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防办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办事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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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卫市人防办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办事程序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核程序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材料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2、工程项目立项批文;3、工程设计平面图;4、地质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相关资料工程通讯指挥科科员初审并填制易地建设审批表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审查人防办副主任审核人防办主任审核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核许可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同级“结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

2、照城市规划统一修建。”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建设单位申请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正申请材料,并填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与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申请“人防易地建设”的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2、建

3、设项目立项批文;3、工程设计平面图;4、地质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资料。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审。三、申请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将有关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五、提出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和建设单位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机关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主要领

4、导人签署意见。七、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由受理岗位人员送达申请人。八、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立项批文、工程设计平面图及地质等相关材料)。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的,根据过错形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防工程拆除、补建或补偿审批许可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

5、空法办法执法标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需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补建或补偿。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申请拆除人防工程单位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正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拆除的人防工程进行实地审查,确需拆除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拆除的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申请拆除人防工程

6、单位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拆除人防工程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3、其他证明材料。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审。三、申请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拆除的人防工程进行现场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五、提出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机关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人签署意

7、见。七、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拆除人防工程面积,补建面积或补偿标准等内容),由受理岗位人员送达申请人。八、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负责人批准意见)。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的,根据过错形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附建式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人民防空指挥

8、工程,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修建;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本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专用工程,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各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由本单位负责修建。其所需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立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人民防空战术、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附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其设计方案应当经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工程

9、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正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核意见的,在请示上签署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申请建设人防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2、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及方案;3、人防工程施工方案;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

10、初审。三、申请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建设施工工程现场进行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五、出具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七、协助建设人防工程单位或个人将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报送区人防设计院审定。八、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建设项目立项批文、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意见和报告书)。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

11、的,根据过错形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许可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人民防空警报设备设施在安装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方便条件,警报网点的设备用房由所在单位建设、维护和管理。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申请拆除(拆迁)单位或个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12、,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正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拆除或拆迁的通讯警报设施进行实地审查,确需拆除或拆迁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核意见的,在请示上签署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申请拆除或拆迁人防通讯警报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拆除或拆迁人防通讯警报申请;2、确需拆除或拆迁人防通讯警报的有关证明材料;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审。三、申请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

13、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拆除或拆迁的人防通讯警报设施进行现场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五、提出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和申请报告,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机关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人签署意见。七、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受理岗位人员送达申请人。八、立案归档。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的,根据过错形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

14、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防工程口部附近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施工审核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人民防空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在各级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炸破、钻探、打桩、建造其他建筑、构筑物;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倾倒、堆放腐蚀性、放射性等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等级的物品。在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附近修建其他建筑物,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

15、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充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所申请建设的施工现场实地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同意的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材料;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3、其他相关文件、证明。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

16、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审。三、申请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建设的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五、提出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和申请报告,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机关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人签署意见。七、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受理岗位人员送达申请人。八、立案归档。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的,根据过错形式、

17、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职权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三米(含三米)以上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建筑底层同等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九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达7千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建筑总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三)城市规划确

18、定修建的居住区、小区和统建住宅、按一次下达的规划建筑总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修建;执法职责1、受理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负责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申报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补正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转审查人员。2、审核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负责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审定人员。3、审定岗位(主任或副主任)职责: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核意见的,并签署是否同意的审定意见。执法程序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工程项目立项批文;2、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3、其他有关材料

19、。二、负责许可事项受理的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审。三、申报范围符合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报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将有关申报材料转审查人员。四、审查人员对转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协调申报单位或个人将有关人防设计方案及图纸报送区人防设计院审核。五、提出行政许可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六、主管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机关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人签署意见。七、立案归档。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不符合执法标准的,根据过错形式、情节轻重,给予批

20、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

21、人签字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

22、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

23、定,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

24、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辖区范围人防工程被单位或个人侵占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

25、字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

26、(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27、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制发

28、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辖区范围人防工程被单位或个人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

29、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安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院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

30、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

31、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

32、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遇到辖区范围阻挠安装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拒

33、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安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4、(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

35、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

36、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

37、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辖区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

38、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

39、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0、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行政处罚的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

41、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辖区范围人防工程被单位或个人拆除后拒不补建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安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42、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

43、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将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呈报决定岗位负责人批准。4、决定岗位(市人防办主任)职责:(1)签字做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有主要负责人签发。(3)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程序视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给予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

44、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行政处罚。1、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现场调查取证,说明处罚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审核决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3、听证程序:制发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执法责任市人防办执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的行政处罚分解实施机关中卫市

45、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执法标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视情节轻重并处罚款。执法职责1、立案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员)职责:发现辖区范围的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制人民防空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安报批准人批准。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交调查岗位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调查岗位(工程通讯指挥科科长)职责:(1)对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制作询问或检查笔录。

46、(3)收集证据。需要检验、检测证据的送法定机构签定。(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7)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的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8)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9)立案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3、审核把关岗位(市人防办副主任)职责:(1)审核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呈报主要领导批准。(3)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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