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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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学校卫生工作概述,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我们通常所指的学校主要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目前,全市现有幼儿园429所,在园幼儿60335人,全市现有小学145所,初中79所,在校生219540人,全市现有高中18所,在校生46803人。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11所,在校生22478人。全市有高等院校4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2104人,在校生7504人;普通专科招生6447人,在校生19047人;,学校卫生服务对象:是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由6或7岁至22或23岁。学校卫生

2、以中、小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学校卫生服务对象的特点:是庞大的特殊人群;处于特殊的生长发育阶段;生活在特殊的环境中。,学校卫生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落实辖区内各学校的卫生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做好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任务。,学校的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2、落实预防性卫生监督;3、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日常管理;4、承担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5、落实学校内医疗机构的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纠正违法行为;6、开展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监测;7、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内容:1、学生的学习时间;2、学习环境卫生监督:教室人均面积

3、、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环境噪声;3、学校饮水卫生监督检查;4、学校餐饮业卫生监督;5、公共场所(洗浴设施,图书馆,旅馆、招待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池馆);6、传染病防治工作;7、医疗机构管理等。,学校经常性卫生管理 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情况、饮用水卫生、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异常反应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等。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学校

4、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责任追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暂行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其它,二、学校卫生工作的依据,学校卫生是一项综合性的卫生监督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很多,其中1990年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作为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第一部正式法规,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200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5、治法作为一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法律,也为学校卫生在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2006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更高立法层次上的规定,也为学校卫生法规、规章、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一、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四、主要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五、主要学校卫生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GB 8771)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GB 8772)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旅店业卫生标

7、准(GB 999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GB/T 17225)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 17226)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标准(GB/T 17227)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GB/T 1613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WS 99)儿童青少年矫正眼镜卫生标准(WS 219

8、)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 100)学生营养午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T 10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二、主要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三),三、主要规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四),四、主要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9、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五.一),五、主要学校卫生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GB 8771)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GB 8772)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

10、49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99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五.二),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GB/T 17225)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 17226)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标准(GB/T 17227)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

11、范(GB/T 1613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WS 99)儿童青少年矫正眼镜卫生标准(WS 219)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 100)学生营养午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T 10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三、学校卫生的目的,促使学校履行职责,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创建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通过对学校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学校卫生的主要内容一、学校预防性卫生工作二、学校经常性卫生工作

12、1、传染病卫生工作 2、饮用水卫生工作 3、教学环境卫生工作 4、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工作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四、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五、学生健康查体监督管理,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常见传染病有麻疹、腮腺炎、流感、水痘、风疹、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其中腮腺炎、水痘、流感、麻疹、风疹均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事件数和病例数分别占学校传染病事件报告事件总数和报告病例总数的96.58%和96.11%。,学校传染病防治,一、主要依据二、工作内容三、违法行为的处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一、主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

13、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传染病防治,二、工作内容(一)机构和人员 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卫生室。2、学校是否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小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3、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

1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学校传染病防治,二、工作内容(二)卫生管理 1、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健康教育是否纳入年度教学计划。3、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5、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6、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学校传染病防治,二、工作内容(二)卫生管理 7、是否对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

15、种记录。8、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9、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及时消毒并有记录,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10、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1、晨检应

16、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

17、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

18、镇卫生院防保站)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传染病防治,三、纠正违法行为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改正,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行为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2、建立违法违规情况报告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告。,例如:学校手足口病防控重点,加强对学校、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检查。督促食堂要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食品加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对发生手足口病的重点地区,严禁出售凉菜。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各学校、特别是托幼机构,要坚持晨检制度和疫情、病情报告制度,要

19、认真做好环境、用品、玩具等消毒,加强教室、宿舍的空气消毒及开窗通风。按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督导、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情发生单位在手足口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风险排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检查评分表,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检查评分表,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检查评分表,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卫生的要求,一、传染病防控监督意见(一)组织机构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托幼机构应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

20、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3.为学生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应接受学校卫生知识培训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二)工作制度1.应建立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疫情报告及消毒隔离制度,并有记录;2.应建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3、应建立教室、宿舍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并有记录。,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卫生的要求,(三)疫情报告1、应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

21、事件报告工作;2、应设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卡;3、应当建立传染病疫情登记薄,记录必须完整;4、疫情报告人应知晓传染病上报程序(内容及时限、报告方式);5、疫情报告应及时,无漏报、瞒报、缓报情况;(四)消毒措施落实1、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毛巾、玩具、水杯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定期消毒,并有登记;2、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并进行索证、验收、登记。(五)健康体检、健康教育1、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符合要求;2、儿童入托、入学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有记录;3、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案例1

22、,某镇中学发生甲肝暴发疫情,经调查首例4月23日发病,截止5月23日该起暴发疫情累计发病146例。全校26个班中有25个班出现病人,住校生的罹患率为16.73,走读生的罹患率为2.67,住校生罹患率为走读生的6.26倍*。,案例1,经调查:该校有食堂2个,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5名,均无健康证;学校供水系统2个,一为供应学生的自备水源,自备水源(水井)位于全校最低处,距该水井8米处有一排污水沟;经检测自备水源粪大肠杆菌数严重超标*;教职工不饮用自备水源水,而饮用镇自来水,教职工无人患病;12月至次年3月,该校8例急性黄胆型肝炎仅住院治疗35天就返校上课。*,案例1,该中学甲肝暴发的主要原因疫

23、情发现晚,4月23日首例病人发病后,直到5月4日有3名患病学生转诊县医院时才得以发现;镇卫生院和校医务室未进行疫情报告*该校对学生外出就医缺乏管理,疫情发现后防治措施落不到实处*校方忽视学校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案例1,处理情况:对学校自备水源选址不合理,无卫生许可证,微生物超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处以40000元(罚款额度:20元至5000元)罚款;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责令整改,并处以4万元罚款(罚款额度:2千元至5万元)。对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未将疫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依据医疗机

24、构管理条例处以5000元罚款。,案例1,处理情况:对学校、卫生院、教育局、卫生局、镇政府有关人员共22人撤职、留党察看、记过、警告、批评等行政处分。对镇中心卫生院未及时报告疫情、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而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判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一年有期徒刑。,案例2 某镇初级中学校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案,案情:2月25日开学后,由于镇自来水厂因故停水,学校租用农用拖拉机在学校附近的3口水井取水,未经消毒处理和卫生检测直接供师生饮用。2月28日出现腹泻病例,以后陆续发病226例,直到3月3日,学校才向卫生部门报告疫情。接到报告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控制措施:新开水源

25、、现场消毒,医疗救治、预防服药,3月5日疫情得到控制。,案例2某镇初级中学校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案,现场调查:取水井无井拦、井台和井盖,其中两口井紧邻镇垃圾堆放场和一破损下水道。经检验,井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严重超标。,案例2,原因分析:学校擅自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是导致此次疫情的直接原因学校饮用水、食堂餐饮具未进行消毒处理,部分学生有喝生水的习惯;学校未设立校医室或保健教师负责学生的健康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发病学生,在出现多例类似病例后学校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延误了疫情控制的时机,造成疫情进一步扩大。,案例2,处理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未及时报告疫情的学校校

26、长和分管后勤、安全的副校长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的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镇卫生院院长行政记大过的处分;对镇分管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对无供水资质且供不合格饮用水的供水业主刘某和张某刑事拘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教育局、卫生局、镇党委、政府书面检讨;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镇党委书记书面检讨;县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对有关教师、水保站站长、管水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学校饮用水卫生,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

27、类目录,二、工作内容(一)一般内容:1、应发证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2、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是否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4、涉水产品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5、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6、是否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二)工作内容: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周边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2)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有防护门窗。(3)储水设

28、备(清水池)观察孔孔盖是否加锁、透气管罩是否密闭完好,储水设施内壁是否有污垢,底部是否有异物,水中是否存在肉眼可见物。(4)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转。(5)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2、二次供水(1)二次供水水箱间(或设备间)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加有防护门窗。(2)水箱内壁是否光滑、洁净、平整,水箱的出水处是否预留或安装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如:紫外线、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设备)。(3)饮用水水箱是否单间设置,是否与非饮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暖气水、空调水等水箱共用设备间,是

29、否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线直接连接。(4)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时,是否在与市政管网连接处统一安装闸阀、过滤阀、倒流防止器,在稳流罐后是否预留饮用水消毒设备接口。(5)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转。(6)水箱盖是否加锁,水箱水中是否存在肉眼可见物,水箱内壁是否有污垢,底部是否有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是否加防护网。(7)贮水设备(水箱或蓄水池)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8)是否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3、分散式供水(自备井、水窖等)1、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对水质进行消毒。2、周围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4、

30、开水(1)提倡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用水。对供应开水的学校,现场检查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2)检查开水供应是否足量和方便学生饮用。,5、分质供水(1)分质供水制水间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是否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是否有机械排风设施,是否有防护门窗。(2)分质供水的供水管线是否为自动环状循环设计,且设置人工排水阀门。储水设备出水端是否安装自动消毒装置。净化后的净水储存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3)分质供水处理设备(含净化、软化设备、消毒)是否正常运转。6、桶装饮用水(含桶装饮用水饮水机供水等)、现制现售饮用水(1)是否索取桶装饮用水生产许

31、可证和每批次检验报告。(2)桶装水是否在保质期内,瓶口是否密封完好。(3)饮水机的放置位置是否远离阳光直射,周围是否有污染源(4)是否定期对饮水机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记录。(5)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是否按要求更换滤芯滤材并记录。,三、卫生监督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出现违法行为后可参考下表进行相应的,有地方法规的可按地方法规处罚,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上级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教学环境卫生工作,一、主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黑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

32、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工作要求1、教室人均面积教室人均面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小学不少于1.15;中学不少于1.22)。2、采光(1)单侧采光教室光线是否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2)教室采光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课桌面最小采光系数不低于1.5%,玻地面积比不低于1:6,后、侧墙反射系数不小于70%。)3、照明(1)学校建筑是否安装人工照明设施;(2)教室课桌面照度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平均照度不低于15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3)教室灯具排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用控照式灯具,灯管排列长轴垂直于黑板面,灯具距

33、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 m);(4)是否安装黑板灯,黑板面照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平均照度不低于2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4、黑板(1)黑板尺寸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中学不小于1m4.0m,小学不小于1m3.6m);(2)黑板卫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黑板无破损,无眩光,反射系数不大于20%)。(3)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小学为0.8-0.9m,中学为1-1.1m)。5、课桌椅(1)课桌、课椅是否达到每人一席。(2)教室中课桌椅型号不少于两种。(3)课桌、课椅分配符合率是否分别达到80%以上。(4)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

34、;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m,中学不宜大于8.5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0.6m的横向走道。(5)前排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6、室内空气质量(1)教室通风换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教室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是否0.15;(3)采暖季节教室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是否10mg/m3。(4)新装修完的教室是否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后投入使用。7、教室微小气候 冬季采暖期室温是否在1618之间。(适用于采暖地区)8、环境噪声(1)外环境对普通教室所产生的噪声是否50分贝;(2)教室布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两排教室长边间距大于25米;

35、普通教室不受音乐教室、运动场地干扰)。,三、违法行为的处理1卫生部门对教学环境存在不符合卫生规范、标准的可参考下表进行处罚,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建立违法情况通报制度,将教学环境中影响学生健康的问题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上级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工作内容,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二、工作内容(一)校医务室、卫生所(室)1、执业许可证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人员要求 医生是否

36、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3、房屋要求 建筑面积是否大于平方米,是否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4、设备要求 是否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基本设备包括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止血带、药品柜、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急救箱等。5、执业行为见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服务监督分册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分册。,(三)保健室1、人员要求 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设立保健室,保健教师是否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保健教师是否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

37、和急救知识培训。2、房屋要求建筑面积是否大于15平方米。3、设备要求保健室设备是否配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头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三、出现违法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学校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一、主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工作要求(一)公共浴室1、公共浴室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3、是否设更衣室、浴

38、室、厕所和消毒等房间,是否保持良好通风。4、浴池是否每天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是否一客一洗一消毒。5、浴室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淋浴喷头间距是否大于0.9米。6、是否在明显处悬挂有严禁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疥疮、化脓性皮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患者就浴的标志。7、是否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二)游泳场所1、游泳场所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3、是否有强制通过式的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4、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5、是否公示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指标。6、是否在入口处悬挂有严禁甲肝、戊肝

39、、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性病等患者进入的标志。7、是否禁止出租游泳衣裤。8、泳池水水质检测是否合格。9、是否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三)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是否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是否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是否大于3.0平方米。3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上铺防护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宿舍是否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是否设有换气窗。5冬季采暖季节采用烧煤碳取暖的宿舍,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是否1mg/m3。6.学生宿舍是否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四)学生厕所1独立设置的厕所与

40、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2、新建教学楼是否每层设厕所。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3女生是否按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是否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4厕所内是否设置单排蹲位,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粪池是否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5厕所是否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三、出现违法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的应

41、对原则1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传染病暴发的疫情处理任务后,卫生监督机构应派员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2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制作现场监督笔录,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依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或控制决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二、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原则1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任务后,卫生监督机构应派员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依法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及供水设施、水源的卫生安全防护、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运行情况、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含消毒剂)的使用情况等影响水质卫生的因素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制作现场

42、监督笔录。2学校饮用水水源被污染、水质异常,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责令学校停止使用,对因饮用水净化消毒或者卫生管理不规范导致水质不合格的,下达整改意见,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3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4属于工业污染造成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人为投毒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三、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异常反应的应对原则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任务后,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单位对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单位、个人资质、接种疫苗的品名、批号、生

43、产厂家、学生的异常反应症状及程度进行调查了解,制作现场监督笔录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对于预防性服药异常反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处理。,学生健康体检的管理,一、学生健康查体的管理规定,一、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二、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试行)三、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法四、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东营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的文件,也是指导健康体检规范管理的工作指南。健康体检基本要求: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

44、档案;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东营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一、组织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中小学生的体检工作。每年1月1日前,决定承担学生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向县(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要求,对申请机构进行认定,经市卫生局审核后,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期限一年。县(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3月1日前将通过认定的机构名单进行公布。,承担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45、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提出申请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同时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单位的体检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体检前应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及方法。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健康体检人员的培训、考核。体检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证书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承担中小学生体检的卫生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时间和内容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统计汇总等工作,分别报当地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100%。各县(区)教

46、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以汇总报告单形式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健康体检机构在人员、场所、设备等硬件齐全的基础上,统一使用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将体检数据进行个体和群体的统计、分析、评价,并出具体检报告,提出健康指导意见。个体报告单于健康检查后两周内反馈给学生;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单应于检查后一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各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单应于检查后两个月内反馈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对学生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后,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凡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

47、体检表,二、健康体检项目必检项目1病史询问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色觉(中学入学新生);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6耳鼻咽喉科检查:耳、鼻、扁桃体;7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检测;8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9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试验(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必要时检查项目1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寄宿制学生);2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计数;3血型(小学入学新生);4.各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必要时检查项目进行适当增减。,三、经费来源及收费标准根据中

48、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级各类学校必检项目,城市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5 元(含结核菌素试验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 10 元;农村(含县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 13 元(含结核菌素试验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 8 元。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谷丙转氨酶(4元)、胆红素(4元)。高中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在学生学费中支出。,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条件,(一)机构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

49、所属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必须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能独立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工作;3.能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4.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足够的学生健康检查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5.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二)人员要求。1.体检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职责明确。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3.具有与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和学生常见病

50、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4.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检查的项目相符合。5.内科、外科、口腔科、眼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从事学生健康检查总人数的30%。,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条件,(三)场所设置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于医院诊疗区之外的健康人群体检场所,设有专门的检查室及辅助功能设施:1.有学生集合场地,并设有室内候诊区(不小于20平方米);2.男女分开的内科、外科检查室(各不少于1间);3.眼科、口腔科检查室;4.化验室、消毒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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