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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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摘要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立法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安定与发展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构建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制度2001 年 4 月 28 日修订的婚姻法重新审视和估价了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 按照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需要 全面构建了夫妻财产制的规范体系但我国夫妻财产制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共分为五部分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阐述和分析文章第一二部分是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以及国外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例的概述在这两部分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夫妻财产制做了不同的分类按照立法形式可分为法定财产

2、制和约定财产制根据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和特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产制不同同时论述了不同时代的不同国家由于各自政治所作的不同的立法例经济文化及民族习惯的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有关法律规定在该部分本文对婚姻法的规定作了分析说明明确了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夫妻财产制中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 分析了约定财产的范围形式效力有效条件以及约定财产制的意义同时区分了夫妻个人财产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了夫妻特有财产的种类和范围正式确认了夫妻特有财产的地位这部分还论述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 范围处理对策夫妻共同财产

3、分割的原则财产分割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如关于夫妻无形财产夫妻有限产权房屋如何处理第四 五部分主要从实践角度评析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进步和存在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建议在这两部分首先指出了新婚姻法在制度上趋于完善在财产范围上更加明确在内容上更加符合物权法的要求提高了夫妻约定财产的法律地位 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上有所突破等特点同时也指出了新婚姻法还存在的一些缺陷2如只确立了普通夫妻财产制 没有相应建立非常态下的特别夫妻财产制 没有夫妻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以及体现夫妻财产责任的规范知识产权的归属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方面的不公正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归

4、属有悖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等问题具体的立法建议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立法缺陷3ABSTRACTAs is known to all, family is the cell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 the legislation ofmarriage relate to the happiness and health of peopl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ofsociety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morality and ethic .The Property System o

5、fSpouses(PSS)is one of the important legal provisions in the Law of Marriage of China.In the revised Law of Marriage passed on April 28, 2001, the PSS in effect has beenreviewed and evaluated all over again and a regular system of the PSS formed to meetthe need of adjusting spouses property relation

6、ship.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make astudy of the PSS of our country since some problems still exist that must be resolved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A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alysis of the PSS is made inthis paper, which consists of five parts as follows:Part one and part two give some b

7、asic ideas about the PSShistory of the PSS andlegislation of the PSS in other countries. In these parts, the PSS is classified on thedifferent criteria. On the basis of the source, the PS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e LegalPSS and the Contracted PSS;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 and features, into the Sha

8、red PSS,the Respective PSS, the Residual PSS, the Joint PSS and the Consolidated PSS. Besides,different legislation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at different ages in the light of political,economical, cultural and national differences are stated.The legal provisions on the PSS are discussed the third par

9、t, in which some analysisand explanations are given to the stipulations in the New Law of Marriage. It is pointedout that the legal property system-the shared property system post marriage plays aleading role in the PSS and the limits of shared spouses property are defined. The paperalso points out

10、that clear stipulations are made to the contracted property system in theNew Law of Marriage and makes an analysis about the conditions of limits, form, validcontracts, effect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ntract. The paper marks off individualproperties of spouses, makes clear the category and limi

11、ts of special property of spousesin a listing and summarizing way and hence affirms formally the position of specialproperty of spouses.4The part also makes a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joint debts of spouses, the divisionof shared spouses property and other related problems, including the idea, limi

12、ts,treatment of the joint debts of spouses and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division andtheir treatment, such as invisible property and the limited property right house ofspouses.Part four and five is viewed from the practical angles. It comments to theadvancement and legislation defects of the PSS

13、 and how to make it complete. In theseparts, firstly, I refer the trend of completeness of the New Law of Marriage, clarity ofthe propertys spectrum and rising legal status of the spouses property, progress of thesafety of the transaction and so on. At the same time, I also indicate that there are s

14、tillsome defects in the New Law of Marriage. Those only regulate the common PSS, instead of special PSS in particular conditions. The management, use, benefits andliability of the spouses property havent ruled in the new marriage law. Furthermore,the ownership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he goods for

15、 ones special use and the unfairmedical fees given for ones body hurt, especially, whether the proper acquired duringthe separation of the spouse is constrained to the doctrine of the equality of rights andliabilities etc. At last, I give some legislated suggestions about foregoing questions.Keyword

16、s: Law of Marriage Property system of spouses defects of legislation5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引言婚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起来用以确认和规范婚姻关系的上层建筑它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建国以来19501980 年的两部婚姻法作为我国的基本大法对规范和调整我国婚姻家庭生活对我国婚姻家庭的健康和谐幸福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生产资料房地产金融证券科技信息劳务等各种产品 要素市场正在逐步建立和形成 城乡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使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婚

17、姻家庭关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夫妻财产关系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因此我国于 2001 年对 1980 年婚姻法做出了较大程度的修正而夫妻财产制则是我国婚姻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的婚姻法中所涉及的夫妻财产制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较旧的婚姻法有许多进步但笔者认为社会发展迅猛经济文化以及伦理道德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只确立常态下的夫妻财产制远远不够应当建立非常态下的特别夫妻财产制同时存在知识产权的归属 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有悖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等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几点拙见1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沿革夫妻财产制Matrimonial regime亦称婚姻财产制是确定各种夫妻财产制的

18、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夫妻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的法律制度两性关系一样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适应的一古代的夫妻财产制1夫妻财产制它与男女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男女杂游不媒不聘”“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因此也无所谓夫妻财产制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后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取代了长期存在的原始社会的两性朴素的平等关系及夫妻财产制的形式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夫妻双方在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奉行夫妻一体主义的立法原则格相互吸收其实质是夫权制的代名词主张夫妻结为一体人与

19、夫妻一体主义相适应夫妻财产制采用吸收财产制即夫的财产为其本人专有外妻子携入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及用益权均归属于夫只是在个别情况下 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应将妻的婚前财产返还妻家罗马法的市民法实行“有夫权婚姻”妇女婚后“归顺夫权”发生人格小减等处于家父的控制之下我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家庭财产共有制无所谓夫妻财产夫妻别体主义源于罗马万民法的“无夫权婚姻” 主张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各为独立主体人格平等 相应的财产形式为统一财产制 联合财产制等尽管资产阶级主张平等主义色彩博爱但早期的资本主义关于夫妻关系的立法 仍然有浓厚的夫权1马雅清主编新婚姻法条文精释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1 页2二近

20、现代夫妻财产制17 世纪中期英国就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但“夫妻一体主义”仍被奉为准则直到 19 世纪 由于妇女在经济生活中地位日益重要 1822 年的 已婚妇女财产法和 1895 年的已婚妇女法才赋予妻子一定的独立权利美国也是在 1848 年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后妻子才逐渐摆脱夫权的控制大陆法系国家也是如此 法国民法典里最初也规定了夫权主义色彩浓厚的统一财产制使女方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其他国家诸如德国日本等无一例外本世纪初以来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尤其是妇女解放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对关于夫妻关系的法律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配偶双方的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渐趋平等 如 1957

21、年的联邦德国制定男女平权法1965 年的法国法律肯定了夫妻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作为国际法文件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其第四部分第 16 条第 7项指出配偶双方在财产的所有取得经营管理享有处置方面 不论是无偿的或是收取价值酬报的 都具有相同的权利走向实际生活的平等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但是不必讳言从法律的平等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完全否定了夫权专制制度 承认妇女的财产权利 1926 年俄罗斯婚姻和家庭法典第 10 条规定 属于婚姻前配偶各方的财产 就作为其特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取得的财产 便是双方共同财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各国也都效仿苏联将所得共同制作为法定财产制规定下

22、来但共同财产只限于劳动所得的财产几乎不承认夫妻约定财产制这反映了当时社会主义国家中个人财产范围受到限制的现实综观历史的发展 夫妻财产制立法实质是夫妻相互关系的“温度计” 随着妇女就业比例的提高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相应的关于夫妻财产的立法也会愈来愈趋于完善二国外夫妻财产制立法任何国家或地区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 都不是立法者随心所欲地任意规定的3它是社会制度社会经济条件和妇女地位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集中反映 同时还受着诸如立法传统风俗习惯和其他思想文化因素影响 因此关于夫妻财产制的法律形式和内容存在多种差别一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形式 1 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均未就夫妻财产关系

23、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无效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2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及民族习惯不同不同时代不同国家规定的直接适用的法定财产制形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各国采用的法定财产制主要有分配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剩余财产制等形式在某些国家法定财产制是唯一的夫妻财产制如马来西亚波兰匈牙利等2 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 选择夫妻财产制度形式的法律制度3除前苏联及部分东欧国家不承认夫妻约定财产制以外大多数国家都承认有限制的约定财产制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国家对于约定的时间 约定的范围约定的程序及效力等规定不一存在诸多差别对于夫妻财产契约订立的时间立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只允许在婚前或在婚后订立

24、财产契约 另一类则是既允许在婚前订立 也允许在婚后订立或变更英美法国家多采用后制但强调婚后契约无溯及力 并不得以欺诈为目的大陆法系的德国民法典也规定以契约撤销或变更财产关系夫妻得以契约处理其财产关系特别是在结婚后也得对于夫妻财产的约定范围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并无明确的限定 给予当事人选择上较多的自由如日本英国韩国另外一种则是明确规定约定时可供选择的财产制以及约定不得抵触的事由 如瑞士民法规定 缔结夫妻财产契约应采用本法所规定的财产制中的一种德国民法典在“契约自由的限制”条下规定夫妻财产制不得参照已失效的法律或外国的法律确定之财产契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国民法典也强调夫妻对于夫妻财产契约订立的方式分

25、为要式与非要式若干英美法国家及日本23杨大文主编杨大文主编新婚姻家庭法新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34 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34 页4等国采用非要式契约方式相当多的国家则采用要式契约方式瑞士民法规定夫妻财产契约的缔结变更及废除须经公证并经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署名后始得生效婚后缔结者应经监护官厅同意而一切夫妻财产契约只有在登记后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二各国夫妻财产制的类型根据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和特点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产制在各国有关夫妻财产制的工作立法中 上述财产制有的被作为法定财产制直接适用有的被作为约定财产制供当事人选择适

26、用1 共同财产制 是指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但特有财产除外4由于它能够反映夫妻关系的本质特征所以在当代婚姻立法中具有显赫地位依据共有的范围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一般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婚后一切财产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均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婚前动产及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的动产以及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3的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4劳动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 受赠所得等则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如意大利法国均采此制共同财产制渊源于中世纪日耳曼民族

27、的夫妻财产制 由于受基督教义夫妻一体思想的影响夫为妻首夫为婚姻共同生活中的家长对共有财产有管理权对动产有自由处分权 只有处分不动产须经夫妻的共同行为始得为之 虽然名为 共有实际上妻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权利而言仍为封建家父长制的产物男女并4蒋月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基本问题载民商法论丛1998 年版第 265 页5非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20 世纪以来夫妻财产共同制发生质的变化区别于以往的共有制 而且风行全世界 1926 年 11 月 苏联通过婚姻 家庭 监护和户籍登记法典于次年 1 月施行该法废除了分别财产制其第 10 条规定所得共同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真正实现

28、了夫妻财产地位的平等在现代 为了补救分别财产制的缺陷 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均采取了一些措施 英国 1970 年 结婚程序和财产法 规定 如果婚姻关系破裂法庭拥有广泛的权利来重新分配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也规定法官可以重新分配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几乎所有的财产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除外德国创设了净益共同制可见现代各国都已经注意到夫妻双方各自对家庭的贡献都已重视妇女家事劳动的价值并加强了对妇女财产权利的保护努力促进男女事实上的平等 2 分别财产制它是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丈夫行使

29、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5该制度始于罗马法后期的 无夫权婚姻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 是夫妻别体主义的产物这种制度不排斥夫妻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理权交给另一方产制建立在夫妻别体主义基础之上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分别财它充分肯定了夫妻是各自不同的独立之人特别是该制度充分承认已婚妇女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权利极意义就反对夫权主义有积英国在近现代国家中最早确立夫妻分别财产制根据 1882 年已婚妇女财产法妻子在婚前所有的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全部财产为妻子的特有财产妻子可以与独身妇女同样地取得并持有这种财产妻子对这种特有财产或在其范围内 缔结契约并以此为依据

30、自己承担责任 对这种契约可以单独起诉应诉夫妻分别财产制一般为普通法系国家所采用爱尔兰美国的大部分州除魁北克省以外的加拿大及澳大利亚都先后采用了该制度1982 年美国纽约州5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34 页6家庭关系法 第 50 条规定 已婚妇女现在所有的或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按本章规定取得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以及由这些财产产生的租金利息收入和利润 如同婚前一样是她个人的独有财产既不受丈夫的支配或处分也不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少数大陆法系国家也将分别财产制作为法定夫妻财产制此外许多国家法律允许夫妻双方约定选用夫妻分别财产制从理论上看分别财产制是最典型的夫

31、妻平等财产制度但在男子的社会地位实际上高于妇女的社会分别财产制对妇女不利 理论上的平等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平等采取分别财产制的英美法系国家已经认识到了该制度的缺陷 并赋予法官在分割夫妻财产制时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来保护好妇女利益比如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就明确规定法官可以重新分配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几乎所有的财产3 统一财产制是指结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将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此财产原物或折金返还请求权6这种带有浓厚夫权色彩的财产制度多为早期资本主义国家民事立法所采用如 1804 年拿破仑法典将其作为约定财产制的一种予以规定瑞士民法典曾基于该国历史背景与传统习惯采用统一财产制为契约财产制之一我国台湾民法曾借鉴瑞士民法为例规定统一财产制为约定财产制之一种但由于统一财产制是一种不合理的财产制度 4 联合财产制毫无存在价值又称管理财产制指婚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前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7联合财产制自中世纪日耳曼民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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