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基于受虐女性杀人命案的法理分析(13).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基于受虐女性杀人命案的法理分析(13).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基于受虐女性杀人命案的法理分析(13)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基于受虐女性杀人命案的法理分析(13) 20 详细阐述参见屈学武:中国死刑文化的多元性与一体化探究,原载中国法学网:/wangye1/AJ/1.htm 30 参见陈敏:关注绝望的抗争: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妇女报2000年11月2日第3版。 31 参见.cn/zm/20030703/xw/shxw/200307030905.asp 32 参见张进德:刘拴霞杀夫与受虐妇女综合症新理论告负争议再起,载2003年7月17日南方周末。 33 将期待可能性较小的事项设定成减轻刑事责任事由的想法,源于笔者与北大梁根
2、林教授研讨此一问题的结果,谨此注明并深忱致谢。实践中,确有一些受虐者杀人仅属守法期待可能性较小而非全无期待可能性,因而应当区别对待。全无期待可能性者,如被刑法总则设定成阻却责任,则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较小者,如被刑法总则设定成减轻刑事责任事由,则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 34 见张进德:刘拴霞杀夫与受虐妇女综合症新理论告负争议再起,载2003年7月17日南方周末。 35 日大塚仁:刑法论集(1),有斐阁昭和53年,日文版,第240页。 36 可作为期待可能性脚注的最早且最典型的判例乃1879年3月23日德意志帝国法院第四刑事部所作的癖马案判决。情况大致如下:被告人本
3、是受雇某一固定雇主的马车夫。多年来他一直驾驭着一辆双辕的马车,其中一匹名为莱伦芳格(Leinenfanger)的辕马有以马尾绕住缰绳并用力压低行走的恶癖。1896年7月19日,雇主又命令该马车夫驾驭其马车出行。马车夫要求更换辕马,遭到雇主的拒绝。马车夫不得不赶着该马车出行。结果途中该辕马又一次癖性发作并狂躁起来,马车夫完全失去了对该马车的控制。结果,惊马撞倒了在路旁行走的铁匠,致其脚部骨折。德帝国检察官以过失伤害罪对马车夫提起了公诉,但原审法院宣告被告无罪。检察官又以原审判决不当为由,向德帝国法院提起上诉,帝国法院驳回了上诉。基本理由是:马车夫虽然认识到该马有以尾绕缰的癖性并可能惊马伤人的后果
4、,但他已经提出了更换辕马的要求,是雇主不但不许其换马,反以解雇相威胁。这种情况下,以人之常情看,法律很难期待被告人做出对抗雇主命令、拒绝驾驭马车以致丢掉自己的饭碗的适法举动来。此即后人所谓的适法期待不能。 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 37 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16页。 38 我们可喜地注意到,中国法学会名下一批专家们经过数年的艰苦努力,已于2003年以民间组织名义拟具了一部相当全面的、囊括政府的、社会的、经济的、法治方方面面措施与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建议稿)。但是,由于中国刑法学界对有关受虐妇女犯罪问题的研讨并不深入,因而该草案中有关此类受虐家庭成员犯罪责任的减免事由拟定尚待进一步推敲与研讨。 39 见新华网: 千人上书请求刀下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