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800辆专用车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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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800辆专用车项目委托单位: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六年三月项目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800辆专用车项目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伟钳项目负责:颜 芬报告编写:邱成磊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

2、放状况进行监测2、 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800辆专用车项目建设项目环境竣工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 前言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广州TIT国际产业基地内)(23.325135N,113.040535E),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

3、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该企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6年3月期间对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广州华

4、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15第103号关于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7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3. 建设项目概况3.1 基本情况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广州TIT国际产业基地内),主要生产专用客厢车、专用作业车,年产约800辆。该项目总投资525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2605平方米,建筑面积14492平方米。3.2 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3.2.1 项目选址广州华凯车

5、辆装备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广州TIT国际产业基地内),项目东南面为大涡村,南面隔岭西大道为溢彰印染厂,西面为芦苞涌,西北角为太平庄村。3.2.2 主要构筑物及平面布置 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全部利用广州TIT国际产业基地的场地、建构筑物、公用动力设备及部分设备,补充少量设备和工艺工装,将厂房划分为钣金车间、焊装车间、总装车间和底盘改制区以及整车调试检测区,并新增喷漆房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建筑规模、实施内容见表3.2.2-1。表3.2.2-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单位合计备注厂区占地面积m232605已有车间建筑面积m214393.6已有绿化率20%已完成主体工程办公区

6、占地面积1660m23区现有钣金车间占地面积3174.6m21间焊装车间占地面积3425m23间总装车间占地面积3584m21间涂装车间占地面积1310m21间喷涂室占地面积60m21间新装打磨室占地面积40m21间仓储工程仓库占地面积864m21间现有油漆周转仓占地面积25m21间给排水系统占地面积40m3 /d各1套空压站占地面积16m21间新装配电房占地面积200m23间现有3.2.3 主要生产设备表3.2.3-1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设备型号单位数量(一)钣金车间1液压摆式剪板4m*15mm台12数控激光切割机G6020F台1G3015F13数控折弯机4m*400t台14剪

7、板机QL12y8*3200台15折弯机WC67Y200T3200台16数控冲床台1序号主要设备型号单位数量7压力机200T台18冲床J23-80台19弯管机60*2.5台110等离子切割机LGK-80台811逆变式空气等离子切割机LGK-120台112锯床台113切管套丝机台2(二)焊接车间14CO2焊机 NBC-350R台1815群数字CO2焊机YM-3506R3台316晶闸管CO2汽保焊机台417直流氩弧焊机WS-180台518交流焊机TIG-200台1019交流焊机TIG-160台420运转机台10(三)机加工车间21车床C6132A1750台122车床台223万能铣床XA6132台12

8、4数控钻床Z3063X20A台225摇臂钻床Z3040*16/1台1 (四)涂装车间26喷漆房12m间127喷漆房10m间128喷枪把3029运转彻辆830空气净化器台331中小件打磨工作台个5序号主要设备型号单位数量(五)总装车间32大型轮胎平衡机台133大型轮胎拆胎机台134空压机JY-0.25/8台135剪板机台136拆边机台137充电设备GCA-80台238电器装配台HKDQ-10台239钳工装配台HKQZ-10台240内饰件装配台HKNS-10台241举升机25t台13.2.4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为专用客厢车、专用作业车,所用底盘及主要零件都是从公告内整车生产企业采购,不在项目内

9、进行脱脂磷化等前处理加工,所以本项目的生产主要在焊装车间、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完成,没有前处理工艺工段。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钣金工艺、焊接工艺、涂装工艺和总装工艺。本项目总工艺流程图及各工段主要污染物产生见图3.2.4-1。图3.2.4-1本项目总工艺流程图及各工段主要污染物产生位置图3.3 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设施 3.3.2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涂装车间喷漆室的有机废气;打磨房车间的干打磨粉尘废气;焊装车间焊接烟气。3.3.2.1涂装车间喷漆室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室废气采用干式处理方式,系统采用两道玻璃纤维过滤毡和M型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进行漆雾和有机废气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

10、筒排放和无组织排放。3.3.2.2打磨粉尘废气 本项目原子灰腻子采用干打磨的方式,主要打磨部位为焊缝,不涉及大面积的车身打磨,采用无尘打磨系统,粉尘经离心系统分离灰尘,经布袋收集后经15m高空排气筒排放,废渣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3.3.2.3焊接烟气废气 本项目焊装车间采用旱烟净化机组对焊接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烟气净化器收集的金属等颗粒定期清运,交由金属回收公司处理。3.3.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噪声,主要是钣金车间的切割机、折弯机、钻床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焊装车间的焊机、起重机、打磨所产生的噪声;总装车间剪板机、折边机、起重机等产生的发动机

11、噪声以及各类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另外,本项目喷漆室中设置的各类喷涂设备、打磨及风机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水平;对于噪声较大的风机设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风机采用柔性接头、假装减震垫等;通风设备采用机械式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且进、排放口分别装有足够消声量的消声器;采用密封厂房,加强厂房隔声,厂区各车间周围设绿化带,吸声降噪。3.3.4 固体废物3.3.4.1金属废料金属废料来自钣金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钢铁、铝等为主的边角料,全厂金属废料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利用。3.3.4.2油漆废渣油漆废渣来自涂装车间的底漆、中涂喷漆、面涂喷漆,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

12、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3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主要来自各车间的液压、润滑系统换油、空压站换油,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4包装废料包装废料包括进厂的各种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包装箱,集中回收备二次利用或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3.3.4.5塑料废物塑料废物主要来自于各车间,集中回收备二次利用或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3.3.4.6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

13、.7废原子灰废原子灰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8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和焊装车间,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9玻璃纤维棉玻璃纤维棉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和焊装车间,向广州市固体废物中心申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3.3.4.10生活垃圾 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3.4 公众参与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周围的区域环境特征,参与调查的人员认为建设单位应重点关注项目

14、噪声及扬尘等给周围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此,希望建设单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其污染减至最低,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项目建成后的环境污染因素亦应在相关的治理措施下,避免造成扰民。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4.1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15103号关于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4.2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4.3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报告书和技术咨询意见中提出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5、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4.3.1项目涂装车间喷漆室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须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二甲苯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排放标准。4.3.2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目前项目尚未接驳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须经基地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待项目接驳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16、排入市政管道,纳入炭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4.3.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渣、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原子灰、玻璃纤维棉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金属废料、包装废料、塑料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应予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4.3.4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3

17、.5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4.4该项目建成后,项目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先按该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即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接驳污水管网前,废水排放量2625t/a,CODcr0.42t/a,氨氮0.04t/a;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TVOC0.119t/a,二甲苯0.0066t/a。项目稳定运行后,则按我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定量执行。4.5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4.6本文为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报告书的批准文件,可凭本文向项目审批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的批准手续。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18、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8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60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废气评价标准5.1.1喷漆有机废气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中,喷涂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排放浓度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

19、(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II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准值见下表。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标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12mg/m30.420kg/h40mg/m32.50kg/h70mg/m30.840kg/h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II时段排放标准监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执

20、行标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90mg/m32.80kg/h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标准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排放浓度0.1mg/m30.6mg/m30.2mg/m32.0mg/m35.1.2打磨粉尘废气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中,打磨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排放浓度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二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监测因子粉尘(颗粒

21、物)执行标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120mg/m32.90kg/h5.1.3焊接烟气废气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中,焊接烟气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测因子总悬浮颗粒物执行标准浓度1.0mg/m35.2 噪声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1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以下。6. 验收监测内容6.1 废气监测 6.1

22、.1喷漆有机废气6.1.1.1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有机废气FQ-7207-1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1次FQ-7207-4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厂界东面6.1.1.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苯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甲苯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二甲苯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3-2010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法DB 44/814-20106.1.2打磨粉尘废气6.1.2.1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粉尘废气FQ-7207-2打磨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1次FQ-7207-

23、3打磨房废气排放口6.1.2.2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颗粒物重量法GB/T 16157-19966.1.3焊接烟气废气6.1.3.1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焊接废气厂界南面(上风向)总悬浮颗粒物1次厂界北面(下风向)6.1.3.2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总悬浮颗粒物重量法GB/T 16157-19966.2 厂界噪声监测6.2.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周围设4个监测点位等效声级dB(A)1次6.2.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等效声级dB(A)仪器法GB 12348-20086.3 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

24、保证6.3.1 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测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6.3.2 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6.3.3 本站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并获得广东省优质实验室称号。6.3.4 参加验收工作的监测采样人员和分析测试人员均持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监测资格证,持证上岗。6.3.5 验

25、收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在进入现场前对现场检测仪器及采样器进行校核。6.3.6 监测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站质量手册进行。6.3.7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6.3.8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 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7.1 本站监测人员于2016年3月份期间对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

26、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7.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7.2.1 有机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喷漆车间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浓度( mg/ m3)排放速率( kg/h)浓度( mg/ m3)排放速率( kg/h)浓度( mg/ m3)排放速率( kg/h)浓度( mg/ m3)排放速率( kg/h)FQ-7207-10.03600.0003610.1270.001270.5570.005588.670.0868FQ-7207-40.04000.0004010.1320.001320.5610.005628.800.0881 喷漆车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27、因子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厂界东面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排放浓度NDNDNDND单位:mg/m37.2.2监测结果评价本次验收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排放浓度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II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7.2.3粉尘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因子

28、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FQ-7207-2打磨房废气排放口5.34 mg/ m30.0536kg/hFQ-7207-3打磨房废气排放口6.78 mg/ m30.0680kg/h7.2.4 监测结果评价本次验收打磨粉尘废气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排放浓度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二级标准的要求。7.2.5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因子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厂界南面(上风向)0.102mg/ m3厂界北面(下风向)0.259 mg/ m37.2.6监测结果评价本次验收焊接烟气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

29、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7.3 噪声监测结果和评价7.3.1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监 测 地 点 和 编 号噪声级 Leq dB(A)标准 Leq dB(A)编号监 测 点 名 称昼 间夜 间昼 间夜 间1东面边界外1米59.2652南面边界外1米56.7653西面边界外1米57.1654北面边界外1米56.5657.3.2 监测结果评价本次验收噪声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之3类标准的要求。8. 验收结论和建议8.1 监测结果讨论8.1.1该项目废气排放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8.1.2该项目噪声排放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3类标准的要求。8.2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8.3 对委托方的建议8.3.1 接受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的不定期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内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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