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853874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改建工程中的大沽河大桥及蓝烟铁路立交桥工程安全保证体系.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一、安全生产目标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为沿线经济建设服务。特指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项目经理:张维连项目总工:林晖安全工程师:赵红芳桥涵队安全员:蒋中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白京军路基路面队安全员:孙功森 三、安全保证体系及主要技术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安全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把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责任到

2、人。确保施工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安全保证体系详见下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 全 方 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 全 目 标: 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各业务部门领导、施工安全员 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奖惩制度班组安全制度事故处理经理部安全小组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1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2新工艺教育3特殊工种培训4技术交底教育5领导干部安全教育1班前安全教育2周一安全活动3交接班制度4三检制5制度上墙逐级上报项目部月评奖罚施工队自评总结教训,以利于今后提高安全监督检查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指挥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

3、长,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安全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对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充分发挥各专职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2、电焊工、爆破工、起重工、架子工及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或者操作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3、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一工程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每道工序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4、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无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施工人员

4、,尤其是电工和压浆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5、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保持现场管线整齐,灯明、路平、无积水。易燃物品仓库要设专人防守,危险区要设有栏杆和标志,备齐消防器材,并能防盗。6、生活区、拌合站、预制场在四周挖好临时排水沟,沟深0.8m,宽1.0m,与周围既有水沟顺接,保证排水通畅,同时生活区,拌合站、预制场每处配备干粉灭火器6套。施工场地的油库、变电站及其它高大建筑,设避雷针接地,防止雷击。7、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与房屋保持一定安全距离。8、施工中加强对机具、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设置漏电保护确保用电安全。线路架设高度和照明度必须符合标准,严防行走运行机械损坏输电线路。9、施工现场设工地卫生所,出现紧急情况,应做好现场急救和保护工作,现场备应急车辆,以供急需。10、机械设备夜间作业配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1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1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13、经常与当地政府联系,密切同当地群众的关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严肃群众纪律,搞好路地联防,共同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