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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劳动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篇一:2014.3.15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正 行 煤 业 公 司 2014年3月15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汾西党发13号文,关于开展“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教育整顿活动通知精神要求,针对近段时间,公司存在领导干部责任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劳动纪律涣散等问题。15日下午,公司领导牵头,组织党委工作部、社会与劳动保障部、安监科、生产管理部,对各单位、各科室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在岗及请销假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多数单位、科室领导跟值班到位,有事能够执行请销假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4个井下单位值班人员均在岗位
2、,跟班人员通过电话均联系到在井下。 2、有6名干部在检查时没有在办公室,通过座机电话联系,确认在公司。 3、有6名干部在检查时因出差、外出联系业务或其他原因没有在单位,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4、有1名干部因15日上夜班在家休息。 5、有1名干部因14日上夜班在家休息。 6、有1名干部履行了请假手续,但没有将请假条及时交党委工作部。 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值跟班脱岗形象,暂没有发现职工考勤不在岗现象。 但通过检查也发现部分同志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一是个别干部认为自己身体或家里有事,领导都知道,就不用履行请假手续了; 二是个别干部认为我有正当理由出去办事,就不用履行请假手续了;三是部分同志认为我昨天或
3、今天上夜班了,就应该休息;或者昨天值班了,今天就理所当然休息。 鉴于以上情况,明确以下要求: 一是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理由,离矿半天的口头向主管领导请假,主管领导不在矿的向值班矿领导请假;副职离矿一天及以上的履行请假手续或出差手续,主管领导不在矿,电话或短信征的主管领导同意后,找值班领导签字。正职外出一天及以上的必须经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办理出差手续的,将出差审批单复印件交党委工作部备案。 二是关于值跟班休息的同志,暂按以下规定执行:次日跟零点班的,当天下午和次日在不影响学习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可自行安排休息;基层单位值班领导(不包括公司值班),次日在不影响学习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
4、位主要领导同意,可自行安排休息。(待公司具备办法出台后,按办法执行) 本次检查只通报现象和问题,不再进行追究处理。今后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严惩不贷。 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和劳动纪律有关制度,形成日常管理、奖励惩罚、责任追究有效机制,希望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正行煤业公司 2014年3月16日篇二:工作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工作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13日、9月28日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晓松带领局办公室、局机关支部书记,对局机关各股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
5、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局法规股、招标办、园林所。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质安站去向公示执行不力,没能很好的体现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情况;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质安站质安员刘健在工作时间关门睡觉,检查组当时就对其提出了严厉批评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处理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篇三:劳动纪律抽查情况通报 劳动纪律抽查情况通报 12月26日、27日上午10:30,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纪委、工会,对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电仪项目部本部及水源井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岗情况 (一)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在册职工26人,12月25日上午本部应在岗人数为1
7、8人(集团公司借用1人,外派1人,育儿假1人,年休3人,公差2人),实在岗15人,周海霞、孔丽、张洪梅3人未在岗。未在岗3人有早晨到岗指纹考勤,但查岗时未在岗,没有离岗记录,离岗原因不明。 (二)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在册职工32人,12月26日上午本部应在岗15人(煤化公司借用1人,鲁南仓库保管2人,开阳出差2人,女职工查体2人,工程经济鲁南办公2人,参加破产组会议4人,产假1人,年休3人),实在岗14人,孟召峰未在岗,无指纹考勤记录。 (三)电仪项目部 电仪项目部本部在册职工14人,12月25日上午应在岗1人(前往鄂尔多斯1人,开阳大修1人,国宏抢修6人,年休2人,病假1人),实在岗1人。水源井在册职工11人,12月26日上午应在岗2人(倒班制,当日2人一班)。查岗时无人在岗,等候15分钟后,孟凡昌、赵金山两名值班人员返岗,离岗原因是外出买饭。 二、整改意见 (一)对计划财务部无故脱岗三人按早退论处,每人罚款30元。对经营管理部不在岗、未考勤1人按旷工处理。对电仪水源井私自离岗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建议计划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电仪项目部对职工从严管理,建立完善的离岗登记制度。 请各单位引以为戒,自觉加强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公司将不定期对职工在岗状况进行抽查,对违纪人员和责任单位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