漏部分进行补充,如没有补充措施此栏填写“无”。4.1.14 工作许可栏在完成工作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包括配合停电线路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许可工作的命令。4.1.14.1 当采用电话许可方式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将被许可的线路或设备、许可方式、许可人姓名、本人姓名以及许可开始工作的时间(指工作负责人接到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的时间)记入本栏,并复诵核对无误。电话许可方式应有真实可

46、靠的录音。4.1.14.2 采用当面许可方式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将许可的线路或设备、命令方式、本人姓名以及许可开始工作的时间(指工作负责人接到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的时间)记入本栏,然后交工作许可人签名。4.1.15 工作任务单登记栏 分别登记该工作票所属的工作任务单的编号、工作任务、小组负责人、工作许可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如无工作任务单时此栏空出。4.1.16 现场交底栏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工作班成员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签名,不允许代替签名。增添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相同程序。若多班组使用同一张工作票工作,只需各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签字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安排人员装设现场工作接地线(或进行不填写倒闸操作票的“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在装设完毕现场工作接地线后(或进行完毕不填写倒闸操作票的“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后),工作负责人填写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开始工作;多班组使用一张工作票,当执行4.6.13条第一种方式时,各小组正式开工时间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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