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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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部标准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86-07-31 批准1987-01-14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 a.设计压力p1.569MPa(16kgf/cm2),不受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 称容规)监察的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b.设计压力0.098p1.569MPa(1p16kgf/cm2);容积V25L;且p V19.6LMPa(200Lkgf/cm2);设计温度高于标准沸点(指在0.1MPa下的沸 点),介质为水和蒸汽,受容规监察的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各零部件的制造、装配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

2、 工艺文件的要求。 1技术要求 1.1材料 1.1.1制造设备的材料应符合部标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的规定。 1.1.2制造厂对首次采用的新材料应进行必要的工艺性试验。 1.1.3容器材料的含碳量不得大于0.24%,焊后需热处理的容器,焊条含钒量不得 大于0.05%。 1.1.4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下料时,应按有关规定打上原材料移植标记。 1.1.5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附证明文 件。 1.1.6凡与容器相焊接的材料,其可焊性应良好。 1.1.7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金属粉末等)的选用,按图样和工 艺文件的规定。 1.1.8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

3、SG8678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 SG7875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焊条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1.9设备所用锻件按JB75573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级要求规定。 1.1.10设备上连接外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 路法兰1的规定。 1.1.11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力容器 法兰的规定。 1.1.12设备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铁铸件技术条件及 JB28548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的规定。 1.2冷热加工成形 1.2.1坡口 焊接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用火焰

4、切割的坡口表面应将熔 渣和氧化皮清除干净。 1.2.2封头 1.2.2.1封头用钢板拼接制成时,拼接焊缝不得超过二条,且拼接焊缝离封头中心 距离应小于0.25Dn,拼接板最小宽度应大于200mm(图1)。 1.2.2.2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对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 焊缝之间最小距离应大于3S,且不小于100mm,中心顶圆板直径d应小于0.5Dn, 顶圆板由二块拼接时,焊缝应通过顶圆板中心(图2)。 1.2.2.3椭圆形、碟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1的规定(图3)。 图1 图2 图3 图4 表1 mm 表2 mm 1.2.2.4椭圆形、碟形和折边锥形封头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图样厚

5、度的90%。当图 样厚度大于40mm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图样厚度的87%。球形封头的最小壁厚不得 小于图样厚度的85%。 1.2.2.5椭圆形、碟形、折边锥形封头的直边部分上的纵向皱折深度不得大于 1.5mm。 1.2.2.6球壳或球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图4)。 1.2.3筒节 1.2.3.1纵向焊缝条数见表3。 表3 1.2.3.2两拼接纵向焊缝中心线间的弧长不小于300mm。 1.2.3.3厚度相等的单层钢板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图5)b10%S,且不大于3mm. 1.2.3.4厚度相等的复合钢板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图6)b10%S,且不大于2mm。 图5 图6 图7 图8 1.

6、2.3.5对接纵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弦长等于 16Dn,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图7)。 1.2.3.6同一横截面上最大与最小直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截面直径的1%,且不大于 25mm(图8),有开孔补强时应距补强圈边缘100mm以外的位置测量。 1.2.3.7筒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按表4的规定(图9)。 表4 mm 1.2.4法兰 1.2.4.1管路法兰(或平盖)的加工按JB748559管路法兰的规定。 1.2.4.2受容规监察的设备的筒体法兰的加工按JB1157116082压力容 器法兰的规定。 图9 1.2.5组装 1.2.5.1设备筒体

7、可由数节对接而成,其中最短一节长度不得小于300mm。 1.2.5.2厚度相等的钢板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 a.壁厚S6mm时,b25%S; b.壁厚6mmS10mm时,b20%S; c.壁厚S10mm时,b10%S+1mm,且不大于6mm(图10)。 1.2.5.3厚度相等的复合钢板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10%,且不大于 2mm(图11)。 图10 图11 1.2.5.4对接环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长度不小 于300mm的检查尺检查(图12)。 1.2.5.5厚度不相等的钢板对接时,当薄板厚度不大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超过 3mm;当薄板厚

8、度大于10mm;且二板厚度差大于薄板厚度的30%或超过5mm时, 则应将厚板边缘削薄,削薄长度L至少为削薄厚度b(厚板和薄板之差)的3倍,对 接焊缝的对口错边量按第1.2.5.2款规定(图13)。 图12 图13 1.2.5.6当二板厚度差小于第1.2.5.6款规定的值时,则按第1.2.5.2款的规定,且焊 缝的对口错边量b以较薄板厚度为基准确定。 在测量对口错边量时,不应计入钢板厚度的差值。 1.2.5.7容器的组焊不应采用十字焊缝,组装对接时,相邻筒节间的纵缝及封头拼 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1.2.5.8制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

9、对深度大于0.5mm的尖锐伤痕应进行 修磨,使其圆滑过渡,修磨处的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的10%,且不大于2mm。 1.2.5.9容器焊缝应尽量位于支座之处,设备内外件和筒体相焊接的焊缝,其边缘 至筒体焊缝边缘距离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对于不受容规监察的设备应不 小于30mm,受容规监察的设备不小于50mm。 图14 1.2.5.10容器上凡被覆盖的焊缝,均应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1.2.5.11接管法兰螺栓孔不应和筒体主轴中心线重合,而应对称地分布在它的两 侧,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注明(图14)。 1.2.5.12机械加工件表面的未注尺寸公差按GB1800180479公差与配合 规定的IT1

10、4级精度,非机械加工表面的未注尺寸公差按IT16级精度。若未注公差尺 寸为长度尺寸时,则长度尺寸公差按上述公差的, 1.3开孔及装配 1.3.1容器焊缝上应尽量避免开孔如必须在焊缝上开孔,则不受容规监察的容 器开孔周围不允许有缺陷存在。受容规监察的容器被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 1.5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须经百分之百无损探伤。 1.3.2在筒体或封头上开孔,开孔边缘与焊缝的距离不小于100mm。 1.3.3当开孔有补强板时,板上应有一个M10的螺孔。 1.3.4法兰面与主轴中心线的垂直度h不大于1%Dw,且对于接管法兰面不大于 3mm(图15a),对于筒体法兰不大于5mm(图15b)。 图15

11、 1.3.590弯头或三通、二法兰平面间的垂直度对于管子外径不大于108mm时, g不大于1.5mm;当外径大于108mm时,g不大于2mm(图16)。 1.3.690弯头或三通,其相对基准面至中心线的距离偏差为L0-2mm(图17)。 1.3.7装配时,当接管法兰螺栓孔直径为18mm时,其中心位置的偏移b不大于 1.0mm;当螺栓孔直径大于18mm时,b不大于1.5mm(图18)。 图16 图17 图18 图19 图20 1.3.8无人孔装置及焊接后无法进行内部清理的容器,在封头焊接之前,必须清除 容器内的存水、电焊条、电焊药皮和铁屑等杂物。 1.3.9设备内部的进水挡板、弓形多孔板和叠片式

12、大水帽等集排水装置与筒体中心 线的偏移不大于5mm,倾斜度为4mm,1.3.10支管中心线应垂直于母管中心线, 其倾斜度和垂直度每米不大于3mm(图19)。 1.3.11相邻二支管间的距离偏差为2mm,任意二支管间的距离偏差不大于 3mm。 1.3.12除氧器内各种型式的散水槽应保持平直,散水槽的装配应保持水平,散水槽 装配的平面度每米为4mm(图20)。 1.3.13两散水槽(板)中心间的距离偏差为1mm,任意二散水槽(板)中心间的距离 偏差为3mm(图21)。 1.3.14散水托盘应保持平直,径向平面度每米为2mm,且总公差为5mm(图22)。 图21 图22 图23 图24 1.3.15

13、散水托盘支承架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其平面度每米为2mm,且总公差 为5mm(图23)。 1.3.16接管和管夹的标高及方位偏差为3mm(图24)。 1.3.17内外接管伸出长度偏差为3mm,其对筒体或封头的垂直度为1.5mm(图 24)。 1.3.18卧式容器鞍式支座的底板面到筒体中心高度偏差为0-6mm(图24)。 1.4焊接和热处理 1.4.1水处理设备受压元件的施焊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承担,焊工考试遵照国家 劳动总局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焊工考试规则进行。 1.4.2水处理设备施焊前,应根据图样的技术要求以及施焊单位评定合格的焊接工 艺,制订相应的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 1

14、.4.3施焊后,焊工应在焊缝附近的部位或按制造厂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1.4.4凡施焊单位首次焊接的钢种、首先采用的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以及改变已 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均应在容器施焊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要求按容 规附件二的规定。 1.4.5焊接接头基本型式和尺寸应参照GB98589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 型式和尺寸、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的规定,或按 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1.4.6受容规监察的设备应按容规的规定。 制作焊接试板,试板要求、试样尺寸、取样部位、试验要求及评定标准均按 JB161483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机械性能检验方法的规定。当纵环焊缝焊 接方法

15、相同时,可只作纵缝试件一块。 1.4.7焊缝内、外表面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 b.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大于100mm,焊缝二侧咬边 的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c.角焊缝应有圆滑过渡至母材的几何形状。 d.打磨焊缝表面清除缺陷或机械损伤后厚度应不低于母材的厚度。 e.焊缝上的熔渣和二侧的飞溅物必须清除。 f.施焊时,不准直接在设备的非焊表面上进行引弧。 1.4.8焊缝的返修按以下规定: 1.4.8.1当发现焊缝上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经清除后需要返修时,应由考试合格 的焊工担任,并采用经评定验证的焊接工艺

16、,返修工艺措施应得到焊接技术人员的 同意,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二次,对经过二次返修仍不合格的焊缝, 如需再进行返修,需经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作出是否对返修部位进行硬 度测定与热处理等决定,并将返修的次数和无损探伤等结果记入容器质量证明书 中。 1.4.8.2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容器,应在热处理前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还需返修时, 返修后应再进行热处理。 1.4.9对接焊缝处的碳素钢板厚度S34mm(如在焊前预热100以上时,S 38mm),16MnR厚度S30mm(如在焊前预热100以上时,S34mm)的设备 及受压部件要进行热处理。 1.4.10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当制造单位确

17、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 用要求时,不受此限。 1.4.11凡冷成形或中温成形的碳素钢、16MnR,当钢板厚度S0.03D*g时,要 进行热处理。 1.4.12焊后热处理允许分段进行,分段热处理时,其重复处理长度不小于 1500mm。 1.4.13母材的热处理试板与设备(或筒节)同炉进行热处理。 1.4.14环焊缝允许采用局部热处理工艺。 1.5防腐材料 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按附录A的规定。 2检验 2.1无损探伤 2.1.1容器上被覆盖的焊缝,应百分之百进行无损探伤。 2.1.2无损探伤的射线探伤按GB332382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法 的规定,对须百分之百进行探伤的焊缝,评定标

18、准不低于级为合格;对局部探伤 的焊缝,评定标准不低于级为合格,超声波探伤按JB115282钢制压力容器 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的规定,对须百分之百进行探伤的焊缝,评定标准级为合 格;局部探伤的焊缝,评定标准不低于级为合格。 2.1.3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探伤人员担任。 2.1.4受容规的监察的设备除须遵循上述条款外,还应按以下条款执行。 2.1.4.1容器的对接焊缝和公称直径不小于250mm的接管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 伤,抽查长度应不少于焊缝总长度的20%,且不小于300mm,如选用超声波探伤 时还应对超探部位进行射线探伤复验,复验长度为抽查长度的20%,且不小于 300mm。 2.1.4

19、.2如容器焊缝上开孔,则被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小于1.5倍的开孔直径范围内的 焊缝,应百分之百进行无损探伤。 2.1.4.3厚度大于38mm的碳素钢、16MnR,应进行百分之百无损探伤。射线探 伤后还应作超声波探伤复验,复验长度为射线探伤总长度的20%,且不小于 300mm。 2.1.4.4厚度大于25mm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容器的焊缝应进行百分之百无损探伤。 2.1.4.5容器局部探伤的部位,由制造厂自定,但对筒体与封头及筒节之间纵环缝 交叉部位必须进行探伤,探伤的百分数达到20%后,如发现有超标的缺陷时,应在 指定位置增加10%的探伤长度,如仍有不合格的,则要对容器所有焊缝进行百分之 百探伤。 2

20、.1.4.6经无损探伤的焊缝中发现有超标的缺陷存在时,应在缺陷清除干净后进行 补焊,并对该部位重新检查直至合格。 2.2试验 2.2.1在水压强度试验之前,往开孔补强板上的螺孔内通入0.1960.392MPa的压 缩空气,检查焊缝质量不得泄漏。 2.2.2水压试验时,必须采用两个经校验合格的量程相同的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 刻度极限值应为设备最高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的量程。 2.2.3每台设备均应做水压强度试验,容器和受压管路可分别进行。 2.2.4试验压力 2.2.4.1设备水压试验压力pT按表5规定。 表5 MPa 注:p为设计压力。 2.2.4.2对壁温不小于200的设备,其

21、试验压力pT应为: 式中 pT按表5规定的试验压力; 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 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 当1.8时,取1.8。 2.2.4.3立式容器卧置进行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立置试验压力加设备水柱静 压力。 2.2.5水压试验时,液体的温度一般不小于5。 2.2.6试验时,容器的顶部应设排气口,进液时,将容器内的空气全部排尽,试验 过程中,容器外表面应保持干燥。 2.2.7试验时,待容器壁温与液体温度相同时,才能缓慢升到规定的试验压力,根 据容积大小保持1030min,然后将压力降到设计压力,不受容规监察的容器 继续保持1030min,受容规监察的容器至少应保持30min,同时进

22、行检查, 如有渗漏,修补后重新试验。 2.2.8水压试验完后,应将液体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将内部吹干。 2.2.9试验一般应采用洁净水进行,对不锈钢制造的容器用水进行试验时,应采取 措施,防止氯离子腐蚀,否则,应限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5mg/L。 2.2.10试验温度应低于液体沸点温度,对新钢种的试验温度应高于材料脆性转变温 度,具体温度按设计图样规定。 2.2.11水压试验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或加压装置发生故障等不正 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查明原因。 2.2.12不受容规监察的容器水压试验时,如容器和各部焊缝无渗漏,容器无可 见的异常变形,则该容器水压试验为合格。 2.2

23、.13受容规监察的容器水压试验合格要求除应符合2.2.12款外,还应符合经 返修,焊补深度大于9mm或大于壁厚一半的高强钢制容器,焊补部位按原探伤方 法进行复查无超过原定标准的缺陷。 2.2.14水压试验结果应有记录备查,并有检验人员签字。 2.2.15水压强度试验时,所用的密封垫片应与设备运行时用的材料相同,并且各部 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 3油漆、包装、运输、标志 油漆、包装、运输、标志按部标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的规定。 附 录 A 防 腐 材 料 (补充件) A.1橡胶衬里 A.1.1受衬零部件的所有焊接工作,水压试验及其检查均合格后,方能交付衬胶。 A.1.2衬胶前,受衬零

24、部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A.1.2.1受衬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沟槽、焊渣、毛刺和大于3mm的局部凹凸,容器 的拼接焊缝表面光滑,凸出高度不大于3mm,焊缝边缘和受衬部位的棱角应圆滑 过渡,圆角半径不小于5mm,对个别特殊部位圆角半径允许不小于3mm。 A.1.2.2设备被衬表面应干燥。 A.1.3对受衬零部件表面的油污、杂质清除后才能进行喷砂,喷砂处理后的表面应 达到下列要求: A.1.3.1显出均匀一致的金属光泽。 A.1.3.2除净金属氧化物或其它附着物。 A.1.3.3处理后应放在干燥的地方,并及时使用,存放时间按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且不应被其它物质所污染。 A.1.4衬胶制品工艺流程严格按

25、制造厂的有关工艺规定。 A.1.5衬胶的质量检查如下: A.1.5.1衬里表面外观应不允许有粘结不够,拼缝不良等地方,不允许有深度超过 1mm的外伤,凹陷、粗糙及压延时产生的印痕,超过规定则应进行修磨。 A.1.5.2被检部位不应有水,金属物及其它杂物,衬里表面应清洁干燥。 A.1.5.3衬里表面的质量应百分之百进行高频电火花检查,不得漏电,电压不小于 15000V。 A.1.5.4橡胶与单件金属脱层面积及修补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除贮存槽外)(表 A1)。 A.1.5.5贮存槽等设备允许有不大于5cm2的金属与橡胶脱层,脱层高度不大于 3mm,其数量为1m2内允许有1处,超过时允许修补,修补数

26、每1平方米衬里面 积不大于2处,但总数不大于6处。 A.1.5.6衬胶法兰面、金属与橡胶允许有1处脱层,脱层后应进行修补。 A.1.5.7如被衬部位有“漏电”现象,则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修补,修补后需重新 进行高频电火花检查。 A.1.5.8修补后的衬里表面,必须光滑平整,外形美观。 A.2硬聚氯乙烯 A.2.1硬聚氯乙烯塑料弧型板及卷筒焊接时,其对口错边量b10%S,且不大于 2mm(图A1)。 A.2.2硬聚氯乙烯塑料管子焊接处的端面倾斜度f应符合下列规定(图A2)。 表A1 图A1 A.2.2.1管子外径Dw114mm,f=1mm A.2.2.2管子外径Dw114mm,f=1.5mm A.

27、2.3硬聚氯乙烯塑料管子由焊接引起的弯折度w,每米不大于2.5mm。全长内 不大于5mm,焊接接头的管子测量位置应距焊缝中心50mm处(图A3)。 A.2.4硬聚氯乙烯管子弯曲处内侧表面轮廓度应不超过下列规定表A2(图A4)。 图A2 图A3 图A4 表A2 mm A.2.5对于管子外径Dw大于51mm的弯管,其弯头需进行圆度检查(Dw51mm的 弯管抽查每批总数量的10%)圆度a按下式计算,其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图A5)。 图A5 圆度 管子弯曲后,圆度按表A3规定进行检查。 表A3 A.2.6塑料件的对接偏差,法兰面相对于接管中心线的垂直度,配水装置的装配偏 差均按以上金属管件的规定。 _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上海发电成套设计研究所提出旧口。 2.本标准由无锡锅炉厂、北京锅炉厂负责起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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