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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龟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 方 案(2000年3月2日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2003年4月21日第二届股东大会修改)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股权管理,保证股份合作制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方案。一、股份设置1、本公司的股金总额 万元人民币,股份设普通股和岗位股两种(后来增设的一般股取消),公司内部发行。股金一律以现币认购,每股面值为1000元,共 股,股权属购股者所有,普通股和岗位股面值金额相等,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2、普通股,凡属本企业的职工都有购买普通股的权利,每人2股。购买了普通股的职工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3、岗位股,上岗员工每人4股(在购买普通股的基础上再购买2股)
2、,购了岗位股的股东优先参加公司的竞争上岗。凡当选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被聘任为正、副总经理和中层以上干部的除交纳岗位股股金外,还必须1按档次交纳融资款,其中董事长、总经理为一档,融资款5.6万元;董事会董事、监事会主席、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为二档,融资款2.6万元;监事会监事、公司中层管理干部为三档,其中监事和正职融资款为0.6万元,副职融资款为0.4万元;融资款不承担经营风险,不享有表决权,也不参与分红,但可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到期归还。4、凡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以及被聘任的正、副总经理必须一次性交付股金和融资款;被聘为中层管理干部的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交付股金和融资款,如不按时按标
3、准交付股金和融资款,取消任职资格。岗位变动时,接任者须即时接购相应的股金和融资款。5、凡职务重叠的以最高任职交付股金和融资款。6、以后不允许用安置费购股,但原来用安置费购的股,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二、股权管理1、公司内部设有股权管理机构,负责股权管理和发放股权证,建立股权档案,登记红利收益、股额变动情况,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2、股权证是公司内部发行、证明股东所持股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书面凭证,股权证不上市交易,-2-只允许在公司内部使用。3、股权证设立公司名称、股东姓名、所持股份股金总额、股权证编号、签发、日期等。股权证需有公司盖章,董事长签名才能有效。4、所有职工按规定认购记名
4、股权,一经认购,原则上不准退股,但可由亲属继承。购股一年后,可在企业内部转让,无论继承或转让,都必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办理变更手续。5、新公司的股东和员工因健康原因或被公司辞退、开除、死亡时,经董事会批准,股份可以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也可让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也可由股权管理办公室回购后自动注销。股权回购价格由股权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的红利,权益情况计算,报董事会审批后确定。三、红利分配和亏损负担(一)红利分配1、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原则,公司股利原则上年终结算支付。按股分配,凭股权证领取,帐目向股东大会公布。2、公司经营所得依法纳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3-(1)弥补亏损(净利润20%以内);(2)提取法定公积金10%;(3)提取法定公益金5%;(4)由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但在弥补亏损前一般不得提取。3、分配股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亏损不得分红。(二)亏损负担4、公司发生亏损时,其亏损额由公司全体股东按股份分摊,但亏损额过大可分期分摊,第一年不得超过股金的30%。四、其他事项1、本方案与公司章程一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2、本方案与政府有关法规有抵触的,按法规执行。3、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