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PPT 76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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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内容提要】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是保险企业在遵循国家对保险行业和保险企业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保险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规定的前提下,对保险企业内部的管理。它包括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业务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再保险业务经营管理则是保险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险企业的业务发展和财务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教学重点】主要从分出和分入分保业务两个方面具体介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业务运作中需要关注的事项和处理的方法。,2,【教学内容】第一节 再保险经营管理概述 第二节 分出再保险的业务管理 第三节 分入再保险的业务管理 第四节 再保险业务的统计分析,3,第一节 再保险经营

2、管理概述,再保险经营管理简单地讲,就是对保险企业内部的管理。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业务经营管理等。一、业务管理:包括分出和分入再保险。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两者的业务管理也不相同。1.分出再保险的业务管理工作:再保险规划。根据所需分出业务性质类型确定再保险方式和整个业务安排的结构,以便控制与分散风险。选择再保险人。主要是分析国际再保险市场中,各个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人员素质、经营规模、资产负债、偿付能力、当地政府对外汇管理的状况,从而谨慎选择再保险人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2.分入再保险的业务管理工作:对分入业务进行质量审查和经济效益的考核;避免责任累积,办理转分保。,4,二、财务管理,一般

3、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1防止通货膨胀对再保险的影响 通货膨胀一方面可能造成收入的再保险费贬值;另一方面可能造成未来日期赔款额的升高,尤其是超额赔款分保,由于原保险人承担的赔款限额是确定的,超出部分的赔款额的增高将完全由再保险人承担。因此,再保险人往往要求在合同中订立通货膨胀条款,规定当通货膨胀超过一定比例时,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超额责任均要进行调整。,5,2不同货币间的汇兑计算,由于一个保险公司的多种业务来自不同的国家,所使用的货币也不一样,这就给超额赔款再保险的限额计算带来了困难。因此,超额赔款分保中往往要规定合同中使用哪种货币,其他货币都要换算成该种货币进行计算。由于各国货币的汇

4、率经常变动,所以这项工作也需要经常对合同责任进行换算,并据以确定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的责任。,6,3再保险准备金的运用与管理,在比例再保险合同中,为了保证所扣的准备金不因货币贬值而损失,一些再保险人在合同中规定原保险人可代表再保险人对这些准备金进行各种运用,如购买证券等,所得收益可由双方分享。也有的把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代理运用资金,损益均由再保险人享受和负担。,7,4账务和财务审查,审核一个再保险合同的成绩往往要观察很长时间,才能得到一个可靠的结论。因为一个再保险合同,它的再保险费的收取和赔款的支付,往往要延续好几年,如水险中的共同海损的理算有时历经五六年,所以对会计统计的数字需进行仔细分析,

5、还应尽可能准确地掌握未决赔款和已发生但尚未报案的赔款情况,以便编制决算时有一个较为可靠的数据,以正确反映某一业务年度的经营成果。,8,5统计分析 将发生的账务数字、业务数字加以综合归纳,总结整理,加以分析,从而找出业务发展的规律。6编制损益表 再保险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业务损益。该指标反映费率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适当。投资损益。主要反映资金运用是否适当,投资方向是否合理,投资方法手段是否需要改进。,9,第二节 分出再保险的业务管理,一、概念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管理是指为了实现再保险各项分出业务活动的合理化、科学化,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稳定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

6、、协调和控制活动的总称。分保的核心是保险企业经营的经济效益,宗旨是提高效益,降低企业费用成本,保证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10,二、目的,1.为了使分保安排更具科学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2.通过对分出业务的管理全面掌握公司业务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与市场的对比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决策参考依据。3.分出业务的管理是落实保险企业计划的基础,是树立公司信誉的关键。,11,三、范围与原则,1.分出业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自留额的确定、分保规划安排、分保业务流程、分保手续、分保业务账单编制及分保业务的统计与分析。2.分出业务管理的原则 效益原则 再保险是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稳定的一个技术手段,其作用就是减少经营结果

7、的波动,能使保险业务的经营趋于稳定,以确保实现预期最佳经济效益。,12,管理现代化原则,保险管理现代化的内容包括保险管理思想现代化、保险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险管理组织机构系统化、保险管理方法科学化、管理人才专业化和知识化等。保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而管理思想、管理手段、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方法及人员等,都是实现这一根本目的的重要条件。就分出保险管理来说,它主要是指保险管理思想现代化(立足于分出公司整体经济利益,以最少的分保费用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达到稳定业务经营、扩大公司对于直接业务的承保能力的目的)、保险管理手段现代化(包括经济手段、计划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5

8、种,特别强调技术管理手段,即信息化管理,尤其要注意对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和保险管理方法现代化(包括权威管理、科学管理、人际关系管理、目标管理和社会责任管理。尤其是社会责任管理方法更适合于保险企业)。,13,面向国际市场的原则,面向国际市场就是在维护本国、本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要按照世界同业间遵循的原则办事,要尊重国际上经营再保险业的一般惯例。当国际再保险市场处于卖方市场时,则要求承保人提高保险费率,并要求满足再保险人的一些特殊条款限制。与此相反,当国内保险市场各公司之间竞争加剧时,保险费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承保条件不断放宽。于是产生再保险供求之间日益增加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应注意

9、协调国内各公司的利益关系,避免恶性竞争。,14,四、对专业人员的技术要求,分出业务部门人员由三部分组成:设计人员、推销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1.设计人员 主要工作:对业务进行组织与分析、条款的制定与修改,要求了解直接业务的做法和总体情况。基本任务:根据公司对业务的总体设计方案和再保险规划,对分出业务作出具体安排及设计构思,并写出分保方案即可行性方案。设计要求:熟悉直接业务的做法,了解直接业务的条款内容,对数字有较强的归纳和汇总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的表达能力。,15,2.推销人员:落实再保险计划的关键。,主要工作:在业务计划完成后,立即将条件提供给参加这项业务的公司,并尽量寻求资信好的大

10、公司积极参与。任务:一方面是将业务安排出去,另一方面要确保业务分保给资信度高的公司。要求:熟悉掌握所推销业务的全部情况,了解接受人的心理,了解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及其分布。,16,3.辅助人员,工作:配合与协助推销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如数据的收集、资料的准各、电脑的操作等。设计人员和推销人员都需要辅助人员的协调配合做好管理工作。要求:必须了解业务的需要,具有专业人员对数字的敏感性和综合分析能力,对数字说明的能力要超过专业统计人员和专业会计人员,同时具有熟练的电脑使用和操作技能。,17,五、分出再保险业务的内部管理,分出业务的内部管理一般包括3个内容:明确分出部门的职责;协调分出部门和直接业务

11、部门的关系;密切分出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系。1分出部门的职责 必须对分出业务有充分的了解,诸如直接业务的承保条件、费率的高低、风险的分布状况等。同时,还应了解同类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费率、承保条件以及分保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分保市场的行情,以及本公司经营方针和自身的承保能力,确定自留额和制定分保规划;进一步对业务的经营结果进行测算,并检验分保规划的合理性及收益效果。,18,2分出部门和直接业务部门的联系,由于直接业务的承保和管理与分保安排不在同一部门内进行,而是分别在承保部门和分出部门进行。直接业务的承保与管理由承保部门负责,分保安排由分出部门负责。因此,两个部门之间有密切的联

12、系。直接业务是分保业务的基础。分保部门对承保条件的审查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分保时应对外通知的项目是否填报完全、正确无误。承保条件是否符合分保合同的规定。限额是否超过合同容量,是否有特约分保,是否需办理临时分保。正常情况下,超过合同限额的业务,应在承保之前联系分出部门,由分出部门向再保市场询价,并以再保市场的条件指导直接业务承保。,19,3分出部门和账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分出部门完成分保安排之后,应将合同摘要表、分保比例表以及账务的结算事项通知账务部门。合同账单:一般是在编制账单期以后6个星期内发送,账单发送后的45天之内结付。临时分保账单:一般在业务起保后(分出比例确定以后)就应当编制,同时应尽

13、快结付。现金赔款账单:分保接受人一般应在收到现金赔款账单后的15天之内给付。因此,会计部门应及时将各分保接受人对现金赔款的结付情况通报给分出部门,以防本公司蒙受损失。总之,为了做好再保险的业务管理工作,承保部门、分出部门和账务部门之间相互要密切联系,协调配合。,20,六、分出业务流程,对于合同分保和临时分保,分出业务的流程分为以下3个阶段:,21,(一)提出分保建议,协商分保条件,当分出合同的条件确定,拟订了分保接受人的人选后,分出人应以最迅速、最准确的方式将分保条件发送给选定的接受公司或经纪公司。在实务中,分出人的分保建议应综合各种信息,提供尽可能详实的资料,以适于各种不同的接受人的需要。分

14、出人提供的信息越详尽、资料的质量越高,越有利于接受人作出决定,大大缩短分保安排的时间。分出人提出分保建议是要约的过程,接受人提出修改和改善的条件就是反要约。要约与反要约的过程就是双方公司交易商洽的过程。一旦交易商洽成功,接受人愿意接受分保,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分出人,并最终应以书面予以证实。,22,1.分出人在考虑接受人的反要约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分出人的利益要保障,同时要兼顾接受人的利益;不要违背市场上的习惯做法;应认真对待首席承保人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普遍提出的具有共性的问题是应该予以考虑和研究。,23,2.分出人在选择接受人时,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应注意的因素,在分保建议流程中,分出人处于主

15、导地位,往往有诸多的经纪公司和接受公司可供选择。(1)原则:择优录用。坚持与长期合作较好的公司交往,互惠互利,淘汰那些可用可不用或在国际市场上有争议的接受人。(2)考虑因素:尽可能地分散风险。大额保险不能过于集中在一两个接受公司,但是也不能太分散,否则双方管理费用不合算。区域分布要合理。接受人的所在地区不宜集中,否则,一旦该地区发生重大损失事件,会影响接受人的偿付能力。,24,直接和间接的分出比例要合理。直接分出业务是指分出人与接受人直接交往,而不需要中介人,该法适用于较好的业务。间接分出业务是指分出人与接受人的业务往来要通过中介人联络,该法适用于高额保险标的或者特定的市场范围。一般来说,直接

16、分保比间接分保有利;较好的业务直接分出比例应大于间接分出比例;交换合同也应直接分出,以求与交换的对方有一种良好的合作与默契。而高额保险标的合同或者需要到特定的市场去分保的合同可以安排间接分保。间接分保优点:对分出人不增加费用,甚至还会减少分出费用、节省时间、手续简便。争取好的分保条件 包括:提高限额、提高分保佣金、加收盈余佣金等,25,(二)签订再保险合同,完备手续,在合同续转和分出谈判结束后,分出人和接受人双方应尽快完备缔约手续。在一般情况下,续转结束后的第一个季度之内,分出人应将合同文本及摘要表或者修改条件的附件发送给接受人。每次发送时需签字的文件应一式两份或三份,接受人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地

17、予以回答。合同文本及其组成部分是分出人和接受人之间签订的正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一旦合同文本签订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具有了法律依据。注意,合同文本的文字应规范、严谨、表达清楚,为双方所接受并有利于第三者的理解。,26,(三)赔款处理,分出分保合同中规定:分出人可以全权处理分保合同项下的一切赔款并应迅速将赔款情况及赔款处理事项及时地通知分保接受人。一般规定,小额损失由分出人在编制账单时一并通知接受人;超出一定额度的损失,要立即通知再保险人。若赔款已经赔付,应及时地向接受人摊回赔款和费用。分保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通知的金额和通知的时限。当分出人接到直接承保部门的出险通知或赔款通知时,首先应

18、计算分保合同项下的接受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和金额,然后向接受人发送出险通知。,27,出险通知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名称及业务年度;保险标的名称及坐落地点;保险金额及分出比例;估计赔款金额及合同项下估计摊赔金额;赔款发生日期、地点;损失原因及是否委托检验人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在赔款处理过程中,接受人时常会提出参与赔案处理与合作,尤其是重大项目的赔款。对于接受人提出的质问和咨询,分出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解释。当发生争议时,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28,七、分出业务手续,分出业务:分为临时分保和合同分保。二者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在于:合同分保是按年

19、度安排分保;而临时分保是根据业务需要,逐笔成交。(一)临时分保手续1临时分保的安排(1)选择分保接受人。原则:择优录用。选择一个好的首席接受人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所谓好的分保接受人,主要是指公司的资信好、技术能力强、对某种风险有接受兴趣、估计承保能力强以及同本公司的关系较为密切的接受人。,29,(2)提供分保条件,在拟订出分保接受人名单之后,分出部门应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把分保条件提供给分保接受人,通知对方全部保险的细则、分保条件、相互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分保接受人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考察风险的性质和费率是否合理,决定自己是否接受,并以书面方式迅速地通知分出公司。一旦接受人提出的接受额度

20、被确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便开始履行。在分保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分保接受人都能在接到分保条件后立即明确表示接受与否,通常会有一个接洽过程。,30,2分保条和附约,(1)分保条 分保条是临时再保险的契约,是分保双方都应有的书面凭证。为完备手续,在分保比例确定后,分出部门应向分保接受人发送正式的分保条作为书面凭证,以正式确认分保内容。分保条应一式两份或三份,分别由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签字后,各执一份或两份为凭。分保条的内容如表71所示 在分保条签订之后,如发现有疏忽、遗漏和错误的内容,以及直接保险条件中途变更时,分出人应立即通知分保接受人并以批单或附约予以证实。接受人在获得分保条后一般应马上签回,对未

21、能及时签回分保条的接受人应及时催询,确定期限。,31,表71 临时分保条,32,(2)附约,分保条中所列的为临时分保的常规项目,但有时有些特殊问题需要另加说明。例如,附加条款、折扣和盈余佣金等。对于大的风险项目要说明消防设施、介绍周围环境和以往巨灾记录(如地震、洪水等),必要时还要附送图纸。这些都需要用附约的方式来完成。分保条在双方签字后即被视为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据此履行。在分保条签字之后,如果有什么遗漏和需要更正的地方,或者中途原始承保条件有变动,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分保接受人并以批单或附约予以补充。批单、附约同分保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是分保双方的法律依据。批单格

22、式如表72所示。,33,表72 批单格式,34,3赔款通知的发送,临时再保险项下的业务发生赔款时,无论金额大小必须通知分保接受人(除非双方事先达成小额赔款不逐笔通知)。计算赔款的公式:临时分保接受人应摊数总赔款 自留额合同项下应摊数 在赔款确定后,分出人可以在给付保户的同时要求分保接受人摊付部分赔款。按国际市场的习惯,分出人可以全权决定赔款。只要支付的赔款是合理的,分保接受人应按照所达成的协议的规定予以摊付。临时分保赔款通知的格式,如表73所示。,35,表73 临时分保赔款通知格式,36,在损失通知书发送给接受人之后,分出人应不断地把赔款的进展情况报告给接受人。在赔款处理完毕,赔案疑点确定之后

23、,分出人可以用现金赔款单向接受人摊回现金赔款。按习惯做法,分出人有权决定赔款,只要支付的赔款是合理的,分保接受人应按达成的赔款规定分摊赔款。若原保险合同发生争议进入诉讼,分出人征得接受人的同意后,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应由双方承担。一般来说,临时再保险承担的风险,有时与原保单的责任不一致,再保险接受人的责任以不超过原保单所保风险为限。如果接受人无异议,应在接到现金赔款通知14天之后支付赔款。现金赔款通知书如表74所示。,37,表74 现金赔款通知书,38,4临时分保的责任终止和续转,临时分保的有效期限,一般都在协议或分保条中加以表明,一般都是12个月为一期。临时分保的续转:通常都要重新协议并办理续转

24、手续。但也有在协议或分保条中订有自动续保条款,说明除非分出人在到期时发出不续保的通知,临时分保应自动续转1年。在临时分保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损失,如果在有效期届满后,损失仍在继续或扩大,临时分保接受人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仍应继续负责。,39,(二)合同分保手续,1合同分保的安排(1)选择分保接受人 合同分保的安排,大致上与临时分保相同,首先应确定向哪个市场安排,分出多少。在市场选好后,用电传、电报或信件将分保条件(即分保建议书或分保条)及有关资料通知或送给接受人。(2)分保安排方法 合同分保的安排与临时分保的安排的不同之处在于,合同分保是按年度安排分保的,而临时分保则要逐笔安排。合同分保和临时分保

25、一般都由分出公司在所在地或国外市场与分保接受人直接联系,但也有通过其代表机构或分保经纪人与国外市场进行联系的。,40,2分保条的编制和项目,合同分保的正式文件一般是由分保条、合同文本及附约组成。分保条又称分保建议书:是在分保协议过程中,由分出人编制提供给接受人的分保条件。分保接受人收到分保条后应对所列项目和分保条件进行审核和考虑,然后回复分出人是否接受,如以函电确认接受比例后,分保即已成立。然后,在一定时期内,分出人才发送正式合同文本给接受人签字。分保条的一般项目有分出人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期限、承保范围、分保佣金、合同限额和自留额、保费和赔款、准备金、盈余佣金和现金赔款数额等。,41,3合同

26、文本和附约的发送、签回和保管,合同文本是分出人和分保接受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的内容和分保条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分保条是合同文本的基础,合同是达成分保协议形成的正式法律契约。分保条款、合同文本以及附约是完整的一套文件。合同文本主要是根据分保条的约定条件加上一些国际习惯通用的条文,如仲裁条款、检查条款、共命运条款、错误或遗漏条款以及盈余佣金计算方法等。合同和附约必须用挂号信寄送,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并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即使注销以后也要长期保管。分出人一般根据各接受人的不同比例向接受人发送合同文本,接受人在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地签回。在文本签订之后,对已达成协议的

27、规定,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改动,如有些条件需作改动的,可在下一年度续转时提出,并以批单形式附在合同之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2,4赔款处理,在合同项下的业务发生赔款,一般是由分出人负责处理,如涉及分保接受人的责任,应迅速发送出险通知。并且,对于按合同规定可能要求分保人用现金赔付的大赔案,要随时告知赔款协商情况、所估计损失的数字以及发生的费用,使分保接受人对现金赔款的摊付有所准备。出险通知书的内容及格式,如表75所示。,43,表85 出险通知书,44,分保接受人有时要求分出人在处理赔案时与之进行合作,特别是在分出人是缺乏经验的新公司时。当然,对于这些分出人来说,在分保接受人的参与下,处理赔案会

28、更加有利。另外,当赔案发生纠纷时,在采取法律行动前,也可与接受人进行协商。关于对索赔案进行抗辩,分出人有权处理,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分保接受人应予以分摊。在每年终了,分出人应通知分保接受人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数字及递送一份未决赔款清单。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转移应分别列入账单中借贷方的有关项目。现金摊赔是再保险的一个突出优点,方法有两种:第一,在原保险人理赔后,从再保险人处摊回;第二,是在原保险人理赔前,先估计损失额,向再保险人摊回。一般在赔款额度巨大时,采取后者居多。合同一般规定,接受人在收到现金赔款通知后,应立即汇付;也有合同规定再保险人应于10天或两周内汇付的。具体汇付的期限,由双方商定后在合同

29、中标明。,45,5合同的注销,合同的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已确定,其注销或终止方式也已明确,只需接规定办理即可。一般要注意特殊终止和注销的时间性。合同终了时,对于未了责任,包括未满期保费的转移和未决赔款的转移,均按议定的方式处理。,46,第三节 分入再保险的业务管理,分出业务是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风险或责任,直接或间接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部分地转分保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方式。而分入业务正相反,是承担由其他保险公司所转让的风险或责任。由于分保业务具有国际性,因此分入业务的经营管理较之国内直接业务更复杂一些。如果经营不善,将导致严重亏损。,47,一、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的概念、特点与原则,(一)分入再

30、保险业务管理的概念 是指为了平衡风险、增加保费收入、争取盈利,对分入业务过程的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及对分入的保险业务的质量、分出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具体内容:承保前对分入业务的质量审核分保建议的审查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调研对分入业务承保后的核算与考核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已注销业务的未了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48,1.承保前对分入业务质量的审核,是再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因为它是接受分入业务的依据,决定着分保是否成交。分入业务质量审核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分入业务来源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有关法律环境状况;业务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和趋势、保险费率和佣金等情况;分出公司提供的有关该业

31、务过去的经营资料。审核目的:避免风险因素大、风险集中和潜在损失巨大的业务分入。,49,2.对分出人提出的分保条件或建议进行审查,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8点。分入业务种类、分保的方式方法、承保范围和地区;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与分保限额;分保限额或责任限额与分保费之间的比率;支付分保费的保证条件;估计分入业务收益;保费准备金和赔款金;首席承保人条件;其他。,50,3.对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调研,具体内容:包括以下5点:分出人的资金、财务力量;分出人在当地市场的地位和声誉;业务经营规模、分保策略;经营管理经验与业绩;其他。通过上述审查、研究,分保接受人根据自身承保能力,确定承保限额,慎重接受

32、分入业务。进一步选择较有利的分保方式。,51,(二)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特点,与分出业务、直接业务相比,分入业务有3个显著特点:1.信息占有量不对称性。经营分入业务的再保险人在信息方面只能在给予分保要约的简短信息基础上进行考察,通过获得的不完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权衡,开出自己的报价。2.经营成果的不完全一致性。直接业务和分入业务的经营成果,可能是同方向,也可能是不同方向,这与所采取的分保方式密切相关。3.价值取向不同。分入公司接受分入业务,其直接目的是分享直接承保收益。即使直接承保利润率很低,承保人也期望能通过积累和运用分保费资金,在弥补亏损的同时达到盈利的最终目的。,52,(三)分入业务经营的原

33、则,由于分入业务的要约方是分出人,分保接受人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所以需要遵循以下10项原则:1.确定是在业务当地还是在其他地方接受业务。2.充分了解市场和分出公司的各项情况,加强人员之间的往来和接触,了解对方人员的作风、特点和技术水平等。3.对分入业务的接受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对确定接受业务的承保额度,一般要控制在资本额的1左右。4.对经纪人进行详细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经纪人的资信、作风,特别是在付费方面是否迅速。5.认真审核每一笔赔款是否属于承保范围,是否符合承保年度等,不应盲目服从首席接受人的决定。,53,6.制定和建立较为完备的业务统计制度,包括对每个合同的业务情况的统计和管理,以及各种

34、业务的综合统计的制度。随时掌握收付情况,了解各地区、各业务种类、各经纪人、分出人所分来的业务的成绩。7.提存充足的准备金。8.对分入业务应有超额赔款的分保安排,对于易受巨灾袭击的地区性业务,要安排巨灾超额赔款的保障。9.对转分性质的分入业务应尽可能少接受或不接受。10.拒绝将承保权交由经纪公司或代理人,对代理人承办的分入业务应拒绝接受。,54,(四)分入业务管理要点,1.接受、管理和维持固定再保险合同;2.对单独风险业务、临时分保累积责任的监控;3.转分保的管理;4.承担和转让业务的账务。,55,二、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自留额是分出公司对于风险所能承担的限额,承保额是接受公司对于分出公司转让的

35、风险或责任所能接受或承担的限额。由于分入再保险业务是间接承保,分保接受人对于承保风险的情况并不直接掌握,因此一般的承保额比直接业务的自留额要低。影响承保额确定的因素很多,但基本的因素是资本金和保费收入。,56,(一)比例合同的承保额,对于比例合同的承保额,应按险别分别确定。以财产险承保额的确定为例,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分保限额;二是业务量,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额。具体步骤:先按规定的承保额分别计算出这两者的百分率,从而选择其中以较低的百分率对分保限额加以计算,将所得的金额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如果合同对于每个风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而业务量即保费较小,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接受的实际承

36、保额;如果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业务量较大,则应按业务量和所估计的赔款额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57,案例,例7一l接受公司对财产险比例合同的业务所规定的承保额为30万元,现由经纪公司介绍两笔财产险分保建议,对于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的计算如下:第一笔,合同分保限额500万元,按规定的承保额30万元,是限额的6。估计保费200万元,据分保建议中所提供的资料,赔付率估计可高达150,据此,估计赔款为300万元,承保额30万元,是赔款额的10。据此,选择这两者中较低的百分率,即6%,对分保限额500万元加以计算,算出的金额为30万元,即实际承保额为30万元。第二笔,合同分保限额500万元,按规定的承

37、保额30万元,也是限额的6。估计保费300万元,最高赔付率估计为200%,故赔款额可高达600万元,承保额30万元,是赔款额的5。据此,选择这两者中较低的百分率,即5,对分保限额500万元加以计算,算出的金额为25万元,即实际承保额为25万元。但这笔业务的赔付率过高,在实际工作中应拒绝接受。,58,(二)非比例合同的承保额,1险位超赔 关于财产险、水险、航空险和各种意外险的险位超赔,虽然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风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但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也应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按分保责任额;第二,以所估计的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59,案例,例72某一财产险的险位超赔合

38、同建议,分保责任额为超过50万元以后的150万元,按每次损失计算而无责任恢复限制,分保费为100万元,接受人所规定的承保额度是30万元。如上所述,对于所应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有两种计算方法。按承保额度对分保责任额的百分率。本例分保责任限额是150万元,规定的承保额度30万元,为限额的20。按承保额度对可能亏损额的百分率。如果本例估计年度的最高损失为三个责任限额,计450万元,从中减去分保费100万元,所余350万元为可能亏损额。规定的承保额度30万元,为亏损额的8.5。按分保责任额150万元的8.5计算,实际承保额为12.75万元。虽然这种合同的分保责任额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但接受

39、人应以合同作为一个整体或危险单位来考虑。因此,对该建议所要接受的承保额不应是责任额150万元的20(30万元),而应是分保责任额的8.5(12.75万元),后者较为合适。,60,2事故超赔,事故超赔一般分层次安排分保,接受公司为了承保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3个层次,即低层、中层和高层,分别考虑和确定所要接受的承保额度。层次划分的一般界限如下:低层,是指预计有损失发生,但可能每年有一次赔付的层次。中层,仅在有较大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预计在1039年的时间内可能发生一次。高层,当在有严重的巨灾事故时才会有对损失的赔付,预计在40年或40年以上的时间内可能发生一次。如果接受公司对承保额

40、度的规定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为35万元,则对各层次所能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大致如下:低层应在10万15万元之间,一般为10万元。因为在1年中可能有两个或更多的全损发生,所以即使没有接受中层和高层,接受30万元也是不合适的。低层和中层同时接受,则共计承保额度应在15万25万元之间,一般为20万元。如果低层接受10万元,则中层接受所余的10万元。对于高层,在没有接受低层和中层的情况下,可接受30万元或35万元。如果所有层次都接受,累计承保额度最高不能超过35万元,一般为30万元。,61,3损失中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从接受公司的承保目的出发,对这种超赔可分为两层,即低层和高层。对于低层,所接受的承保

41、额度可确定为10万元,低层和高层同时接受,则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由于赔付率超赔合同一般适用于农作物冰雹险和医疗事故险等,其赔付率的波动很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市场赔付率普遍上升的情况下,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应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62,(三)临时分保 分保所接受的承保额度的确定,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最大可能损失,二是按某个地点。由于临时分保业务的安排经常是在合同分保限额之外的部分责任,因此应考虑到与合同业务发生责任累积的可能性。(四)规定最高接受限额 为了防止每个合同和每笔临时分保业务所承担的责任过大,还可规定以分保责任额的10作为最高的接受百分率。,63,三、分入再保险业务的

42、承保,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是对由分出公司或经由经纪公司所提供的分保建议进行审查,从而作出是否承保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一般情况的审查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审查。(一)对一般情况的审查:包括3个方面 1.业务来源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形势,特别是有关通货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情况。2.业务的一般市场趋势。如费率和佣金等。3.提供分保建议的分出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包括其资本、业务情况和经营作风等。,64,(二)对具体分保建议的审查:7个方面,1业务种类、分保的方式方法及承保范围和地区 首先,看是那类业务,如财产险或意外险等;其次,看分出公司的安排方式。是临时分保还是合同分保;是比例分保还是非比例

43、分保;是直接业务的分保还是分入业务的转分保等。2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与分保额之间的关系 目的是为了掌握分出公司对分保安排的意图和预期功效。例如,分出公司安排95%的成数分保合同,而自留额仅为5,显然太小。这说明它对业务的经营缺乏信心,不是想从承保业务上谋求收益,而是将自己置于代理人的地位,打算通过向接受公司收取佣金的方式获得利益,因而很可能影响直接业务的承保质量。,65,3分出人对业务的承保经验和理赔经验 分出人对各种业务或某一类特殊业务的承保经验丰富,尤其是理赔经验更为重要,因为这直接影响再保险价格的确定,如非比例再保险中的保费划分、比例再保险分保佣金率的确定等。4分出业务的除外责任 如核风险或

44、战争风险除外责任条款,目的是为了明确分出业务的风险情况。,66,5分保额与分保费之间的关系:关键因素,(1)在比例合同方面 分保额与分保费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大致有3种情况。第1种情况:分保费过分小于合同分保额。应着重从每个风险单位的分保额方面考虑。因为这种合同是不平衡的,如果有一个风险单位的全损,就造成严重的亏损。第2种情况:分保费过分大于合同分保额。应着重从分保费方面考虑。因为保费较多,赔款金额也较大,产生严重的亏损可能性大。第3种情况:分保费与合同分保额大致相当。这种合同是平衡的,应从分保费和分保额两方面注意考察。因为,保费与限额大致相当,因而风险也比较分散,被认为是较好的业务。,67,(

45、2)在非比例合同方面 分保费与分保额之间的关系也可分为3种情况:第1种情况:合同责任限额较大,分保费较少。这是由于损失率较低,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较低。这一般是事故超赔合同,对责任恢复次数是有规定的,因此应着重考虑分保责任限额和责任恢复的规定。第2种情况:合同责任限额较小,分保费较多。这是由于损失发生率高,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高。这一般是险位超赔合同,对责任的恢复次数,有的是无限制的。因此,应着重考虑分保费和责任恢复的规定。因为保费越大,赔款可能越多,从而造成的亏损越严重。第3种情况:分保合同限额较大,分保费较多。这是由于损失发生率较高,因而分保费对限额的百分率也高。这一般是中间层

46、次的合同,由于分保责任限额和分保费均较高,因此对分保费、分保责任限额以及恢复的规定均应注意考虑。,68,6分保条件,对比例合同应审查 主要有:分保佣金、盈余佣金、保费和赔款准备金以及未满期保费和未决赔款的转移等。应结合市场情况,审查分保建议中对这些条件的规定是否恰当。对非比例合同审查 主要有:分保费或费率、责任恢复的规定。分保费和责任恢复涉及到接受公司的保费收入和责任的承担,因此应结合市场情况和在建议中所提供的资料,审查这些条件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是否恰当和符合市场情况。,69,7对分入业务收益的估算,注意点:如对合同有分保安排,则所提供的数字应以未扣除分保前的毛保费和赔款为基础。要按所提供的业

47、务的同样条件编制。如所建议的比例合同业务有未满期保费和未决赔款的转出和转入,则统计资料也应同样处理,以便进行比较。毛保费、分保佣金、已付赔款、赔付率和盈亏率等项目应按业务年度进行统计,并至少要有5个业务年度的资料。接受公司应根据建议中所提出的分保条件和资料,对所建议的业务进行估价并结合对其他因素的考虑,最后决定是否接受,如果接受,作出接受多少为宜的判断。现分列几种不同情况举例说明如下:,70,例8-12 火险第一溢额,自留额:每个危险单位最高600万美元。分保限额:为自留额的5倍,计3000万美元,最大可能损失为1500万美元。佣金和费用:分保佣金25%;税费:1;经纪人佣金:2。共计:28【

48、账单】季度账单,以已满期保费为基础。【资料】估计保费4000万美元,5年平均已满期保费为2800万美元,发生赔款为2000万美元;赔付率平均为71,最高80,最低60。【评估】保费4000万美元,为限额3000万美元的133%,所以保费与限额的关系还是平衡的,合同的佣金和费用率为28。如果赔付率为6070,则尚有收益212;如果赔付率为80,会亏损8。因此,可考虑接受1,责任为30万美元,保费为40万美元,可能有收益0.84.8万美元,可能会发生亏损3.2万美元。,71,例813 火险第一溢额,自留额:每个危险单位150万美元。分保限额:为自留额的5倍,计750万美元。佣金和费用:分保佣金37

49、.5(如赔付率等于或少于35%,再增加2.5);税费:4;经纪人佣金:2.5;共计:44保费准备金:40未满期保费转出:35%未决赔款转出:90【账单】季度账单,按毛保费计算。【资料】估计保费4000万美元,8年平均已满期保费为1890万美元,发生赔款为1500万美元;赔付率平均为79,最高为120,最低为30。,72,【评估】估计保费约为分保限额的5倍,这表明有较多的保费收入,但也可能有较大的损失。该业务估计保费为4000万美元,未满期保费转出为35,故已满期保费为65,计2600万美元。佣金和费用率为保费的44,计1760万美元,为已满期保费2600万美元的67。因此,如赔付率为已满期保费

50、的35,则与佣金和费用率67,共计为102,发生亏损2。在亏损的情况下,还要增加2.5的分保佣金是不合理的。如果赔付率为79,则与佣金和费用率共计为146,将会亏损46,因此,只有在赔付率约为30的情况下才会有收益。该业务的分保佣金为37.5%,是较高的,实际上是减少了保费收入。分保佣金与税款和经纪人佣金共计为44,加上扣存保费准备金40,共为84,则尚余16,可用来支付赔款和分保接受公司的现金收入。该业务质量较差,且分保佣金又较高,业务收益和现金运用可能性较小,且有较大亏损的可能,故应拒绝接受。,73,例814火险成数合同,责任限额:每个危险单位500万美元,分出27.5,计137.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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