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独山港区B23号和B24号多用途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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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B23号和B24号多用途码头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二O一三年七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项目由来11.2 基本情况11.3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1.4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31.5环保投资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5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83.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2、情况83.2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93.3 环境影响分析103.3.1海洋环境影响简析103.3.2水环境影响简析103.3.3大气环境影响简析113.3.4 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113.3.5固体废物影响简析113.3.6固体废物影响简析113.4 污染防治措施123.5环境风险评价153.5.1风险识别153.5.2风险评价结论153.5.3降低风险对策173.6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173.6.1环境管理173.6.2环境监测173.6.3环境监理184 公众参与19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6 联系方式21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216.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211 建设项目概况1.1

3、项目由来2008年,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顺应发展的需要,在嘉兴港独山港区建设3.5万吨级(兼靠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两个,并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嘉兴港独山港区B23、B24号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建200923号出具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2010年3月,项目建设单位由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为满足独山港区后方临港产业发展对港口运输不断增长的需求,上港集团对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使码头设计年吞吐量达到242万吨/年,引桥建设规模、平面布置等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应相应调整。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进行报批。1.2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嘉兴港独山港区B23号和B24号多用途码头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嘉兴港独山港西端,独山以东,距独山约1.5公里,码头泊位布置在独山港区散杂货与多用途作业区(即B区)西侧,外海泊位编号为B23、B2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2个3.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兼靠5万吨级船型)。项目总投资约83500.44万元,设计年吞吐量24

5、2万吨,其中件杂货98万吨,集装箱12万TEU(计144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50万吨。码头长512m,陆域面积约15.86万m2。项目设接引桥2座,引桥与码头呈“”型布置。陆域呈“L”型,布置道路、堆场,以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建筑面积约19652平方米,主要包括港区生产业务、辅助用房,物资材料库、查验仓库,港区进出口检查桥、海关卡口检查桥、变电所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调整情况见表1.2-1。表1.2-1 主要建设内容及调整情况指标内容单位原环评情况调整后情况项目法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年吞吐量万吨157242泊位数个22泊位吨级万吨3.5万吨级(兼

6、靠5万吨级)3.5万吨级(兼靠5万吨级)设计年通过能力万吨160250码头尺度m5124051242码头辅助设施平台尺度m36128421引桥个数座12引桥尺度m503.516.5511.6811引桥尺度m/495.1114.75陆域总面积m2158876.2158588陆域形状矩形L 形货运量万吨设计年吞吐量157万吨,其中矿建材料20万吨、脱硫石膏10万吨、石膏板5万吨、钢材30万吨、集装箱72万吨(计6万TEU), PTA20万吨设计年吞吐量242万吨,其中件杂货98万吨、集装箱144万吨(计12万TEU)。件杂货包括钢材35万吨、机械设备18万吨、化工原料PTA25万吨、其他货类20万

7、吨(矿建材料、石膏类产品、纸浆等)工程总投资亿元4.098.351.3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3-1。表1.3-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设计年吞吐量万吨242集装箱12万TEU,件杂货98万吨,集装箱按12吨/标箱计2设计年通过能力万吨2503泊位数个23.5万吨级,兼靠5万吨级船型4码头尺度m5124252#分变电所及辅助房平台m8421.161#引桥m511.6811.0072#引桥m495.1114.758陆域总面积m2158588合238亩9 场地与道路杂货堆场m224624通用堆场m215486内贸集装箱堆场m29976箱位数23

8、5外贸集装箱堆场m213305箱位数450外贸冷藏箱堆场m21138箱位数36查验场地m212915道路面积m25817910 陆域建筑物建筑物名称单位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产办公楼m29635899生产辅助楼m210265800工属具、物资材料库m29802275水泵房(消防)m26712320KW变电所m26911034海关进港检查房m27373海关出港检查房m27373查验仓库m223942115预留986m2760760消防通道辅助房m2126126门卫1m223231#分变电所m223923911 构筑物构筑物名称单位占地面积/数量建筑面积/备注港区出入检查桥m2/579/1628/

9、-海关卡口检查桥m2/298/1371/-地磅m2/-/10-/80t消防水池(地下)/-/1-/消毒通道棚m2/120/1113/-容积1000 m2浸塑钢丝网/-/970-/高度2.5m挡墙/-/970-/高度0.8m成品岗亭/-/6-/4 m2流动厕所/-/6-/4 m212 水域建筑建筑物名称单位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分变电所及辅助房m26151425边检岗亭1m219.619.6边检岗亭2m219.619.61.4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为万吨级码头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二十五类(水运)第1条规定,“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

10、设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交通20111161号文件出具了本项目的批复,本项目符合产业导向政策。本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西端,独山以东,距独山约1.5公里,码头泊位布置在独山港区散杂货与多用途作业区(即B区)西侧,根据项目选址意见书,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独山港区临港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482C02),属于重点准入区。本项目为多用途码头工程,符合该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的临港型重化工业和现代物流、仓储、码头等产业”的要求。1.5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83500.44万元,施工

11、期及运营期环保投资644.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7%。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海洋环境由海洋水质及沉积物调查结果可知,调查期间海水水质除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满足三类、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现状均能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质量中的第二类、三类标准要求。对工程水域海洋生态的调查结果显示,大潮期间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1.176,小潮期间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1.157;大潮期间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平均为2.67,小潮期间平均值为2.381;调查海域底栖生物的多样性指数平均为0.373,底栖生物群落结构较为简单。通过对渔业生产现状的调查发现

12、,工程周边海域无固定捕捞区域,只在每年的14月份鳗苗汛期当地的一些小渔船在工程附近海域捕捞鳗苗。(2)水环境黄姑塘目前水质除pH能达标外,其余指标均超过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其中CODCr、总磷的监测最大值均为劣V类,DO、氨氮、BOD5均为V类水质,石油类属类水质。总体来说,黄姑塘现状水质较差。各点位监测因子中,除NH3-N、氯化氢、挥发酚外,其余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表明本项目附近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3)声环境由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监测点位处昼夜声环境监测值均可达标,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4)环境空气 监测

13、期间,该区域的SO2、NO2小时值及PM10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总体来说,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评价范围为本项目附近水体,重点对本项目废水纳管可行性进行分析。(2)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企业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沉淀池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包络范围。(3)海洋环境评价范围海域水质、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位置为中心,长16km宽7km的区域范围,海域水动力和冲淤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位置为中心,长

14、23km宽16km的区域范围,具体见图2.2-1。图2.2-1 海洋环境评价范围图(4)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规定,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生产车间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评价范围详见图2.2-2。图2.2-2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5)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场界外200m。(6)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并考虑生态完整性,确定本项目陆域生态评价范围为本项目陆域范围及其北侧三角形区域;海域生态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位置为中心,长16km宽7km的区域范围。(7)风险评价本项目风险评价范围为码头、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以及

15、项目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到的水域。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选址嘉兴港独山港西端,独山以东,距独山约1.5公里。项目东侧为与本项目配套的物流配套设施用地,再往东为空地;西侧为平湖华瑞仓储有限公司,再往西为已建嘉兴港独山粮食码头(B27号),与本项目相距两个泊位(B25号B26号),距离为500m。项目北侧为海河路,南侧为杭州湾海域。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1。表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敏感点相对方位距码头最近距离(m)影响因素空气环境小营头村N400粉尘营建小学*N470海塘村W1600水

16、环境陆域水环境N85水质杭州湾水域S/水质本项目码头/流速、冲淤粮食码头W550流速、冲淤嘉兴电厂码头SW2700流速、冲淤煤炭中转码头SW3200流速、冲淤独山排涝闸W1500流速、冲淤独山港区进港航道SE500流速、冲淤独山港区待泊引航联检锚地SE1400流速、冲淤中石化海底输油管线E8300流速、冲淤九龙山度假旅游区SW5700水质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放口E7400流速、冲淤生态影响陆域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码头附近水域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水域生态、渔业资源水质注:营建小学现已废弃。3.2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3.2-1,调整前后污染源强对比情况见表3.2-2

17、。 表3.2-1 污染源强汇总 单位:t/a项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作业扬尘码头TSP0.9500.95堆场TSP2.8002.80道路扬尘TSP43.1337.845.29汽车尾气CO1.4701.47NO22.4202.42烃类物质0.2400.24装卸机械燃油废气CO8.8308.83NO214.51014.51烃类物质1.4501.45食堂油烟废气0.0650.0490.016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4946.704946.7COD1.7311.2360.495氨氮0.1730.0490.074地面冲洗水废水量58184072.61745.4初期雨污水废水量5622.93936.

18、01686.9COD0.5620.3930.169船舶机舱水废水量1859.201859.2合计废水量18246.88008.610238.2COD2.2931.2691.024氨氮0.1730.0190.154固废生产固废802580250员工生活垃圾97970船舶垃圾33.9133.910 表3.2-2 调整前后污染源强对比 单位:t/a项目污染物名称原环评调整后增减量废气作业扬尘堆场TSP3.40.95-2.45码头TSP15.12.80-12.3道路扬尘TSP4.55.29+0.79汽车尾气CO1.321.47+0.15NO22.162.42+0.26烃类物质0.210.24+0.03

19、装卸机械燃油废气CO5.558.83+3.28NO29.1514.51+5.36烃类物质0.931.45+0.52食堂油烟废气0.0120.016+0.004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51514946.7-204.3地面冲洗水废水量36801745.4-1934.6初期雨污水废水量11231686.9+563.9船舶机舱水废水量5501859.2+1309.2机械、机修车间冲洗水废水量600/-600合计废水量1110410238.2-865.8COD1.111.024-0.086氨氮0.1670.154-0.013固废生产固废000含油污泥000员工生活垃圾000船舶垃圾0003.3 环境影响分析3

20、.3.1海洋环境影响简析根据预测结果,工程对潮流场的影响较小,并且是局部的,附近海域潮流的整体运动趋势和规律不会发生变化,并且由于项目工程前沿的海域开阔,流速较大,码头前沿的潮流动力较强,且本项目不会影响大范围的潮流场,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海域的冲淤影响较小。运营期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三级标准后排入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船舶机舱油污水委托嘉兴市洁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到港船舶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废水及垃圾排入海域;做好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运营期对海域的影响较小。3.3.2水环境影响简析本项目排放的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

21、以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平湖市东片污水厂管网处理,最终由污水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海;船舶机舱油污水委托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不排入附近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企业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管线、固废贮存的地面防渗工作,则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3.3.3大气环境影响简析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TSP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值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22、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在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后,道路扬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3.4 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运营期,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另外,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最近距离为400m),在经过距离衰减后,预计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3.

23、3.5固体废物影响简析港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港区生产固废由货主单位接收;港区内暂存的一般固废,应设防雨淋堆场,并及时处置,以免因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外轮在泊靠上海国际深水港前的联检锚地时由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有处理资质的船务公司对外轮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因此,外轮船舶垃圾不在本码头处理。普通到港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3.6固体废物影响简析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海域施工应尽可能避开水生生物的高峰繁殖期以及高峰洄游期,如无法避免,在此期间应减少施工强度;引桥浅水区桩基桩施工时采用钢护套维护,钻孔灌注桩泥浆水及钻渣均上岸处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生活污水等

24、施工污染物严禁向海域排放。工程土石方量大,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应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场地清理及绿化;弃土由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做好各项污染物的收集、治理工作,防止废水、固废等排入海域。同时做好地面绿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3.4 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调整前后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情况见表3.4-1:表3.4-1 “三废”治理措施情况汇总分类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内容防治措施变化情况调整前调整后废气施工期汽车尾气、施工扬尘1、加强汽车维护及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减

25、少尾气排放;2、定期清扫施工场地洒落的土建材料,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3、工地与公路之间的便道的路基进行夯实硬化处理;4、少设或不设露天堆场,对于露天沙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严密封盖;5、对于易起尘的物料应控制装载量,防止行车中物料溢出车外,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6、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无变化废气运营期扬尘、汽车尾气、油烟废气1、尽量采用少尘和无尘的装卸工艺方案;2、采用更加环保的装卸机,对卸料点采取封闭作业;并尽量减少装卸落差;3、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4、选用国家环保总局登记认可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75%,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屋顶排

26、放; 5、袋装PTA散包后就地清扫干净,散料不得露天堆放;6、加强进港道路和港区内的道路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使,所有的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超速行使;7、保持港区内道路、进港道路的清洁干净,一旦有石料洒落,及时清扫及洒水抑尘。无变化废水施工期CODCrSSBOD5氨氮1、钻渣上岸后妥善堆放、防止流失,可用于堆场场地填高、平整;1、钻渣经处理后由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弃方处置及其去向不同 2、建立施工期环保管理、监理制度,对建筑机械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严防漏油事件的发生;3、加强建材和土石方的堆放管理;4、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经收集后处理,严禁排入海域;分类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内容防治

27、措施变化情况调整前调整后废气施工期汽车尾气、施工扬尘1、加强汽车维护及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减少尾气排放;2、定期清扫施工场地洒落的土建材料,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3、工地与公路之间的便道的路基进行夯实硬化处理;4、少设或不设露天堆场,对于露天沙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严密封盖;5、对于易起尘的物料应控制装载量,防止行车中物料溢出车外,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6、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无变化废水运营期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1、船舶机舱水和港区机修废水经隔油池、气浮池、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纳管;2

28、、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纳管;3、地下水防治措施未提及;1、无机修废水,船舶机舱油污水委托处理,不在本码头处理;2、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率为70%),剩余部分纳管排放;3、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管线、固废贮存地面的防渗工作;/4、港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形式;5、职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排入东片污水厂污水管网;6、选用密封性良好的管道、阀门,选用可靠的机泵,减少跑冒漏滴;7、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压舱水经船舶自带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外海;8、船舶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在航道中;9、海事

29、部门应加强对航道内的船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没有偷排现象的发生。无变化噪声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的施工工艺;2、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停止夜间载重车辆运输;3、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4、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管理,避让车流高峰期,运输路线避开人口集中的村庄等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运输;5、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降低人为噪音。无变化分类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内容防治措施变化情况调整前调整后噪声运营期装卸设备噪声1、选择高效低噪或配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动

30、力设备,同时在营运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保养;2、港区合理安排,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港界布置;3、合理设计道路,限制车速,设立限制鸣号标志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4、合理安排港区各功能区,以减少生产作业噪声对港区内部办公人员影响;5、在道路两旁种植绿化带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效果,进港道路上设置禁鸣标志;6、运输车辆进出港道路应远离周围敏感点。无变化固废施工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1、施工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场地填筑,无弃土产生。1、钻渣、沉淀泥浆、清基淤泥等弃土由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弃土处置及去向不同2、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将其用于陆域土石方填筑;3、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31、定期清运,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妥善安排收集后定点堆放,禁止弃入杭州湾水域。无变化运营期卸货垃圾、生活垃圾等1、未提及生产性固废1、生产固废由货主单位接收/2、港区垃圾分类收集,港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对于一般固废,厂区内设防雨淋堆场,并及时处置,以免因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问题;避免长期堆放;4、外轮船舶垃圾不在本码头处理,普通到港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无变化海域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固废、生态影响1、为满足远期5万吨级船舶靠泊,对码头前沿局部水域进行疏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沉淀池内的沙土定期清理,可用于堆场场地填高、平整;1、无需进行疏浚,5万

32、吨级船舶需减载进出港;2、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沉淀池内的沙土定期清理,作为弃土由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处理调整后无需对航道进行疏浚;调整后弃土处置及去向不同3、尽可能避开水生生物的高峰繁殖期以及高峰洄游期,如无法避免,在此期间应减少施工强度;4、引桥浅水区桩基采用灌注桩,在灌注桩施工时采用钢护套维护,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及周围进出场道路洒水抑尘;钻渣与泥浆废水一同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不在海域内排放;无变化分类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内容防治措施变化情况调整前调整后海域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固废、生态影响5、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按照相关要求进

33、行处理,不得排放到海域内;6、合理安排,减轻海上施工对海域交通的影响。无变化运营期生活、生产废水、固废、事故影响1、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生活污水废水经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三级标准后排入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船舶机舱油污水委托处理,各类废水严禁排入海域;2、到港船舶船员生活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在本项目附近海域抛洒;3、协调船只到港时间,安排好各货物装卸时间,防止产生船舶碰撞;4、加强管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在海域发生事故后积极、有效应对,将事故灾害降到最低程度。无变化生态施工期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1、水土保持按照浙水许200890号执行1、水土保持按照

34、嘉市水许20128号执行/2、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机械油污污染水体;陆域、船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不允许直接排入水体中;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期带来的不利影响;4、在施工安置处及四周裸露面进行绿化;5、建立临时土石方堆放的遮雨棚,在施工场地围绕动土场地的流水方向或平地的四周应设临时透水性能好又起拦泥沙下泄作用的滤水阻泥沙工程;6、主体工程完工后,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场地清理及绿化。无变化运营期生态破坏1、加强绿化,保持水土;2、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固废向海域及周边水体排放。无变化3.5环境风险评价

35、3.5.1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为船舶燃料油泄漏事故风险。按事故发生地点,可分为船舶海难性事故风险和码头操作性事故风险两类。3.5.2风险评价结论(1)本项目发生码头前沿事故后,在冬季主导风向涨潮时,溢油事故后发生2小时后,溢油污染物移动至锚地附近,24小时后,在风及海流的综合作用下继续向东南外海方向漂移。落潮时在3小时后,污染物向西侧粮食码头附近移动,24小时后,穿过锚地,继续向东南外海方向扩散,溢油污染物漂移的范围内造成轻度污染。夏季主导风向涨潮时事故发生6小时后,污染物移动至岸线附近,在15小时后,全部溢油吸附在岸线上。落潮时在3小时后,污染物移动至岸线附近,在风及海流的

36、综合作用下于10小时后全部溢油附着在岸线上。溢油污染物在扩散范围造成轻度污染。(2)当本项目发生航道事故时,冬季主导风向涨潮时,溢油事故后2小时,溢油污染物向西移动到达锚地附近,并航道东西向继续向外海漂移。落潮时2小时后,污染物到达锚地,24小时后,穿过锚地,并继续向东南外海方向扩散,溢油污染物漂移的范围内造成中度和严重污染。夏季主导风向涨潮时事故发生6小时后,污染物向东北外海方向移动,到达码头岸线,在27小时后,全部溢油附着在岸线上。落潮时在11小时后,污染物向西北方向移动,经过锚地,到达码头岸线, 30小时后全部溢油附着在岸线上。溢油污染物在扩散范围造成严重污染。(3)本项目在发生锚地溢油

37、事故后,冬季主导风向涨潮时,溢油事故后2小时,溢油污染物向西南侧外海方向移动,到达航道附近,24小时后,沿航道东西向继续向外海漂移。落潮时2小时后,污染物向西南外海方向移动,24小时后,继续向外海漂移。溢油污染物漂移的范围内造成中度和严重污染。夏季主导风向涨潮时,溢油事故14小时后,溢油污染物到达岸线,41小时后,全部溢油附着在岸线上。落潮时14小时后,溢油污染物到达岸线,44小时后,全部溢油附着在岸线上。溢油污染物在扩散范围造成严重污染。(4)当发生航道溢油事故后,本项目码头污染概率为1525%,西侧九龙山海滨浴场和九龙山森林公园受污染的概率为5%15%。溢油到达码头的最短时间为4小时,到达

38、西侧九龙山海滨浴场和九龙山森林公园的最短时间为1224小时。本项目码头岸线受污染概率为为5%20%。九龙山海滨浴场和九龙山森林公园岸线受污染的概率为1520%。本项目码头岸线受污染最短时间为515小时,九龙山海滨浴场和九龙山森林公园岸线受污染的最短时间为1520小时。3.5.3降低风险对策本项目降低风险的对策包括两方面:(1)降低风险概率的对策,主要从防范船舶交通事故和防范操作性事故两方面着手;(2)减轻事故后果的对策,主要从应急设施、应急队伍,以及应急对策等方面着手。3.6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3.6.1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1)施工造成的扬尘、噪声、废水、施工垃圾的防治;(2

39、)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染物处理;(3)营运期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4)营运期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在施工建设期,建设单位应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对建设期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各级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在营运期,项目业主单位应委派专人进行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配合各级环保管理和监督机构实施对项目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3.6.2环境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3.6-1 环境监控监测计划实施表监测内容监测时间与频率监测地点监测项目可行性研究期水质按涨、落潮采表、底层水样工程区附近水域温度、pH、悬浮物、DO、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等

40、沉积物采表层沉积物样工程区附近水域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及重金属大气连续采样工程周边SO2、NO2、TSP噪声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工程区域环境敏感点LAeq建设期大气施工高峰期天气状况好施工场界外TSP噪声施工高峰期连续监测一昼夜施工场界LAeq营运期水质每年夏冬各一次工程区附近水域与可行性研究期相同大气每季度一次上、下风向厂界TSP噪声每月一次厂界四周LAeq水动力环境近、远期各一次码头前沿水域流速流向、水深3.6.3环境监理环境监理范围即建设项目环评包含的范围,主要有:施工现场、生活营地、施工道路、业主办公区和业主营地、附属设施等以及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环境

41、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设计施工阶段的“三同时”措施以及有关环保管理方案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配合环保主管部门开展工作。4 公众参与(1)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张贴公示、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示、公众调查表中列出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预计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必要的时候环评人员也对公众解释相关问题。调查表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周边农民、企事业职员、单位等,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团体调查表23份,个人调查表53份。实际收回有效团体调查表23份,个人调查表53份。调查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以达到公正、不带有调查者倾向和个人感情的目的,来真实客观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在调查

42、表格的设计中,选择了与公众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为方便公众,回答问题多用选择打“”的方式进行。(2)被调查团体单位和被调查个人普遍对该建设项目有所了解,认为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提高,100%的被调查单位和100%的个人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无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3)本项目环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对有关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情况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7月5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11月19日。两次公示文件均张贴在小营头村村委会、海塘村村委会、虎啸桥村村委会、平湖市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处。

43、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均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4)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同时加强风险事故的防范,把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兴港独山港区B23、B24号多用途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报告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在施工和投入营运后,只要切实采取、落实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 联系方式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上港集团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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