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须知工资监控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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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须知广大农民工朋友们,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别提醒您务必记住以下几点:一、务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目前主管部门已要求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实行“月支付,季结算”制度,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380元)。劳动合同由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严禁与无资质的单位或私人“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时解决工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在与企业进行施工资料、工具设备交接、现场签证及量(价)结算时一定要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三、企业法人代表时解决企业工资

2、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工资拖欠或其他纠纷,应向工程施工现场公布的企业清欠组织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持劳动合同等证据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民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工程所在建设部门投诉。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工程量(价)项目经理未签字认可的,责任自负,不予受理投诉。阳谷县清欠办公室电话:阳谷县东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635-6362299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依法制定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并相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制度。由工会劳资科和财务科抽调人员组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

3、管理工作,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制度实行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施工工地和项目部要定期向公司劳资工会和财务科报告工资保证金,公司设专用账户壹万元,以备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施工资金状况而被拖欠。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工地和项目部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一、严格规范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支付,季结清,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施工工地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施工工地

4、和项目部强行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二、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做到奖罚分明,按技报酬。各施工工地和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各施工工地和项目部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四、工资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2、按日支付。根据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本公司农民工工资采用按日支付方式,每天按8小时计算,全月累计出勤天数,以此确定月工资总额,但每月(22.5天)计算每月工

5、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五、公司项目部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公司项目部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六、公司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详细正规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七、公司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项目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监督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八、公司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司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九、公司项目部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十、

6、公司项目部施工工地,应定期如实向公司劳资、工会和财务报送本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十一、公司项目部及各施工工地,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十二、项目部要从开工到竣工有详细的逐月工资发放记录,月结季清,发放完毕后项目经理签字存档。各项目部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民工上访造成恶劣后果的,按公司规定严格处理,并处罚款3000元5000元,所欠工资从押金中强制支付。十三、公司劳资、工会、财务科依法对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项目部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十四、农民工在与项目部因工资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本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举报电话:公 司:0635-6362299 县建设局: 阳谷县东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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