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004717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PPTX 页数:137 大小:1.9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37页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37页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137页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137页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1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课件.pptx(1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含义,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价格术语、价格条件):是用一个简单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 来表示价格的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如Rice US$280 Per M/T CFR Singapore中,CFR即为贸易术语。二、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中,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费;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 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三、贸易术语的的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省费用开支解决履约争议促进贸易发展,第二节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国际贸易惯例: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 义的习惯做法及其解释。由于能够避免或消除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当事人对同一问题做出 的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所以在处理贸易争议方面国际贸易惯例起着非常重 要的作用。,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它只不过是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其他有权威的或有影响的组织部门就普遍存在的若干重大问题所做出的具有通则性的解释和规定。因此对买卖双方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自治”)如果交易双方约定采用某种国际贸易惯例,并在合同中订明,那么这种惯例便具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Q1:当事人可否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Q

3、2: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有什么联系和区别?Q3:如果买卖合同内容与惯例有冲突,应以什么为准?Q4:关于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惯例常用的有哪几种?,二、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修订)对CIF合同的性质、特点以及买卖双方对费用、责任和风险的划分做了比较详尽的解释。(1928年制订,经1930年、1931年、1932年多次修订)2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1990年,美国几家商业团体修订)Ex(named place)(原产地交货)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

4、货)CFR(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CIF(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FOB术语又细分为以下六种: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prepaid To(named point

5、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出口地点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Allowed To(named point)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在指定装运港的船上交货FOB(named

6、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仅有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在指定装运港的船上交货与INCOTERMS中的FOB的解释较为接近,但仍有以下的区别:(1)定义:FOB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并非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用于水 上运输,则必须在FOB后加“Vessel”(船)字样,并列明装运 港名称,才表明卖方在装运港船上交货。INCOTERMS:FOB本身就表示在装运港船上交货。(2)定义:FOB Vessel卖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费用是在货物于装运港确实

7、装 上船舶(船舱)时终止。INCOTERMS:INCOTERMS 2000及其以前版本一直采用的以装运港船舷 为界,但INCOTERMS 2010对此已经做出修订,改为以装运 港船上作为风险与费用的划分界限。,(3)定义:对于出口税款及其他出口费用,FOB Vessel规定由买方承担。INCOTERMS:FOB中规定由卖方承担。(4)定义:对于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责任,FOB Vessel规定由买方承担,只 有在买方提出请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FOB Vessel 的卖方才有义务协助买方取得由出口国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 目的地进出口所需要的各种证件。INCOTERMS:FOB中规定由卖方承

8、担。(5)定义:FOB Vessel多用于美国厂商向美国出口商报价,即FOB Vessel既可以用于国际贸易也可以用于国内贸易。INCOTERMS:FOB主要用于国际贸易。,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国际商会修订)国际商会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自1936年制订INCOTERMS 1936 以来,先后经过7次修订和补充。(1)INCOTERMS 1953 9种贸易术语:Ex Works、FOR/FOT、FAS、FOB、C&F、CIF、DCP、Ex Ship、Ex Quay。(2)INCOTERMS 1967 11种贸易术语:即在1953年版基础上为适应边境贸易的发展,增

9、加了DAF和DDP。(3)INCOTERMS 1976 12种贸易术语:即在1967年版基础上为适应航空货运业务的发展,增加了起运地机场交货术语FOA。,(4)INCOTERMS 1980 14种贸易术语:即在1976年版基础上为适应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增加了FRC和CIP。(5)INCOTERMS 1990 13种贸易术语:即删掉只适用单一运输方式FOR/FOT、FOA,新增DDU;首次将贸易术语的名称规范为三字母代码,变FRC为FCA、变C&F为CFR、变DCP为CPT、变Ex Ship 为DES、变Ex Quay为DEQ;首次将13种贸易术语按英文缩写字头分为E、F、C、D四个组;

10、首次列出买卖双方各自对应的10项义务;首次确立电子单证与纸质单证具有同等效力。(6)INCOTERMS 2000 13种贸易术语:与1990年版相比,只在FAS和DEQ术语下关于清关和支付关税的义务以及在FCA术语下关于装货和卸货的义务涉及内容上的实质性变更。沿用了INCOTERMS 1990的分组方式。,FAS:1990年通则规定,出口清关的手续费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这 个规定不符合实践中的做法,因为清关手续总在船边交货之前完成。这样,买方必须在清关前接收货物,而在清关后再移交卖方由其负责 运至船边。这种交叉的做法,在风险责任上会造成混乱。所以,2000年通则中作了实质性的改变,由卖方承担

11、出口清关手续费用 和风险,尔后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船边。DEQ:1990年通则规定,卖方应负责取得进口清关的有关证件,办理 进口手续,然后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通常情况下,DEQ后 面应加注“Duty Paid”。由于办理海关手续的义务往往由住所在海关 手续发生国的一方承担,即进口清关手续由进口方承担。2000年 通则中,进口清关义务规定由买方承担,从而使DEQ术语的使用 更为方便,更符合贸易实践。,INCOTERMS 2000,(7)INCOTERMS 2010(2010年9月完成,ICC Publication No.715E)11种贸易术语:即在2000年版中内容交叉重合的DAF、D

12、ES、DEQ 和DDU四个贸易术语,经过整合后增加了DAT和DAP两个贸易术语。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INCOTERMS之前各版本的失效。只要买卖双方在实际业务中协商一致,完全可以适用INCOTERMS 2000或更早的版本。如想在合同中适用INCOTERMS 2010,则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表示。将11个贸易术语按照适用范围分为两类: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FOB、CFR、CIF,INCOTERMS 2010,INCOTERMS 201

13、0(续表),INCOTERMS 2010 按交货地点分类与分组,INCOTERMS 2010 买卖双方义务对照,INCOTERMS 2010 买卖双方费用划分,第三节 INCOTERMS 2010 的主要变化,一、新增了DAT和DAP INCOTERMS 2010 以DAT和DAP取代了DAF、DES、DEQ和DDU,术语的总数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11个。这两个新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均由卖方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但不包括可能涉及的与进口清关相关的费用。使用DAT时,货物从到达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卸下后,交由买方处置(与DEQ相同);使用DAP时,货物同样在指定目的港

14、或目的地交由买方处置,但需由买方安排卸货(与DAF、DES和DDU相同)。,二、简化了分类方式 INCOTERMS 2010未沿用以往将术语按交货地点分类,按英文字头分组的方式,而是简单地将术语按适用范围分为两类。(1)适用于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不论使用何种运输方式,不论使用一种还是多 种运输方式,也不论运输过程根本没有海运还是船舶用于部分运输均可使 用。(2)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交货地 点和将货物交至买方的地点都是港口。,三、放弃了以船舷为交货点的说法 INCOTERMS 2

15、010之前的版本中有关FOB、CFR和CIF三个术语的“交货”均表述为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INCOTERMS 2010在FOB、CFR和CIF三个术语中改变了以“船舷”作为交货点的表述,代之以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并在专用解释中明确指出,INCOTERMS 2010中的“交货”用来指明是在这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四、确认了相关术语可以用于国内货物买卖 国际贸易术语传统上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但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像欧盟一样的贸易同盟已使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国界在货物贸易中显得不再重要,成员国之间国际货物买卖的做法越来越接近于国内货物买卖的做法

16、,因此INCOTERMS 2010正式确认相关术语既可以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也可以用于国内货物买卖,只有在需要时才产生遵守进出口手续要求的义务。,五、扩大了对电子信息效力的确认 INCOTERMS 1990 和 INCOTERMS 2000确认了电子单证与纸质单证具有同等效力,INCOTERMS 2010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赋予任何电子记录或程序与纸质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专用词解释中明确指出,“电子记录或程序”是指由一条或多条电子信息组成的整套信息。六、考虑了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的最新修订 INCOTERMS 2010考虑了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的最新修订,将与保险相关的信息义务从

17、INCOTERMS 2000的A10和B10泛泛的条款中抽出,纳入涉及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A3和B3条款。,七、丰富了海关手续的内涵 INCOTERMS 2010专用词解释中指出,海关手续指为遵守任何适用的海关规定所需满足的要求,并可包括各类单证、安全、信息或实物检验的义务。由于货物移动时的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INCOTERMS 2010在A2/B2和A10/B10条款中,明确了买卖方完成或协助完成安检通关的义务。八、澄清了链式销售中卖方的义务 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货物在运至销售链终端的过程中常常被多次转卖,而处于销售链始端和销售链中端的卖方义务并非完全相同,处在销售链中端的卖方实际上不需要运

18、送货物,而是以“取得”货物的方式履行其对买方的义务,只有处在销售链始端的卖方才需要以运送货物的方式履行其对买方的义务,INCOTERMS 2010对此进行了细分与澄清。,九、明确了THC的分摊 THC是指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在使用CPT、CIP、CFR、CIF、DAT、DAP和DDP术语时,卖方支付的运费实际包含在买方支付的价款中,但其中是否包括在港口或集装箱码头设施内处理和移动货物的费用一直未予明确,而承运人往往向接收货物的买方索要,导致买方为同一服务支付了两次费用,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INCOTERMS 2010在A6/B6条款中明确了THC的分摊。,十、解释了相关专用词 除上面提到的“

19、交货”、“电子记录或程序”、“海关手续”等专用词,INCOTERMS 2010还解释了以下专用词:“承运人”指与其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交货凭证”指证明已经交货的凭证。它可以是运输凭证或对应的电子记录,也可能仅仅是一张收据。交货凭证除证明交货外,还可以有其他作用,如作为支付机制的构成部分;“包装”指为满足买卖合同的要求或为适应运输需要对货物进行包装,不涉及在集装箱或其他运输工具中装载包装好的货物。,第四节 水运贸易术语,一、FAS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或“取得”已经这样交运的货物即为完成交货,

20、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装运港船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出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通常的证明其完成交货义务的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交将船名、装船点和在需要时其在约定期限内选择的交货时间向卖方发出充分通知;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边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FAS应注意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当买方指

21、定的载货船舶能够直接靠岸时,“船边”指码头上装卸工具所及的范围,如果买方所派的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则要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完成船边交货。当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非交到船边,这时不宜使用FAS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由于卖方承担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而且这些费用和相关作业费可能因各港口惯例不同而变化,所以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装运港内的交货点。如果没能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装运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地交货点。,二、FOB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

22、,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以及证明其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负责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船点和在需要时其在约定期限内的交货时间向卖方发出充分通知;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

23、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FOB应注意的问题使用FOB术语时,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时完成交货,而载货船舶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所以买卖双方必须注意船货衔接问题。为了避免发生买方船到而货未备妥或卖方备妥货物而不见买方载货船舶的情况,买卖双方必须相互给予充分的通知。如卖方及时将备货进度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适时租船订舱。买方租船订舱后也应及时将船名、航次、预计到达装运港的时间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做好交货准备。卖方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当使用集装箱货物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不是交到船上,此时不宜使用FOB术语,而应使用F

24、CA术语。FOB术语与FCA术语的异同:相同点:一是FOB术语的价格构成模式与FCA术语类似,均为运费在外价;二是二者的合同性质属于装运合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其主要不同点:一是FOB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划分点,而FCA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二是FCA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而FOB术语仅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三是。根据INCOTERMS 2010,FOB、CFR和CIF术语的风险划分界限由“船舷”改为“船上”,这种修改更符合业务实际操作情况。,三、CFR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

25、的运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以及证明已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CFR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

26、的港的运费,但卖方完成交货是在装运港船上,风险也随着交货转移,所以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约定装运港。买方负担卸货费,但卖方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尽可能地约定目的港的交付点,以便卖方准确核算应该支付的运费。,在CFR合同中,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买方能否为进口货物及时办理保险的问题。有的国家的法律,如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1973年修订本)规定:如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对货物办理保险,则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应被视为由卖方负担。所

27、在,以出口贸易中,作为CFR合同的卖方,一旦了解配载船名后,应该立即发出装船通知。,CFR术语和CPT术语的异同:相同点:一是CFR术语价格构成模式与CPT术语类似,均为运费在内价;二是二者的合同性质都属于装运合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其主要区别:一是CFR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而CPT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二是CPT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而CFR术语仅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三是。当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不是交到船上,此时不宜使用CFR术语,而应使用CPT术语。,四、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28、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自付费用取得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保险单以及证明已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

29、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CIF应注意的问题 保险的性质、保险金额和保险险别问题。CIF和CFR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CIF贸易术语要由卖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并需要向卖方转让保险单,而CFR贸易术语则由买方自行办理投保并自付保险费。按照CIF术语,卖方虽负责投保并付保险费,但自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起,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卖方对运输途中的货物已不再拥有可保权益,卖方实际上是为了买方的利益而投保。因此,投保什么险别和如何确定保险金额,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否则容易在货物遭受损失时因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引起纠纷。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卖方按CIF货值的110%投保最低

30、险别即可。根据INCOTERMS 2010,最低险别需至少符合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ICC(C)或类似条款的最低险别(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平安险)。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象征性交货问题。按照CIF术语的规定,卖方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已履行交货义务。卖方是凭单交货,即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提交和转让提单和保险单等单证给买方,即视为交货。另一方面,只要单证不符,买方也可拒付货款,拒收货物。上述特点表明,CIF合同不是到达合同,而是装运合同,故把CIF称作到岸价格是不确切的,容易引起争议。在国际贸易中,确定合同的性

31、质非常关键,而贸易术语是影响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因为贸易术语本身就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有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界限的划分。但若合同的其他条款又规定了与这种贸易术语完全不同或有抵触的条款,则合同的性质可能改变。,象征性交货的问题: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 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纸上贸易、单据买卖)象征性交货的特点:卖方凭单交货索款,买方凭单付款,即只要卖方如期向 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 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实际性交货是指卖方应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卖方凭货索款,买方凭货付

32、 款。(实物交易),虽然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但卖方完成交货是在装运港船上,风险也随着交货转移,所以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约定装运港。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约定目的港的支付点,以便卖方准确核算应该支付的运费。买方负担卸货费,但卖方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CIF术语和CIP术语的异同:相同点:一是CIF术语价格构成模式与CIP术语类似,均为运费、保险费在内价;二是二者的合同性质都属于装运合同,都是象征性交货。其主要区别:一是CIF以货物在装

33、运港装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而CIP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二是CPT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而CFR术语仅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三是CIP术语可能涉及海运、陆运、空运等多种保险,而CIF只涉及海运保险;四是。当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不是交到船上,此时不宜使用CIF术语,而应使用CIP术语。,FOB、CFR、CIF与FCA、CPT、CIP的异同,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相同点: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风险转移都以装运港船上为界;运输方式都适于海运和内河航运;进、出口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按这些术语成

34、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交货性质都是象征性交货。,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的不同。(装船通知)FOB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卖方需告知买方装船通知;CFR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卖方需告知买方装船通知;CIF术语卖方还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无需告知买方装船通知。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也不同,CIF术语最高,CFR术语次之,FOB最低。,合同中规定“装船通知”条款的理由“装船通知”对于买卖双方成功实现货物的顺利交接意义十分重大,买方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在货物装运以后,分别及时向对方发出装运通知都至关重要。如:在买方办理租船订舱的情况下,装运通知便于船货的

35、衔接,不至于出 现空舱费或“货等船”的现象;在买方办理货运保险的情况下,装运通知便于买方及时办理货运保险;在一般情况下,装运通知便于买方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及提货手续。,FOB术语的常用变形 FOB术语的常用变形主要解决使用程租船运输时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FOB术语下采用班轮运输时,货物从船边吊上船舶的装货费用,以及货物在船舱内整理的费用是包括在运费内而由负担运费的买方承担。但按FOB术语成交大宗商品时,买方通常采用程租船运输,由于船方通常按“不负担装卸费用”(FIO)条件出租船舶,装货费用及理舱费用不包括在运费中,买卖双方容易就装货费用及理舱费用、平舱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产生异议。为了明确这些费

36、用的划分可以使用FOB术语的变形,该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FOB术语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费用划分上有某些变化。,FOB术语的常用变形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不必承担装货费用;FOB Stowed(FOB包括理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理舱费用;FOB Trimmed(FOB包括平舱):卖方必须承担装货费用和平舱费用;FOB Stowed and Trimmed(FOB包括平舱和理舱):卖方必须承担装 货费用、平舱和理舱费用。,CFR、CIF术语的常用变形 CFR、CIF术语的常

37、用变形主要解决使用程租船运输时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CIF术语下采用班轮运输时,卸货费用是包括在运费内由负担运费的卖方承担的。但按CFR、CIF术语成交大宗商品时,卖方通常采用程租船运输,由于船方通常按“不负担装卸费用”(FIO)条件出租船舶,卸货费用不包括在运费中,买卖双方容易就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产生异议。为了明确卸货费用的划分可以使用CFR、CIF术语的变形,该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CFR、CIF术语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费用划分上有某些变化。,CFR术语的常用变形 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卖方需要承担卸货费用;CFR Landed(CFR卸至岸上

38、):卖方需要承担卸货费用;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卖方需要承担卸货费用;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卖方不需要承担卸货费用。,CIF术语的常用变形 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包括驳船费;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卸货费用;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货):卖方不必承担卸货费用。FOB、CFR、CIF贸易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解决装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的问题而产生的,并不改变买卖双方交货的地点

39、和风险划分的界限。,例 科罗拉多燃油公司以CIF条件向印度孟买某公司出售苛性钠,合同中未订 立不可抗力条款。当货物全部装上船后,发生了罢工事件,致使货物迟延 了六个月才抵达孟买。孟买公司要求赔偿损失。问:燃油公司应否承担损失赔偿?若燃油公司事前已得知罢工将近,情况 又将如何呢?,答:燃油公司不应承担损失赔偿。根据INCOTERMS 2010 的解释,CIF贸 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船上。因此,货物装上船后的风 险由买方负担。若燃油公司事前已得知罢工将近,则卖方应遵循交易的诚信原则且应履 行减损义务,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买方。,例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40、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 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 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卖方办理,进口 报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例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批交易,

41、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 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 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上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 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 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

42、了买 方。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及时收回货款。(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明向保险 公司提出索赔,以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第五节 全能贸易术语,一、EXW 工厂交货(插入指定交货地点)(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收取货物所需要的任何通知;卖方承担货物在交货地点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货物需要包装时,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使之适合运输并作适当标记;提供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承担自交货地点收取货物之后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43、当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地点内的接收点时,买方必须向卖方发出充分通知,否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该项货物必须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货物;如适用时,买方自付费用取得进出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提供已收取货物的相关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EXW应注意的问题EXW虽然译成工厂交货,但实际上指定交货地点既可以是卖方所在地,如卖方工厂、仓库、车间等,也可以是其他指定地点,如卖方租用的公共仓库。EXW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适合国内贸易。在EXW后面要尽可能清楚地写

44、明指定交货地点内的交付点。如果在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特定的交付点,且有不止一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以选择对其来说最方便的交付点。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如果卖方更方便装货,应使用FCA。,需要清关时,卖方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只有在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这一术语,而应使用FCA。当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货物进出口相关单证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二、FCA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

45、定交货地点)(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通常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交货地点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

46、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FCA应注意的问题在FCA术语后面要尽可能地写明指定交货地点内的交付点。如果在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特定的交付点,且有不止一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以选择对其来说最方便的交付点。根据INCOTERMS 2010,在卖方所在地交货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在其他指定地点交货时,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并可由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时,卖方完成交货,即卖方不负责卸货。根据INCOTERMS 2010,“承运人”是指与其签订运输合同的人。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其他人收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当买方提

47、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卖方可以按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如果拒绝代为租用运输工具,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为解决运输工具与货物的妥善衔接,买卖双方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如买方必须通知卖方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姓名、运输方式、约定交付期限内所选择的具体收货时间(如有)、指定交货地点内的交付点(如有),如果买方未能给予卖方相应通知,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接管货物,则风险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给买方,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向其提供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买方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收取货物时,卖方也应通知买方。,例 我

48、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 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 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 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 赔,但遭到拒绝。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 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造成的。所以,责任应由我方承 担。,例 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 2 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

49、收到买 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 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 担。问:我方若采用FCA术语成交,需承担此案中的损失吗?为什么?,答:我方选择FCA术语成交,不必承担案中的损失。本案采用集装箱运输,若 采用FCA成交,比采用FOB成交多以下好处:可以提前转移风险;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我方不但不用承担案中的风险,还可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三、CPT 运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一)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

50、地所需的运费;在双方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运输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二)买方的基本义务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三)使用CPT应注意的问题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要尽可能清楚地确定交货地点,交货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