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综合执法体制建设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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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药品综合执法体制建设思考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执法人员能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监管理念,认真贯彻“监、帮、促” 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法,任劳任怨,不畏艰辛,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我州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有力地促进了我州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我州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了积极贡献。在调研中,我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必将影响食品药品行业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严肃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必将影响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树立的良好形象。一、在

2、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少,与监管范围广度不相适应。2013年底,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完成机构改革,落实州县两级行政编制、行政执法编制共473名,目前在编205 名。截至2014年3月30日,全州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5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5106家(其中企业299户),餐饮服务单位5423家,学校食堂329家,建筑工地35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37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4 家。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呈现出面宽量大、事多人少、投入不足的现状,严重影响到群众饮食用药品安全。(二)全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一是我

3、州食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工厂、小作坊,生产工艺简陋,卫生条件比较差,还有不少是无照经营业主,这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二是不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低,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基本的商业道德,对监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百般抵触。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监管体制存在着诸多漏洞;三是我国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并生效,但实际监管执法工作所需的配套法规、规章还没有出台,造成有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存有空白而无法处罚。而现行的法规也不够完善,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处罚力度总体上比较轻,经营者违法成本低,致使部分企业铤而走

4、险,一而再地制假售假。另外监管链条过长造成监管效率低、协调难度大。“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标准不一,国标、地标、行标、企标并存,形成的衔接点多,监管整体效率不高,尽管设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综合协调部门,但总体上来讲协调力度不够强,处于“综合协调无依据,综合监督无手段,查处案件无处罚权”的状况。(三)全州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个别干部职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中学习作风漂浮,停留在读报纸、读文件、读行业规定上,联系实际学、深入群众学、围绕中心学做得不够。且多数同志对集中学习闻过则喜,不注重个人自学,没有把集中学习和自学有机结合起来,造

5、成学习流于形式。二是窗口文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既是执法监管部门,又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调研中发现我们个别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机关作风严重,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沟通少,工作效率有待强化提高。窗口服务单位意见簿形同虚设,有的空白,有的缺页,有的尽是好话,有的意见得不到及时反馈和处理,失去应有的文明监督功能。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如:轻教重罚,甚至以罚代教,有行政相对人特别是一些个体诊所行医人员反映:几年来,没有人向

6、他们宣传过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没有人告诉他们在药品的采购、养护、使用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查到问题就罚款。据了解,有的县局确实没有全面、系统地举行过相对人涉药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还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注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的执法人员没有掌握必要的事实依据,仅凭怀疑即封存相对人的药品和器械;有的执法人员“先保”药品后迟迟不作进一步调查,使相对人的药品长期处于不能销售、使用的状态,影响了相对人正常的经营活动。处罚后无相应帮扶措施。有些执法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查完罚过即结束,没有认真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没有进一步帮助相对人查找问题、落实改进工

7、作的措施,使一些相对人“屡罚屡犯、一错再错”,未达到处罚的根本目的。(四)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低,监管力量薄弱。由于体制、法规等因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盲区:一是农村家宴安全监管尚未纳入食品监管重要日程,往往数百人就餐,没有监管人员介入,常有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工地食堂等临时性食堂监管失控;三是广告药品管理难以到位。表现在机制和法律上的不配套,广告药品的审批路径避开了地方药监部门,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是药监部门常显尴尬;四是保健品监管尚无相关的规范,业务专门的法律支撑。到目前为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虽未引起相对人要求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在相对人中或社会上造成太大的影响,但应该看到,这

8、多是因为管理相对人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不高,有“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顾虑。随着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就不再只是一种可能。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正,将对执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执法水平的提高、行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日积月累,将会给我们的执法工作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一)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环境。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转变监管理念。正确认识为企业服务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与对食品药品行业的严格监管并行不悖。相反,两者相辅相成,因为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为遵

9、规守纪的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条件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才是真正地在为企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列入近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组织食品药品行业的生产经营者认真系统地学习。同时,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与考核,纳入企业工商注册和工商年检的内容,药品安全法规的规定,让他们时时刻刻都有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单位、街”活动宣传力度,扩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的创建活动。(二)进一步

10、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一平台,实行“一门受理、即时转办、分门处置、按时回复”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举报投诉处置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完善食品来源追溯机制。把食品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建立包括产地、种植、加工、包装、检测等相关信息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现问题可追根溯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三是构建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平台。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动态监管系统,同时整合各职能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三)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尽快配齐

11、基层监管执法队伍,避免因人手少而造成的监管缺位现象。二是广开进人渠道,选调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的知识型人才,充实食品药品监管一线,弥补专业人才之紧缺;三是制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干部轮训,充实和更新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执法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保障公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安全药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应加强监管业务经费保障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以便及时、高效、准确地对食品药品质量检验和检测。(四)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制度。选调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协管员、信息员,协助职能部门作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二是利用乡镇设置的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下移监管重心,实现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真正解决农村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食品药品管理“盲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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