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测试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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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测试中心质 量 手 册Quality Manual手册版号:A版文件编号:TC/NIMTE-手册-2008受控状态:受控2008-10-01发布 2008-10-01实施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测试中心发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测试中心质量手册编 写:魏艳萍2008年 9月20 日审 核:邵正荣2008年 9月 25 日批 准:李勇2008年 9月 26 日修改序号对应的章、节、条号修订内容批 准人日 期1附录3原“黎宪超”,现“潘炜娟”李勇2009.03.3001 目录02 批准令03 公正性声明04 质量方针声明05 前言1.0 适用

2、范围2.0 引用文件3.0 质量手册的管理4.0 管理要求4.1 组织4.2 管理体系4.3 文件控制4.4 要求、合同的评审4.5 分包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7 服务客户4.8 投诉4.9 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4.10 改进4.11 纠正措施4.12 预防措施4.13 记录的控制4.14 内部审核4.15 管理评审5.0 技术要求5.1 总则5.2 人员5.3 设施和环境条件5.4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5 设备5.6 测量溯源性5.7 抽样5.8 检测样品的处置5.9 检测结果质量的保证5.10 结果报告附录1 职责分配表附录2 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识别附录3 在职人员一览表附录4

3、实验室平面图附录5 检测流程图附录6 承检项目和执行标准一览表附录7 程序文件目录质 量 手 册手册版号:A版生效日期:2008年10月01日总 页 数:批 准 人:批准日期:63页李勇2008年09月26日 副本控制:受控 发放编号:见文件发放记录 持 有 人:见文件发放记录批 准 令 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 / IEC 17025:2005)、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9: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编制的中国科学院宁

4、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测试中心质量手册(A版)是阐述测试中心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测试中心质量及改进的保证和管理体系审核的重要依据,是测试中心进行各项管理和技术活动必须遵循的准则。该质量手册已经审定,现予批准颁布,自2008年10月1 日起正式实施。测试中心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以维护中心的权威性,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和科学,向社会和客户提供优良的检测及其他服务。测试中心主任:李勇日 期:2008.09.26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下称宁波材料所)公正性声明和承诺:为确保宁波材料所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公正、及时,其管理体系运行程序满足CNAS-C

5、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 / IEC 17025:2005)、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9: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特做如下声明和承诺:1. 授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为测试中心最高管理者,全面负责测试中心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2. 宁波材料所内其他部门不得以行政、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利益干预测试中心开展的各项检测活动,以确保中心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 为了测试中心的工作,宁波材料所将在维护其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从人力资源

6、、设备、设施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补充。4. 测试中心的账目独立,独立核算。5. 为了将此声明和承诺贯彻到宁波材料所的每一个部门和全体员工,特将此声明和承诺的内容以发文的形式告之宁波材料所各部门共同遵守,切实做到。 法人代表:崔平 日 期:2008.06.19测试中心公正性声明一本测试中心是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检测机构,所有业务工作均按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 / IEC 17025:2005)、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9:2006检

7、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实施,不受本所任何上级和外界压力的影响和干预。二测试中心以第三方公正地位平等对待所有受检单位或委托方,对所有产品检测和其他技术服务,都保证同样的工作质量。三中心承诺对受检单位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测数据、结论承担保密责任,保证其技术资料不为任何第三方利用,也不允许用于本所的科研和技术开发。四中心严格按照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 / IEC 17025:2005)、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9:2

8、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和编制质量手册,把质量手册作为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对客户以及社会提供质量保证的承诺。以上各项承诺,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测试中心主任:李勇 日 期:2008.09.26 质量方针声明一质量方针测试中心的质量方针是: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持续改进。二质量目标强化质量管理,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量值的统一和数据准确可靠,外检满意率达到90%以上,内检满意率达到85%以上。1. 测试中心概况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是一个以材料科技研发和工程化

9、为主的新的研究所,它是定位在新材料和某些基础(传统)材料领域开展前瞻性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技术集成,并且在相关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转化方面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所。为了开展材料的科学研究,宁波材料所根据规划的学科领域特点,成立了测试中心,把开展材料科学研究通用的大型精密仪器集中在测试中心,由研究所统一购置、为全所科研服务、并对外开放。测试中心的仪器设备按照功能,分为四个检测组,分别为材料微观形貌与结构检测组、材料物性检测组、有机化学分析检测组和无机化学成分检测组。材料微观形貌与结构检测组的设备主要包括场发射透射电镜(TEM)、场发射扫描电镜(SEM)、X光衍射仪(XRD)、椭偏仪、扫描探针显微镜(SP

10、M)、台阶仪、激光粒度仪、比表面及孔隙率测定仪等。这些设备的配备充分考虑到分辨率的大小,构成了材料微观形貌与结构分析比较完善的体系。材料物性检测组的设备主要有:综合物理性能测试仪(PPMS)、热分析(DSC、TG、DMA)、万能材料试验机、永磁测量系统、表面张力及接触角测试仪、紫外可见近红外光谱仪等。该系列设备主要用于材料的光、电、磁、热等物理特性和表面特性的研究与相关参数的测试。有机化学分析检测组的设备主要:核磁、红外光谱仪等,初步构建了有机分析的基础,气质连用、液质连用仪目前正在调研之中,有机分析的条件将逐步得到完善。无机化学成分检测组的设备主要有: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光谱仪(ICP)、X光荧

11、光能谱分析(XRF)、X射线光电子能谱(XPS)等。该系列的设备构成了从常量到微量、从块体到表面元素成分测试比较完善的分析测试条件。经过三年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目前测试中心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由27人组成,新老结合、以老带新的技术支撑队伍;其中研究员5人,副研1人,近三年毕业的硕士10人, 本科4人,其中测试人员18名,管理人员9名。这是一支积极向上、极具活力的技术支撑队伍,他们借助测试中心领先的装备资源,热心为所内外的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测试服务,使材料所的测试中心在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 通讯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测试中心邮编:3

12、15201地址:庄市大道519号电话:0574-86685105、0574-86685252传真:0574-87912309电子邮箱:dll1.0适用范围1.1 测试中心质量手册是阐述中心质量方针、描述其管理体系的文件。编制质量手册的主要目的是对管理体系进行系统、准确、有层次地充分描述。1.2本手册明确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方针、目标,并向社会做出承诺。1.3本手册适用于本测试中心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同时作为对外部质量保证的承诺性文件。国家行政授权部门、资质认可机构和委托客户可依据本手册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验证。2.0 引用文件:a) CNAS-CL01:2006检测

13、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b)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 CNAS-CL19: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d) CNAS-CL10: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实验室的应用说明3.0 质量手册的管理3.1 总则质量手册是指导本中心质量活动的纲领性文件,质量手册的管理主要是对其进行控制并保持其现行有效性,明确管理者和使用部门(人)的责任,从而保证质量体系的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质量手册的管理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3.2 质量手册的编制、审核、批准3.2.1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保证小组编制、修订,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3.2.2 质量手册由中心主任批准和

14、发布实施;3.2.3质量负责人负责手册的维护及监督管理,并保持质量手册的现行有效。3.3 质量手册的发放、外借和收回3.3.1 综合室负责手册的发放、归档、借阅、回收和监督执行。3.3.2质量手册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版本。受控和非受控在手册首页手册受控状态中注明。3.3.3 受控本编号登记并发放至中心各检测组,便于每个检测人员都能及时查阅。非受控本仅登记发放,不编号。3.3.4质量手册的修改页或换版后新版本应及时发放至受控本持有者手中,同时收回作废页或旧版本。人员调离中心时应收回质量手册。3.3.5未经中心主任同意,质量手册不准外借和复制。受控版本质量手册一律不外借,提交认可委和主管机构的文件一

15、经发放,不再受控,由中心综合室进行登记。3.4质量手册的修订及换版3.4.1 修订a. 中心全体人员、所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均可对质量手册提出修改建议。b. 当手册的某些规定已不适应实际需要,或通过运行发现有不完善之处;中心的机构、人员变动对手册的实施产生影响;本手册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新政策、法规发生矛盾等情况,应对质量手册进行修订。c. 质量保证小组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并予以实施,经主任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采用单页更换,将手册中的作废页抽出,插入新修改页。手册附有修改记录,表明修改的部位和批准日期等。作废页收回并加盖作废章归档保存。3.4.2 换版遇到下列原因应考虑对手册进行改版:

16、a) 当质量手册经多次修改,修改内容涉及要素较多,经管理评审会议决定需要改版时;b)认可证书到期复查,中心质量体系有较大变化时;c)认可准则改版;d)组织机构发生变化;e)试验场地迁移,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f)检测标准和服务能力发生变化;g)评审中出现较大质量体系问题;i)质量方针和目标发生变化;j)法律法规变化。3.5 质量手册的解释权 质量手册实施后,其解释权归综合室所有。4.1组织4.1.1 概述 测试中心为实施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确定其组织机构,使组织内部人员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有序的安排,保证其质量活动协调和有效。4.1.2 组织方式和责任4.1.2.1本测试中心是具有

17、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下属部门,是一个业务相对独立,不受所各级行政部门制约的检测服务机构。测试中心的领导层由法定单位正式任命。中心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人,全面负责中心各项工作。4.1.2.2中心建立的管理体系使检测活动同时满足下述四方面要求:1)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 / IEC 17025:200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NAS-CL10: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CNAS-CL19: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2) 客户要求;3) 国家行政授权部门和资质认可机构

18、的要求;4)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4.1.2.3 本测试中心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要求覆盖了中心内各检测组的检测工作,也覆盖了其它检测现场的各项检测工作。4.1.2.4本中心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赋予其必要的权力和资源,明确其职责,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控制,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程序的偏离,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这种偏离。 4.1.2.5 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中心建立并实施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排除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使检测工作不受来自商务或财务方面的影响,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4.1.2.6测试中心人员行为准则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能够抵制来自商务、财务和其他影响公正性的压力;2

19、)具备与自身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素质,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标准进行测试和判定,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负责;3)不介入商业竞争,不参与认可范围内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和咨询等经营活动;4)不接受被检方或客户的礼品、礼金或谋取其他个人私利;5)严格遵守中心有关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规定,不泄漏客户和中心的机密信息;6)具有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对客户热情、诚实,认真听取客户的要求、意见和建议。4.1.2.7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中心建立并实施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控制程序,以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4.1.3 组织结构有机化学分析检测组无机化学成分检测组综合室材料物性检测组材料微观形貌与结构

20、检测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网络信息中心质量办公室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所长)理 事 会人力资源部(含研究生管理)科 技 发 展 部综合办公室(含资产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图:测试中心主任4.1.4 中心内部组织建制: 4.1.4.1最高管理层:中心主任;4.1.4.2 执行管理层: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1.4.3业务部门:综合室、无机化学成分检测组、有机化学分析检测组、材料物性测试检测组、材料微观形貌与结构检测组。4.1.4.4由各检测组组长担承监督员,对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4.1.5部门职责和人员岗位责任中心将管理体系要素分配到各部门或岗位,明确他们的职责、权限,确保管

21、理体系的有效贯彻执行。部门和人员岗位职权分配见附录1职权分配表。4.1.5.1 部门职责4.1.5.1.1 综合室职责1)负责中心各项工作指标统计;2)负责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归档保存;3)负责人员培训、考核和人员技术档案管理;4)负责检测用消耗材料的购置;5)负责中心受控文件及资料管理;6)负责对外的业务联系,接待客户;7)负责客户满意调查和投诉的受理和回复;8)负责中心考勤记录、办公劳保用品发放等内勤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1.5.1.2 检测组职责1)维护检测工作区的环境条件和设施;2)维护保养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附件和测试用具;3)负责保管检测过程中本组所持有的样品;4)按

22、规定执行样品、仪器、消耗材料的领用、退还手续;5)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检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6)配合完成仪器的外送量值校准、核查和不确定度评定;7)提出检测用消耗材料购买清单,并配合综合室做好验收检查;8)接受样品后,依据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对样品实施检测,取得检测数据,作出单项判定,出具原始记录,对数据、判定和记录进行校核和审查;9)负责检测原始记录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保密和上报;10)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11)负责通过比对及能力验证等方式,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12)做好卫生清扫和安全防范工作。4.1.5.2 人员岗位职责4.1.5.2.1 测试中心主任职责1) 作为

23、中心最高负责人,对中心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建设负全责;2) 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各级行政、业务监督指导机关的规章、规定;3)保证各岗位人员具有所需权利和资源,以履行其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工作程序的重要偏离,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尽可能减少这类偏离;4)审核、批准测试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测试中心的总质量方针和总目标;5)批准质量手册和重要程序文件的发布、实施和修订换版;批准重要存档文件的销毁;6)主持中心管理评审工作,批准管理评审报告;7)批准中心的重要财务支出;8)确保在中心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9)确保中心人员理解他们

24、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4.1.5.2.2 质量负责人职责1)全面主持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负责组织编制、修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审核手册和程序文件;3)主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并协助中心主任组织管理评审;4)负责外部服务和供应质量保证的监督;5)负责客户申诉的处理工作,在申诉意见受理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研究,提出分析报告,监督复检程序,在整个工作完成后,主持编写申诉处理报告。6)负责管理体系的外部联络;7)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4.1.5.2.3 技术负责人职责1)主持测试中心技术工作;2)主持本中心新增检测项目的可行性分

25、析和技术审核;3)负责测量设备的正确配备和测量设备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4)负责检测工作细则等作业指导书的审批,负责检测设备周检计划的审批;5)负责检测工作所需环境和设施配置的技术审核;6)负责解决日常检测工作中的各类技术问题;7)负责组织开展技术校核工作及比对能力(验证)的组织、结果评价报告;8)负责新开展项目的评审9)负责重要的对外技术咨询工作。4.1.5.2.4综合室主管职责 1)组织实施中心文件资料的管理,监督指导资料管理员和相关技术人员按照程序文件的规定,作好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发放、更新和销毁;2)在质量负责人的指导下,作好质量手册等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管理工作;3)

26、组织实施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修理等工作;4)组织检测用材料的购置;5)负责中心环境设施的管理和卫生的监督检查;4.1.5.2.5检测组组长职责1)熟悉并掌握与本组检测工作有关的标准及规程;2)检查、监督检测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3)严格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有关的管理体系文件,检查督促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 4)负责解决本组日常检测工作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4.1.5.2.6内审员职责 中心内审员由中心主任聘任。内审员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并独立于被审核工作的人员承担,其职责为:1) 按照内部审核计划和程序的规定实施审核;2)

27、尊重事实,如实记录被审核方的实际状态,保持评审的客观、公正;3) 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填写不符合报告,参加编写审核报告;4) 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5) 协助质量负责人维护管理体系的现行有效。4.1.5.2.7质量监督员职责1) 按相关标准、规范、程序、规定要求,开展专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活动;2) 排除干扰,不受任何压力影响,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独立性;3) 及时将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上报技术负责人;4) 负责对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及纠正措施的验证。4.1.5.2.8 仪器管理员职责1)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核查,以及标贴状态标志;2)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期间核查,

28、发生故障或异常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主动实施追溯;3)负责仪器修理记录等有关设备档案材料的填写;4)填写使用记录,注明日期和仪器状况。使用记录要定期存档;5)做好卫生清扫和安全防范工作。4.1.5.2.9 检测人员职责1)熟悉检测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检测、试验技术,熟练试验的基本操作,并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问题;2)负责对送检样品的收样、登记、编号及保管;3)按要求对检测后超过保留期的样品进行处理;4)维持样品室环境条件良好、安全、卫生,符合保存样品的要求;5)对样品的保密要求负责,有权制止一切有违保密原则的行为。6)认真学习标准资料,严格执行检测工作细则及操作规程,精心做好各项检测工作并按时完

29、成任务;7)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对有疑问的数据要复验核对,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对检测数据负责;8)努力钻研业务,参加各项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按要求参加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及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9)参与消耗品的验收;10) 有权抵制有违公正性、准确性、诚实性的任何行政干预;11)坚持文明检测,遵守安全、卫生制度。4.1.5.2.10资料管理员职责 1)负责中心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保管,重要文件或急件应及时送中心主任阅处; 2)负责建立档案资料的控制系统并立卷与保管;3)负责本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及存档;4)负责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立卷归档;5)负责检测方

30、法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收集、借阅和管理归档;6)维护资料、文件、档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7)严格遵守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保守文件的秘密;8)监督在用文件的有效性;9)有权阻止使用非受控文件4.1.5.2.11授权签字人及报告解释人员职责1) 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 2) 对检测结果具有批准权和否决权,对最终检测结果负责; 3) 熟悉相应的检测管理程序及报告的核查程序; 4) 了解检测要求和目的; 5) 熟悉检测项目; 6) 掌握本人签字领域内的检测标准; 7) 掌握有关设备的技术状态; 8) 熟悉认证/认可条件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及认证/认可标志管理办法;4.1.5.2.12校核

31、员职责1)负责检查检测原始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查检测方法是否正确,计量单位等必要信息是否填写规范,检测范围是否符合委托任务书的要求等; 2) 负责校对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4.1.6 职务代理为保证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当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工作现场而不能履行岗位责任时,其责任由指定的代理人代理。1)中心主任责任由质量负责人代理; 2)质量负责人责任由技术负责人代理;3)技术负责人责任由质量负责人代理;职务姓名签字指定代理人签字中心主任李勇邵正荣技术负责人卢焕明李勇质量负责人邵正荣卢焕明4.1.7授权签字的识别见附录24.1.7 相关文件4.1.7.1 TC/NIMTE-程序

32、文件-01-2008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4.1.7.2 TC/NIMTE-程序文件-02-2008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控制程序4.1.8 附录4.1.8.1 附录1 职权分配表4.1.8.2 附录2 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识别4.2管理体系4.2.1 本中心建立、实施和维持了与本中心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通过设置机构,划分质量职能,结合实际工作类型、工作领域、工作量等,从主要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出发,将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质量文件,并确保检测质量达到所需的程度。 管理体系文件向中心全体员工宣贯,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发放,以确保管理体系文件的贯彻和实施。4.2.2 本中心所建立

33、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分为四个层次,从上至下,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文件架构,第一层次为质量手册,第二层次为程序文件,第三层次为规范、操作规程、自检方法、规章制度和检测检查细则等,第四层次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范、操作规程、核查方法、规章制度和检测检查细则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4.2.3为使质量活动能持续符合管理体系要求,中心应对质量活动进行适当的监督,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发现的不符合事项加以控制,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使其得到持续改进。为不断改进管理体系并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中心有计划地采取预防措施并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为保持质量活动的符合性,以及维护

34、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均按照手册各章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4.2.4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中心主任要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4.2.5 相关文件4.2.5.1 TC/NIMTE-程序文件-03-2008文件控制程序4.2.5.2 TC/NIMTE-程序文件-10-2008内部审核程序4.2.5.3 TC/NIMTE-程序文件-11-2008管理评审程序4.3文件控制4.3.1本中心的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检测标准、检验细则、操作规程、记录表格、检测报告以及政府政策法规、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行政性往来文件等。中心的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的维持与控制进行了阐述

35、,中心各级各类人员均应按程序要求执行。4.3.2本中心要求,凡作为质量体系文件组成部分发给中心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由中心负责人审查并批准使用,并建立识别质量体系中文件当前的制、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控制清单并使其易于查阅,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4.3.3 本中心的文件管理应确保达到如下要求:a) 在对本中心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合,都能得到相应的有效文件;b) 定期审查文件,适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文件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c) 及时地从所有使用和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的文件,或用“作废”或“停用”标识方法确保防止误用无效文件; d) 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

36、有“参考文件”的标记。4.3.4 本中心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均有唯一性的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4.3.5 除非有特别指定,当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负责人进行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据的相关背景资料。4.3.6 更改的文件必须在文件前加添“文件修改页”将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在“文件修改页”中予以标明。文件多次更改或需大幅度更改时应进行换版。4.3.7 本中心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不采用手写的方式,修改时应将新的内容所在页重新打印一起更换,更改时应在“文件修改页”中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时间及批准人

37、签名。修改的文件一经批准应尽快发布,由综合室负责分发撤换,并登记。4.3.8本中心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4.3.9 相关文件4.3.9.1 TC/NIMTE-程序文件-03-2008文件控制程序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中心对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等都必须进行评审,以使签定的检测合同有效。评审工作按照本中心合同评审程序的要求进行,评审工作应确保:a) 所用的检测方法以易于理解的文件形式予以规定;b) 本中心有能力和资源满足检测所需的要求;c) 选择的方法是适当的,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检测方法。4.4.2 评审的内容有检测方法,样品,中心能力和资源,检测时间

38、、价格等方面。4.4.3 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每项合同应得到本中心和客户双方的接受。4.4.4本中心对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等进行评审(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评审记录应该予以保存。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予以保存。4.4.5对常规的例行的简单任务的评审,由负责合同评审人员在委托单上签名注明日期即可。对于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有一个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对于新的(第一次)复杂的重要的或先进的检测任务,则需要较复杂细致的评审,且需保存较全面完整的记录。4.4.6

39、本中心的工作应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对任何与合同有偏离之处,应立即通知客户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4.4.7合同签定后,如在工作时发现合同需要修改,应重新进行评审,并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防止工作差错造成损失。4.4.8相关文件4.4.8.1 TC/NIMTE-程序文件-04-2008合同评审程序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4.5.1概述中心如需要将检测/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其它实验室时,应确保能如期履行与客户的约定,并保证分包实验室检测能力符合CNAS-CL01:200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4.5.2分包范围由于中心资源、能力、工作量等因素,可将部分检测项目分包给有能力的实验室

40、。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确认,中心主任负责分包工作的批准。分包时机包括:4.5.2.1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和设备等资源处于超负荷状态,无法保证及时、准确地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4.5.2.2个别需要特殊的专业测试技术的检测项目;4.5.2.3暂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4.5.3对客户的责任4.5.3.1由客户或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的项目,本中心不承担责任;4.5.3.2由本中心选择的分包实验室,本中心向客户负责。4.5.4分包方的选择和评价4.5.4.1中心将选择符合CNAS-CL01:200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规定的分包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分包方名录,按采购控制程序组织

41、相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填写相关记录,经中心主任批准,列出分包实验室一览表。4.5.4.2技术负责人每年对分包能力再评价,作为保持分包资格的依据,形成相关记录。4.5.5对分包方的要求4.5.5.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包括相关原始记录);4.5.5.2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分包的检测项目转包给其它实验室;4.5.5.3人员、设备等资料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本中心。4.5.6分包的实施4.5.6.1技术负责人确定分包项目后,在分包实施前,书面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分包。保持客户确认的记录;4.5.6.2技术负责人应在分包实验室一览表中选择分包方,承担本中心的分包工作;

42、4.5.6.3综合室按记录控制程序保存分包方的相关记录。4.5.7相关文件4.5.7.1 TC/NIMTE-程序文件-09-2008记录控制程序4.5.7.2 NIMTE-程序文件-09-2007采购控制程序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1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具有较高的置信度,本中心对影响检测质量的服务和供应品均要求具有充分的质量保证,为此中心制定了服务与供应品的采购程序。4.6.2 本中心优先选择符合CNAS-CL01:200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经过认证,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者提供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服务、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

43、测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4.6.3检测室人员应在影响本中心输出质量的物品采购文件中,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中心负责人审批。4.6.4 对影响检测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支持服务的工作的供应商由综合室组织进行评价,并列出获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应归档保存。4.6.5 相关文件4.6.5.1 NIMTE-程序文件-09-2007采购控制程序4.7服务客户4.7.1 本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热心为客户服务的思想,在保证检测结果严格做到科学、公正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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