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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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渊源知识产权发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厂商名称又称商号,是用以表彰整个经营者的营业的,是经营者信誉的象征,它是由纯文字构成的。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者特征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认为因素。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

2、效力受法律保护。商标权也可以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

3、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由显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

4、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

5、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因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注册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 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从而处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

6、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专利权是发明人基于发明创造,通过申请专利的方法,公开自己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经审查程序而取得的专有权。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是一切有形物体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体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全新发明也称为开拓性发明,是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技术史上未曾有国先例。改进发明是指对现有产品或方法提出的改进形成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质条件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通过申请专

7、利而获得法律的独占事实权保护。但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涉及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水平,是被称为实质条件或专利的新颖形、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本机构人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专利事务的行为。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是指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一个结合体,它包括的资料涉及申请作为和被承认认为发现、发明、使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成果、设计、新事物和开拓性计划,涉及对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

8、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保护。专利代理申请成立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经过其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专利代理人是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地域标准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什么地域内公开才使其丧失新颖性而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技术偏见是指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对某个问题普遍存在的成见,它引导人们不去考虑其他方向

9、的可能性,阻碍人们对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组合发明是将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构成一个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以达到某种发明的目的。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专利权给予最先申请的人。单一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多使用一项外观设计。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一个文件,通常是专利局印成固定的表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部分,也是最长的部分,用以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

10、件。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它仅提供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作用。专利权是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的独占权。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是专利权人违维持专利权的效力,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许可他人有偿使用。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专利权人许可,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对专利发明创造加以实施的行为。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作品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11、律规范的总称。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著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著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邻接权是与指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表演权是指演员和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活动享有的专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所

12、享有的许可和禁止他人复制的权利。出版者权是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合理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合理使用是法律许可的使用,不视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某些使用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区域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通过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

13、的作品的行为,简称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原产地名称是指地理名称所构成的,用于标示来源该地且由该地指地理环境来决定其特定品质的商品的一种区别性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

14、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答: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其特征表现为:(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知识产权的范围答:知识产权的范围在广义上主要有两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当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

15、)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划出的范围是:(1)一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3.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答: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它应包括

16、两个方面:一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二是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各国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联系接轨。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答: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5.商标的构成要素。答:商标的构成要素,2001年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17、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6.商标的分类答: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

18、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商标可以按照商标使用对象进行分类和按照商标构成要素进行分类。商标具有区别功能、表明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表明质量的功能、广告功能、财产功能。7.法国是对商标提供注册保护的创始国法国民法典肯定了商标权应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开创了近代商标制度。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及其细则。8.商标权的法律特征答: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19、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3)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9.商标权的内容答: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它表明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哪些权利。商标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法:(1)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

20、给他人的权利。(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10.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和方式。答: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商

21、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11.商标权终止的情形。答: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仅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

22、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12.商标注册的原则答:我国是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在商标注册的原则上,各国主张不同,有自愿注册原则和全面注册原则。我国商标法在规定采用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又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的强制注册的办法。13.商标注册的条件答: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3、(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14.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答:(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和商品或服务名称。(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商标的,应当按商品服务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3)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15.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答:1、申请在

24、先原则。我国采用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对商标注册采用审查原则。对商标权的授予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商标局依法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3、所谓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对商标异议进行裁定。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

25、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6.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应当符合的条件。答: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标准注册日期。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

26、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7.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答: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不当商标由以下两类:1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2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取得注册的商标。对上述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商标局可以依照职权予以撤销,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

27、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上述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18.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利用答: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

28、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3、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4、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24.专利权的特点答:专利权的特点有:1独占性;2地域性;3时间性。19.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答: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1)独占使用许可,也称为排他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29、项目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2)普通使用许可,也称为一般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许可不同的人同一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10)违约责任。20.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答

30、: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侵权损害事实;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一般情形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类:1使用侵权;2销售侵权;3标识侵权;4反向假冒侵权;5其他侵权。23.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分类:1假冒注册商标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3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4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驰名商标及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答:驰名商标定义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

31、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我国对驰名商标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21.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答: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2、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使市场后,

32、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3、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以善意适用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的声誉;在申请人或的商标权后,先使用人又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先用权是一种抗辩权。4、在先权利:是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31.专利权人的权利答: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33、其表现在两方面。(1)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2)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使用专利方法;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5保护请求权。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7署名权。27.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

34、用申请目标准。(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是不相近似,应认为是具有独创性的。(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应用。(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2.专利许可合同的分类答:专利许可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来进行的,专利许可合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普遍许可合同;2排他许可合同;3独占许可合同;4分售许可合同;5交叉许可合同。22.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分类答:()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5、。2消除影响。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地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商标声誉被毁掉常容易,而要建立和维系良好的商标声誉则非常困难。因此,对那些已有较佳声誉的注册商标而言,要求侵权人消除其侵权行为给注册商标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尤为重要。一般而言,侵权人应当在其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在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等方式消除其侵权行为的不良影响,拘回被侵权的注册商标声誉。3赔偿损失。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诉讼事务

36、中,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扣除成本之外的所获利润)作为赔偿额。对这两种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侵权人有选择权。(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制裁措施: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

37、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三)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59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

38、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犯罪的,习惯上把这几种侵犯商标权的犯罪统称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25.专利权的客体。答: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一)、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的类型有:1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2方法发明,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3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

39、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四)、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不可专利的项目:(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29.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作的认定答:1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

40、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2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概念,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讨论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条件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我国专利法第22条也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

41、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的例外:一般而言,发明创造一旦公开。就被视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而失去新颖性,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这个原则也有例外,在某些情况下的公开,并不失去新颖性。中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了三种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1)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对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给予段时间不丧失新颖性的优惠,是发起缔结巴黎公约的直接原因。这种保护的原则从一开始就载入了巴黎

42、公约一并成为其成员国所承担的义务。(2)在学术会议和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的规定,这类会议限制在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这种会议一般限于被邀请的人士参加,如果参加者参与发明创造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那么在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不构成公开。(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规定,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第三人用盗窃、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发明创造的内容。这两种公开都是违背申请人本意的,属于非法公开。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故作出此项规定。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形的,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2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2

43、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一些国家的专利法和专利合作条约中,创造性这个概念被解释为非显而易见性,即要求保护的发明和现有技术水平相比具有气质性特点和进步,如果对相同领域具有一般技术水平的人来说该发明创造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通过逻辑分析、推理和试验即可得出的这样的东西就不具有创造性,无法获得专利。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8.各国的专利法一般将自然人的发明创造分为三类:职务发明创造、从属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44、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从属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30.从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答:采用法定原则与约定原则相结合的体例,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一即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归单位。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于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一方。33.专利权人义务答: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是指为维持专利权的效力,专利权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期

45、限内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年费一般是预先缴纳,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时,除应缴纳专利登记费以外,还应缴纳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一未按期缴纳年费或缴纳的年费数额不足的,其结果是专利权终止。专利年资的数额每3年递增一个幅度。因缴年费问题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情况,属于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专利年费交纳,造成权利丧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其权利。具体规定为,当事人因在该不可抗拒的事由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最迟在该期限届满后2年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请求恢复权利。2其他义务:(1)保证充分公开专利的内容。(2)正确行使专利权。34.专利申请原则答:

46、1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指一项专利申请只能要求一种类型的一项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眼于一种产品所使用一项外观设计。2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专利权给予最先申请的人。3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已在先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时间,将申请日提前,给予申请人时间上优先。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35.取得优先权的条件答:(1)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

47、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巴黎公约),或者与我国签订有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文件。(2)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保留了申请日的正式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我国专利机关受理并保留了申请日的正式申请。(3)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的相距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H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再提出申请。(4)后一申请须与第一次申请具有相同的主题。36.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文件答:1请求书;2图片或者照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每件外观设计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或者不同状态的照片或图片,以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申请,应发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并且在黑白图片或者照片上注明请求保护的色彩。3简要说明37.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答:申请文件向专利局提交以后,允许申请人对其进行修改。中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法律这一规定是对修改范围所作的限制。38.专利申请的审批答: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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