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汇编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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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SJY/QEO-B-01-20151 目的 为了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在使用场所获得有关的适用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资料等。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本程序实施组织管理。3.2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程序文件的编写、评审、修改控制以及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发放,是本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3.3 综合办公

2、室负责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文件归档保管。3.4 技术科负责产品标准、检验和试验、工艺等技术文件的编制、更改和管理以及负责技术性外来文件和资料的管理;3.5技术科负责设备管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技术文件的编制、更改和管理,以及负责各种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图样资料等的管理。3.6综合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及本厂的文件发放的档案管理。3.7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及相关外来文件的管理。4 控制程序4.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4.1.1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环保和安全记录、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4.1.2

3、外部文件和资料 相关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求、国家标准等。4.2 文件的编号:综合办公室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统一编号。4.2.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号方法如下:a)管理手册:SJY/QEOA2015 “SJY”为山西省教学仪器厂名称汉语拼音缩写;“QEO” 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A”代表管理手册;“2015”为年代号。b) 程序文件:SJY/QEO-B-2015 “B”代表程序文件;“”为程序文件编号的流水顺序号。c) 管理制度、工作标准:SJY/QEO-C-2015“C”代表管理制度、工作标准;“”为管理制度、工

4、作标准的流水顺序号。d) 记录:JL-()-2015“JL”代表记录;()为标准条款号。“”为记录的流水顺序号。e) 外来文件本厂不再另行编号,仍用原编号或发布年代号。4.3 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审批4.3.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厂长批准。4.3.2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厂长批准。4.3.3其它文件:各部门编制,副厂长批准。4.3.4 记录表格:由使用的各部门专业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办公室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4.4 文件和资料的发放 文件的发放以部门适用为原则,严格控制文件的滥发,以利于管理并防止泄密,发放时对受控

5、文件应加盖“受控”章。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发放范围由综合办公室根据体系要求确定,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具体执行。 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及其它文件和资料由各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请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所有的体系文件需经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许可,方可借给本厂以外人员,否则不得外借。4.4.1 发放和回收 综合办公室应按照文件发放登记表中规定的发放范围分发,并及时从使用场所回收作废文件,以保证使用现场文件的有效性。文件的发放和回收应详细登记,并要求接收人签字确认。4.4.2 所有管理体系文件不得擅自复印,有关人员/部门额外需要时,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5 文件和

6、资料的修订、换版4.5.1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换版a)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整本有一版本号,每一页也有一版本号。b)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修改后一律采用单页更换,此页版本随之升高。c)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正式发布运行后一般在大幅度修改时换版一次,换版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整本全部更换。4.5.2 程序文件的换版a) 程序文件整本有一版本号,每一页版本号同整本版本号。b) 程序文件在10次修改范围内(含10次),不用换版,可在“版本/修订状态”条款的相应栏目内注明信息。如:修订状态用1,2,3表示;更改标识用1,2,3在更改条

7、款前表示。b) 程序文件经10次修改或需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时应进行换版。4.5.3 如更改部位为个别字、编号、页角等笔误时,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可手写更改,该种改动每页不得超过两处,否则按书面修订手续、打印修订。对文件和资料的修改由相应的执行部门提出,应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注明更改原因及更改内容。文件修订的审核应按照4.3条款中规定的各级文件的审批程序逐级进行,相应的授权审批人应在文件更改通知单中签字认可。综合办公室应将文件更改通知单下发修改后的文件给原发放文件的部门,文件的修改内容自文件更改通知单批准之日生效,对于需跟踪验证修改的可行性情况,由授权审批人在文件更改通知单中注明验证期限及批准条件,

8、生效日按正式批准之日计。文件的修订应及时根据文件更改通知单上的内容记录于该文件的文件修改控制记录中。4.6文件的作废被更换的失效文件应由发文部门予以销毁,如作为法律和/或积累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加盖“作废保留”章。4.7 外来文件的管理4.7.1综合办公室负责搜集、保管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等方面的法规文件和标准,编制相应的文件清单,此类文件控制只限于对本本厂适用部分的文件清单的控制,并与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联系,使各类法律、法规随时保持为最新状态。4.7.2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接收的外来文件及本厂的发放文件的档案管理,并应将有关环保方面的文件资料及时

9、报管理者代表确认。4.7.3对由相关方提供的适用于本厂的外来文件,如适用于本厂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上级来文等,按照本程序要求对其文件清单进行相应控制,加盖“受控”章,以确保此类文件的有效性,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受控”文件进行登记、编号、发放与归档保存。4.7.1 原件管理a) 经审核批准的原始手签文件应作为原件,交文件管理员填写受控文件清单登记后归档,一般不拿此原件来复印发放,而应首先复印一份,再以此份复印发放,此份应与原件一起保存,每次复印时应与原件校对。b) 需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借阅人员要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

10、否则由文件管理员收回文件。c) 原件被修订本代替时,为法律和/或积累知识的目的,此原件应盖上“保留资料”章与新的有效原件和受控文件清单一并保存在综合办公室。d) 如果盖上“保留资料”章的原件已失去为法律和/或积累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价值,应通过文件销毁记录表的形式确认后再予以销毁。4.7.2 文件清单管理a) 综合办公室应编制一份最新受控文件清单,各部门必要时也应将本部门使用的文件,编制一份受控文件清单,以核查现场使用的文件与清单上所列是否一致。b) 各部门至少每年一次核查清单上所列文件是否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符。4.8 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综合办公室对所有的文件和资料均应标定保密等级,负责文件和资料的

11、保密管理工作,对涉及本厂生产工艺的、商业决策等内容文件应加盖“机密”章。4.9文件的借阅 若有关部门需借阅文件时,应填写文件文件借阅登记表并存入被借阅部门,当文件归还后,文件借阅登记表随之签收。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记录控制程序6 记录6.1文件发放登记表6.2文件更改通知单6.3文件借阅登记表6.4受控文件清单6.5文件修改控制记录6.6文件销毁记录表记录控制程序SJY/QEO-B-02-20151 目的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真实地证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保存必要的证据,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2、体系所要求的各类记录及记录的管理和控制。3 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汇总表,备案各类记录的样本及对各部门记录实施监督管理3.2 各部门应按规定做好本部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涉及到的记录工作,并负责整理与归档。3.3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归档的具体管理工作。4 控制程序4.1 记录范围 记录是记载所实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活动或取得成果的客观依据,包括各部门所产生的管理评审、内审、培训、信息交流、文件控制、监测测量、设备维修、生产和工艺控制记录、产品检验记录、纠正预防和改进有关运行控制环境因

13、素识别与评价紧急事件及应急措施等内部记录,也包括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接收的外部记录。4.2 记录的形式 记录一般以表格、文字形式进行记录,也可以声像、照片、软盘等形式记录。4.3 记录的控制4.3.1 记录的填写 a) 记录的填写要正确、完整、真实,字迹清楚,能够准确识别,对于写错之处,不能涂改只能划改。 b) 记录应使用文件规定使用的表格,如变更表格,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以便对表格进行更换。4.3.2记录的收集a)各部门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每项活动结束后,该项活动的负责人应按时将该项记录转交本部门的记录

14、管理人员,以便进行统一管理。b) 综合办公室负责体系运行记录的检查与监督。4.3.3记录的编目与归档a)为了便于记录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应确定本部门有哪些运行记录,并建立 记录清单。b) 体系运行记录可由各部门根据资料和记录的类别、形成时间,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编目归档。c) 各部门的体系运行记录,应及时编目整理并保存。4.3.4记录的保存a) 各部门应编制本部门的体系记录清单。b) 各类记录在保存期内应做到防潮、防变质、防损坏丢失、防盗、且便于存取、查寻。c) 计算机单独储存的体系运行记录要复制拷贝文件,以防原始记录丢失。d) 各部门记录自行保存期限按国家记录保管期限要求执行,无国家规定期限的各

15、类记录,保存期至少为3年,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由各部门资料管理人员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销毁,并填写文件销毁记录表。e) 外来记录(如供方提供的记录、环境监测报告、仪器仪表校检报告等),由相关部负责保存,如没特殊规定,归档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三年。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6 记录6.1记录汇总表6.2记录清单6.3文件销毁记录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SJY/QEO-B-03-20151 目的为获取、识别和及时更新适用于本厂产品、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

16、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传达的控制。3 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获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并将其传达到有关部门。3.2 技术科负责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标准的收集和确认。3.3 各部门负责将自行获取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报送综合办公室进行确认。4 控制程序4.1 获取4.1.1获取内容a)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宪法;b)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c) 法规:国务院和省人大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条

17、例和实施细则;d)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章程、条例;e) 标准: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f)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范文件,各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要求、产业规范,与官方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相关方要求等。4.1.2 获取途径从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新闻媒体(专业报纸、杂志、出版社、国际互联网、CD磁盘等)、图书馆及行业协会等渠道收集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

18、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4.1.3获取方式 采用参加会议、派专人、电话联系、图书购买、订阅有关专业报纸、杂志、购买CD磁盘、网上查询等方式获取。4.1.4获取周期a)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随时收集、更新,每年整理一次。b) 各部门自行获取的最新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应报送综合办公室进行确认。4.2 适用性确认4.2.1综合办公室对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相关条款应用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进行确认,并将有关的内容传达到适用部门,要求其贯彻执行。4.2.2有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颁布或变化时,各相关部门应重新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确认。4.3 管理已确认的法

19、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归档,并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4.4 更新4.4.1 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各部门及时确认、更新、传达。4.4.2 过期或作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撤除。4.4.3 更新、撤除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4.5 传达4.5.1 各部门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传达方式可采用写入各层次文件中或以单行本、磁盘等形式下发,必要时,应用会议培训的方式贯彻、实施。4.5.2 如与体系运行有关的相关方活动涉及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时,有关部门应向其提供现行有效版本。4.6 评审综合办公室每年在管理评审会议前,应对体

20、系运行情况对所辖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并把评审结果写入管理评审输入文件,提交管理评审会。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6 记录6.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信息交流与协商程序SJY/QEO-B-04-20151 目的在本厂内外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的渠道,确保本厂内部及本厂与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方面信息交流的畅通,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内、外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的管理。3 职责3.1 综

21、合办公室负责本厂内外有关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方面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接收、传递和处理。3.3 异常紧急状态下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由发生单位直接向副厂长或综合办公室传递。4 控制程序4.1 总则4.1.1 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的途径主要有:会议、口头或书面文件、互联网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通讯和宣传工具,如电话、板报、简报等。4.1.2 信息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4.1.3 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所有重要信息活动必须予以记录。4.2 内部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4.2.1 内部交流、沟通与协商的信息主要有:a) 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

22、成情况和效果;b)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及遵守情况;c) 重大环境因素的信息;d) 重大安全危害风险的信息;e) 监视和测量结果;f) 内部外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g) 管理者代表、职责与权限信息;h) 不合格、事故、事件、潜在不合格、纠正和预防措施信息;i) 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j) 培训信息;k) 员工的建议、抱怨等信息;l) 本厂内部各部门之间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等。4.2.2 内部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的实施a) 本厂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目标,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以培训、文件、宣传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员工传达;b) 各部门负责按相关文件的规定传递目标、指标

23、、管理方案、内部外部审核、管理评审等管理体系运行中的有关信息。发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信息时,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c)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交流、沟通、传递执行本厂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d) 本厂每月召开例会,最高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和交流;e)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收集并传递日常工作信息;f) 员工的建议及抱怨等信息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厂领导,由厂长研究解决、反馈;应组织员工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及程序的制定和评审,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

24、的任何变化,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管理;g) 异常紧急状态下的信息交流、沟通,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h) 其他内部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处理,按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4.3 外部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协商4.3.1 外部交流、沟通与协商的信息主要有:a) 来自顾客和相关方的信息,包括投诉和抱怨;b) 来自供方的信息;c) 来自上级机关和部门的信息;d)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其变更的信息;e) 管理体系要求向外部传递的信息;包括方针、安全及环保要求等;f) 认证及监督检查信息;g)监视和测量结果,特别是不合格品和事故的信息;h)异常紧急情况时的信息。4.3.2 外部信息交流、沟通与协

25、商的实施a)综合办公室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安全信息公开,以环境、安全报告的形式向政府、监管部门公开本厂的环境、安全管理现状。内容应包括:-本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废水排放总量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总量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量;-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包括企业主要污染治理工程投资;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量;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遵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件;是否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

26、成的损失;有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访案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依法应当缴纳排污费金额;实际缴纳排污费金额;是否依法进行排污申报;是否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整治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主要排污口是否按规定安装了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其运行是否正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三同时”执行率。b) 综合办公室利用媒体宣传本厂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承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以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c) 综合办公室及时以报告、对话等形式向社区、监管部门、关注方等,公开本厂环境投入技术改造以及发展方面的信息;d) 综合办公室负责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告知邻

27、近单位和支援机构;e) 综合办公室负责将采购产品和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因素/危险源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传达到供方和承包方;f) 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文件时,应及时报告副厂长,分管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安排有关部门予以处理;g) 外部相关方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检查、参观、访问等,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副厂长;h) 各部门收到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时,应及时传递到综合办公室,由其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信息交流,传递到有关部门。综合办公室将收到的资料标识,复印件存档保存;i) 相关方信息,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接受处

28、理,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其处理意见或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副厂长批准形成处理决定后,规定时间内答复,并填写相关方信息处理报告。4.3.3 所有内部、外部信息交流均应由综合办公室记录在册,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归档保存。外部交流的手段除了正式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报告外,非正式的讨论、对外开放日、对焦点问题的沟通、和社区居民进行对话、参与社区活动、网站、电子邮件、新闻发布会、广告、通讯简报、热线电话等方式。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5.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5.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5.4管理评审控制程序5.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6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 记录

29、6.1相关方信息处理报告6.2信息联络单管理评审控制程序SJY/QEO-B-05-20151 目的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 适用范围本条款适用于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包括体系的改进、变更的需要和目标的评审。3 职责3.1 厂长主持管理评审活动。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厂长报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编写相应的管理评审报告。3.3 综合办公室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3.4 各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材料,并

30、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纠正、预防措施。3.5 综合办公室按记录控制程序保存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记录。4 控制程序4.1 管理评审时机和频次4.1.1 正常情况下每年(两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管理评审。4.1.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临时增加评审:a) 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组织结构、经营体制、产品结构、工艺过程和资源配置及其他方面的较大变化;b) 管理方针、管理目标进行调整,经营方针变化;c) 出现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d) 内审或外审发现多处严重不合格,或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时;e) 市场环境/顾客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31、f) 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标准的变更;g) 厂长认为必要时。临时增加评审可由厂长提出。4.2 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正常情况下,综合办公室每年底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厂长批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a) 评审目的;b) 评审时间和地点;c) 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内容;d) 评审频次;c) 参加评审人员。4.3 管理评审输入4.3.1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内容:a) 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b)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c) 顾客的反馈或投诉,包括满意程度测量结果和与相关方交流信息的结果;d)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和产品的质量趋势、过程产品

32、测量和监视的结果; e)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f) 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g)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情况,包括对内审和日常工作发现不符合,以及对以往管理评审所确定的跟踪措施的执行情况;h) 可能影响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i) 改进的建议。4.3.2 管理评审过程4.3.2.1评审前准备: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制定本次管理评审计划,组织评审资料的收集,准备必要的文件,评审资料和评审计划由管理者代表确认,厂长批准。4.3.2.2 综合办公室向参加评审的部门发放管理评审计划及本次评审有关

33、资料。4.3.2.3 厂长主持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管理评审,并做出评价及结论,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4.3.2.4 厂长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做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验证工作等。4.4评审输出4.4.1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a) 对管理方针、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客观评价;b) 对管理体系的过程及相应文件的改进需要;c) 对管理体系各项活动是否需要继续配备或补充资源;d) 与相关方要求有关的产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

34、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e) 对管理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评价结果。4.4.2 各部门根据管理评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4.4.3综合办公室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厂长批准,发至各部门并监视执行有关决定。4.4.4 实施改进并验证效果a) 各部门执行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改进;b) 综合办公室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c) 若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实施修改。5相关支持性文件5.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5.2记录控制程序5.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5.4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 记录

35、6.1管理评审计划6.2管理评审签到表6.3管理评审会议记录6.4管理评审报告人力资源控制程序SJY/QEO-B-06-20151 目的为建立和运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应对全员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和代表本厂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和代表本厂工作人员质量、环保和安全意识及保证受培训的人员能够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员工和代表本厂工作人员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3 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程序贯彻实施。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2 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培训需求,协助综合办公室实施培训考核工

36、作。负责本部门员工质量、环保意识、岗位操作技能等培训。3.4 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对代表本厂工作人员的培训。4 控制程序4.1 培训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操作人员,临时工、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废物处理承包人员,设备安装维修合作人员,工程承包人员等。4.2 岗位能力要求4.2.1 对高层管理人员应使其了解国内外产品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发展趋势,GB/T19001、GB/T14001、GB/T18001标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要求,组织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计划,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内容和要求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中

37、的作用和要求。4.2.2 对中层管理层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GB/T19001、GB/T14001、GB/T18001标准内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和要求,选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控制,以及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其质量、环保、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本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4.2.3 对全体员工和代表本厂工作的人员,应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及要求的普及宣传。培训管理方针,运行控制要求与程序。重点在于提高全员质量、环保、

38、安全意识,控制污染和危险源的产生。明确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选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各种事故、事件发生的自觉性,以及自身在环境、安全改善过程中的责任感。4.2.4 对从事影响产品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人员以及可能产生重要环境、安全影响的岗位为本厂或代表本厂工作的人员,除进行全体员工培训的需求外还应进行操作技能的培训,明确自己的职责、个人作用效果的好坏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并熟悉在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中的要求,使其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确保其能够胜任所担负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4.2.5 各部门每年底

39、评价各自部门关键岗位员工的能力,并填写关键岗位员工能力评价表。4.2.6 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人员进行GB/T19001、GB/T14001、GB/T18001标准培训、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及审核要点的培训。4.2.7 各部门依据上述内容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每年12 月份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年度员工培训需求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根据本厂的发展、各部门或者人员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经厂长批准后实施。4.2.8 对于不在年度计划的临时追加培训,由委托培训的部门或人员填写培训申请单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厂长批准后实施。4.3培训计划4.3.1 综合办公室年度培训计划应对以

40、下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和安排:a) 培训目的或要求;b) 培训形式,培训对象;c) 培训时间或课时;d) 培训教材、培训内容(管理方针、GB/T19001、GB/T14001、GB/T18001标准、管理体系文件、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运行控制程序,环保知识、应急准备与响应培训以及内审员培训等)e) 培训地点;f) 培训考核鉴定;g) 培训经费、资源配置及其它。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核, 报厂长批准后下达至各部门组织实施。4.3.2 培训计划实施时,其具体培训工作应加以记录,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对年中各职能部门提出的临时性培训,或因故对后期培训计划做出的调整,均应报请综合办公室批准后及时

41、通知相关部门。a) 对内部组织的集中授课培训,综合办公室应对培训人员考勤及培训效果进行的考核和验证,并记录于员工培训登记表中; b) 对于从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根据认证有关规定,由具有资格的机构进行培训; c) 对于从事一般工作的人员,由各部门对其进行质量、环保、安全知识及本岗位对体系实施应负责任的培训; d) 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按特殊工种培训有关规定要求,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考核取证; e) 培训并不局限于课堂教学,可以应用黑板报和内部刊物在全职能部门范围内进行教育; f) 新招收的员工必须经过三

42、级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级),转岗人员必须也应经过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后才能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培训工作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4.3.3 培训工作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要素之一,在召开管理评审会议时,综合办公室应对职能部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作综合报告,以供评审。4.4 培训考核 对各项培训工作的培训效果的考核和验证,应依据其培训形式的不同,在相应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中进行具体规定,采取的考核形式参照以下内容:4.4.1 对于内部以集中授课的形式进行的培训,可以书面问答或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其成绩即作为考核依据。4.4.2 对于员工岗位技能的培训,如生产

43、工艺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工作指导书等以及一些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可以现场操作技能评定或与书面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考核,其评定或问答成绩可作为考核依据。4.4.3 对于其它会议形式进行的培训学习,组织者应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答卷或口头抽查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对于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依据培训性质的不同,组织安排其进行再培训或岗位变动等。4.5培训记录4.5.1 综合办公室应将各项培训工作记录于员工培训记录表中,并汇总整理,与培训计划妥善保管。所有培训人员应建立个人培训登记,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考核结果等。4.6对代表本厂工作的承包方人员的培训,应由相关的管理部门对承包方负责人提出培训需求

44、和相关的内容包括管理方针,法规要求和程序文件,由分承包方负责人负责培训。4.7责任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培训进行监督,并对工作人员的能力进行认可和确认,在签订各种合同时,明确承包方应遵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制度与规定。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6 记录6.1年度员工培训计划6.2员工培训记录表6.3员工培训成绩单6.4培训总结6.5员工培训登记表6.6员工任职资格评价记录表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SJY/QEO-B-07-20151 目的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实施控制,以确保产品、污染预防和安全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范

45、围内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过程设备(硬件和软件)、环保设施、安全设施和支持性服务(运输、通讯和信息系统)的管理。3 职责3.1生产科负责过程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设备的验收、设置、维修和管理。3.2生产科负责建筑物、工作场所、过程设备的档案管理,包括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过程设备台帐及相关技术图纸、资料。3.3 综合办公室负责支持性服务和设施的档案管理(包括后勤运输与通讯及信息管理等)。3.5综合办公室负责生产现场环境和安全管理的检查(月份联检)。3.6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按规定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的实施。3.7 各生产车间对基础设施维护保养。4 控制程序4.1 建筑物工

46、作场所和相关设施的管理。4.1.1 对新建项目由生产科向厂长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终结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维修项目,生产科组织实施。4.1.2 综合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物、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车辆、公共设施、通讯和信息系统),每年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4.1.3 相关的设施的管理a)维修人员应定期对相关设施(通讯和信息系统)检查维护;b)对内部车辆的管理,由司机定期到修理部门进行保养、检查,使其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及尾气排放规定要求。4.2 设备的采购4.2.1生产科根据生产、环保和安全防护需求,提交设备增设报告,由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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