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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2)】(小抄已排版民法学复习资料1.多数人之债:是债的双方主体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亦即债权主体或债务主体由二个以上的主体或者双方各由二个以上的主体构成的债。2.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3.债的保全:是指保证债务人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其债务的法律制度,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7T$y6i4p.d*_4.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时,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者因债权人方面的客观情况无法履行,经一定程序将应给付的标的物交有关机关保存。5.合同:指一切明确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协议。%T$yHg3X6.拍卖:是拍卖人从多数
2、竞争人中选择出价最优者与之订立合同的订约方式。7.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8.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国9.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健康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及心理机能三个方面,无论对哪一方面的侵害,都构成对公民健康的侵害。: 10.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等组织使用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11.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12.邻接权:是专指与著作权相邻接的权利。13.继承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遗嘱
3、指定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14.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15.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份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16.意外事件:指非因当事人的故事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害。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
4、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授予商标专用权的商标。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紧急避险:是为使他人和本人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免受损害,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简答题1、债有哪些主要特征?:债的主体的特定性;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债的发生有哪些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类: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3、引起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债的履行;债的抵销;提存;双方当事人协议和免除;混同;其他。4、合同一般应具
5、备哪些主要条款?: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条款。5、简析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方取得利益;他人受有损失;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无合法根据。6、保险合同具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保险合同为双方合同,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保险利益,而不是财物或人身;保险合同是机会合同。2W0E3x7:R&?!w$g7、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有哪些?: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像电影、电视、录像;改编;翻译;注释;编辑。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申请人
6、自发明或实用新8、我国专利应具备的新颖性该如何认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中。9、简析我国专利法在巴黎公约优先权的基础确立的国外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的主要内容:国外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
7、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10、我国继承法对继承顺序的基本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1、适用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被继承人死亡并留有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在法定继承方式中,才适用代位继承。12、免除民事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主要有: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受害人的过错、第三
8、人的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 1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债的主要特征是:(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他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有:(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9、。(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5)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2)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3)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方式。填空题1、债与物权关系一样,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如果说物权反映贩是静态的财产占有关系,那么债反映的是在财产的分配、交换等领域形成的动
10、态的财产流转关系。F2、选择之债中有选择权一方可以选择的对象既包括给付的标的物,也包括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3、保证这种担保形式实质上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财产范围,但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够实现,还取决于保证人的财产状况。4、招标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5、拍卖一般要经过拍卖的表示、应买的表示、拍定三个阶段。6、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公证合同、鉴证合同和审批的合同。2R-R!_0n-g7、隐私权,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8、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
11、果。9、在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经核准公告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10、我国继承法确认,继承权只能由那些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婚姻、家庭以及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享有。11、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为公证、白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z12、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D1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3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
12、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4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5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6专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自己实施专利 和许可或禁止他人实施专利。7在我国;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主要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统一注册的原则、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8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留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9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0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
13、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1、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为公证、白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s12、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1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3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4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5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6专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自己实施专利 和许可
14、或禁止他人实施专利。7在我国;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主要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统一注册的原则、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8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留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9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0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选择题1根据多数人一方主体各个当事人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情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15、(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w)。2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招标是合同的(C要约邀请)。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自提货物,交货时间为当年1月20日,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6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丢失,该损失应由(B买方乙承担)。4遗产的范围包括(A公民的林木B公民的文物C劳保抚恤金 D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5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有( A口头遗嘱 B公证遗嘱C代书遗嘱 D自书遗嘱)6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商标可分为(A形象商标B非形象商标)7根据责任者的共同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C按份责任D连带责任
16、)。8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产品制造者 B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9表演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C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须支付报酬)。10专利法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D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www四、案例分析1、港龙服饰公司与嘉华服装厂之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港龙于2003年2月5日前支付给嘉华货款15万元。嘉华服装厂与时风印染厂之间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嘉华于2003年3月18日前支付给时风价款15万元。如果港龙与嘉华签订一合同,约定,债务到期,则由港龙直接将款项偿付给时风印染厂,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17、后,通知了时风印染厂。问,此约定有效吗?为什么?国答:此约定有效,因为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后,通知受让人即生效。: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y.L%I.K9z/_3W2q如果嘉华与时风签订一合同,约定。债务到期,则由港龙直接将款项偿付给时风印染厂,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通知了港龙印染厂。问,此约定有效吗?为什么? O答:此约定无效,因为债务承受协议签定后,还必须经过受让人的同意才生效。如果在港龙与嘉华签订买卖合同后,嘉华又与港龙签订一保管合同,两合同标的价款均为15万元,现两合同均到期,问两笔价款能否抵销?为什么?答:可以抵消,因为法定抵消的构成要件是:1、双方互负债务2、双方所负债务是同
18、一种类3、两项债务都到期4、不违反法律和双方约定。上述两合同债务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可以抵消。2、2、甲在上班路上被乙骑自行车撞到摔伤,乙跑掉,丙恰好路过,见状即将甲送往医院治疗,丙交付给医院各种费用共计1000元。甲经治疗清醒后,丙让甲还其垫付的款,甲向丙表示感谢其将他送医院治疗,但提出自己没有钱还给丙,丙应向乙要钱,因为该费用是因乙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其后,丙即诉至法庭,请求甲偿还1000元。问:丙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为什么?电视L答:丙的诉讼请求法院应支持,因为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是:1、须管理他人事务2、须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3、须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丙看到甲被
19、撞伤后将他送到医院是管理他人的事务,且他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另外他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综上,丙是债权人,甲是债务人,丙的诉讼请求应受到法院支持。5i;t7f/f;S,!3、某校研究生李浩的中日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毕业论文,经其导师王汉文指导,在答辨通过后,吸收答辨委员会建议,进行某些文字处理后,由中天出版社出版发行。问:该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应属于誰?为什么?答:该毕业论文的著作权应属于李浩。因为王浩是该作品的原始创作人,其导师和答辩委员会只提供指导和建议意见,不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国u4、蒋文光与叶夕红有一子蒋耀庭,一女蒋南楠。一次外出旅游观光中,蒋文光与蒋南楠同乘旅游车,不幸车祸身亡。叶
20、夕红和蒋耀庭尚在。此外,别无亲属。问:如生前未立遗嘱,也未立遗赠,对死者的遗产如何进行分割?电答: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叶夕红应当先分得所有财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叶夕红和蒋耀庭共同继承。 4、某养猪厂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台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
21、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R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电C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莱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重点解读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的特征: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
22、务具有特定性;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债发生根据:1、合同;2、单方法律行为;3、侵权行为;4、不当得利;5、无因管理;6、其他债的担保是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提供特别保障的法律制度。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法律现象。债的履行原则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六章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又称合同的必要条
23、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若不能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便不能成立。合同的主要条款: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或者酬金;4、履行期限和地点;5、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的形式:1、口头合同;2、书面合同;3、公证合同;4、鉴证合同;5、审批的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关于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承保风险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者保险期满时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2、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3、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保险利益,而不是财物或人身;5、保险合同是机会合同(或称射幸合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
24、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在不当得利中,得到利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或不当得利人;受损失的一方是受损人。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1、一方取得利益;2、他人受到损失;3、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无合法根据;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1、须管理他人事务;2、须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3、须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相联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具体人身权: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肖像权;5、名誉权;6、隐私权;7、荣誉权;8、婚姻自主权;知识产权的特点:
25、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5、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著作权法规定普遍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1、复制;2、表演;3、播放;4、展览;5、发行;6、摄制电话、电视、录像;7、改编;8、翻译;9、注释
26、;10、编辑。著作权的取得的两种形式:1、著作权的原始取得。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著作权的受让取得。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人所享有的著作权利在某些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而不能全部实现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本庆由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取得的一项继承制度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1、性质不同;2、发生的情况不
27、同;3、权利主体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标准和规则。它直接决定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责任方式以及赔偿范围等诸多因素,是确定民事责任的根据之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找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没有规
28、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责任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过错。违约民事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2、主观过错(特殊情况)。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方式:1、赔偿损失;2、违约金;3、强制实际履行。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特点:1、一般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具备此种能力,才能具备责任能力,从而才能独立
29、地承担侵权责任,故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须是有责任能力者。2、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因自己的过错而实施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指责任主体对他人实施的行为负责,在这里,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是同一的。3、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过错行为负责,而不是指对自己所占有、所有、管理的物致人损害的后果负责。4、一般侵权行为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此也决定了在我国民法中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的归责原则。5、在责任要件上,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统一的,换言之,只要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都要适用共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通则第121条规
30、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事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6、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7
31、、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事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由此条规定可以看出,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应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以怠于监护的过错为要件。)第十五章、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
32、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1)债的主体的物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电y单一之债:是指债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皆为一人的债,即债权人、债务人各仅由一个主体构成的债。多数人之债:是债的双方主体或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亦即债权主体或债务主体由二个以上的主体或双方各由二方以上的主体构成的债。区分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的意义:有利于准确地确定债的各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因为单一之债因双方主体都有仅一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权利义务明了;而多数之债因至少有一
33、方主体为二人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有债的双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有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受权利或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边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本一方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它可依当事人的约定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依确定的特定标的履行而无选择余地的债,所以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个,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作为债的标的来履行的债。财物之债:是指债务人需给付的标的为财产即金钱或实物的债。劳务之债是指
34、债务人须提供劳务的债。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也说是说,特定之债的客体是特定物。种类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给付标的的债。种类之债的标的物中能于交付时才能特定,而于交付前只是以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加以确定。债的发生根据:又称债的发生原因,是指能够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合同,单方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损害的法律现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或服务的行为。9S F)K4_#j9w!s6z$C债的发生根据:是指能够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合同、单方法律行不
35、、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债的担保:是为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提供特别保障的法律制度。: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a0z._/|,h8G-R6W:债的一般担保又称债的保全:是指保证债务人经其全部资产清偿其债务的法律制度,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致影响其债务清偿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而害及债权人时得请示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的特殊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债权人债权实现而规定的债的特殊担保措施。特点:1)从属性;2)预定性;可靠性;4)自愿性和
36、明确的目的性。: 债的担保种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保证的设立:保证采取合同形式设立,即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订阅保证合同。保证的效力:保证人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护辩权。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z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任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依法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
37、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特征:从属性;特定性;不可分性;价值性;优先受偿性;物上代位性和追及性。: K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所谓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了该由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时,债权人有权合肥市照法律规定经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星魂社区: 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R$X9H& f1物权质押:这是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作为质权的标的的担保方式。可以质押的:1汇票,支票,本
38、票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R,S:q3 S#d$Q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给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时,占有财产的债权人得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得到偿还。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L1X2/R3o!d& S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缶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发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
39、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失定金;按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行为。7R$_5bO1I1W;f/W债的履行原则:实际发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实际履行原则要求:第一,债务人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而不能任意经其他标的代替约定的标的,也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来代替履行。第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实际履行,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债务人就应当继续履行。只有在法律规定可以不实际履行或债权人不要求实际履行而解除可同时,债务人才可以
40、不实际履行。正确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债务,即由正确的履行主体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的方式按正确的标的履行。h债的转移:指债的主体因一业法律事实出现而发生的改变。债的终止:即债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原因: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当事人协议;混同;其他。 第十六章、合同总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由两以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合同制度的作用:1维护商品交换秩序;2促进企业向专业化、联合化发展;3有利于企业改
41、进经营管理;4有利于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5有利于开展以外经济、技术交流;合同的分类:以是否以国家指令性计划为依据: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方相互负有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仅负提义务,而另一方公享有权利的合同。5Mb4s9h0j$gR根据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有无代价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一方须给予相应的代价才能取得利益的合同;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给予对方利益的合同。: O根据成立是否具备特定的方式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
42、:指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诺成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辞而无须实际交付标的物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实际音乐会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阅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条件:1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2须是由物定的当事人向特定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3内容具体确定;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Q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成立条件:1须是对要约作出的答复;2须是受要约人抽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3须与
43、要约的内容相一致;4须是于要约有效期限内出的答复;5须具备相应的形式。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的原则:1诚信、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招标:是由招标人通过一定方式公布一定标准和条件,招请有关人参加投标。拍卖:是由拍卖人从多数竞争人中选择出价最优者与之订立合同的订约方式。合同的成立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且当事人以一定的形式表达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愿;2合同的标的须确定、可能;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一致。H合同成立的时间:原则上以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准;但对于要式合同就以办完特定手续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实践合同就以当事人一方将实物交给对产的时间性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44、合同成立的地点:口头合同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签订的地点,但实践合同应以实物交付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点。书面合同,合同中写明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字地。合同的主要条款: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释:广义上说,是指对合同内容的含义的理解和探讨;狭义上说,则指的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依其职权对合同内容的正确含义的解释。)J#T&n#E n合同解释的原则:整体解释的原则,要求解释合同应
45、以合同的全部条款为根据,而不能只拘泥于个别文句;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要求解释合同时应考虑当事人订约的目的,使之为符合当事人欲达到的目的的解释;公平原则,要求在解释合同时应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合乎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念;合法原则:要求解释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应按符合法律要求的含义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L合同变更: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
46、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改变。狭义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的改变,也就是指对合同各项条款的修必、补充、限制。合同解除: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合部履行之前,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国v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条件:1当事人协商同意;2一方违反合同以致辞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4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6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的情形。_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成立的,不能姓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
47、果的合同。原因: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合法;因无效代理订立合同。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即卖方(又称出卖人)将出卖的财物转归另一方即买方(又称买受人)所有,买方取得财物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协议。特征:1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2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坐款;3买卖合同为诺成的双务有偿合同8|互易合同:又称以物易物交换合同,是双方约定相互以货币以外的财产进行交换的协议。特点:1当事人须相互给付货币经外的财产;2是双务有偿合同;3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所有,他方接受该财产的协议。特征:1发生所有权的转移;2为单务无偿合同;3一般为实践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关于一方将财产音乐会给另一方临时使用,另一方为些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将财产归还的协议。特征:1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3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4具有临时性;5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B借贷合同:又称消费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人(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种类物借给他人(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用后应归还同等数量货币或同种类物的协议。E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当事人间关于出借人无偿地将物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使用后返还原物的协议。借款合同:又称信贷合同、贷款合同,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