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复习题(题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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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诉讼产生的原因和意义?原因: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公权利或他人的侵害,而采取的一种保护行为。意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止不乏侵害的持续进行。2.如何理解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民事诉讼法P1)私力救济: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力。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公力救济:当事人无法通过自主性的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设立一种强制性解决纠纷、保护权利的制度。3.混合式诉讼的特点?1、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辩论权。唯有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作出有关判决、提出有关主张或撤销诉讼请求,而法官的裁判内容不得任意超出当事人提出

2、请求的范围。2、诉讼过程主要由法院操纵。表现在当事人必须通过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自己的请求和主张;庭审活动的准备由法院进行;法院有诉讼指挥权,有权延长或缩短诉讼期间,有权中止、中断诉讼,有权限制、分开、合并辩论,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有权试行和解等。3、在调查证据方面同时发挥法院和当事人的作用。一方面重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由当事人积极、主动地举证和请求证据调查,试行交叉询问;另一方面,又不放弃法官在主动收集调查证据上的职权作用。对于职权调查事项法院必须依职权进行调查。4.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程序法的功能是辅助性的,即辅助实体法功能的实现;例外情况下,程序法的功能是填补性的

3、,即在没有相应实体法适用于个案时,允许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遵循程序法的规定造法。前者是由程序法的“外在价值”决定的,后者是由程序法的“内在价值”决定的。5.诉讼的结构及法律关系?(教学指导P29)诉讼结构是指控诉方、被告方和审判者三方在诉讼中的低位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指由诉讼主体通过实施具体的诉讼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行为三个主要环节,并以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其实质内容。1.介入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专门机关为何不同?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原告即国家承担举证责任,国家如何承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

4、监狱还有海关侦察部门代表国家对案件进行侦察,搜集证据,承担举证责任。而民事、行政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民事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即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案件实行举证案件倒置,即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无需其他机关介入,提供证据。2.为何将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当事人指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受人民法院裁决约束的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他们在刑事

5、诉讼中不是独立承担诉讼职能的主体,但他们同样依法享有参加诉讼活动所必须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3.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定位及改革出路?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审判委员会是本院决定案件处理的最高审判组织,是审判业务方面的决策机构,指导和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问题。 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4.人民检察院在诉讼中的低位及其特点?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法律

6、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民事检察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职权: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权5.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4、适用范围不同

7、。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6、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7、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

8、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1.诉讼的共有原则及含义?共有原则:(教学指导P34)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诉讼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的原则;5、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6、监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7、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含义: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2.如何完善我国的合议制度?扩大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改革案件承办人制度;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3.公开审判的标志和难点?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

9、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4.我国两审终审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P44)由于生产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民事案件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上升,重大复杂疑难民事案件迅速增加;同时,小额诉讼也较多出现。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不论是否有理、也不论争议标的的细微,在一审判决之后一律上诉,上诉率迅速攀升。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实行完全的两审终审制,已经不合时宜了。5.人民陪审制度的理论依据及面临的主要问题?人民陪审制度的理论依据:(1)人民主权理论。就是由人民分享国家司法权力,人民通过陪审方式参与国家司法活动

10、,从而直接感受到了参与国家审判权的行使,是真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同时陪审制度也是对司法权力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陪审制度直接参与到司法过程中,可以对司法权行使直接的面对面的监督。(2)司法公正理论。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专业法官囿于专业的视角或行业的利益所出现的某种偏见,使案件处理更加合情合理,可以将来自司法之外的干扰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更能有效地抵制各种权力对司法的干扰,从而保障司法的独立性,促时司法公正。我国陪审制度的现状:(1)人民陪审制的适用范围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制度仅适用于一部分一审案件的审判,

11、至于究竟哪些具体案件的审判需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完全由法官自行决定。因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由清一色的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绝非少数。(2)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均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很容易导致实际操作中的随意性。(3)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

12、选,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然而实践中,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非常混乱。(4)人民陪审员的任期问题。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采用任期制而非个案制,任期为5年,而且可以连选连任。陪审员的任期过长,不利于调动和保持其参加审判的积级性,也不利于发挥陪审员在审判中应起的作用。(5)人民陪审员的职权问题。我国没有采取陪审员与法官分工负责的制度,陪审员的职权不够明确,多数陪审员未能发挥实际作用。(6)人民陪审员的补助问题。我国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在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今天,这些作法很难发挥效力。1.司法权的特点?(教学指导P38)中立性、独立性、统

13、一性、专业性、公开性、民主性、权威性2.你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持有的一种法律理想或法律评价。从公权力运行的角度讲,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既能运用体现公平原则的实体规范,确认和分配实体的权利和义务,又能使这种确认和分配的过程和方式体现公平性,从社会主体的主观评价看,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体对司法主体将法律平等适用于相同的行为而得出相同的结果的一种满意程序。即如果依照法律相同的行为产生出相同的结果,人们就会满意而感到的司法的公正性,反之则会不满,而感到司法的不公正,由此可见,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又包括程序公正。程序公正重视的

14、是“过程价值”,其目标是所有受程序结果影响的人受到其应得的待遇,对程序结果并不关心;实体公正重视的则是“结果价值”,其目标是使法律程序产生的好的结果,二者各有侧重,对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任何偏向,甚至忽视某一方面,是完全错误的。首先,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离开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就无法实现;其次,实体公正是检验程序公正的重要标尺,如果完全没有实体公司作为检验标准,要达到程序公正也是非常困难的。第三,程序公正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在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中,尽管可能存在着衡量什么是正义的客观标准,但是很难做出直观判断,或者几乎不能实现这个标准,此时,只能以程序的公正来推断实体的公正。也就是说,

15、只要程序是公正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实体是公正的。司法公正必须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否则无论如何都是不完全的,正当性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结果的正确,另一是实现结果的过程本身的正确性。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可以认为,只有从正当程序中产生的判决结果才有可能是正确的,从非正当程序中产生的判决结果无论如何都不能视为正确。3.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司法公正不足、司法效率低下、司法权力的地方化、司法审判的行政化、司法人员的干部化。4.司法独立的含义是什么?经国家确权的中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对冲突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排除任何非

16、理性干预的法律自主性。包含三个层面:司法权独立、法院独立、法官独立。5.如何理解司法与诉讼的关系?通常来说,诉讼就是司法,两者可以互换使用,不论是诉讼还是司法,都是在三方主体即控、辩、审三方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的活动,所以,诉讼与司法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但是,两者又有区别:首先,应诉讼的字义来看,诉为告,讼为争,诉讼也就是发生争执的当事人双方将争执的问题诉诸于一个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解决的活动。而从司法的字义来看,司为执掌,法为法律,司法即国家授权的公正的第三方根据法律不偏不倚地解决当事人争执的活动,由此可见,诉讼是从侧重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的,而司法则是从侧重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讲的。其次,在我国,司

17、法机关通常是指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而检察权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侦查权、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所以,从广义上讲,司法包括审判和检察(侦查、公诉、法律监督)。但从方便国与国之间的法律比较的角度看,司法权仅指审判权,这时,就是狭义的司法,相当于诉讼。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案件是怎样划分的?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共有四类: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包括:非法搜查,非法监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暴力取证,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破坏选举;4、除前面案件以外,检察院还有权直接受理其他案件,这些案件必须

18、满足下面几个条件: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第二、必须是重大案件;第三、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第四、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由三类组成: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自诉。3、第三类自诉案件需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第二,被告人侵害了被害人人身财产权利,被害人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各种具体管辖的关系是怎样的?1审判管辖与立案管辖的关系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间的关系因公诉案件

19、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是重合的,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2)对于公诉案件,则是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相互关系的直接反映:首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立案管辖与法院的审判管辖,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一先一后,发生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管辖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上的第一次分工,审判管辖则是案件进行审判阶段后的第二次分工;其次,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或引起审判管辖,有的案件经过侦查和起诉阶段即告终结,并不进入审判程序,不发生审判管辖的问题。再次,刑事诉讼关于划分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以及专门管辖的原则和标准,应当同样适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2普通管

20、辖与专门管辖的关系专门管辖是相对于普通管辖而言的,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是针对特殊领域的犯罪而设置的管辖,它解决的是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3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级别管辖解决了不同级别法院的管辖问题,即纵向的审判管辖问题;而地域管辖解决了同一级别法院的管辖问题,即横向的审判管辖问题。级别管辖是地域管辖的基础,而地域又在地域管辖确定的前提下切实解决案件应由哪一个法院审判。4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与指定管辖的关系级别、地域管辖属于法院管辖,是法律预先规定的管辖,体现了管辖的原则性,指定是与法定管辖相对而言的,

21、体现了管辖的灵活性,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有管辖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3.提起公诉的原则、效力及条件?(教学指导P38)公诉的原则:1、国家追诉主义,起诉权由国家垄断,没有被害人起诉。2、起诉法定主义,只要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具备充分条件和理由,监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排除了公诉机关自由裁量权。3、起诉状一本主义,指起诉时除起诉书外,不得附带提出任何可能让法官对案件产生预断的文书和证物,在起诉书中也不得引用有关文书的内容。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2、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所实施;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4.如何

22、理解证据的“三性”?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辽据的“证明性”。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主要针对人证而言)、证据的形式(主要针对鉴定与现场勘验笔录而言)和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5.如何理解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法P178、P198)证明标准: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证明责任:当事人就自己所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

23、供证明的责任。1.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P15)2.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发展的几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制的发展(1)49-57年,50年诉讼程序试行通则(草案),未被通过;(2)57-66年,57年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草案),未被通过;(3)66-77年,国家法制建设遭到极大破坏,民诉法未免于难;(4)78年至今,国家法制全面恢复和发展时期:178-82,恢复和初步发展时期;282.10-91.4,民诉法(试行)实施阶段;391.4至今,91年民诉法实施阶段;3.新中国民事诉讼法产生和修改的原因及背景?82年民诉法制定的历史背景:1建国以来民主与法制建设上的经验教训,使党和

24、人民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2改革开放方针的确立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新的要求;379年民诉法草案使民诉法的制定成为可能。91年民诉法修改的原因:91年前后是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是对前一阶段经济发展的总结与探索的开始;1受文革影响,民诉法先天不足,存在很多缺陷;2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发展,需要对民诉法进行补充修改;3民事诉讼实践经验需要法律加以确认;4国外民诉法带来的冲击。4.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化。由原来的5项改为13项;2特殊事项适当延长申请再审的时间。3明确了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并且规定了再审的审查期间。4抗诉

25、情形明确化,完善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5在执行程序中,增加了立即执行制度。6在执行程序中,增加了财产报告制度。7加大了执行联动机制。8提高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罚款数额,加强了执行保障。9增加了执行异议制度和变更执行法院制度。10延长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变更为2年。5.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教学指导P45)1、强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2、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规定了执行异议;3、延长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以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4、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3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13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

26、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为适应科学知识的加速增长和人的持续发展要求而逐渐形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称为( )。A. 终身教育 B. 普通教育 C. 职业教育 D. 义务教育2.提出“泛智教育思想”,探讨“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的教育家是( )。 A. 培根 B. 夸美纽斯 C. 赫尔巴特 D. 赞科夫3.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这是( )。A. 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划分的B. 从课程的功能角度划分的C.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划分的D. 从课程的任务角度划分的4.( )是指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

27、。A. 教育方针 B. 教育目的 C. 教学目标 D. 培养目标5.( )是教师最为常用的研究方法。A. 观察法 B. 访谈法 C. 实验法 D. 行动研究法6.( )是指视觉系统分辨最小物体或物体细节的能力。A. 视角 B. 视敏度 C. 视野 D. 明适应7.考察被试个体差异,用于衡量被试相对水平,用于以选拔为目的的测验是( )。A. 常模参照测验 B. 标准参照测验 C. 目标参照测验 D. 团体参照测验8.新课程改革中提出的课程“三维目标”是( )。 A.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B.知识、情感、意志 C.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 D.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9.作

28、为传统教育学派的代表人物,提出了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和性格的完善的教育学者是( )。A. 杜威 B. 卢梭 C. 赫尔巴特 D. 夸美纽斯10. 在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中,主导性的因素是( )。A. 教育者 B. 受教育者 C. 教育措施 D. 教育内容11. 马克思指出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是( )。A. 理论联系实际 B. 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C. 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 D.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2. 某学生在研究事物时,容易受他人态度的影响,这位学生的认知方式很可能属于( )。A. 场依存型 B. 场独立型 C. 冲动型 D. 沉思型13. 人们对自己能否成功地从事某一行为的主

29、观判断称为( )。 A. 自我期待感 B. 自我归因感 C. 自我预期感 D. 自我效能感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请把答案填在题中横线上)14. 教育是对教育专制性、等级化和特权化的否定。 15. 教育学作为一门课程在大学里讲授,最早始于德国哲学家。16. 对学生是人的属性的理解包含三个基本的观点:学生是主体,学生是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学生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17. 感觉对比是同一感受器接受而使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分和。18. 自我控制主要表现为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和,使之达到自我的目标。19. 教育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一种,是的交叉学科。20. 奥苏贝尔指出,一切称之为学校情境中的成就

30、动机,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驱力决定成分,其中被看作是学习的最重要和最稳定的动机。21. 课堂气氛作为教学过程中的软情境,通常是指课堂里某种占优势的与的综合表现。三、辨析题(本大题共3道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22. 动机强度越高,越有利于取得成功。23. 智力高者,创造力必定高。24. 人类学习和学生学习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道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5. 教学26. 学校课程27. 有意注意28. 社会抑制29. 学习策略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道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30. 为什么说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31. 促进学生学习迁移的策略有哪些?3

31、2. 简述影响社会知觉的特点。33. 简述韦纳的归因理论。34. 简述桑代克的三条主要的学习律。六、论述题(11分)35.试述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七、教育写作题(16分)36. 先贤苏格拉底有句名言“美德即知识”,后人对此提出质疑“道德可教吗”。请以“道德是否可教”为话题进行写作。文体不限,诗歌除外。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知识试卷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 终身教育主张在每一个人需要的时刻以最好的方式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终身教育思想成为很多国家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终身教育是为适应科学知识的加速增长和人的持续发展要求而逐渐形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2.B解析 在大教

32、学论中,夸美纽斯用一句话概括了他的泛智教育思想,那就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3.D解析 (1)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从教育阶段的角度,可分为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可分为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等。4.D解析 略5.A解析 观察法是教育科学研究最基本、最普遍的方法。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境中对人的行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观察和记录,然后

33、对所做记录进行分析,发现被观察者心理活动和发展的规律的方法。6.B解析 视敏度在医学上称为视力,视敏度的大小通常用视角的大小表示。7.A解析 被试在常模参照测验中的成绩必须放到所在团体中,以被试在该团体中的相对位置来评估其能力水平,这一团体即为常模团体。8.A解析 新课程改革中提出的课程“三维目标”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9.C解析 赫尔巴特最主要的教育观点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和性格的完善。10. A解析 教育者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教育活动的主导因素。11. D解析 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途径和方法。12.

34、 A解析 场依存型者的知觉倾向难以摆脱环境因素的影响,从题干可以看出该同学容易受他人态度的影响,很可能就属于场依存型。13. D解析 自我效能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能力能否胜任一项任务的判断与评价。二、填空题14. 民主化 15. 康德 16. 能动的 17. 不同刺激同时对比继时对比 18. 监督调节19. 教育学与心理学结合而产生 20. 认知内驱力 21. 态度情感三、辨析题22. 答案要点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通常动机强度和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线性关系,而是成倒“U”型曲线关系。即在中等强度动机的情况下,个体的工作效率是最高的,动机的最佳水平随任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在比较容易的任务中,工

35、作效率随动机强度的增强而提高,随着任务难度的增加,较低的动机水平有利于任务的完成。23. 答案要点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智力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知方面的稳定心理特点的综合;创造力是应用新颖的方式解决问题,并能产生新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心理能力。二者的关系十分复杂。智力高的人虽然可能比智力低的人更有创造性,但高的智力并不是创造力的充分必要条件。创造力还受到一些非智力因素,如坚持性、自信心、意志力、责任感、兴趣等的影响。创造力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结晶。24. 答案要点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人类学习和学生学习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学生的学习既与人类的学习有共同之处,但又有其特点:首先

36、,以间接经验的掌握为主线;其次,具有较强的计划性、目的性和组织性;再次,具有一定程度的被动性。四、名词解释25. 教学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是学校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26. 学校课程即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进程的总和。包括以下具体含义: (1)是某级某类学校所要进行的全部教育内容的总和;(2)不仅包括各门学科的课内教学,还包括课外活动、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3)不仅规定各门学科的目的

37、、内容及要求,而且规定了各门学科的安排顺序、课程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的安排。27. 有意注意:有预定的目的,在必要时需要作出一定意志努力的注意。28. 社会抑制:即个体在从事某一活动时,他人在场干扰活动的完成,抑制活动效率的现象,又称为社会干扰。29. 学习策略是指学习者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有目的、有意识地制订的有关学习过程的复杂方案。它包括学习者在学习活动中有效学习的程序、规则、方法、技巧及调控方式,可以是内隐的规则系统,也可以是外显的操作程序和步骤。五、简答题30. 答案要点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这一时期,是一个人的生理、心理发育和定型的关键时期,是一个人从不成熟到基本成熟、从不定

38、型到基本定型的成长发育时期,也是一个人生长发育特别旺盛的时期。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身心各个方面都潜藏着极大的发展可能性,在他们身心发展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各种特征都还处在变化之中,具有极大的可塑性。31. 答案要点(1)把各个独立的教学内容整合起来;(2)强调简单的知识技能与复杂的知识技能、新旧知识技能之间的联系;(3)注重学习原理、规则和模型等方面的重要性;(4)对学生应用其他学科知识解决问题予以鼓励。32. 答案要点(1)认知者本身的特点。主要包括认知者的经验、认知者的性格和认知者的需要。(2)认知对象本身的特点。认知对象本身的特点是指该对象对于认知者所具有的价值及其社会意义的大小。(3)知觉的

39、情境方面。在社会知觉中,除去知觉的主体、客体之外,知觉的情境也具有重要作用。(4)逻辑推理的定势作用。定势在对人的知觉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对陌生人形成初步印象时,这种作用特别明显。33. 答案要点韦纳等人认为,对于构成人的行为的原因,除去按照控制所在分成内在的个人因素和外在的环境因素,还可以按照另一维度即稳定性划分。在内部因素里可以分为稳定的(如能力)和易变的因素(如努力程度)。在外部因素里可以分为工作难度,这是稳定的;机会和运气,这是不稳定的。34. 答案要点(1)准备律。在进入某种学习活动之前,如果学习者做好了与相应的学习活动相关的预备性反应(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学习者就能比较自如地掌

40、握学习的内容。(2)练习律。对于学习者已形成的某种联结,在实践中正确地重复这种反应会有效地增强这种联结。因而对教师而言,重视练习中必要的重复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桑代克也非常重视练习中的反馈,他认为简单机械的重复不会造成学习的进步,告诉学习者练习正确或错误的信息有利于学习者在学习中不断纠正自己的学习内容。(3)效果律。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所得到的各种正或负的反馈意见会加强或减弱学习者在头脑中已经形成的某种联结。效果律是最重要的学习定律。桑代克认为学习者学习某种知识以后,即在一定的结果和反应之间建立了联结,如果学习者遇到一种使他心情愉悦的刺激或事件,那么这种联结会增强,反之会减弱。他指出,教师尽量使

41、学生获得感到满意的学习结果显得尤为重要。六、论述题35. 答案要点(1)德育方面: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具有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诚实、勤俭、不怕困难等良好品德,以及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使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些自然、社会和生活常识,培养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以及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体育方面:培养学生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4)美育方面: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5

42、)劳动技术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会使用几种简单的劳动工具,具有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学龄初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因此,在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地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是小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特征。七、教育写作题36. 参考例文道德养成途径之我见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将美德与知识等同,由知识的可教而得到美德可教。但是美德又不仅仅是知识,美德可以是“知识”以外的东西,是一种人们践行道德的“见识”。这样,美德就不可能仅仅通过德育的说教与学习就可以获得。在普罗塔哥拉斯中苏格拉底也曾提出过“美德不

43、可教”的命题,前后矛盾。道德究竟可教吗?我认为,道德不是单纯由“教”得来的,但道德是在有教育的环境中养成的。我认为道德养成途径有三条:基本知识的传授;专门的道德知识的教授;榜样的树立与环境的习染。这三条途径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占首要地位的是榜样的树立与环境的习染。由于人的社会属性,无时无刻不处于社会化进程和受到社会各个方面(如家长、教师、同伴、媒体等)的影响,社会氛围无疑在个体道德认识和情感体验及价值判断中占重要地位。关怀理论注重人的情感的关注与培养,通过关怀与理解营造一个充满温情和人文精神的环境,经验会在个体的心理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使个体更有可能在看待和对待他人时充满温情。其次是基本知识的传

44、授。这里的基本知识是指除专门的道德知识以外的知识,并且是指在学校中进行的有组织地学习知识,既包括学科知识,又包括活动课程知识。虽然各个学科有各自的主要教育目标,但道德教育必然会不可避免地隐含其中普通课程的学习可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给学生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其对道德的情感体验。如对汉语的学习,使个体常常会沉醉于其优美的文字,产生对祖国独特文化的热爱,这种热爱极有可能在社会行为中转化为维护社会公德的言行,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对一般知识(非德育知识)的学习,可以开阔一个人的眼界,转变其思维方式,使其自然而然处于一种高姿态。因而,对社会甚至整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宏观的把握,而不是只看到表面的、暂时的

45、利害和个人的得失,从而提高了个人的道德境界。活动课程不仅可以获取知识,同时也把道德实践包含在内,使课程的道德教育功能更全面。再次为道德知识的教授。道德知识偏重于“教”而非“育”,是对社会行为规范的总结与体系化,是独立的德育过程。这种专门知识自成体系,是有意的研究结果,对于培养受教育者道德意识,规范受教育者行为有一定作用,但易流于教条主义和口号化,使人产生厌烦甚至抵触情绪。道德是每个人所应追求的品质,但其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生要做的功课。学校是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对于学生的道德养成,应提供良好的氛围。不但在知识传授、课程设置以及学校氛围营造上下工夫,而且要给学生道德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教

46、育心理学案例分析案例1一位热情而热爱教育工作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及提供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环境.新学年开始了,他对教室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布置,教室内周围的墙上张贴了各种各样,生动有趣的图画,窗台上还摆上了花草,植物,使课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判断,它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为什么分析 这位热情的教师出发点虽然很好,但事与愿违,反而产生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学生集中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画,室内的花草,植物这些新异的刺激物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尤其对低年级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转移到欣赏图画,花草植物上,而影响了专心听课.案例2教师在板书生字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与相异部分分别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写出来,目的是什么 符合什么规律分析 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使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1)符合知觉选择性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差别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知觉.(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别形近字.案例3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教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别买卖两个字时说:多了就卖,少了就买.学生很快记住了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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