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培训讲义(08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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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政策介绍,刘 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历程,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包括一个办法两个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的试点。,“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财税201271号),营改增路线图,第一步:部分行业(1+6)部分地区试点第二步:部分行业(1

2、+7)全国推开第三步: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第四步: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最终增值税覆盖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环节,Company Logo,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营改增的必要性,第二部分 应税服务的范围,第三部分 应税服务政策与原 政策的十二大区别,第四部分 过渡办法,第五部分 税收优惠,第一部分 营改增的必要性,一、增值税的优势,1994年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以加工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全球制造业大国。据统计,1994年至201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由19481亿元增加至160867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增长4.4倍;出

3、口货物总额由10422亿元增加至107023亿元,增长9.3倍。避免重复征税 方便出口退税 以票控税深度 广度,二、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缺陷,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重复征税降低服务业竞争能力,阻碍社会的专业化分工,三、营改增的意义,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促进科技创新,激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上海市营改增情况共有12.6万户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1.1万户,现代服务业11.5万户),一般纳税人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6万户,一般纳税人占比达35%2012年预计减收200亿2012年1月,上海有11.5%的一般

4、纳税人增负,此后这个比例每个月都在下降。到2012年12月,降为10%;到2013年2月底,就变为9.2%。在上海9.2%的一般纳税人增负面中,每个月增负1元2000元的,占所有增负一般纳税人的60%以上。,四、营改增试点情况,全国营改增情况2012年,试点纳税人102万户,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从“营改增”开始试点到2013年2月底,又增加了将近10万户,达到了112万户,全国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据测算,此次将“1+6”行业试点地区扩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在试点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户数的比例大体为2080,交通运输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比例大体为1585。有95%的试点企业的税负是减轻或没有产生变化,有5%左右的试点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的个体户都获得减税,减税的幅度达到40%。,山东省营改增背景共有11.17万户企业查实户6.3万户,查无此户有接近5万户7000户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对比:辽宁移交户有23万户对比:山东原增值税纳税人80万户,五、营改增的阻碍,分税制财政体制国、地税税收管辖权相关利益关系人、利益集团与政府的博弈,第二部分 应税服务的范围,“1+7”,(一)交通运输业(暂不包括铁路);(二)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

6、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1+7),思考:出租车公司向个人挂靠车辆收取每月200元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当月的运营收入9000元。出租车公司将自有出租车提供给个人经营,并允许其挂靠出租车公司。收取每月5000元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当月的运营收入9000元。,思考:地铁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高速公路收费站收的过路过桥费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提供包车服务,按期收取包车费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甲公司将自有车辆连同司机一起提供给乙公司办公使用,并按照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向乙公司收取车辆使用费,甲公司取得的车辆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快递业、包裹函件寄送

7、是否在营改增范围内?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是否属于此次营改增的范围?景点内提供缆车和索道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是挂靠收入(其他个人汽车的挂靠管理费用),没有交通运输收入,营改增以后,挂靠收入怎么交税?,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

8、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各种专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传授)按技术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思考:单位从事生物研发,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技术调试咨询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纳税人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处于海底的采油平台设备进行下潜勘验设备腐蚀程度等情况。该从事动产质量勘验的纳税人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信息技术服务,是

9、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信息技术服务,思考:电梯维护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邮电通信光缆维护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电脑维护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思考: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3.信息系统服务,是

10、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思考: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物业管理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企业利用自有设备为各大商场发送促销短信给手机用户,此短信发送服务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在互联网上从事婚姻介绍、职业中介网站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

11、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电信部门未纳入营改增范围,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按电信业征营业税,其他单位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如何确认?答:邮电通信行业未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但邮电通信行业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应区别对待。一是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技术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因运营自有的网络游戏而销售网络游戏消费卡、虚拟产品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不纳入营改增范围;二是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电信和电信增值业务,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三是电信公司、广播电视公司的互联接入业务,暂不纳入营改增范围。,文化创意服务,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

12、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注意设计服务与电路设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电路设计属“电路设计与测试服务”;随同理发与美容一并提供的发型设计,不属于“设计服务”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思考:房产营销策划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产品营销策划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体育赛事策划是否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个人给某公司做网页设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汽车装潢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13、复印打印业务是否纳入营改增征税范围?“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是否在营改增的范围?园林、绿化的设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家政服务、园林绿化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纳税人提供的图文设计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婚纱摄影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2.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应税项目中,除商标、著作权转让外,还包括商誉转让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

14、、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思考某单位是招牌和灯箱的专业制作单位(非广告业),请问作为广告业的边缘行业,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企业受托设计并印刷宣传册,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公交公司车身广告业务是否属于 广告服务?,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思考个别企业并非举办或者组织安排展览和会议而是为其他企业单

15、独提供会议服务,即一切会务均由该企业进行安排,实质上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可举办商务会议的酒店,向客户提供会场(包含投影、会标、会议服务人员、茶水等),属于营改增范围吗?婚庆公司为结婚的客户提供餐厅布置、摄像、司仪服务,取得的场地布置费、摄像费、司仪劳务费收入是否属于营改增的“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1.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

16、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2.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3.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17、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的货运客运场站】,思考:火车票代销网点、旅游公司代理销售火车票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4.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5.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

18、续的业务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为要件,如果纳税人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则不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开具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开具“运费”等运输服务收入的名称】,6.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代理报关服务”仅限于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7.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8.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业务”按“装卸搬运服务”征税,

19、对搬家公司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按“交通运输业”征税】,不在交通运输企业、物流服务区内的专门为国有粮油、棉花企业存放粮食、棉花的仓储服务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担负着全区的国有粮食储备业务,虽然具有仓储功能,但因其履行的是国有粮食储备职能,并不对外经营,是否属于营改增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

20、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2000第514号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思考:不动产的租赁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电视台将自建大酒店出租,包括楼体、设备、器具等,该项业务既涉及不动产租赁也涉及动产租赁,按整体出租全部纳营业税还是分开核算分别纳税?,鉴证咨询服务,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思考:技术检测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吗?药

21、品检验检测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吗?机动车检测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吗?,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造价鉴证、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代理记账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注意咨询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22、属“文化创意服务”。咨询服务包括范围注释已列明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以外的各类提供“信息或者建议”的经济咨询和专业咨询服务】,思考:培训费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公证处提供的公证服务,是否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律师事务所的事务(包括诉讼代理服务)是否在营改增的范围内?会计事务所是否在营改增范围内?房屋中介是否在营改增范围?担保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出国留学咨询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投资咨询公司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产品直销业户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健康咨询、还有部分婴幼儿、胎教等咨询业、教育咨询等行业,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心理咨询、保健咨询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纳税人从事安利产品

23、推广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广播影视服务,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3.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

24、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目前,广播电视台收取的费用中包括技术服务费(其他社会服务业)、节目制作费、节目联办费、信息服务费、广告费、宣传费、广告发布费(广告业)、广播电视业务培训费(文化艺术业),其中的节目联办费和技术服务费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部分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收视费、初装费,只提供对相关影视台发布的影视节目信号的传输,对于传输的内容该企业并不能进行干预和更改。该企业是否属于“广播影视业”。,第三部分 应税服务政策与原 政策的十二大区别,一、一般纳

25、税人的认定标准不同二、对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纳税人的认定更加合理三、对境内的界定有别四、提出非营业活动的概念五、视同销售的范围缩窄六、税率不同七、有销售额差额征税的规定八、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情形增加九、扣税凭证比营改增前多了一种(注意经营货物应税劳务的原纳税人也适用)十、非正常损失范围扩大(注意试点纳税人和原纳税人不得扣税范围都少了一项)十一、三种情形可简易(对比四种情形超税负即征即退)十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更加明晰,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不同,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

26、税人。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试点实施后,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其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27、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试点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和本公告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第6号:2013年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或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混业经营的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以下两种情形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 超过50万元或80万元 未超过500万元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

28、修配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 未超过50万元或80万元 超过500万元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所有经营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均适用一般的征税方法。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特殊规定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原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装卸服务但是装卸服务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是否可以认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

29、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身份的情形,其他达标纳税人,其他个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未达标纳税人,可以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仍是一般纳税人所有项目必须按一般方式计税必须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原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二、对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纳税人的认定更加合理,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

30、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以对外承担法律关系的主体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三、对境内的界定有别,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境内、境外应税业务的划

31、分,四、提出非营业活动的概念,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正确界定员工身份及其提供劳务的性质,是判定非营业活动的关键:(1)员工身份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职务性劳务的确定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服务不征收

32、增值税仅限于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职务性劳务。,五、视同销售的范围缩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税率不同,(一)税率(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3、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

33、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七、有销售额差额征税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思考运输费中的滞期费取得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差额征税定义:,差额征税是营业税常用的一种税基计算方法,此次营改增对扩围税目的

34、税基计算沿用了此方法,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予以合理扣除。,差额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凭证管理的要求,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3.

35、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享受差额征税政策也需取得相关凭证才可扣除销售额。主要有发票、完税凭证、签收单据等。享受差额征税企业应先到国税机关备案,然后在申报时可以填写差额征税相关的附表三,差额征税政策要点:,扣减方法: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

36、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当期发生属于规定扣除项目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除特殊规定以外,可以全部计入当期允许扣除项目申报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上期转入本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余额本期发生的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差额征税扣除支付的规定:,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小于等于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当期实际扣除的价款为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当期允许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大于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当期实际扣除的价款为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

37、价外费用。不足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可以转到下期继续扣除。,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试点纳税人发生跨年度租赁的情形不适用上述规定。,例:假设2012年8月开始实行营改增,8月取得的含税销售额为170万元,按政策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为200万元,则8月:扣除项目的期初余额=0 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200 扣除项目的本期可抵减金额=0+200=200 扣除项目的本期实际抵减金额=170 扣除项目的期末余额=200-170=

38、30,9月取得的含税销售额为500万元,按政策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为320万元,则9月:扣除项目的期初余额=30 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320 扣除项目的本期可抵减金额=30+320=350 扣除项目的本期实际抵减金额=350 扣除项目的期末余额=350-350=0,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服务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服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10%,八、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情形增加,九、扣税凭证比营改增前多了一

39、种(注意经营货物应税劳务的原纳税人也适用),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劳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方可按照增值税货物运输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接收交通运输劳务进项抵扣的特别规定,注意营改增试点之日是一个重要的节点,试点纳税人从试点地区取得的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财税2005第165号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

40、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再执行了。,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计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通用缴款书扣除所需的其他凭证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单位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全,不得抵扣;只能是接受应税服务,不包括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通用缴款书抵扣的规定,关注要点: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

41、当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无论以境内代理人还是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抵扣税款方均为接受方。,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营业税服务,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不允许抵扣。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不允许抵扣。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可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十、非正常损失范围扩大(注意试点纳税人和原纳税人不得扣税范围都少了一项),取消: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思考:营改增后购买用于员工上下班的

42、班车是否可以抵扣?营改增后租赁用于员工上下班的班车(不带驾驶员),租金是否可以抵扣?带驾驶员呢?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无偿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所耗汽油和修理费,进项税额可否抵扣?,(一)简易征税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十一、三种情形可简易征税(对比四种情形超税负即征即退),思考:A企业是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一般

43、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提供运输服务时,因自身运输车辆不够,再向其他运输企业连人带车租赁车。A企业缴纳增值税时,销售额中是否可以扣除支付给B企业的运输费用?,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

44、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二)即征即退,十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更加明晰,案例:企业于2013年8月10日为B企业提供了一项咨询服务,合同价款50万元,合同约定B企业2013年8月20日付款10万元,余款在3个月内付清。但实际10万的预付款到9月15日才付。10万元咨询费收入应何时纳税?试点地区甲运输企业2013年8月20日接受乙企业委托运输一批物资,运费为100万元(不含税,下同),甲企业7月24日开始运输,9月2日抵达目的地。期间于8月26日收到运费20万元,30日收到运费50万元,9月2日收到运费30万元,甲企业7月份销售额为多少?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5000元/

45、月,一次性预收了对方一年的租金共60000元,租金收入应在何时纳税?,案例: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合同约明付款日期和实际收款如期均在8月份,但应税行为在6月份已完成。该货物运输劳务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订金或预收款,营改增后提供服务的,应如何处理?某单位是一家设计公司,属于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在7月已经完成设计但没有交付的设计报告就形成存货,按合同规定在8月份交付,8月份交付报告时这笔设计费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第四部分 过渡办法,案例:江西某属于营改增值范围的货物运输企业,在6月份购买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金抵扣?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青

46、海某货运企业,取得甘肃货运企业7月25日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发票邮寄到青海的时间要到8月1日后。此发票认证后能否按7%扣除率抵扣进项税?云南某营改增货运代理企业,2013年7月承接货运代理服务同时收取全部款项(代理费与运费),当月全额缴纳了营业税。8月委托货运企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运输,并取得了对方开具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一)营改增征管税务机关,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财预2011538号:关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上海市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上海市,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

47、属上海市。,(二)进项抵扣的特别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涉及到新旧增值税收入的管辖权,(三)跨年度租赁,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案例:湖南某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6月与客户签订了技术开发服务,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结算技术开发费,7月份客户支付了40%的技术开发费,另外60%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完技术操作培训后,于2013年9月份支付。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9月份取得的技术开发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河南某企

48、业在7月份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将自有大客车租赁给某旅游企业使用并向其提供驾驶员,8月办理手续后合同生效,合同为期一年,按月结算租金。9月开始按月收取的租金,营改增后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1、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试点纳税人按照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继续缴纳营业税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适用上述规定

49、。,(四)跨年度业务的衔接,2、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3、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4、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营业税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红字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票。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

50、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思考纳税人7月份发生的应缴营业税的业务没有开发票,是否可以到8月份开增值税发票?,税收优惠的过渡,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发票的过渡,自2013年8月1日起,我省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开具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停止使用地税等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票据(另有规定的除外);自2013年9月份申报期(8月税款所属期)起,试点纳税人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鲁财税2013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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