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车间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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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柴油车间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一、车间管理制度第一条 生产纪律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第二条 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2、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第三条 产品质量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

3、现伤亡。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二、车间安全管理准则第六条 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盗窃、风灾害的预防及抢救等一切措施。第七条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严禁携带引火物品。第八条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存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外,不得随便携入工作

4、场所。第九条 仓库由专人负责,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第十条 灭火设备应按规定设置,放在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同时要做到人人熟悉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完后,应关闭电源。第十二条 电器设备及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第十三条 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应请示上级人员,由专人处理。第十四条 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第十五条 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第十六条 火警发生时,应首先

5、拨打火警电话(119)。第十七条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l、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第十八条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第十九条 保安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第二十条 夜间各责任人应作好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经管财物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防监守自盗。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车间在下班后应关闭门窗,并由专人上锁。第二十三条

6、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第二十四条 对气象机关发布台风、水灾及地震警报等,应随时注意收听。第二十五条 台风接近本地区前,应做好预防工作。第二十六条 水灾、地震也应先做好防范措施。第二十七条 危险性工作应由专人去做。第二十八条 发生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者送医院治疗。第二十九条 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浓碱时,应使用安全的防腐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第三十条 在车间工作时,应使用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 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第三十二条 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机器,严防扎伤。第三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危险性,

7、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第三十四条 送电时要先检查有无正在电路上工作的人员,并先开总开关。第三十五条 电器设备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或其他有触电危险工作, 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第三十六条 高压电线作业,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十七条 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查有无异状。第三十八条 初次使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必须得到主管准许,在掌握使用说明后方可操作。第三十九条 原动机或动力转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口头或通过其他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第四十条 机械清扫注油时应在转动停止后进行。第四十一条 应避免机械的空运转。第四十二条 机器类要经常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8、。第四十三条 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量器具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三、仓库物资管理第四十四条 玻璃器具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并需戴手套工作。第四十五条 原辅料、生产用备件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凭采购通知单、化验报告单等进行点数、过磅、核对货单相符后填制入库单。第四十六条 生产的产品入库凭检验、化验报告并点数后开具入库单,并用标志标明(正品、次品、废品)。第四十七条 凡发出原料必须遵循中控室要求,并由投料人员在保管员开具的领料单上签字确认。第四十八条 产品发出凭销售部门的发货通知单,由保管开具出库单经提货人签字后出库。 第四十九条 对特种物资必须单独存放

9、、保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须隔离存放。第五十条 对库存物品随时进行清查,以防发生霉烂变质等问题。第五十一条 保证仓库内过道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并用标志(料垛卡)标明。第五十二条 随时检察消防装置设施的完好。第五十三条 出售废旧物料时,出具清单到财务部完结交款手续后发货。第五十四条 登记物资账簿,缺料及时报告。第五十五条 每日必须向财务送领料、入库、出库单据,月底报送本月原料、产品报表。第五十六条 月终对物资进行盘点。四、检化验制度第五十七条 所有原料入厂及成品出厂都必须经过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得进行。第五十八条 被检样品采用唯一性编号。每批样品需经质量检查。实行平行双份自检;批次在10

10、个以上的样品,实行不同检验人员同时上岗检测,按照1015的比例,编制密码内检样品和标准样品检查。第五十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准确无误地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应通过化验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第六十条 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规定执行。第六十一条 平行双份检验结果,密码检查和标样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第六十二条 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第六十

11、三条 检验结果的原始记录先由检验人员相互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填写报告单。第六十四条 各种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编号,格式要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第六十五条 原始记录由检验人员认真填写,一律用钢笔,字迹要工整,不许涂改,如发生误记时,在误记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在横杠上方空白处更改并盖章。测量数据要按实际检测情况填写。不准伪造,不许任意撕毁。第六十六条 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差理论计算结果,并签名确认。经校核者校核签名,将原始记录交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第六十七条 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测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经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第六十八条 室负

12、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复合规定,发现不符合者及时纠正。第六十九条 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第七十条 检验报告由专门人员根据原始记录、送检单填写,编制人员签字,交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第七十一条 检验报告必须用统一的检验报告用纸,字迹要工整、规范,计量单位正确,不得有任何涂抹和改写。每一步骤,经办人必须签字,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存档。第七十二条 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室的样品管理员。五、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第七十三条 每采购一批原料或生产一批产品都必须取样分析并留样观察。第七十四条 样品的抽取应做到

13、均匀一致,具有代表性。第七十五条 样品管理人员在接收时要检查样品的包装、外观和数量,并进行登记、编号,将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按规定粉碎、制备,填写检测通知单,通知检测人员领取样品,并由负责人在送样通知单上签字。第七十六条 留存的样品要专人保管,样品应放在干燥、阴凉的留样柜中,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第七十七条 如样品在保质期内有发霉、变质、异味、发热等情况,检化验人员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并由负责人处理。第七十八条 被检测的样品进入流转程序时, 要办理必要交接手续。分析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样品管理人员。第七十九条 原料样品应标明产品名称、进货日期、供应商;成品样品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第八十条 样品留样数量应不少于200g。第八十一条 样品一般保留3个月,过期样品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交由部门负责人签许后,进行处理。472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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