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如何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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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如何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北京师范大学钟秉林张斌贤李子江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大学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新形势,大学内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架构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当前及今后大学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架构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是协调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就目前中国大学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架构而言,如何改变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存在的失衡状况,是学术界和大学管理者所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现状与问题关系失衡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学习和照搬“苏联模式”,大学近乎于政府的附属机构,对大学的管理以行政权力为主,大学办学自主权十分有限。大学内

2、部管理基本上也是上令下行的行政管理方式,学术权力一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方针;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了高等教育改革要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以法律的形式对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有关条款中明确阐述了高等学校的党委、校长和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为大学依法自主办学、自我约束以及协调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提供了法律环境,奠定了重要基础,改变了几十年来中国大学办学无法可依、单纯依靠政策指导工作的状况。尽管如此,由

3、于种种原因,大学内部仍然存在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失衡的现象,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学内部行政权力泛化,大学管理的“机关化”色彩过于浓厚,以行政权力干预或取代学术权力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最普遍的表现就是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介入过多,忽视学者对学术事务的管理等,学术权力在大学的地位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其原因在于体制的惯性,仍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逻辑和方式来管理大学,按照行政组织和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来设计大学的内部组织,按行政组织的方式对校、院、系进行权力分配,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级别,确立管理中的隶属和服从关系。大学中的学术组织(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或者

4、泛化为行政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或者作为“虚位”组织,学术权力在大学中往往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学术权力的弱化影响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降低了决策实施的严肃性,大学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未果”的现象,不利于高校的整体发展。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模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常常交织在一起,造成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越位。行政权力常常替代学术权力,以行政权力的方式管理学术事务,以至于包办学术事务。另一方面,由于学术权力的使用不当,学者在学术事务中观点偏颇、意见不一致,或在非学术事务中发挥作用的意志过于强烈等,同样会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产生不利影

5、响。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相互越位和干预,不利于高校形成一个民主、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学术权力的主体教授及其学术组织的作用不突出。我国高校的校级学术委员会多由学校和院系以及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学术组织的成员构成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学校和院系领导虽然也是相关学科的专家,但在学术事务决策思维上多少带有行政色彩。另一方面,由于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学者及学术组织缺少影响决策的制度化渠道,不能构成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中,学者及学术组织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有限,学者及学术组织的权力得不到充分体现,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保障,

6、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在实践中难以体现。例如,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学科和专业的设置,制定教学和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事项。但在实践中,学术委员会主要发挥咨询审议的功能,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不规范,相关决议的效力不明。相互关系共同服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内涵与性质大学内部事务可以分为学术事务和非学术事务(或行政事务)。与此相对应,大学内部存在着两大并行的权力系统。一种是以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的行政权力系统,一种是以教授、专家、学者为核心,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师职务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为主体的学术

7、权力系统。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主体、客体及运作方式不同。大学学术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人员包括拥有学术头衔的教授、副教授等;学术组织包括决定学术事务的有关组织,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授会等;学术权力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大学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大学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是大学本质特性的外化,主要依靠学者自身的权威对客体产生影响,运行方式是自下而上的。行政权力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构及行政人员,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通过法律、政策、指示、指令等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从权力的来源或者设立的依据来讲,一般认为

8、,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分别来源于大学对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的需要。行政权力是学校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扎根于权力的授予,它通过“科层制”的行政组织系统,突出照章办事和等级服从,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学术权力在性质上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行政权力的“权力”,它的存在与否,依赖于专家的专业背景和学术水平,是学术组织及学术人员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扎根于学科专业,具有自主性和松散性。从权力的来源看,行政权力主要来自组织的委派或任命,而学术权力主要来自专家学者的学术声望。从权力的实质看,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权”(行政职位),权大力大;学术权力的核心是“力”

9、(学术地位),力大权大。从权力的组织状态来看,行政组织具有严密的科层式结构,上级对下级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学术组织一般处于松散的状态,上级对下级往往是指导性的意见。另外,从权力的作用范围看,学术权力越是在基层其影响力越大,而行政权力则相反。此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价值取向上存在冲突。学术权力的价值追求是保证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者所从事的学科得以发展,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力得以保障;而行政权力的价值定位则是保障大学组织目标的实现,保证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得以落实。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协调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具有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大学中学术组织和学术人员的特点,决定了学术人

10、员应该广泛参与大学学术管理事务,从而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行政权力是大学组织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因素,大学职能的多样化,大学组织的复杂性,需要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力发挥作用。同时,大学行政权力的合理性还在于能够弥补学术权力的不足,克服学术权力的局限性。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大学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有机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学术权力的存在确保了大学教学、科研的基本属性,行政权力的作用则在于协调大学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对行政权力的过分强调必然会影响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过分松散的学术权力则将有损于大学效率的提高和整体目标的实现。正是大学行

11、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大学在整体稳定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发展和提高。建议与对策界定领域明确界定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作用领域,是协调二者关系的前提科学认识学术权力在大学发展中的地位,充分尊重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中的作用,确立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制度创新和校内体制改革,实现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转变。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范围,建立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无论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还是学术权力的行使,都应该在国家相关法律框架下进行。同时,应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

12、分工、合作与制约关系。应逐步消除“官本位”思想。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高校管理干部树立“为师生服务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提高大学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要按照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结合高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职员制的探索,建立一支高效的专兼职结合的职业化行政管理队伍。强化学术民主制度建设,是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关键建立和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法,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以确保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建立和健全专业委员会及学科委员会制度。大学的学术事务是复杂多样的管理活动,既有普遍性、共同性

13、,又有差异性和特殊性。学科专业、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师聘任,等等,都有学科、专业的特点。如果所有学术事务都由同一个学术委员会决策,表面看是对学术权力的重视,实际上可能会造成学术权力的不当使用。加强制度建设,充分保障教师权益。贯彻高等教育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教代会的职责并确定学者代表的比例,使教代会的组成真正反映高校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营造以学生为育人中心的氛围,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大学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大学不能把学生仅仅当成教育管理的客体,而要把他们当成接受教育服务的

14、主体,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是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保障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我国高校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获得有利地位,必须不断提高应变能力,调整职能部门的职责,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强化咨询和服务功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因此,建立和健全以学术和学科为中心,以学院为大学的管理重心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是协调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重要保障。加强高等教育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发挥政策引导的积极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启动建设项目、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

15、准时,应充分考虑到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特点,明确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范围,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积极引导高校协调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在高校逐步建立起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协调发展的体制,避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失衡对高校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本文为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大学管理架构与运行机制”专题研究部分成果,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担任写作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张斌贤、李子江博士为写作组成员。国外模式:模式一以

16、美国为代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权分离,又有渗透,各司其责美国大学内部的权力体系主要由三方面构成:董事会、校长、评议会,形成了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系统和以评议会(教授评议会)为代表的学术权力系统。大学权力结构中,权力界限是清楚的,董事会主要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而将学术事务的决策和日常管理权力交给了评议会(教授评议会)和校长。评议会由教授或以教授为主的学术人员组成,几乎包揽了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反映了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校长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力很大,校长任评议会主席,主持召开评议会,评议会决策的事情由校长负责执行。美国大学内部有发达的科层组织,行政权力较强,但是以教授评议会为代表的学术权力

17、仍有效地控制大学的学术事务。模式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权渗透、适当分离,学术权力起主导作用德国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大评议会,其职责是选举校长和评议学校规章制度。大学的主要决策机构是评议会。校长作为行政最高负责人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这种权力主要体现在学校的一般管理上,校长是大评议会和评议会的主持人,校长要执行评议会的决议,但是有权否决评议会的决议。从评议会的组成看,教授占有相当比例,评议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包括学术事务以及重大的行政事项。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之大,不仅体现在校一级,也体现在学部及讲座一级,正因为如此,德国大学才被称为“正教授大学”。日本国立和公立大学的最高权力

18、机构是评议会,法律规定评议会是审议咨询机构,但实际上是大学的决策机构。评议会由校长、学部长、教授等人组成,校长担任评议会议长。评议会有权决定本校一切重大事项,包括选举校长、任用各类人员、制定校规、编制预算、确定招生计划、课程设置等。通常,日本大学每月召开一次评议会审议有关重大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校长掌管校务,统辖所属人员,执行评议会的决议,并拥有校务及日常行政、财政等方面事务的裁决权。此外,大学中还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作为校长的咨询机构。日本大学中通常设有学部。一般大学在学部一级也设教授评议会,也有的在校一级设教授评议会。学部一级的教授会由学部长和各学科的12名教授

19、组成,教授会的主要权限是:选举学部长、讨论决定教学和科研方针、教员人事事务、学部预算、课程设置、招生工作等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事项。学部长从本学部的教授中选举产生,主管所属学部的学术、行政等方面事务,还要作为学校的评议会成员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参加大学设立的各种委员会等,直接参加学校的管理。模式三:以法国为代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权渗透,适当分离,行政权力起主导作用法国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3060人组成,以本校职工为主体,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占40%50%,职工代表占10%15%,学生代表占20%25%,同时吸收部分校外人士参加(社会工商、金融、政界等各界知名人士),约

20、占20%30%。校务委员会的主席是校长,校长的确定是通过校务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大学学习和生活委员会三个机构成员选举产生的。校长应是本学校的正式教授和理事会成员,如果不是正式教授,其任命须得到国民教育部长的批准。法国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大学理事会中教授成员不占多数,教授群体对校长的制约能力十分有限,但却对大学的学术权力组织具有很大的影响。法国大学学术管理的专门机构是咨询委员会,它由科学委员会、学习和大学生活委员会等委员会组成。科学委员会的职责是:就学校科研方向、政策、科研成果、经费分配原则等问题向校务委员会提出建议,负责协调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关系,特别是协调研究生阶段的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它

21、由2040名委员组成,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占60%80%,研究生代表占7.5%12.5%,校外机构或其他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占10%20%。校务委员会虽拥有决策审议权,但在大学教学和科研政策上,要听取科学委员会的建议。由于教师、学生在大学管理上的发言权得到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大学内部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大学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各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行政机构和学术机构各司其职,校长、校务委员会、评议会、各学术委员会等在统一指导下,履行各自的责任。国外趋势国外高等学校内部都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运行的两个系统:一个系统自上而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贯彻董事会、校务委员会或评议

22、会的决议,行使行政权力;另一个系统自下而上,由讲座、研究所、学科、系,到学院、学部,再到学校评议会决议,以教授为主,行使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在学院或学部比在学校更能发挥作用,以学术人员为主体的教授会或部务委员会,决定着学院、学部的重要事项,而院长或学部长要执行教授会或部务委员会的决议。校长是两个系统的枢纽,校长都担任评议会的主席,既保证了个人负责制和会议制进行有效的协调,又保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减少冲突,更有利于执行董事会决策或评议会决议。院长或学部长一般担任教授会或评议会主席,发挥平衡、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作用。近年来,国外国家的大学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模式也在发生一些变化,其主要趋势

23、是:重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互补与协调,两个权力主体扩大渗透,学术权力决策注意吸收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权力决策注意吸收学术人员参加。在学部(学院)、校一级的决策机构中,其人员构成都注重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平衡与协调,成员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高等学校内部有分权化的趋势,横向表现为学校的重大事项由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共同管理;纵向表现为学校、院系或学部各个层次的决策事项及职责明确规范。校务委员会或评议会下面,常常设有若干分委员会,分别履行各自的审议、咨询、决策职能。这样两条线路的存在避免单纯依靠行政权力、行政手段、行政方式所带来的弊端,保证了学术权力对学校事务决策的参与,保证了学校管理的效率化和民主

24、化;决策由单独的部门或个人转向注重委员会化,委员会化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无论学术事务的决策还是行政事务的决策,都注重吸收教学人员和学生的参与。中国教育报2005年2月4日第4版我的大学爱情观1、什么是大学爱情: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

25、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1)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2)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3)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2)过于痴情,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1. 不影响学习: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

26、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2. 有足够的精力: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3、 有合理的时间;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

27、励,共同进步。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二)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

28、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三)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

29、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四)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有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爱情(五) 距离才是保持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的法宝。爱情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大学生爱情失败,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多。相反,很多大学生恋爱成功,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准确地把握了在一起的时间的多少程度。(六) 爱情不是自我封闭的二人世界。很多人过分的活在两人世界,对身边的同学,身边好友渐渐的失去联系,失去了对话,生活中只有彼此两人;班级活动也不参加,社外活动也不参加,每天除了对方还是对方,这样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发展,不仅影响学习,影响了自身交际和合作能力。总结:男女之间面对恋爱,首先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应有的品格,千万不要盲目地追求爱,也不宜过急追求爱,要分清自己的条件是否成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明确大学的目的,以学习为第一;规划好大学计划,在不影响学习的条件下,要对恋爱认真,专一,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认真对待恋爱观,做健康的恋爱;总之,我们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让大学的爱情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的风景,而不是终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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