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漆环保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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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012005代替HBC 12200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Water based coatings 20051122 批准 20060101 实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布HJ/T 2012005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水性涂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水性涂料及相关产品的出口贸易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水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下简称VOC)、甲醛、

2、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提出了限量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BC 122002)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按GB/T 1.12000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BC 1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水性涂料VOC的定义; 修订了内、外墙涂料VOC含量限值; 对甲醛测定过程中的取样量及样品处理过程进行了修改;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测试改为直接进样,内标法定量; 卤代烃测试改用ECD检测器,直接进样,内标法定量; 重金属铅、镉、汞、铬测定采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附录C中规定的

3、方法。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ISO 11890-2:2000)中VOC含量检测方法。其不同之处在于: 修改了对水性涂料VOC的定义; VOC测定时,增加了己二酸二乙酯作为250沸点的标记物; VOC测定时,增加了对组成水性涂料VOC组份的双色谱柱定性分析;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H和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伊士曼化工公

4、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BC 122002。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41994、HJBZ 41999、HBC 122002。 HJ/T 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涂料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水为溶剂或以水为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5、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ISO 118902 涂料与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Paints and 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

6、d(VOC)content-Part 2:Gas-chromatographic method)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扣除水分后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1),表述为克/升(g/L)。在特定涂料中,有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在涂料干燥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并成为涂膜的一部分,参与反应成膜的这部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7、不应该被认为是VOC含量的一部分。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2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1)对于某些不能通过测试得到密度值的产品,例如腻子(粉状、膏状)应以质量分数(g/kg)表述VOC含量。 HJ/T 20120055 技术内容 5.1 不得人为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类、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5.2 产品中有害物限量应满足表1要求:6 检验 6.1 对于产品中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类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确定。 6.2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按附录A检

8、测。 6.3 产品中甲醛含量的检测按附录E进行。 6.4 产品中重金属镉、铅、汞、铬含量的检测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进行。 6.5 产品中对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的检测按附录F进行。 6.6 产品中对卤代烃含量的检测按附录G进行。 HJ/T 2012005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A.1 范围 本方法依据涂料与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ISO 118902: 2000)制定。 本方法规定了涂料及其原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方法可用于VO

9、C含量大于0.1%(质量分数)、小于15%(质量分数)的涂料的测试。 A.2 定义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A.3 原理 试样经稀释后,通过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分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定性检验这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之后,用内标法测定这些化合物的量。 A.4 仪器设备 A.4.1 气相色谱仪 仪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商的相关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所有与测试试样接触的仪器部件都应该由耐试样的材料(如玻璃)制成,并且本身不会产生化学变化。 A.4.2 配备分流进样的进样系统 气相色谱仪应有一个配备分流装置的进样口。分流比应可以调整

10、且能够受到监控。进样口衬管内应有硅烷化玻璃棉以, 留住非挥发性成分,, 如需, 要,应清洁衬管并添充新的玻璃棉或更换衬管以排除由于粘性物或颜料残留物(如被吸附的化合物)造成的误差。色谱峰拖尾显示可能存在吸附,尤其是, 低挥发性的成分。 A.4.3 柱烘箱 柱烘箱的温度应能够在40至300进行等温和程序升温控制操作。 柱烘箱温度波动不应超过1。程序升温的最终温度不应超过毛细管柱的最高使用温度。 A.4.4 检测器 可以使用下列三种检测器中的任意一种: A.4.4.1 火焰离子检测器(FID) FID应能够在高达300的温度条件下操作。为了防止冷凝,检测器的温度应至少高于柱烘箱最高使用温度10。检

11、测器的气体供给、样品注射量、分流比和增益设置应进行最优化处理,使用于计算的信号(峰面积)与物质数量成比例。 A.4.4.2 已校准并调谐过的质谱仪或其他质量选择检测器。 A.4.4.3 已校准过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光谱仪)。 A.4.5 毛细管柱 毛细管柱应由玻璃或石英玻璃制成。柱的长度应能足够分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其最大内径可以是0.32 mm,并涂以适当膜厚度的固定相,如二甲基聚硅氧烷、聚乙二醇或6% 腈丙苯基/ 94%二甲基聚硅氧烷等,以提供良好的峰的分离。可以选择上述固定相和柱长度以符合特殊分离的要求。 A.4.6 定性分析设备 如果分离出的成分要通过质量选择检测器或

12、FT-IR光谱仪进行鉴定,仪器应与气相色谱仪相连并根据制造商的相关说明对其进行操作。 A.4.7 注射器 注射器至少应具有进样量两倍的容量。 A.4.8 图表记录仪 补偿式图表记录仪适用于标示气相色谱图。 A.4.9 积分仪 应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积分仪或计算机)来测量峰面积。用于测定和分析的积分参数应一致。 A.4.10 样品瓶 使用由化学惰性材料(如玻璃)制成的样品瓶,可以使用合适的隔膜(如以聚四氟乙烯涂层的橡胶膜)瓶盖对这些样品瓶进行密封。 A.4.11 气体过滤器 过滤器应安装在气相色谱仪的连接管中以吸收气体中残留的杂质(参A.4.12)。 A.4.12 气体 A.4.12.1 载气

13、:干燥无氧氦气、氮气或氢气,纯度至少为99.995%(体积分数)。 A.4.12.2 检测器气体(燃气和助燃气):纯度至少为99.995%(体积百分数)的氢气以及空气(制备),无有机化合物。 A.4.12.3 辅助气体(隔垫吹扫和尾吹气):与载气具有相同性质的氮或氦。 A.5 试剂 A.5.1 内标物 内标物应为原试样中不存在的化合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的其他成分完全分离,它应是一种对试样成分惰性的化合物(即不与试样组分起化学反应),在测试的温度范围内能够稳定,并且纯度为已知。例如异丁醇、二乙二醇二甲醚等。 A.5.2 校准化合物 用于校准的化合物,其纯度应至少为99%(质量百分数),或

14、已知纯度。 A.5.3 稀释溶剂 使用适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其纯度至少为99%,或已知纯度,但不能含有任何干扰测定的物质,如造成色谱图上出现重叠峰的物质。应单独进行注射溶剂的测试,以便观察污染物以及可能存在的干扰峰。稀释溶剂可以是甲醇和四氢呋喃之类的溶剂等。 A.5.4 标记物 用于按VOC定义区分VOC组分与非VOC组分的化合物。其沸点在VOC定义附近(2503),且已知纯度的化合物。用己二酸二乙酯(沸点:251)作为标记物以区分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A.6 取样 取出确有代表性的试样进行测试。 试样制备参见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82)。 A.7 测试步骤 A.7.1

15、密度 密度的测定见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GB/T 6750)。 A.7.2 含水量 含水量的测定见附录D。 A.7.3 气相色谱分析条件 A.7.3.1 所使用的气相色谱分析条件取决于将进行分析的产品,而且每次都应该使用已知的校准混合物对其进行最优化处理(见附录C)。 A.7.3.2 注射量和分流比应相匹配,以便不超过色谱柱的容量,并在检测器的线性范围内。不对称峰提示气相色谱系统可能过载。 A.7.4 产品的定性分析 如果产品中的有机化合物是未知的,则需对其进行定性鉴定。较好的方法是气相色谱仪与质量选择检测器(A.4.4.2)或FT-IR光谱仪(A.4.4.3)联用,并使用A.7.3中的色谱

16、仪设置和条件,也可利用附录B给出的方法进行定性分析。 A.7.5 校准 A.7.5.1 如果适合校准用的化合物可购买到,应该使用下列方法测定相对响应因子。 A.7.5.1.1 称取一定量(精确至0.1 mg)A.7.4中所鉴定出的化合物于样品瓶中,称取的量与待测产品中各自的含量应在同一数量级。 称取与待测化合物相近数量的内标物(A.5.1)于同一样品瓶中,使用稀释溶剂(A.5.3)稀释混合物,然后在与测试试样的相同条件下进行分离与测定。 A.7.5.1.2 按A.7.3使仪器参数最优化。 A.7.5.1.3 再次将适当数量的校准混合物注入气相色谱仪中。使用以下方程式计算每种化合物的相对响应因子

17、:A.7.5.2 如果发现有未定性出的色谱峰或者校准用的化合物未商品化,则应假设其响应因子为1.0。 A.7.6 试样配制 称取1 g的试样(称准至0.1 mg)以及与被测物质量近似相同的内标物于样品瓶中。用10 ml稀释溶剂稀释试样,密封试样瓶并混匀。 A.7.7 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A.7.7.1 按校准时的最优化条件设定仪器参数。 A.7.7.2 将标记物注入气相色谱仪中,测定其在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或6%腈丙基苯基 / 94%二 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上的保留时间,以便按A.3.1给出VOC定义确定色谱图中的积分终点。 A.7.7.3 将1 l的试样注入气相色谱仪中,并记录色谱图。测定每

18、种保留时间低于标记物的化合物的峰面积(除稀释溶剂外),然后用下式计算涂料中所含的每种化合物的质量:注:某些溶剂(如石脑油)会出现一系列峰。如果在此间隔时间内无其他化合物共洗脱,多数积分仪可以累加出总面积且可以当作一个峰对待。如果积分仪没有此项功能,则必须手动计算总面积。然后才可以使用上述方程式测定测试试样中的溶剂量。A.8 计算 A.8.1 计算VOC含量 腻子类产品依据式(3)计算VOC含量: A.9 结果的表示 如果两次测试结果(VOC质量分数)的差大于A.10.1的要求,则重复上述步骤。 计算两个有效结果(重复测试)的平均数。当VOC质量百分含量大于1%的数值时,应精确至0.1%计算 (

19、lwVOC );当VOC质量分数小于或等于1%的数值时,应精确至0.01%计算 (lwVOC) 。 A.10 精确性 A.10.1 重复性限r 一个数值r,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之间的绝对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95%。重复性条件是指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程序,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互独立进行的测试条件。 以重复性变异系数表示的、使用此测试方法得出的五个重复测定值的重复性变异系数在1%和8%之间。 A.10.2 再现性限R 一个数值R,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之间的绝对值不超过此数的概率为95%。再现性条件是指,在进行测试的实验室、操作者、测试设备、测

20、试程序(方法)、测试时间有所本质变化的情况下,对同一被测对象相互独立进行的测试条件。 以再现性变异系数表示的,使用此测试方法而得的再现性变异系数在2%和11%之间。附录B (资料性附录) VOC组份的定性分析B.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水性涂料VOC组分的定性分析。 B.2 方法原理 试样经稀释溶剂稀释后,直接注入装有两种不同极性的毛细管柱的气相色谱仪中,依据所得VOC组分保留时间计算相对保留值,并在表B.1中查找对应的化合物。如果在两种不同极性的毛细管柱上未知化合物与已知化合物的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值都相同,即认为是同一化合物。 B.3 材料 B.3.1 载气:高纯氮 B.3.2 燃气:氢气

21、,纯度99.995 % B.3.3 助燃气:空气 B.4 试剂 B.4.1 甲烷气体 B.4.2 己二酸二乙酯 (DEA) B.4.3 稀释溶剂:使用适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其纯度至少为99 %,但不能含有任何干扰测定的物质,如造成色谱图上出现重叠峰的物质。应进行单独注射溶剂的测试,以便观察污染物以及可能存在的干扰峰。当试样中含有与稀释溶剂相同的组分时,应更换其它种类的稀释溶剂。例如甲醇和四氢呋喃之类的溶剂等。 B.5 仪器 B.5.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 B.5.2 色谱柱1(基本柱):6 %腈丙苯基/ 94 %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例如DB-1301,60

22、m0.32 mm内径1.0 m膜厚,色谱柱2(确认柱):聚乙烯醇(wax)毛细管柱,例如DB-wax,30 m 0.25 mm内径0.25 m 膜厚。 B.5.3 微量注射器,5l。 B.6 气相色谱仪条件 B.6.1 条件1 色谱柱(基本柱): 6 %腈丙苯基/ 94 %二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 60 m 0.32 mm 1.0 m 载气种类: 氮气(N2) 柱前压(恒压模式): 64 kPa 柱流量: 0.77 ml/min 进样口温度: 250 分流比: 分流进样,1.0 l,40:1 检测器温度: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260 柱烘箱温度程序: 初始温度:100保持1 min,以2

23、0/min升至260保持20 min B.6.2 条件2 色谱柱(确认柱): 聚乙烯醇(wax)毛细管柱 30 m 0.25 mm 0.25 m 载气种类: 氮气(N2) 柱前压(恒压模式): 43 kPa 柱流速: 0.34 ml/min 进样器温度: 240 分流比: 分流进样,1.0l, 40:1 检测器温度: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250 柱烘箱温度程序: 初始温度:60保持1min,以20/min升至240保持20min B.7 测定步骤 B.7.1 毛细管柱死时间(非滞留溶质的保留时间)的测定:分别按B.6.1、B.6.2气谱条件,待仪器稳定后,注入适量的甲烷气体。记录其保留

24、时间,其保留时间为B.6.1、B.6.2条件下6%腈丙苯基/ 94%二甲基聚硅氧烷柱、聚乙烯醇(wax)柱的死时间tM。 B.7.2 溶解适量的涂料于乙腈中(质量分数约10%),分别注入安装有上述两种气谱柱的气相色谱仪中,并分别记录各组分的保留时间tR,按公式1计算各组分的相对保留值,并在表B.1中查找对应的化合物。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气相色谱测试条件C.1 色谱条件实例1 色谱柱: 二甲基聚硅氧烷涂层毛细管柱,30 m0.32 mm内径1.0 m膜厚; 进样口温度: 260; 检测器温度: 280; 柱温: 程序升温,45保持4 min,然后以8/min升至230保持10 min;

25、载气: 高纯氮; 柱前压 35 kPa 分流比: 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调 进样量: 1.0 l C.2 色谱条件实例2 色谱柱: 6% 腈丙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60 m0.32 mm1.0 m; 进样口温度: 250; 检测器温度: 260; 柱温: 程序升温,80保持1min,然后以10/min升至230保持15 min; 载气: 高纯氮; 柱前压 64 kPa 分流比: 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调 进样量: 1.0 l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水性涂料中水含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分析法 D.1 仪器与试剂 D.1.1 仪器 备有热导检测器及程序升温控制的气相色谱仪; 色谱柱:柱长2

26、.0 m,外径3.2 mm,填装6080目的高分子多孔微球的不锈钢柱或其它能使被测物与其它组分完全分离的色谱柱; 记录仪; 微量注射器:10 l 或20 l; 具塞式玻璃瓶:10 ml。 D.1.2 试剂 无水二甲基甲酰胺(DMF);色谱纯; 无水异丙醇。 D.2 测定方法 D.2.1 仪器操作条件 样品汽化温度:200; 检测器:温度240,电流150 mA; 柱温:程序升温,初始温度80,升温速度30/min,终温170; 载气:纯度为99.995%以上的氦气或高纯氮气。 D.2.2 测定水的响应因子R 在同一具塞式玻璃瓶中称0.2 g左右的蒸馏水和0.2 g左右的异丙醇,称准至0.1 m

27、g,加入2 ml的二甲基甲酰胺,混匀。用微量注射器进1 l样品,并记录其色谱图。 计算水的响应因子R: D.3 样品分析 称取0.6 g涂料以及与被测物质量近似相同的内标物,称准至0.1 mg,加入到具塞玻璃瓶中,再加入2 ml二甲基甲酰胺,盖上瓶塞。同时准备一个不加涂料的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做为空白样。用力摇动装有试样的小瓶15 min,放置5 min,使其沉淀,也可使用低速离心机使其沉淀。吸取1 l试样瓶中的上清液,注入色谱柱中,并记录其色谱图。 通过下式计算涂料中水的质量分数(): D.4 精密度 D.4.1 重复性: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1.6%。 D.4.2

28、再现性:在再现性条件下,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5%。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水性涂料中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E.1 仪器与试剂 E.1.1 仪器与设备 分光光度计、全玻璃蒸馏器、容量瓶、50 ml纳氏比色管、移液管。 E.1.2 试剂 本方法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E.1.2.1 乙酸铵(NH4CH3COO)。 E.1.2.2 冰乙酸(CH3COOH):=1.05。 E.1.2.3 乙酰丙酮(C5H8O2):= 0.975。 E.1.2.4 乙酰丙酮溶液:0.25 %(体积分数),称25 g乙酸铵(E.1.

29、2.1),加少量水溶解,加3 ml冰乙酸(E.1.2.2)及0.25 ml新蒸馏的乙酰丙酮(E.1.2.3),混匀再加水至100 ml,调整pH = 6.0,此溶液于25贮存,可稳定一个月。 E.1.2.5 盐酸(HCl)溶液:=1.19(1+5) E.1.2.6 氢氧化钠(NaOH)溶液:30 g/100 ml。 E.1.2.7 碘(I2)溶液:c(I2)=0.1 mol/L,称40 g碘化钾(E.1.2.8)溶于10 ml水,加入12.7 g碘,溶解后移入1000 ml容量瓶,加水稀释定容。 E.1.2.8 碘化钾(KI)。 E.1.2.9 重铬酸钾(K2Cr2O7):c(1/6 K2Cr

30、2, O7)=0.1000 mol/L,准确称取4.9030 g于120烘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用水溶解后移入1000 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并摇匀。 E.1.2.10 淀粉溶液:1 g/100 ml,称1 g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到入100 ml沸水中,呈透明溶液,临用时配制。 E.1.3 硫代硫酸钠溶液:c(Na2S2O3)=0.1 mol/L,称取25 g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和2 g碳酸钠(Na2CO3)溶解于1000 ml新煮沸但已冷却的水中,贮于棕色试剂瓶中,放一周后过滤,并标定其浓度。 E.1.3.1 硫代硫酸钠溶液标定:见GB 601。 E.1.4 甲醛(HC

31、HO)溶液,含甲醛36 %38 %。 E.1.4.1 甲醛标准储备液:取10 ml甲醛溶液(E.1.4)置于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 E.1.4.2 甲醛标准储备液的标定:吸取5.0 ml甲醛标准储备液(E.1.4.1)置于250 ml碘量瓶中,加0.1 mol/L碘溶液(E.1.2.7),30.0 ml,立即逐滴的加入30 g/100 ml氢氧化钠溶液(E.1.2.6)至颜色褪到淡黄色为止(大约0.7 ml)。静置10 min,加(1+5)盐酸溶液(E.1.2.5)5 ml酸化,(空白滴定时需多加2 ml),在暗处静置10 min,加入100 ml新煮沸但已冷却的水,用标定好的硫

32、代硫酸钠溶液(E.1.3.1)滴定至淡黄色,加入新配制的1 g/100 ml淀粉指示剂(E.1.2.10)1 ml,继续滴定至蓝色刚刚消失为终点。同时进行空白测定。按下式计算甲醛标准储备液浓度。E.1.4.3 甲醛标准使用溶液 用水将甲醛标准储备液(E.1.4.2)稀释成20.00 g/ml甲醛标准使用液,25贮存,可稳定一周。 E.2 测定步骤 E.2.1 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数支50 ml具塞刻度管,分别加入0.00,0.50,1.00,3.00,5.00,8.00 ml甲醛标准使用溶液,加水至50 ml, 加入2.5 ml乙酰丙酮溶液(E.1.2.4),摇匀。于60水浴中加热30 min,

33、取出后冷却至室温,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测定。用10 mm比色皿,在波长414 nm处,测量吸光度,以吸光度和对应的甲醛量绘制标准曲线。 E.2.2 甲醛含量的测定 称取2 g(准确至0.001 g)试样,置于50 ml容量瓶中,并用水稀释之刻度,摇匀。用移液管吸取10 ml此溶液,移入已加入10 ml蒸馏水的100 ml蒸馏瓶中,收集馏分的瓶中应先加入适量的水浸没冷凝管出口。加热蒸馏并收集馏分,将试样蒸至近干。将收集的馏分转移至50 ml具塞刻度管中,用水稀释到刻度,待测。 制备好的试样加入2.5 ml乙酰丙酮溶液(E.1.2.4),摇匀。于60水浴中加热30 min,取出后冷却至室温,在尽可能

34、短的时间内测定。 用10 mm比色皿,在波长414 nm处,测量吸光度,减去空白试验所测得的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查出试样中甲醛的含量。 用50 ml水代替试样,进行平行操作。 E.3 甲醛含量的计算 甲醛含量按下式计算: E.4 精密度 E.4.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2.8 %。 E.4.2 再现性: 在再现性条件下,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超过10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水性涂料中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分析法 F.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水性涂料及原材料中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测定。 检出限量:苯40 mg/kg、甲苯40 mg/kg

35、、乙苯40 mg/kg、二甲苯50 mg/kg。 F.2 方法原理 试样经稀释溶剂稀释后直接注入气相色谱仪中,经毛细管柱使被测组分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内标法定量。 F.3 仪器设备 F.3.1 气相色谱仪 仪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商的相关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所有与测试试样接触的仪器部件都应该由耐试样的材料(如玻璃)制成,并且不会产生化学变化。 F.3.2 配备分流进样的进样系统 气相色谱仪应有一个配备分流装置的进样口。分流比应可以调整且能够受到监控。进样口衬管内应有硅烷化玻璃棉以留住非挥发性成分,如需要,应清洁衬管并添充新的玻璃棉或更换衬管以排除由于粘性物或颜料残留物(如被吸附的化合物

36、)造成的误差。色谱峰拖尾显示可能存在吸附,尤其是低挥发性的成分。 F.3.3 柱烘箱 柱烘箱的温度应能够在40 至300 进行等温和程序升温控制操作。 柱烘箱温度波动不应超过1。程序升温的最终温度不应超过毛细管柱的最高使用温度。 F.3.4 检测器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使用温度可达300。为了防止冷凝,检测器温度应至少高于色谱柱的使用温度10。检测器的气体流量、进样量、分流比和增益设置应进行最优化处理,从而使得用于计算的信号(峰面积)与物质数量成比例。 F.3.5 毛细管柱 毛细管柱应由玻璃或石英玻璃制成。色谱柱的长度应能足够分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其最大内径可以是0.32 mm,并

37、涂以适当膜厚度的二甲基聚硅氧烷涂层,以提供良好的峰的分离。可以选择固定相和柱长度以符合特殊分离的要求。参见附录C。 F.3.6 注射器 注射器的容量至少应为进样量的两倍。 F.3.7 图表记录器 补偿式图表记录器适用于标示气相色谱图。 F.3.8 积分器 应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积分器或计算机)来测量峰面积。用于测定和分析的积分参数应一致。 F.3.9 样品瓶 使用由化学惰性材料(如玻璃)制成的样品瓶,其可用合适的瓶盖(如以聚四氟乙烯涂层的橡胶膜)密封。 F.3.10 气体过滤器 过滤器应安装在气相色谱仪的连接管中以吸收气体中残留的杂质。 F.3.11 气体 F.3.11.1 载气:干燥、无氧

38、氦气、氮气或氢气,纯度至少为体积分数99.995%。 F.3.11.2 检测器内气体(燃气和助燃气):纯度至少为体积分数99.999%的氢气以及空气(制备),不含有机化合物。 F.3.11.3 辅助气体(隔垫吹扫和尾吹气):与载气具有相同性质的氮或氦。 F.4 试剂 F.4.1 校准化合物 F.4.1.1 苯,其纯度应至少为质量分数99%,或已知纯度。 F.4.1.2 甲苯,其纯度应至少为质量分数99%,或已知纯度。 F.4.1.3 乙苯,其纯度应至少为质量分数99%,或已知纯度。 F.4.1.4 二甲苯,其纯度应至少为质量分数99%,或已知纯度。 F.4.2 稀释溶剂 使用适于稀释试样的有机

39、溶剂,其纯度至少为质量分数99%,但不能含有任何干扰苯系物测定的物质,如造成色谱图上与苯系物峰重叠的物质。应进行单独注射溶剂的操作以便观察污染物以及可能存在的干扰峰。例如甲醇、四氢呋喃。 F.4.3 内标物 内标物应为一种化合物,试样中不含有这种化合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的其他成分完全分离。它应是一种与试样成分有关的惰性化合物,在所需的温度范围内能够稳定,并含有已知纯度。例如:乙二醇单丁醚、异丁醇、乙二醇二甲醚等。 F.5 取样 取出确有代表性的试样进行测试(从多组分涂料取出的试样,应对每一组分具有代表性)。 F.6 程序步骤 F.6.1 气相色谱分析条件 F.6.1.1 所使用的气相色

40、谱分析条件取决于将进行分析的产品,而且每次都应该使用已知校准混合物对其进行最优化处理。参见附录C。 F.6.1.2 进样量和分流比应匹配,以便不超过色谱柱的容量,并在检测器的线性范围内。不对称峰可能会给出气相色谱系统过载的提示。气相色谱分析条件见附录C。 F.6.2 产品的定性分析 F.6.2.1 按F.6.1所示使仪器参数最优化。 F.6.2.2 被测物保留时间的测定:注入1 l含F.4.1所示被测物的标准的溶液。记录各被测物标准组份的保留时间,各被测物标准组份的出峰顺序见图F.1。 F.6.2.3 定性检验样品中的组份:取1 g左右的样品用甲醇稀释至10 ml的容量瓶中,取1 l注入色谱仪

41、中,并从图F.1中确定是否存在被测物。 F.6.3 校准 F.6.3.1 分别称取F.4.1中的化合物,称样量应与其在测试产品中的相应含量相近,精确至0.1 mg,注入样品瓶内(F.3.9)。 称取相近量的内标物(F.4.3)注入样品瓶,用稀释溶剂(F.4.2)稀释混合物,在与测试试样相同的条件下注入。 F.6.3.2 再次将适量的校准混合物注入气相色谱仪中。用下式计算苯系物的响应因子: F.6.4 试样配制 称取1g的试样(精确至0.1 mg),以及与注入样品瓶中的被测物质量近似相同的内标物。使用适量的稀释溶剂稀释试样,密封试样瓶并混匀。 F.6.5 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F.6.5.1 校准时

42、以最优化方式设置仪器参数。 F.6.5.2 将1 l的试样注入气相色谱仪中,记录色谱图。测定苯系物的峰面积,然后以下式计算涂料中所含的苯系物的质量: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水性涂料中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分析法 G.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涂料中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烷、四氯化碳的测定。 检出限量:二氯甲烷5 mg/kg、1,2-二氯乙烷5 mg/kg、1,1-二氯乙烷10 mg/kg、1,1,1-三氯乙烷0.01 mg/kg、1,1,2-二氯乙烷0.01 mg/kg、三氯甲烷0.01 mg/kg、四氯化碳0.001 mg/kg。 G.2 方法原理 试样经稀释溶剂稀释后直接注

43、入气相色谱仪中,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在毛细管色谱柱中与共存物质完全分离后,用电子捕获检测器测定,以内标法定量。 G.3 材料 载气:高纯氮 G.4 试剂 G.4.1 二氯甲烷,分析纯 G.4.2 1,1-二氯乙烷,分析纯 G.4.3 1,2-二氯乙烷,分析纯 G.4.4 1,1,1-三氯乙烷,分析纯 G.4.5 1,1,2-三氯乙烷,分析纯 G.4.6 三氯甲烷,分析纯 G.4.7 四氯化碳,分析纯 G.4.8 稀释溶剂:使用适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其纯度至少为质量的99%,或含有已知纯度,但不能含有任何干扰测定的物质,如造成色谱图上出现重叠峰的物质。应单独注射溶剂

44、以便观察污染物以及可能存在的干扰峰。例如甲醇和四氢呋喃之类的溶剂。 G.4.9 内标物:内标物应为一种化合物,试样中不含有这种化合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的其他成分完全分离。它应是一种与试样成分有关的惰性化合物,在所需的温度范围内能够稳定,并含有已知纯度。例如溴丙烷。 G.4.10 溴丙烷,分析纯。 G.4.11 内标物(溴丙烷)溶液:称取1 g左右溴丙烷(G.4.9)称准至0.1 mg,用稀释溶剂稀释至50 ml容量瓶中。 G.5 仪器 G.5.1 气相色谱仪:配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 G.5.2 色谱柱:非极性毛细管色谱柱(如二甲基聚硅氧烷色谱柱:30 m0.25 mm0.25

45、m膜厚)或其它能使被测物与其它组分完全分离的色谱柱; G.5.3 微量注射器,注射器至少应具有进样量两倍的容量。G.6 色谱操作条件 G.6.1 色谱分析条件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 载气流速:1.0 ml/min; 柱温:程序升温,42保持9 min,以50/min升至250保持2 min; 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300; 尾吹: 30 ml/min。 注: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分析卤代烃的最佳分析条件。 G.7 测定步骤 G.7.1 被测物保留时间的测定 调节仪器至最佳状态(如G.6.1),待仪器稳定后,注入0.2 l

46、含所有被测物的标准溶液。记录各被测物标准组份的保留时间,各被测物标准组份的出峰顺序及保留时间见图G.1: G.7.2 定性检验样品中的被测组分 称取1 g左右的样品用甲醇稀释至25 mL容量瓶中,按G.7.1选定的测试条件进行检测,并确定出被测物的种类。 G.7.3 测定被测物的响应因子 称取1g左右的在G.7.2中检出的被测物的标准试剂,称准至0.1mg,及对应的溴丙烷溶液,用甲醇稀释至50 ml容量瓶中,按其线性范围稀释(其浓度应在线性范围内,若超出应加大稀释倍数或多次稀释),摇匀。用微量注射器进0.2 l样品,并记录其色谱图。 注:加入的溴丙烷内标物溶液在色谱仪上的响应值应在其线性范围之

47、内。 计算被测组分的相对响应因子R: G.7.4 样品测定 准确称取1 g左右的样品(精确至0.0001 g),加入1 ml溴丙烷溶液于50 ml的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溴丙烷溶液的加入量应使其在色谱仪上的峰面积与样品被测组分在色谱仪上的峰面积大致相同。待仪器稳定后开始测试。 G.8 计算 G.8.1 计算被测物含量 通过下式计算涂料中被测组分的含量Ci (mg/kg):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附录A 章条编号与ISO 11890-2:2000章条编号对照 表H.1给出了附录A 章条编号与ISO 11890-2:2000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附录I (资料性附录) 附录A 与ISO 11890-2:2000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I.1给出了附录A与ISO 11890-2:2000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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