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011343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XX县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按照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集中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排查化解重点各乡要以这次矛盾纠纷

2、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契机,以杜绝突发性事件、*件为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要针对关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和预防不同民族间的纠纷、非法传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跨地区宗教活动、乱建寺庙、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可能引发*件或者赴银进京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等。三、方法步骤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宗教场所,组织召开宗教教职人员、寺管委会、乡、村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了解宗教领域存在困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切实摸清底数,找准

3、发生问题的原因,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帐。 第二阶段:6月4日至6月6日,消除化解阶段。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机制,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举办由宗教教职人员、民主管理组织、信教群众代表参加的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宗教界宗教人士法律意识,研究制定消除化解措施,明确解决期限,积极化解消除。加强科技、技能培训,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 第三阶段:6月日至6月日,巩固提高阶段。各乡镇对已消除化解的不稳定问题要跟踪回访,确保不出现反弹。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妥善化解的不稳定问题,要加大消除化解力度,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稳控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

4、意见,充分考虑相关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 四、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切实落实此项活动,成立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何怀生担任组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马建忠为副组长,县宗教局、伊协、国保大队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抓好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的化解消除存在的不稳定问题。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全面排查阶段分组进行,第一组组长:XX明,成员:杨树华、相关乡镇的分管领导、派出所主要领导。负责通伏乡、落沙乡、宝丰镇、黄渠桥镇、高庄乡、高仁乡、陶乐镇

5、、红崖子乡排查工作。第二组组长:徐新荣,成员:马俊锋、相关乡镇的分管领导、派出所主要领导。负责踏海镇、崇岗镇、渠口乡、困海镇、沙河镇排查工作。各小组要对各乡镇宗教场所全面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化解消除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要按照 和谐稳定、群众满意 的标准,确保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和处理。加强督查,严格责任。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和网络畅通,实行全天候备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日下午15时之前向县宗教局办公室上报当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特别是对容易引发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苗头性信息,发现后及时报告,做到急事急报、无事报平安。会议期间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消除化解不力和瞒报、缓报、漏报,导致发生影响我县形象的不稳定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本乡镇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督导此项工作。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上报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