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文化中的伦理道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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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古希腊文化中的伦理道德王重锴【内容摘要】正义概念在西方是表明着道德最初发源的观念之一,虽然在正义概念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许多思想都对它发生过深刻影响,成为这个概念的重要思想资源,但其中最早的思想渊源是来自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后任何流派的哲学思想和理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萌芽的胚胎。本文试在讨论古希腊文化中的伦理道德的各种特征与古希腊对此问题的解读,以明析古希腊文伦理道德观念的源流。【关键词】古希腊;伦理;正义;亚里士多德一、古希腊以道德理想为最高境界的审美规范古希腊理性主义在艺术中直接形成了理想型的审美追求。其显著特点就是将伦理道德作为精神之美的最高境界。在希腊人的艺术和

2、生活的一切方面贯穿着这样一种思想,即身体之美同精神之美是相互关联的,而它又在某种程度上同宇宙中的道德秩序紧密相连。如果身体和精神上的主观平衡,能够同真实和理想世界的客观秩序处于和谐状态的话,其结果将使人进入道德的崇高境界。这是一种建立在社会观念意识上的审美原则。在当时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有着天然一致性的情况下,道德准则作为有组织的社会的智慧之果,不可避免地要与艺术准则相关联。对此,希腊的许多哲学家都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普遍的关注,从而在思想观念上形成了丫种肯定的趋势。苏格拉底作为第一个从社会现实中去寻求美的根据的哲学家,他主张美和效用是联在一起的。美必定是有用的,衡量美的标准就是效用,有用就美,有

3、害就丑。他从美的相对性出发,认为美不能离开目的性,即不能离开事物在显得有价值时它所处的关系。不能离开事物对实现人的愿望所要达到的目的的适宜性。就这个意义说,“美”和“善”是统一的。而“善”实际上就是道德准则的某种表现方式。把伦理道德作为精神之美的最高境界,实际上反映的是希腊社会中个人的独立自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一种必然关系。正如黑格尔所分析的那样,“按照他们的直接现实生活去看,希腊人生活在自觉的主体自由和伦理实体的这两领域的恰到好处的中间地带。”在他看来,希腊社会不像古代东方社会那样统一在某种不自由的,受宗教及专制压迫的没有个人权利的社会之中,也没有发展到个人从社会中分裂出来,沉浸于自我,陶醉于

4、自己的内心生活,以至于要重新确立一种“纯粹的精神世界”来达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二、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在基督教伦理在罗马帝国站稳脚跟之前,古代西方伦理观当以希腊罗马先哲们的伦理观念为主流。但是,即便是在罗马帝国时期接受了基督教,历史积淀下来的西方伦理观念也没有根绝,或者说西方古老伦理观被融于后来形成的基督教伦理观念之中。根据中国学者黄伟合的介绍,公元前6世纪,欧洲第一位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家泰勒斯此时提出了他的哲学命题,即水是万物的始基,这标志着欧洲哲学发展的历史开端。泰勒斯以后的大约整整1个世纪,希腊思想界才发生一个令人瞩目的变化,即从讨论自然哲学为主,转向了以讨论人生哲学为主。

5、这个转变集中体现在欧洲历史上的一位道德圣人苏格拉底身上。只有到了苏格拉底时代,贤哲们才开始从哲学的高度探讨人类道德现象。更重要的是他把哲学“从天上带到人间”,醉心于研究人类社会的各种问题,提出了许多对整个希腊罗马世界乃至现当代社会都有重要影响的道德命题。(一)苏格拉底的伦理道德正义观苏格拉底(Socrates)把正义视为最高的善,而苏格拉底认为“一切既美又善的东西,都是联系着同一目的以成其为既美又善的”,“美的和善的,是着眼于它们所适用的目的来考虑的。”密尔在功用主义的绪论中说:两千多年前,少壮的苏格拉底倾听老“哲士”普罗泰哥拉讲说的时候,他就主张功用主义。当然,苏格拉底并没有主张功用主义,但

6、他认为善是与目的相关的,那么,作为最高的善,正义,自然也不是抽象的,而是与目的相关的。苏格拉底他说:“我个人献身为你们从事最伟大、有益的服务,我力图规劝你们每个人不要多想实际的利益,要更多关注灵魂和道德的改善”。他认为,追求灵魂的改善,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这种真正的幸福就是提醒人的道德的善的使命,每个人的人生职责就是审查自己的生活而趋向善。由于苏格拉底没有留下著作,他的思想和观点主要是通过后来他的一些学生的著作流传下来的,国内外许多哲学和政治思想史论著也都对其思想有很多介绍,例如,有人介绍说,苏格拉底认为,任何行为只有受德行知识指导,才可能是善的。反之,如果不受德行知识指导便不可能为善。在苏格

7、拉底说:“一切别的事物都系于灵魂,而灵魂本身的东西,如果他们要成为善,就都系于智慧”。苏格拉底认为,只要具备有关的道德知识,人们就必然会作善的事情,他说:“公正以及所有别的美德都是明智(的一部分)。凡是能够辨别、认识那些事情的,都绝不会选择别的事情来做而不选择它们;因此,明智的人总做光荣的和好的事”。人不可能故意作恶,即不可能知其为恶而为之,知其为善而不为。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那就说明该人是最大的无知,因为真正有知的人必然择善去恶。就苏格拉底所论述的知识内容看,当然是关于善、道德义务的知识。他认为,知道道德义务是什么,人们就会有相应的道德行为。凡是知道什么是合乎待人规矩的人,总做合乎公正的事情

8、。事实上,苏格拉底常用的三段论推理是这样的:凡善都是有益的;而知识是有益的;所以,知识即美德或善。在苏格拉底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智者学派实际上已经在探讨有关道德与伦理问题了。面对当时纷乱的精神与道德的心态,自称能够教给人智慧与善的智者派强调以个人感觉经验和意见为基础,而不关心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美德,什么是自然好的生活,只是教给人们修辞术和演讲术等政治统治的技巧,智者的教育活动除了成功和每个城邦的特殊政治社会实践之外,没有美德和正义的标准。在现在看来,与智者把人的感性欲望作为道德标准相比较,苏格拉底知识即美德的命题是完全对立的。他要求人们只应当去关心自己的灵魂,不要追求财富和荣誉等身外之物,这些东西

9、对道德有百害而无一益,这一思想后来成为中世纪宗教伦理学禁欲主义的思想渊源。苏格拉底将善视为世界的最高目的,看作道德生活的最高准则,个人生活的向善就要获得对世界的善的知识,同时在道德生活中为善,是灵魂向善。这二者是合一的,教化以善为最高目的的,获得对善的最高知识,又以理性的生活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善为习惯,成为生活者的品格。有学者指出,这个善本身贯穿在一切具体德行之中,各种具体德行中有一个普遍的共同的善本身,就像一切事物有一个共同的概念一样。所以苏格拉底认为凡是行为符合善本身,都是善的行为,就是美德。善是发自内心的德行,个人通过对自我的提升可达致善的精神,外力的施加有违善的真谛。现在一般认为,苏格

10、拉底美德的本性就是知识的命题是基于对美德普遍定义的追求,所要探讨的主要是关于人的智慧、节制、虔诚、勇敢、正义等等问题。视美德的本性是知识,视知识为道德的基础,可以说,这是苏格拉底伦理学的根本思想。总而论之,苏格拉底的伦理观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成为后来许多伦理学思想特别是柏拉图伦理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思想的源泉。(二)柏拉图的伦理观在人类文明史上,柏拉图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人物,他的哲学和伦理学思想在西方文明史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影响深远,延续至今。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忠实学生,也是其最伟大的弟子。他将苏格拉底的道德追求经过一番理论加工之后,概括提炼为智慧、勇敢、正义、节制四种德

11、性。他的伦理思想在于对“什么是善的生活”这样一个人生价值问题的回答。英国著名学者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黑德认为,两千多年来的西方哲学都是对柏拉图哲学的注释。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从两方面影响了柏拉图的政治态度:一是他的教义;二是以他自己被雅典民主制的法庭处死,激起了柏拉图对民主制的刻骨仇恨,进而影响着柏拉图的整个思想。柏拉图第一次对正义范畴做了“正义就是善的”哲学规定,将正义上升为一种绝对的“理念”和“形式”,并划分了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即社会正义。他在理想国中把正义视为与智慧、勇敢和节制并列的四大美德之首,对个人来说,使灵魂中的理性、意志和情欲这三者和谐相处,就是一个正义的人;对国家来说,与灵魂中这三者

12、相对应的是政治家、军人和劳动者,“当这三个部分各自执行自己的职责而不互相干扰的时候,便是有了正义”,正义即和谐。从伦理思想史的视角来看,因为苏格拉底不满足于各种具体的善,提出要寻求在此背后的唯一的、整体的善,并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柏拉图发扬了苏格拉底的思想,提出了“善的理念”的学说,并以此为基点,构筑起一个完整的伦理体系。中国学者黄伟合在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著作中认为,柏拉图受到赫拉克里特哲学的启发,意识到感官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动不居的,因而都是不真实的。柏拉图哲学的基本特征就是把统一的世界分为两个世界。一方面是我们感官所接触到的,由具体事物构成的“幻影世界”,另一方面是由独立于具体

13、事物之外的,并给予具体事物以实在性的理念所构成的“理念世界”。他说,世界上有许多善的事物,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绝对的善,即“善的理念”。为了把握“善的理念”,我们必须分析善的理念与其他因素的关系。此外,中国学者对拍拉图的伦理观还有多种分析,比如有学者认为,柏拉图的伦理观谈的是善的理念与具体事物之间的关系。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不依赖于具体的善的事物。柏拉图说,善的理念是“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由此看出,柏拉图试图把善的理念进行本体化,并视之为善的本体,其结果是善的标准被绝对化了。王柯平在柏拉图的美善论辨析一文中认为:本质意义上的美,也就是“美自

14、体”或“绝对美”,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的,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善有相对性也有绝对性,只有符合历史趋势的才是善。片面地强调道德的相对性和绝对性都是错误的。人类的理想社会恐怕是:不仅符合客观发展规律,而且合乎人类自身的需要,也就是说,不仅是真的,而且是善的。这样一种理想的社会,又是人类创造力的结晶,当人们在自己的创造物中直观自身的本质力量时,必然会有一种美的感觉。黄伟合先生在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著作中提出人生幸福的问题,实质是人生观的问题,并认为柏拉图在此方面也有建树。在道德本体论方面,柏拉图把“善的理念”标榜为最高的善,而认为具体可感的世界中的事物或行为都不具有真正的善的性质,由此在人生观方面

15、,他强调理性生活对人的重要,从而贬低或否认感性生活。以上对柏拉图人生观进行的3个层面的考察和分析从整体上折射出了柏拉图的人生态度和人生理念。柏拉图将善的理念升华为最高的善,在他的心目中,世界上所有可以为人所能感知的事物,所有可感知的行为,它们都没有真正的善的特质。柏拉图的人生哲学和人生观过于强调理性,有过犹不及之嫌。以笔者的视角观之,在柏拉图灵魂的学说中,人的理智、意志及欲望很好地阐释了智慧、勇敢和节制这三种人类的道德品行,人的理智、意志及欲望组成了人的灵魂,理智具有智慧,意志产生勇敢,欲望应加节制。在此三者当中,理智居首,意志居次,欲望居下。理智、意志及欲望的和谐结合就会造就一个正义之人,这

16、是其和谐人生观的细化。柏拉图的伦理思想不仅涉及到个人伦理,而且还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伦理思想,这些思想集中体现于他的著名著作理想国中,古希腊罗马哲学一书对柏拉图的理想国进行了很细致的分析。(三)、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正义思想“正义”(dikaion)的希腊文原意指放在直线上的东西。起初,指公开合理地丈量和分配土地,后来演变为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是最大的公正,侵犯私有财产为最大的不公正。因此,尺度成为分配公正的象征。古希腊人强调一切都遵循逻格斯,逻格斯支配一切,而尺度正是逻格斯的基本含义之一。最早赋予正义概念基本涵义的是梭伦(osoln)。梭伦认为,正义就是对立双方都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保持平衡。

17、从梭伦开始,正义作为一个道德范畴而被提出来,并且第一次在正义概念中引入了“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具体内涵,他通过将应得的观念正义联系起来,使正义成为一个有明确的社会与德性意义的概念。赫西奥德(Hesoidus)也对正义进行了大量的论述。他认为,在分配中公平地得到自己的一份,从而形成各方的一个界域,超出自己一方的领域而去侵犯别人的领域,这就是不公正,认清自己的界域而不超出则是公正的标志。赫西奥德的工作与时令把正义称为宙斯的法律,将正义提到了最高的地位。在赫西奥德的描述中,宙斯显然是公正的神圣维护者的形象,敬畏宙斯,这几乎是整个古希腊伦理的基本精神,而敬畏宙斯实际上就是敬畏正义。总之,正义的基本特征

18、有两点:第一,正义是克制自我,不侵犯他人,维护自己的应得;第二,正义是最高的德性,即古希腊谚语所说的“正义是一切德性的总汇”。他们论述的正义都是与某种目的相关,苏格拉底的伦理学是一种广义的目的论,他的正义观当然也建立在这种目的论的基础上;而柏拉图虽然将正义上升为一种抽象的或绝对的观念,但他的各守本位,各司其职的正义也是为了实现城邦和谐的目的,所以,从广义的目的论意义上讲,他们的正义思想对古希腊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是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四)亚里士多德正义与伦理道德的区分在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之前,古希腊的正义概念的内涵是相当广泛的。而真正从伦理学和政治学角度研究正义与伦理道德的是古希

19、腊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的学术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被恩格斯称为“最博学的人”。关于正义的思想,亚里士多德从伦理学和政治学两方面做出了全面的阐述。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正义所要维护的东西,一是共同的利益,另一是每个人的具体的应得的利益,依据所要维护的这两种利益,亚里士多德从形式上将正义区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首先是普遍的正义。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普遍的正义就是对法律的遵守,它“是一种所有人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情来的品质”。普遍的正义是通过法律来维护所有公民的共同利益,因为法律是为了促进某种共同利益而制定的。所以,人们把违法看作是不正义的,把守法看作是正义的。其次,亚里士多

20、德将维护每个人具体应得利益的特殊正义划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前者是指社会的财富权力、及其它可以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东西的原则。在分配正义上,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算术的平等和比率的平等两种原则,在这两种原则中,亚里士多德更倾向于比率的平等,他认为不同地位的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有区别地对待有区别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平等。矫正的正义是指人与人之间经济上的交往和制定契约所遵循的原则,表现的是一种人人平等的关系。在矫正的正义方面,亚里士多德主张算术的平等。在内容上,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绝对的公正(Nature justiee)和相对的公正(ConventoinaluJstice)。相对的公正亦即法律上的公

21、正,它是人们相互协定的结果,这种公正原则可能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有时甚至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但亚里士多德认为,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种绝对的公正,也可称为自然的公正,它是一种普遍的、永恒不变的原则,它不受时空的限制,具有绝对的性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如勿杀人。但无论是自然的公正还是人为的公正,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其目的都在于实现城邦的利益和整体的幸福。综上所述,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的显著特征就是,正义与城邦的共同利益相关,这与他的“人是城邦的动物”的思想是极其吻合的;其次,他对绝对正义与相对正义的划分实际上也是后来人们对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的划分的起源。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对正义思想论述最全面的人,他综合

22、并发展了在他之前古希腊的各种正义思想,以后西方的各种正义观,无论是功利主义的,还是义务论的都是从继承他的正义思想中的不同方面发展而来的。(五)亚里士多德伦理道德学的主体认知亚里士多德伦理道德学的代表作尼各马科伦理学是人类第一部系统完整的伦理道德学著作,其结构严谨、圆满,奠定了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伦理学创始人的地位。研究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的历史追溯,为深化我们对古希腊伦理道德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同时,也对我国目前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伦理的主体无疑是人。亚里士多德秉承古希腊“认识你自己”的思想传统,在对伦理学的研究中,首先对人的本质进行了揭示,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其伦理的探讨研

23、究。1、 人是政治的人。人是什么,或者说人的本质是什么,是思想家们尤其是哲学家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提出“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对此做了回答。他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更明确地指出:“人是政治动物,天生要过共同的生活。”圈人在本性上是政治的,这种本质决定了人要过共同的生活。从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共同的生活是人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共同生活的特征,使人之为人。这种政治的或曰共同生活的本性是什么含义呢?亚里士多德说:“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由此看出,人的特性在于能够进行善恶判断,能够进行公正与否的判断,也就是说人具有理性。总之,人的

24、本质决定人必然需要政治生活,或者说政治生活是人的本质需要。具体到古希腊时期,也即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亚里士多德在以政治界定人的本质时是绝对的,他说:“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阳,人为什么需要过共同的生活?柏拉图的论证是: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可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这种需要的多样性和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就决定人需要共同的生活。柏拉图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论述的。亚里士多德则明确指出:“人天生就是一种政治动物。因此,人们即便并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照样要追求共同的生活。”从这一点上看,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本质的规定,仅仅是从人之为人出发的,不需要其他原因。2、人是德性

25、的人。人的本质是政治动物,是合群动物,是理性动物,还不足以充分表明人的特征,还需要对人的特长或功能进行分析。“说到人的问题,单说明人是什么人的本性和本质即人是理性动物是不够的,还必须说明人的品德即人的特长和功能。”亚里士多德对人的特长或曰品德进行分析是从灵魂入手的。他说,我们所说的德性并不是肉体的德性,而是灵魂的德性。灵魂有一个非理性的部分和一个理性的部分,非理性的部分又是双重的,一种是生长和营养的本原,是一种能力,是一切生物所共有而不是人所独有的;再有一种非理性的部分就是欲望,是和理性对立的,但它也分有理性,可以受理性的束缚,比如自制。德性也要按照灵魂的区别来加以规定。根据对灵魂的划分,亚里

26、士多德将德性做了区分。他说:“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理智德性大多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是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因此,把习惯(ehtos)一词的拼写方法略加改动,就有了伦理(ethike)这个名称。”3、人是实践的人。要充分认识人,不仅要从理论方面去研究,更应该从实践方面去研究。亚里士多德说,自然赋予我们各种能力,我们总是先有能力然后才用于行为。感官就是这样,我们不是由于常看常听而获得看和听的能力,而是先有看和听的能力然后才用于行动。亚里士多德首先指出,德性和技艺的获得是一样的,我们必须先进行现实活动,才能得到这些德性。我们学习一种技艺时,学了

27、就做它,然后才逐渐学会,由于建造房屋,才能成为营造者,弹奏竖琴,才能成为琴手。同样,由于实行正义的行为而成为正义的人,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的行为而成为节制和勇敢的人。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若不然这种辛劳就全无益处了。所以,我们所探讨的必然是行动或应该怎样去行动。”综上所述,古希腊学者们从共同生活、理性、德性以及德性的实践三个方面对伦理道德进行了分析。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古希腊学者所说的人如果在具体历史背景下,从阶级性的角度考察,实质上是指奴隶主,即古希腊学者所谓的

28、公民。但在古希腊城邦内部,毕竟还有奴隶、农民、工匠、外邦人等不具备公民资格的人以及不完全具备公民资格的儿童,他们也客观、事实地构成了伦理道德的价值主体。同样就整体而言,古希腊伦理学建立在人本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基础之上,学界一般也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视作这种伦理价值观的典范和标准,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是对前亚里士多德时代伦理思想的理论总结。我认为,在古希腊及整个西方伦理思想发展中,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他的伦理学说中,善是完善自己的各种自然本性,是理性控制下的情感欲望的合理满足,正当的行为,公正的法律,有德的人格,只是自我实现幸福生活的手段。他为伦理思想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

29、献,对欧洲中世纪和近代也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尽管其伦理思想的局限性也十分明了,亚里士多德最终没有摆脱柏拉图的伦理观思想的影响,但瑕不掩瑜。注释:1:黄伟合: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0页。2: 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64年,第48页。3:古希腊柏拉图:申辩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6页。4: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6页。5 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1页。6 章海山:西方伦理思想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5页。7 黄伟合: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9页。8 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81页。9 王柯平:柏拉图的美善论辨析J.哲学动态,2008年第1期。10 大卫福莱.从亚里士多德到奥古斯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1 麦金太尔.追寻美德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12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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