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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人审核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日期签发人修订记录,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签发人,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
2、度。3 术语及定义3.1 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本制度所称“事业部”的范围包括轨道物业事业部、景观物业事业部。3.2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公司审计部门的检查。3.3 财务管理坚持“控制与效率”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者在财务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适度处理好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4管理要求4.1 财务管理体系4.1.1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
3、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4.1.2 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公司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及其他法定的财务报告应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事业部财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管辖范围内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及其他内部报表。4.1.3 事业部、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双重管理,既受各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的领导,也要接受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的直接管理。4.1.4 公司涉及以下重大财务事项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4.1.4.1 公司经
4、营方案与投资计划;4.1.4.2 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2,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4.3 公司年度报告;4.1.4.4 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4.1.4.5 发行公司债券;4.1.4.6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1.4.7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的任何担保;4.1.4.8 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关联交易;4.1.4.9 公司对本规定范围内之外公司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4.1.4.10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1.4.11 批准公
5、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4.1.4.12 聘用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4.1.4.1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财务事项。4.1.5 公司涉及以下重大财务事项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4.1.5.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1.5.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4.1.5.3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1.5.4 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4.1.5.5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4.1.5.6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或收购、股权投资、资产处置、
6、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合同签订、关联交易、其他风险投资等事项;4.1.5.7 提请聘用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4.1.5.8 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4.1.5.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由董事会表决的财务事项。4.1.6 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公司履行签批程序外,还必须按规定报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4.1.7 股份公司总裁及各级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
7、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方案、经营计划方案及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1.8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作为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董事会和总裁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公司的重大财务管理工作,向股份公司总裁负责并汇报工作,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后聘任与解聘。4.1.9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4.1.9.1 参与股份公司经营计划、项目投资和重要合同的签订;4.1.9.2 参与决策股份
8、公司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4.1.9.3 负责筹资方案、筹资合同或协议的拟订;4.1.9.4 负责股份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的审批;4.1.9.5 负责股份公司及子、分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4.1.9.6 审批股份公司预算内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支付;4.1.9.7 负责股份公司及子、分公司的资产管理;4.1.9.8 拟订公司资产购置、处置方案;4.1.9.9 拟订子、分公司财务组织架构方案,推荐子、分公司财务总监人选;4.1.9.10 管理和监督下属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4.1.9.11 根据财会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4.1.10 股份公司设财务总经理,负责股份公司的
9、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负责并汇报工作。其他各级公司原则上设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也要向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管理部负责并汇报工作。其他各级公司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事业部原则上设财务总监岗位,向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汇报工作。4.1.11 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事业部及各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司委派,经人力行政部考核合格并履行其所在公司法定程序后任命。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管理。其他财务人员的聘用按相关规定执行。4.1.12
10、事业部及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4.1.12.1 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和公司制度监督、审批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4.1.12.2 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财会法规及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12.3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
11、划草案,定期进行财务分析;4.1.12.4 负责所在单位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证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4.1.12.5 负责所在单位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请按规定处理;4.1.12.6 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合同的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4.1.12.7 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收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4.1
12、.12.8 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监督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1.12.9 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4.1.12.10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负责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4.1.12.11 财会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4.1.13 事业部、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4.1.14 财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各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所在单位
13、的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岗位,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从事出纳工作。4.1.15 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4.1.16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会计法规定接受后续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4.1.17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调动和离职手续。4.1.18 同一地区的财务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和需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4.2 会计核算管理与财务信息披露4.2.1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
14、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5,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体会计核算办法及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4.2.2 各单位依法设立账簿,独立核算盈亏。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立账户单独核算。4.2.3 具体会计核算办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各子公司制定的内部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4.2.4 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
15、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保管财务会计档案。4.2.5 各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同时报送事业部。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
16、财务信息,定期报告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公司不得提前对外提供给其他任何人。4.2.6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4.2.7 公司财务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外披露。4.3 财务预算管理4.3.1 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预算单位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4.3.2 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
17、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事业部、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小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4.3.3 财务预算编制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各公司上报的预算需最终经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下达后执行。4.3.4 各公司根据批准后的预算依程序确定预算指标并落实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6,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3.5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客观环境、经营计划改变等因素使得原
18、预算将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对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报事业部、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总裁办公会、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逐级审批后修订。4.4 投资管理4.4.1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4.4.2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对外投资均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裁办公会按各自权限审批。4.4.3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公司制定专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4.4 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
19、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控制权时,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参与对目标企业的审计,以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4.4.5 项目投资结束后,股份公司审计部门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财务管理部应参与项目后评估。4.4.6 公司的各项投资及其处置,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建立各种投资的后续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各子、分公司未经股份公司相关权利决策机构批准不得进行投资活动。4.5 资产管理4.5.1 各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由行政
20、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由股份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由事业部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各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配合。4.5.2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各自权限履行审批程序。4.5.3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4.6 资金管理4.6.1 公司可以通过增
21、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发行信托基金、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7,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资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和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集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闲置资金,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不得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4.6.2 公司的资金调配原则上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公司的资金在征得其他股东方同意的前提下,由股份公司统一调度和统筹安排。股
22、份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4.6.3 融资工作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筹,事业部、项目公司负责具体执行。结构性融资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部配合,股权融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部配合。4.6.4 公司财务管理部对事业部、项目公司大额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付款额度权限按公司财务管理部的规定执行。4.6.5 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公司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4.6.6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
23、核算,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各公司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6.7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及网络银行密钥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上盖章。4.6.8 各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4.6.9 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金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
24、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票据填写要规范。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4.6.10 除股份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子、分公司向其下属公司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借款外,公司不得外借资金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4.6.11 未经股份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8,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事证券买
25、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风险投资活动。4.6.12 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4.6.13 各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所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必须以单位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严禁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4.6.14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级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按日盘点现金和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
26、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错误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6.15 各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应将现金、银行存款余额逐日上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经理,由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经理汇总后提交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及财务总监。4.6.16 在其他股东方同意的前提下,经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各公司之间可以进行资金的调剂使用。公司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出借资金,批准权限和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4.6.17 建立提升收益能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增值管理计划,在保证经营运转顺利的前提下,通过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无风险的理财方式增加资金收
27、益。4.7 应收及预付款项4.7.1 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4.7.2 各级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销售、投资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应及时清理。4.7.3 各公司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销售、投资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
28、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4.7.4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各级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其相关权利机构批准核销坏账。9,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7.5 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4.8 存 货4.8.1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库存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
29、、物资采购、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物业工程(物业公司)等。4.8.2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初始计量,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及个别计价法核算。4.8.3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存货采购制度,明确审批的权限、责任,降低采购成本;并建立严格的存货实物保管、领用和盘点制度,保证存货的安全。4.8.4 股份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在年终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项目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
30、查盘点,必须在每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按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对于个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应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4.8.5 出租开发产品是指以出售为目的但在短期内出租的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摊销比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中固定资产摊销的相关规定执行。4.8.6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4.9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4.9.1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4.9.2 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
31、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规定权限审批。4.9.3 资产的购置、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4.9.4 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4.9.5 建立工程概预算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等业务活动,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质量;10,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
32、建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对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所有项目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报相关领导审核。4.9.6 在建工程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价基础,按项目分类核算,并以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4.9.7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采用平均年限法,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下属子公司应按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折旧年限,确定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率和残值率。目录未列出的,应填制折旧年限核定表,报股份公司
33、财务管理部确定折旧率。4.9.8 股份公司和各子公司应在中期和年终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在建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且必须在每年的十二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对盘盈、盘亏、毁损和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财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4.9.9 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
34、的经济责任。4.10 其他资产管理4.10.1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投招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购成本。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应定期维护。4.10.2 公司资产对外捐赠应根据具体金额,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4.10.3 无形资产的购置、处置实行预算管理,并按公司章程和有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报股份公司审批。4.10.4 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在中期和年终,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减值准备按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4.10
35、.5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除筹建期间的费用)从费用发生的次月起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4.11 负债及担保管理4.11.1 公司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1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1.2 公司发行债券、发行信托基金、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董事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在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借款额度范围内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一定额度
36、的贷款和相关抵押。授权额度以外的按额度大小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4.11.3 或有负债主要包括企业的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索赔、税务纠纷、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潜在债务。对外担保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建立或有负债的报告制度,各公司应在诉讼和索赔、税务纠纷等发生时及时报告股份公司,并在每月报送财务报表的同时将所有的或有负债项目作为补充材料一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4.11.4 公司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37、,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4.11.5 以下对外担保行为,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包括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包括正常的所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发生的为购房者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所提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已解除的担保额不占用相应额度):4.11.5.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4.11.5.2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4.11.5.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38、提供的担保;4.11.5.4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4.11.5.5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4.11.5.6 以上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4.11.6 公司对外担保具体事项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制度执行。4.12 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4.12.1 为加强各项资产管理,合理地确定股份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39、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专门制度。12,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2.2 计提减值的各项资产是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委托贷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4.12.3 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
40、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4.12.4 公司以出售、租赁、抵押、置换、封存、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按照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4.13 收入、成本和费用管理4.13.1 收入管理4.13.1.1 公司各种收入均应有合法的依据、凭证,并按规定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及时进行确认和反映,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活动中获取回扣不入账。4.13.1.2 收入管理的基本管理要求4.13.1.2.1 预算管理,根据销售战略,由事业部、各公司建立相关销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策略、销售管理责任制,将预算指标层层落实,保证预算指标的完成;4.13.1.2.2 事业部、各
41、公司应建立销售和收款的内控制度,结合应收款的管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的操作流程,保证销售收入足额及时回收;4.13.1.2.3 销售定价的管理,房地产企业开盘销售前销售定价策略必须报经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执行;4.13.1.2.4 销售折扣和折让的管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折扣政策必须事先报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其他行业的销售折扣政策必须报股份公司备案。4.13.2 成本费用管理4.13.2.1 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各项支出,各公司要制定措施严格控制成本及费用的开支。4.13.2.2 成本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公司须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股份公司关于
42、全面预算的管理要求,制定费用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成本费用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在股份公司核定的预算内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4.14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1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4.1 股份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实现的利润原则上按年全额上缴股份公司,如有以前年度亏损,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根据实际情况不能上缴的,需按相关程序审批。4.14.2 年度终了,各子公司应根据税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还可以适当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3、4.14.3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15 财务印鉴和会计档案管理4.15.1 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和电子印章。4.15.2 财务印鉴应由专人负责分开保管、不得遗失损坏。4.15.3 财务印鉴应在规定使用范围内使用。4.15.4 更换、新增和报废印鉴,应由所在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4.15.5 会计档案管理4.15.5.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银行资料、涉税资料、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财务文件资料;4.15.5.2 会计档案按年度编制保管清册,保管清册应注明档案分类、案卷内容、单位、档案数量、保管期限
44、等内容;4.15.5.3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4.15.5.4 会计档案的管理按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4.16 财务信息化管理4.16.1 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公司财务信息化制度,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化制度是保证已建立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4.17 附 则4.17.1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减值等其他财务事项由公司制订的专门制度进行规范,各公司应严格遵守。4.17.2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
45、,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4.17.3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报送股份公司备案。1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修订,JTYT-JT/CW.WI-002,4.17.4 本制度规定与国家颁布的财会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财会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4.17.5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4.17.6本制度自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原制度废止。5支持性文件5.1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5.2会计工作基础规范5.3担保法5.4证券法、上市交易规则5.5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6相关记录及表格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