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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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实施办法为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的意见和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即无合法手续、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户一律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闭;2015年11月5日相关文件出台后兴建的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养殖场户一律关闭;限养区、适养区内达不到粪污治

2、理设施建设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限期整治,限期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未能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闭。生猪养殖场(户)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二、专项整治实施时间和步骤(一)8月15日前召开全镇畜禽养殖整治推进大会,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整治的工作要求,明确全镇养殖场必须在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8月20日前,驻村工作组联合各村召集村内全体养殖户,召开养殖污染整治动员会议,通过发放告知书、保证书、消纳合同、生猪养殖“技术路线”和“建设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向养殖户明确养殖场整治的各项要求,同时要求各村完成畜禽养殖基本情况统计表的上报工作(见附件五)。(三

3、)8月31日一9月15日,镇环保、综合执法队、驻村工作组等部门人员对未承诺整改的养殖场上门取证,收集违法违规证据和材料,并做好强制关停的相关准备工作。(四)9月16日9月30日,由各村对已整治到位的养殖场(户)向镇提出验收申请,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对未整治及整治不到位的养殖场(户),由镇组织农业、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实行断水断电直至全部关停。三、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组,同时成立驻村工作组,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一)领导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员由*等组成。(二)督查组组长:

4、副组长:组员:(S)宣传组组长:组员:(四)技术组组长:组员:(五)强制执行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城管队员(六)信访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七)驻村工作组(附件六)各村:对畜禽养殖场整治属地负责,在驻村工作组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对应整治的养殖场(户)逐一上门排查,明确需在2022年9月15日前按畜禽养殖“技术路线”和“建设标准”内容整治到位;未到位的养殖场(户)必须关停,并负责督促其配合做好关停前的清棚工作。各驻村工作组:第一时间到所驻村开展全面动员,通过会议、走访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声势;同时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会同村干部做到每天巡查,查看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

5、问题及时研究,形成对策,定期向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度。针对拒不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配合做好清棚关停工作。四、专项整治办法1、采取粪污贮存及还田。存栏量20头以下(不含、下同)的生猪养殖场(户)必须按0.5m3/头的标准配备粪污贮存池;按5头/亩的标准配套消纳耕地,并向村委会提供养殖粪污循环利用履约保证金。存栏量20头以上或者存栏量20头以下但不具备消纳条件的养殖场(户),除按标准配备贮存池外,必须与第三方签订粪污有偿治理服务协议,同时向村委会提供养殖粪污治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每头交纳50元。由村委会负责收取养殖污染治理保证金。2、按2022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治理“技术路线”和“

6、建设标准”内容,要实行雨污分离,畜禽养殖污水通过接管或暗沟等方法接入化粪池,雨水通过明沟接入有关沟河。对粪污实行固液分离,要建足干粪池和配套池,通过购置干湿分离机等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干粪,同时将污水还田,不得将污水直排沟河。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经告知仍不整治到位的,将由关停组开展断水断电等措施。3、对使用未经高温处理餐厨废弃物养猪的养殖场(户)一律关停、依法查处。本次整治结束经验收通过后,如有养殖场出现粪污沟“回潮”现象的,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自行开展清理,清理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的,交由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4、对下列情形的养殖户告知在2020年之前依法拆除(1)畜禽养殖禁养

7、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2)基本农田保护区。(3)公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区。(4)未经设施农业地备案,影响环境评价及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的生猪规模养殖场。5、对目前存在的粪污沟,由各村自行按照程序组织整治,镇招标办、水利站全力配合,所产生治理费用由各村承担。各村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粪污沟整治。整治完成后,各村需切实加强巡查督查,坚决防止返潮回弹。五、考核督查办法1、本次专项整治所有村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奖惩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2、针对未关停养殖场环境污染举报及治理,各村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对各类12345等投诉热线做好回复说明。在整治期间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养殖场未按时间要求开始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3、本次粪污整治工作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将与村年终综合考核直接挂钩。镇督查组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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