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法制课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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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法制课讲稿同学们:大家好! 首先,作个自我介绍,今天我们来参加学校的法制课,给同学们讲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我说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远离犯罪,二是要加强自我防范。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一个最重要的准则,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从小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是十分必要,它将对我们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帮组我们不走弯路,以便顺利的实现我们的人生目标。大家知道,我们所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分辨的清楚?你们是否想

2、过,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

3、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座的同学们,你们大多都是未成年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4、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

5、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们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为了让同学们对犯罪有更形象的认识,从而远离犯罪,我给同学们举几个真实案例,来说明一些未成年人是如何由于不懂犯罪的概念、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酿成大错的: 案例:徐州三少年盗窃水泵被四男子发现遭敲诈。3个少年将身上的钱花光后,想方设法去找钱继续上网、吃喝,到一家废弃的工厂盗窃水泵时,被4名男子看到。4人以

6、此对他们进行敲诈:要每人拿1000元。就在这4个人忙于跟着3个少年挨家挨户地拿钱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个正着,而盗窃水泵的3个少年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8月18日凌晨零时许,16岁的孙某和两个伙伴花光了身上的所有钱后,从淮海广场附近的一家网吧里出来。他们商量到哪里搞点东西卖了换钱。一个多小时后,3个人游荡到鼓楼区殷庄路附近的一家废弃厂子前,翻墙进入了厂区,然后又进入车间,找遍了整个车间,“收获”了一台小型水泵。他们将水泵从车间的窗户直接扔到院墙外后,从原路翻墙回到厂区外面。 就在孙某等3人盘算着怎样处理水泵时,他们的翻墙行为被停在厂区外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上的4双眼睛盯上。车上的一个青年悄悄地来到

7、孙某等人的身边,厉声喝问:“半夜三更的,你们在这干什么?”孙某等三人惊恐万分,但他们并没承认自己是在偷盗,只是说在这里玩的。那个男子在附近找了一会后,发现了孙某等人藏在草丛中的水泵。 看到水泵,该男子仿佛明白了什么,他随即向汽车方向挥了挥手,汽车里迅即又钻出来3个人。4个人围上来,二话没说,对着孙某等人就是一顿打骂。其中一个人拿出刀子威胁道:“不老实,就将他们送到派出所!”3个少年顿时被眼前的阵势吓住了。这时,对方开出了条件:不到派出所也可以,但是必须通知家长,每人拿出1000元钱来将事情摆平。随后,他们索要了3个少年的家庭电话。四男子知道其中一个少年的爸爸在某大学工作后,便带着3个少年来到南

8、郊这所大学。半夜三更的,他们没能进入校区。跑了大半个城区一无所获,这让4名男子恼羞成怒,又一次狠狠地将3名少年打了一顿。被打急了,家住九里山附近的孙某称,可以到他家碰碰运气。4名男子又驱车来到孙某家,但其父母都不在家,只有姐姐在,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万般无奈之下,孙某又想到了住在乡下的奶奶。于是,这4人中的3人跟着孙某到奶奶家取钱,另外一人在孙某家中看着孙某的另外两个同伴。 18日凌晨5时许,孙某带着3人顺利地在其奶奶家拿到了500元钱,随后返回九里山。就在此时,孙某的姐姐也打通了其父亲的电话,孙某的父亲感觉到这事有些蹊跷,就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孙某家中,将留守的那名男子当场抓获。

9、不久,又将另外3人堵了个正着。据朱庄派出所民警介绍,涉嫌敲诈的4人中有一个尚未成年,警方将会酌情处理,其他3人由于涉嫌敲诈勒索都将被拘留。而涉嫌偷盗的3名少年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一中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

10、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两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

11、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

12、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案例: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幕已经揭开。人们,我是爱你的!你们可要警惕啊!” “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宏春自幼生活在这个北方的县城,弟兄俩个,弟弟还小。父母文化不高,开了个体饭店,店面不大,赢利也不多,日出而做,夜深而息,小日子过得还算殷实。王宏春从小还算聪明,上学后,小学三年级以前学习成绩总是排在班级的前十名。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男孩

13、子天性就是爱舞枪弄棒,惊险刺激。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王宏春在校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终于书读不下去了,五年级王宏春辍学了。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情

14、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点评青少年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无

15、法用正常的社会标准去衡量好与坏、对与错,而会带有一定的盲从性和模仿性。在面对渲染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书刊等时,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易受到影响而染上不良习惯。有学者说,优秀的文化激励人们不断自我完善,提高道德修养,而异质文化、越轨文化则腐蚀人们的思想,毒害人们的灵魂,引诱人们违法犯罪。 案主王宏春的行为明显是受到了影视作品中不良情节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激情犯罪。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

16、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犯罪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使他们有执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所谓的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

17、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去年有人到派出所报案称家中几千元钱被偷,后经调查是邻居曹某所为,当时只有17岁,当派出所民警询问他为什么要盗窃时,他说他从小就喜欢偷家里的钱,因触犯了刑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因属初犯、又是未成年人最后法院只判处了罚金,但是今年年初该村另一村民报案称价值1.8万元的金首饰被盗,后经派出所破案,又是曹某所为,

18、虽然作案时还未满18周岁,但因属累犯这次在没有被允许取保候审,5月份被县法院判了实刑,现在还在坐牢。 案例: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19、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案例:哥们儿义气害了他。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

20、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

21、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

22、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点评:16岁的曲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教训是由失去青春的惨重代价换取的,一念之差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

23、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一名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给他转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上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

24、徒刑。案例: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

25、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只有实行经济封锁。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

26、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

27、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这方面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被告人李某在网上认识一女网友17岁的苗某,案发当晚9点多,李某将苗某从市区约至一网吧,后李某等3被告人带着苗某乘坐出租车至一旅社内,与在房间内等候的另2被告人会合,此时已经晚上10点多,后5名被告人将此女轮奸。说道这里,不禁令人掩卷叹息,尽管这5被告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被害人苗某作为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犯罪行为造成的可

28、怕阴影可能会影响她的一生。如果当初她在接到网友邀请时能考虑一下,已经9点多了,有无必要非得在在晚上会见网友?如果她能在见面后及时离开,按时回家,而不是随同被告人去旅社,可能一切也就不会发生。李某等5人强奸一案就充分说明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的重要性。 案例: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

29、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

30、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选目标,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一个叫小珍的女孩,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那天小珍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走,罪犯王某看见小珍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

31、往家赶的样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里可能没有大人,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小珍。走了一段路后小珍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小珍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小珍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小珍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立即打110报警,得知警察即将到来时,张阿姨叫小珍去开门。在小珍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小珍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小珍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小珍父母的房间里翻

32、东西,这时警察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下面用发生在附近一所学校的案例说明,2009年5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等人在网吧上网,没钱用的他们商量着去学校弄钱。步行来到浮梁某中学后,因学校小门未关,苏某、李某等四人轻易地潜入了学校。通过威胁靠宿舍窗边的学生开门进入宿舍实施抢劫。当晚,苏某、李某等人共抢了四五个寝室十余名中学生现金共计100余元。案发后,由于害怕,学生没有及时地反映情况,6月7日才由学校向鹅湖

33、派出所报案,而报案后的当天晚上又发生一起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两人又利用相同的方法进入学生宿舍实施抢劫。据查,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早年弃学在外的小青年,弃学后游手好闲,后来竟纠集在一起,干起了敲诈、抢劫的勾当。他们当中年长的只有16岁,年纪最小的还不满14岁。如果被抢或知情的同学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有后面的入室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会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处理这样的事情,正确的方法是及时向家长或学校汇报,有学校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再给同学们讲另

34、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 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只好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他冤枉么?他不冤枉!他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强行

35、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因未满16岁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犯罪。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为罪犯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模范。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在家孝敬老人,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父母的生活压力,多替父母分忧,做一个好孩子;在校尊敬老师,认真学习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让自身得到全面发展,做一个好学生。祝愿同学们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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