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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落.居址与围墙.城址 陈淳 1996年底笔者从加拿大返国,欣悉文物月刊编辑部组织召开了一次题为“史前城址与聚落考古”的学术研讨会。之后,又拜读到1996年第11期文物所刊对这次会议的综述报道文章,深为高兴。应当说这次会议体现了我国史前考古学已开始重视从考古遗址群整体组合结构的历时演变来研究考古学文化。这是一个有重要意义的事。 笔者在阅读了文物上的“综述”以及近来发表的一些文章之后,觉得我国学者在借鉴欧美考古学理论方法时,对一些常用考古学术语的理解与原来的概念有点出入,因此在具体问题的探讨中有可能出现偏颇。这一情况很可能是由于在对这些术语所蕴涵的概念作完整的解释和详细说明的缘故。笔者想借文物一
2、角,就我国学者对“聚落”和“城址”两个术语的理解与西方考古学相关术语的涵意作一比较,窃以为对我国学者在理论探讨和实践工作中能有一些帮助。聚落与居址 聚落是我国史前考古学中常用的一个术语,但是未见学术界对这一术语有概念上统一的定义。英语相应的词汇中有小村hamlet和较大的村落village这样的区别。所以,我国的“聚落”与“村落”在涵意上 到底具体有何区别并不清楚。在考古实践和研究报告中,聚落习惯上是指新石器时代以降规模较大的农业社会聚居中心。近几年来,我国一些著作将英语settlement一词译成“聚落”,于是settlement pattern和settlement archaeology
3、便被译成“聚落形态”与“聚落考古”。比如蒋祖棣等译特里格的时间与传统一书中即作如是译1。 文物所刊“综述”中的“聚落”看来也是这种涵意。严文明教授对“聚落”的表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也是人类生产劳动的场所。史前聚落的遗留形式便是史前遗址,但遗址并不等同于聚落。考古学文化遗址中只有同一层面的遗存才可能构成聚落,延续时间较长的遗址,有可能存在几个不同时期的聚落。城址属于聚落的一种。”2严文明教授的表述已阐明了Settlement这一术语的时间概念,对其在空间概念上的意义下面略予详述。 Settlement Pattern是指某一社会群体在特定时空
4、中特定的栖居形态。这种形态在史前社会中可以因资源稀少、气候严酷和流动性大而呈现很小很稀疏的居址分布;也可以由于资源丰富,以及经济形态或政治结构的发展而呈现较为集中而稳定的居址分布;它甚至可以表述一个区域中人群随食物资源波动而作季节性聚散这种极不固定的栖居形态。所以,在考古研究上是指特定时间范围中一批遗址的分布特点以及组合关系。这种栖居形态反映了当时生态环境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水平对社会结构的制约。比如,旧石器时代狩猎采集群在泥河湾盆地自更新世早期至晚期随湖水升降和食物资源的变化,选择不同的栖居营地,是居址形态变化的一种。半坡遗址是一处延用时间很长的村落,由居址、墓地、窑址等结构组成。它可能是当
5、时栖居形态中的一个单元,如果男子兼从事狩猎活动,在村外建立临时的营地,那么半坡居民的生存方式研究也该将这种居址作为村落的组成部分来看待,并且注意这种居址形态在结构、规模和适应方式上的历时变化。城也是居址形态的一种,但是它一般不会孤立地存在,它可能与周边的农业部落和狩猎采集群有密切的来往,依赖周边不同社群的食物、原料甚至劳力的供应。那么,这种居址形态应将城、村和狩猎采集营地进行综合分析,将它们作为一个完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生存网络来研究。为此,我觉得Settlement Pattern似应译为“居址形态”为好,它与我国考古术语中习用的“聚落形态”概念不尽吻合。 严文明教授认为聚落是人类社会
6、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可能是指人类定居后栖居形态的复杂化。settlement pattern研究也包括了旧石器时代人类遗址分布形态和结构的分析,它是与人类起源和发展同步进行的一种现象。从这次研讨会上未见有旧石器时代考古学者参加,可能反映了对Settlement archaeology涵意理解上的不同。 下面想介绍一下“居址形态”和“居址考古学”概念的由来,使我们可以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形成和发展有一较完整的了解。 “居址形态”研究最早是在美国用于考古分析的,它是美国民族学和考古学相结合的产物。40年代中晚期,民族学家斯图尔特(J.Steward)和考古学家威利(G.Willey)是华盛顿特区国家
7、民族局的科学家,他们是同事又是朋友。当时斯图尔特在从事美国西部大盆地半定居印第安土著的民族学研究,跟随土著从一个地点迁往另一个地点,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在不同地点废弃遗物的方式。他经常与威利探讨如何从这些不同地点的废弃物来提取生态、文化和社会结构方面信息的问题。斯图尔特建议威利在考古研究中采纳他对大盆地土著的研究方法,不只局限研究一群人留在一个地点的遗存,而应当研究一群人在不同地点活动中留下的遗存,也就是说从人类栖居活动的形态来研究文化遗存。 然而考古学家无法像民族学家那样发现和观察完整的史前人类栖居形态,他们所发现的仅仅是残存的“遗迹”,并且以不同的居址类型反映出来。考古学家从某一遗址中发现
8、的只是某些活动留下的遗存,如狩猎屠宰遗址中留下的多为动物骨骼和工具;季节性营地常留下的是利用某些特定食物资源的遗存。即使是定居的农业社会常常也以差异很大的狩猎采集活动来补充粮食。史前社会的生存方式就是以这些不同居址中留下的遗存和遗迹反映出来的。 从事居址形态研究,考古学家应当确定一群人活动的时间和范围,了解他们的活动规律,然后从代表性的地点中采集考古材料,这些材料代表了他们的“活动组合”。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居址结构和活动组合相当于我们习惯上定义的考古学文化。 从居址形态分析,考古学家所获得的是一种由不同功能遗址组成的栖居网络,其中有的是大型的、较为固定的营地或村落,有的则是小型的、季节性的临
9、时活动场所。对这种遗址群网络结构及其遗存的整体分析,考古学家有可能较为清楚地了解某一区域中史前人类在特定生态环境中的生存方式和历时演变。居址形态分析改变了过去那种注重典型遗址的发掘采样模式,愈来愈重视那些不起眼的补充性遗址的发掘和分析3。 威利首次将这一方法应用于秘鲁维鲁河谷的考古工作,分析了该河谷地带在数千年中遗址分布和形态变化,并把居址形态结构的变化与经济、人口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联系起来。这一研究成果引起了西方考古学界的强烈反响。之后,他组织了一次学术讨论会,吸引了许多欧美学者的高度关注。在美洲,这一研究方法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考古学分枝居址考古学。威利的开创性工作被誉为“考古学文化功能分析
10、的战略性起点”。 史前考古学引入居址形态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文化生态学。文化生态学的始祖当推斯图尔特。像克罗伯(A.L.Kroeber)、麻尔根和莱斯利怀特(L.White)等文化人类学家一样,斯图尔特将人类文化看成是一块“蛋糕”,经济位于最低层,中间是社会结构,上层是意识形态。但是,斯图尔特在这块“蛋糕”之下又加了一层“生态环境”,并将它看作是影响文化演变的重要因素。斯图尔特认为,人类文化是地球生态网络的一部分,其中人类并不以自己的体质适应与自然界相互作用,而是以自己超机体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会影响整个生态网络,也受制于这一网络。但是他也强调,文化生态学并非是“生态决定论”,愈是原始的文
11、化要比进步的文化愈加受制于生态环境4。 威利在居址形态的开创性研究中,也汲取了泰勒1948年在考古学之研究中提出的从文化系统的功能结构来研究物质遗存的呼吁,将考古文化看作是史前人类技术、经济、人口和社会结构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动力系统。美国考古学家法根(M.Fagan)高度评价斯图尔特与泰勒将20世纪的考古学引到了一个根本转折点的门槛上5。 居址考古学理论探论较有影响的一篇文章是特里格所写的“居址形态的决定因素”,原载张光直撰编的“居址考古学”一书,后收入特里格的论文集时间与传统。这篇文章对居址考古学的研究范围、原理和方法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在居址形态分析的范围上,作者明确提到,这一研究领域涵
12、盖了从小规模狩猎采集群到复杂文明的社会的跨度。 笔者在阅读蒋祖棣等所译的时间与传统中译本时,对该译文的理解不如阅读原文来得透彻明了。比如在“社区分布”这章节中,特里格指出:狩猎采集群会根据水源、食物资源和安全舒适因素来选择居址。中译将其译为“建立他们的聚落”。这样译法在概念上会使人感到困扰,因为我国考古学界一般不把这种季节性的临时旷野遗址称为“聚落”,如改为“建立他们的居址”就比较贴切了。围墙与城址 城是人类居址的一种复杂形态。在城市起源中,围墙、城(city)和都市化(urbanism)是三种不同的独立概念。它们常常共存表现在同一类居址形态上,但是它们之间并无必然的相伴规律。所以在分析和推论
13、中最好不要用一种现象来演绎另外一种现象。 近年来,国内考古“城”报频传,给人以我国城市起源可大大推前到新石器时代较早阶段的印象。由于我国历史阶段的城多筑有坚固的墙,所以使考古学家习惯上以“墙”取“城”,甚至有人根据这种筑有围墙的居址的频频出土为前提来讨论早期国家和文明的起源。但是这种分析的依据大抵集中在“墙”这一特定的直观现象上,缺乏对墙的功能以及对这类居址形态的内涵作全面分析。 关于城市起源问题,笔者已另撰文作了探讨6,在此不再赘述。这里仅想就墙这种考古现象与居址形态和社会结构的关系作一分析,以表明有墙的遗址并非都可以称为“城址”。 墙的功能是一种防御设施,罗兰茨(M.J.Rowlands)
14、就防御因素对居址结构的影响作过很精辟的阐述,本文择要概括一下他的主要论点7。 罗兰茨将防御定义为“任何用来抵抗进攻的措施”,“是人类施于居址形态上对付侵略行为的一种反应”。在史前社会中,防御的目的有以下几种:1.保护基本生存资料,如粮食、牲畜、工具、原料和生活设施;2.保护祭祀区;3.保护生产活动区,如土地、水源、牧区和渔猎区;4.保护政治机构的自治与独立。 防御只有在群体冲突中才会出现。在狩猎采集社会中,冲突和战争并不常见。因为这种社会较大的流动性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防御措施,而且他们所拥有的生活资料也很简单,保护的价值不大。 在游牧社会中,水源和牧场是一种财富,所以在资源紧缺时,这种社会一般
15、倾向于集中人口来进行防御。比如索马里北部的游牧部落的居址按水源和牧区而保持较为平衡的分布。但是在为资源发生冲突时,血统较为密切的部落会密集地聚居到一起,形成一百多个小村组成的“聚落”,以对抗外来的威胁。 在居址周围建筑复杂的防御设施与人们长时间或永久性地居住在某一地点有关。这种防御建筑偶尔也见于渔猎和渔猎农耕混合经济的社会中,但是最常见于定居的农业社会。定居的生活方式使人类社会有足够的能力来建造大型和较为复杂的防御建筑。 在农业社会中,冲突和战争最常见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比如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收获季节对农产品的觊觎和掠夺。所以农业村落修筑围墙是很正常和普遍的现象,它的功能是防止意外的袭击兼能防止
16、野兽的骚扰。但是,这种防御设施可以因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的形式,它取决于当时人力、技术和原料的可利用程度。 最简单最原始的防御措施是利用天然屏障,如河湖和较高的山头。然而在平原上的村落往往无险可依,促进了防御建筑的复杂化。我国一些发现围墙的农业村落也多在平原上,这也可能是因为平原上无险可依,必须修筑围墙的缘故。 防御设施的复杂程度和构造也受制于当地可用的建筑材料。比如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居址围墙多用土夯筑,而内蒙古的村落围墙多用石头砌成8。这显然是黄河与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上石料不易获得,而内蒙古一些地区石料较易获得的缘故。这说明了栖居形态和建筑技术和结构受制于生态环境的现象。 围墙的复杂性和规模取决
17、于以下几个条件: 1.居址利用的长度;2.有无其他防御措施;3.冲突的激烈程度;4.居址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此外,战术和武器因素也会影响防御建筑的结构和居址的选择。 当社会演进到早期国家的水平,防御设施的设计基本上不再着眼于个别和局部居址的防卫,而是倾向于用一种“保护伞”(如军队、预警联防)为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安全保证。这种防御体系一般集中在对少数几处中心城市的防卫,筑有高墙深沟。早期国家形成阶段是战争频繁的时期,居址形态和防御设施受战争的影响很大。它常使一些居址规模变大,总体上数量减少,而且兴衰频繁。比如秘鲁沿海河谷中从酋长部落向早期国家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到这一时期遗址数量、位置、规模和防
18、御方面的剧烈变化9。 综上所述,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围墙建筑的频频发现是一种正常现象,它并不一定意味人类社会已进入了都市化和达到早期文明社会的发展水平。象龙山文化阶段考古材料所反映的社会分化和冲突现象与世界上其他地区酋长部落的发展阶段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也应当注意居址区域整体结构的变化以及遗存所反映的社会等级分化的发展。总之,有围墙的遗址不一定是城址,所以最好不要用防御建筑这种特殊形态来作为判断社会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志。 代表古代文明的都市化是指社会结构演变使一些大型栖居中心成为整个区域内经济、文化和政治权力运转的管理中心,并以其为轴心维系着周边地区的各类居址。非都市化的社会则表现为:规模小,无文
19、字,血缘关系强,文化传统保守,行为以个人和家庭为基础,无市场经济和专业手工业。所以,发现的遗址如有种种迹象表明上述非都市化的社会经济特征,即使存在围墙也不应将它看作是一处城址。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社会向早期国家的演进不一定表现在防御设施的复杂化上。比如,殷墟未见有围墙,有可能当时国家政权的强大和稳定或拥有其他有效防卫职能(如军队)而不需要建造城墙。玛雅低地的早期国家根本就没有城市和围墙,它的居址形态以金字塔建筑和散布在周围的农业村落为特点。由此可见,围墙、城址、都市化和复杂文明是内涵和现象差异很大的不同概念,在理论探讨和具体实例的考古分析中最好分开来谈。防止论述主题在概念理解上的偏颇而导致推断
20、和论证上的误导。 笔者对“史前城址与聚落考古学术研讨会”达成的四点共识深表激赏。中国考古学应当尽快从坛坛罐罐的描述和对比中走出来,重视从考古发掘和分析中拓宽提炼各种社会文化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居址考古学从根本上突破了以器物为中心,以个别遗址零敲碎打来进行考古研究的方法,开创了一条从区域居址整体形态和历时演变来进行研究的途径,并将生态环境看作是影响史前文化演变的重要因素。我国考古学已确立了时空上比较连续的一批考古学文化,但是对这些文化遗存的性质、相互关系以及演变脉络仍不十分明了。克服这种弱点的途径就是居址考古学。 毋容讳言,我国考古学要真正科学地来解释史前文化的性质和演变,而不是从个人的经验和推
21、测来进行说明,还有相当艰巨的路要走。这不仅仅有赖于田野技术和分析手段的提高,还取决于财力和人力的投入,高层次的理论探讨,并充分重视人类学和民族学等其他姐妹学科信息的借鉴。 自50年代以来,居址考古学在欧美的发展已形成了相当成熟的体系,有一套完整的理论方法和成功的研究实例。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这种借鉴可以缩短我们独立进行摸索的时间和精力,少走弯路。我国学者应当有一种时间上的紧迫感,因为当前考古遗址随经济的发展正在加速毁损。这种不利的形势有可能使许多对居址形态分析十分关键的遗址在考古学家能用新的技术方法来对其社会文化及演变作全面了解之前已经荡然无存。注 释:1布鲁斯特里格时间与传统,蒋祖棣等
22、译,三联书店1991年版。2李力“史前城址与聚落考古学术研讨会”综述,文物1996年第11期。3Rouse, I. : Settlement pattern in archaeology. In: P. J. Ucko, R. Tringham, and G. W.Dimbleby eds. Man, Settlement and Urbanism. 1972,London: Duckworth.4Steward, J. :Theory of culture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55.5Fagan, M. : Arc
23、haeology in the Beginning.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1991.6陈淳城市起源之研究,文物季刊(特刊)。7Rowlands, M.J. : Defence: a factor in the organization of settlement. In: P.J.Ucko, R. Tringham, and G. W. Dimbleby eds. Man, settlement and Urbanism, 1972,London: Duckworth.8曹兵武中国史前城址略论,中原文物,1996年第3期。9Carneiro, R.L. : A theory of the origin of the state. Science, 197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