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034744 上传时间:2023-03-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建设地点位于金沙县新化乡,矿井设计可采储量2492万t,设计服务年限30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参阅。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联系电话:023-68725603E-mail:7643108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

2、起10个工作日内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2)建设规模:60万t/a;(3)建设地点: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4)建设性质:技改;(5)产品方案:原煤销售至金沙宏亚精煤洗选厂。1.2 工程简况根据贵州省五厅局“关于批复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请示”(黔煤呈20073号)及其批复,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由为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t/a。为促进我省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煤矿单井产量,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了“贵州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矿井根据2012年“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

3、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纪要”及井田内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将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提高到60万t/a。矿区面积为4.8198km2,设计可采煤层4层,即4、5、9、13号煤层,矿井设计利用储量4119万t,设计可采储量2492万t,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a,服务年限30a,采用斜井开拓,前期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个井筒,后期在矿井东部新建后期进风行人斜井及后期回风斜井。项目总投资46116.7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577.62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1.25%。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前期设有三个井筒和一个工业场地,后期设后期行人斜井及后期回风斜井,所有设施设备为新建。根据矿

4、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井田一个水平、二个采区开采,水平标高为+792m。设计采用斜井开拓,井田范围内共划分一个开采水平,以+792m标高为界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792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以下为二采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通过+792m联络巷等构成矿井开拓通风系统。井筒落底于+792m标高,将井田划分为一个水平(+792m)二个采区开采,分阶段布置正、反轨道运输和回风区段石门,开采全部煤层。一采区4、5、9煤层上界开采标高为+941m,+941m标高以上的13号煤层另布置一组上山进行开采。矿井初期移交1个采区一个4煤层综采工作面投产。原煤由汽车运至金沙宏亚精煤

5、洗选厂,煤矸石销往金沙县黄鑫环保砖厂用于制砖。矿井采用金沙县安洛乡水利站供水管网自来水作工业场地生产、生活及消防补充用水水源,目前以签订供水协议;设计推荐将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矿井生产用水;矿井建设完成后,前期采用2台太阳能(皇明QBJ1-385/5.62/0-E50D型号)并辅以电热进行供热,不设置燃煤锅炉,瓦斯抽放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引自新化10kV变电所,二回路引自龙凤10kV变电所。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697.36m3/d,受纳水体为尾巴小河;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仓、原煤装车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

6、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筛分楼、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绞车房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2 环境质量现状2.1 生态环境评价区内土地利用以林地为主(有林地26.79%,灌木林地30.79%),占评价范围土地总面积的57.58%,其次以耕地为主(其中水田1.33%,旱地36.46%),占评价范围土地总面积的37.79%,其它类型的土地占评价范围土地总面积的4.63%。矿井井田及附近区域土壤主要为黄壤、黄棕壤、石灰土和水稻土。矿井井田范围内属低中山地貌,地形起伏较大,坡脚地形相对平缓,以剥蚀侵

7、蚀地貌为主。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属轻度流失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500t/(km2a),原地貌平均侵蚀模数为1468.73t/(km2a),其中轻度及以上侵蚀面积为536.93hm2,占评价区土地总面积的45.21%。新化煤矿五号井(60万t/a)由原新化煤矿五号井(6万t/a)技改而成,技改后矿区面积为4.8198km2。紧邻矿井东侧为金沙县贵源煤矿(正常生产)、贵州黔西北矿区金沙片区龙凤煤矿(新建),紧邻矿井东南侧为金沙县林东矿务局龙凤煤矿(正常生产),矿井南部有金沙县金源煤矿(技改)、金沙县双井煤矿(技改)、金沙县腾龙煤矿(技改)及矿井西北部金沙县新化乡林华煤矿一号井(技改)。2.2

8、地表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尾巴小河、干河沟小溪及马洛河上共设置6个监测断面,各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2.3 地下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评价范围内S1、S2、S4共布设三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除总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4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工业场地中心及陡泥坡居民点分别设置1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其大气环境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5 声环境根据

9、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新化煤矿五号井工业场地东、南、西、北及后期风井场地东各厂界外1m;工业场地附近居民点及运煤道路旁居民点等共布置9个噪声监测点位对区域内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目前工业场地各场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场界附近200m范围内郭家沟、下岩脚、洼儿沟及马洛河B敏感点噪声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沉陷预测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新化煤矿五号井按照设计留设煤柱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

10、后首采区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4.492m,影响范围约225.71hm2;全井田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4.492m,影响范围约581.18hm2。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相对高差较大,预计本矿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山的局部区域范围内。首采区开采后,位于矿区南侧的长坡脚居民点2户、洼儿沟居民点2户及五得垄居民点3户共7户将受到地表沉陷III级破坏,采取搬迁;此外,洼儿沟居民点(2户)、长坡脚居民点(12户)、五

11、得垄居民点(2户)、狗龙眼居民点(6户)及下岩脚(3户)共21户将受到地表沉陷III级破坏,需要进行维修加固。全井田(首采区受影响居民除外)开采后,位于开采区域内及边界的:木厂居民点(3户)、青林居民点(10户)、马洛河B居民点(9户)、黄家岩头居民点(5户)、马洛河A居民点(6户)及沙塘居民点(1户)共34户将受到地表沉陷III级破坏,采取搬迁;此外,刘家寨居民点(1户)、山茶沟居民点(3户)、沙塘居民点(3户)及上马草土居民点(1户)共8户将受到地表沉陷III级破坏,需要进行维修加固。(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新化煤矿五号井总占地面积为12.9hm2,利用原有1.38hm2,新增占地11.52

12、hm2。占地类型为水田、旱地、灌木林地、有林地、农村居民点及河流水域等,但项目占地未涉及基本农田,新化煤矿五号井的建设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新化煤矿五号井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煤层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5.8118km2,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沉陷影响区

13、内林地面积较少。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沉陷影响区植被以农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74.71%。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

14、动物的影响较小。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入尾巴小河,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水质仍可达到类水质标准。非正常情况下,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下,尾巴小河W2断面、马洛河W5及W6断面各个预测因子浓度均小幅大幅度的上升,W2断面各污染因子预测浓度及W5、W6断面的COD预测浓度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要求,对尾巴小河及马洛河水质影响较大。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4号煤层上距长兴组(P3c)底部为25.06m,4号煤层导水裂隙带均已到达长兴组(P3c)。矿井开采后对龙潭组煤系地层和上覆的长兴组(P3c)地层影响

15、较大,对长兴组以上地层影响较小。根据对评价区泉点的出露地层分析,S1S5泉点虽不出露在煤系地层及矿井开采导水裂隙带破坏的长兴组地层,但位于漏失影响半径范围内,因此将会受到相应程度的漏失影响。各泉点均受一定程度的漏失影响,若漏失影响导致居民用水困难时,可考虑为受影响居民引金沙县安洛乡水利站供水管网自来水,因此供水可保障,涉及的水管铺设等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出资解决。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2.4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

16、/s的频率较小,储煤仓和排矸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排矸场和储煤仓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泥碎石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对道路进行硬化,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未安装到位,从预测结果可见,在采取修建场地围墙和绿化,单独修建瓦斯抽放站围墙,坑木加工房夜间不运行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

17、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系统,设置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池。排矸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池收集后泵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达标的淋溶水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另外场区内部分不能收集淋溶水直接下渗,经过土壤的过滤、弥散和吸附后,污染物含量较小,矸石淋溶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矿井水处理站煤泥产生量为367.0t/a,煤泥来源于矿井水中经混凝、澄清处理后去除的悬浮物,由于矿井水pH值

18、较低,在采取添加石灰乳中和后,中和池中产生少量煤泥热量降低后不宜掺入原煤外售,评价要求中和沉淀池产生煤泥(含石灰)运至排矸场定点堆存;除此外矿井水经混凝、澄清等处理产生的煤泥主要为矿井水中去除的悬浮物,其成分与一般选煤厂的煤泥成分基本类似,主要成分为岩尘和煤尘,通过压滤处理后可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约26.81t/a,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污水来源于工业场地内的生活服务设施,工业废水很少,因此剩余污泥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将较低,干化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运至金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

19、矿五号井开采煤层硫分均低于3%,矿方与金沙宏亚精煤洗选厂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原煤洗选后外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属技改项目,规模为60万t/a,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规定。(2)新化煤矿五号井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3,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煤炭主要供应具有脱硫设施的金沙宏亚精煤洗选厂用于发电,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新化煤矿五号井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82%,瓦斯抽采率96.36%,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符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

20、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1144号)规定。4.2 选址可行性分析(1)工业场地:新化煤矿五号井工业场地及周边无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区内生态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根据本次环评执行标准确认函,矿井工业场地污废水排至受纳水体尾巴小河、马洛河,受纳水体属类水体,排水较为方便;工业场地位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场址位于农村地区,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工业场地建设占用一定面积耕地,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会产生一定影响,业主需按要求采取农用地的补偿措施。(2)后期风井场地:后期风井场地位于井田东侧,全部为新增占地,占

21、地面积为0.83hm2,需采取用地补偿措施。场地内仅布置后期通风机,西北侧38m处有马洛河B居民点,评价要求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声器、并采取相应的吸声、隔声及减震措施,此外应设置场界围墙并种植绿化林带,后期风井场地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及马洛河B居民点在运营期噪声影响预测均不超标,后期风井场地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其选址可行。(3)排矸场:排矸场为新增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河流水域及农村宅基地,排矸场建设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需进行占地补偿;排矸场有工程占地,需对占地居民进行搬迁安置,安置计划详见4.6.1;排矸场内内无地下泉水点出露,排矸场下伏地层为三叠系下统夜

22、郎组玉龙山段,总体隔水性一般;排矸场选址不属于城市规划区;郭家沟居民点位于排矸场南侧50m,与排矸场存在高差,排矸场挡矸坝下游355m为沙坝居民点,该居民点位于排矸场溃坝范围外,预计矸石堆放对人居环境的影响较小;前胜新化公路距离排矸场260m,但其与排矸场间存在沟谷缓冲,在规范排矸场建设后其对前胜新化公路影响较小;尾巴小河位于排矸场下游170m,排矸场若溃坝将会堵塞小河,对行洪排水造成影响,评价要求保证挡矸坝建设质量,加强排矸场行洪排洪,最大程度地防止溃坝事故的发生;排矸场底部有季节型冲沟,旱季无水、雨季水量较大,评价要求矿井排矸场底部设置排水涵洞,排水涵洞设计、施工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23、,并需取得当地水利部门同意;新化煤矿五号井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东侧,根据区域煤矿分布图可知,排矸场位于贵源煤矿井田边界,根据矿井设计规范,井田边界需留设保护煤柱,根据附件17贵源煤矿已同意留设保护煤柱,留设保护煤柱后对排矸场影响较小,评价要求保证排矸场建设质量,强化挡矸坝,同时加强观测,保证大坝安全;排矸场内无溶洞等不良地质,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目标。(4)炸药库:矿方拟在工业场地东北侧60m的山坡处新建炸药库一座,目前未进行建设。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炸药库存量为5t以下,其安全允许距离的基准为300m,炸药库址距工业场地仅60m,距离工业场地附近的长坡脚

24、居民点最近距离也仅130m,同时之间无山包等阻隔,炸药库与工业场地和长坡脚居民点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要求。环评建议矿方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请当地公安部门为炸药库重新选址,并且需在取得公安部门下发的储存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按照规定加强管理,避免事故发生。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5.1 资源综合利用(1)瓦斯利用:瓦斯的利用途径主要是用作民用燃料、工业锅炉燃料和瓦斯发电,本项目将建设瓦斯电站。根据瓦斯抽采量计算,可建立17*500kW发电机组,年发电收益可达2475万元,新化煤矿五号井瓦斯利用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抽采瓦斯利用率可达80%以

25、上。(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新化煤矿五号井所产煤矸石用于制砖。5.2 清洁生产新化煤矿五号井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储煤仓、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后期将用于制砖,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新化煤矿五号井未达到清洁生

26、产三级水平的要求。矿井生产规模为60万t/a,矿井采用高档普采工艺。本矿矿井机械化掘进比、生产水耗、产品灰分、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掘进工艺、物耗、产品深加工和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要求采用机械开采,尽量降低物耗,努力提高废水、煤矿瓦斯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机械化开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水平要求。5.3 总量控制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Fe满足贵州省环境

27、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3中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储煤仓、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砖,煤泥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放COD:5.02t/a、NH3-N:0.89t/a。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根据评价区居民分布情况和拟搬迁安置居

28、民特点,同时鉴于本项目东、南西及西北方向均分布有煤矿,避免造成二次搬迁,评价初步采取就近安置的方式,对首采区可能受沉陷影响达到IIIIV级破坏的长坡脚(2户)、洼儿沟(2户)、五得垄(3户)及排矸场工程占地的郭家沟(5户)居民点安置于矿区南部边界附近远离沉陷影响区域的下岩脚居民点搬迁费由建设单位出资,根据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搬迁安置可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轻度破坏:

29、可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

30、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站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工艺进行处理

31、,COD去除率85%,SS去除率95%,Fe去除率95%,Mn去除率75%。出水水质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Fe符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3中一级标准,同时也符合资源化利用途径的相关水质标准。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二级生化工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净水器,COD的去除率85%,BOD5的去除率85%,SS的去除率90%,NH3-N去除率50,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矿井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作井下防尘用水,使矿井水回用率达75.82。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

32、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矿井水利用途径,提高矿井水回用率。6.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储煤仓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筛分楼、机修车间、绞车房、泵类、空压机、通风机房、瓦斯抽放

33、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矸石经副斜井提出后,堆放在矸石周转场,再经汽车外运综合利用或运至排矸场堆弃。排矸场设置挡矸坝下游设置淋溶水池对淋溶水进行收集后泵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沉淀池部分运至排矸场堆存,其余部分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运至金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从

34、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7 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应为对地面环境要素产生严重影响的源项,新化煤矿五号井建设及生产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有:排矸场溃坝、矿井事故排水、工业场地遭受洪灾及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等。环评对上述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排矸场发生溃坝时最大影响距离为380.3m,将对矸石堆场下游380.3m范围造成较为严重的泥石流危害,排矸场位于冲沟内,雨季矸石泥石流将沿所在沟谷向下游溃流,排矸场距离尾巴小河170m,距离前胜新化公路260m,距离沙坝居民点355m。沙坝居民点位于排矸场溃坝方向,但其位置高于坝址,且与排矸场之间有河流缓冲,因此对沙坝居民点影响较小,威胁居民点

35、安全的可能性很小;溃坝时将会堵塞尾巴小河,影响其行洪排洪;此外还可能冲毁前胜新化公路,影响其正常运输。矿井井下最大涌水量为220m3/h,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情况下,矿井水处理站最大处理规模为220m3/h,矿井水处理站规模根据最大涌水量进行设计,能保证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后达标排放至尾巴小河。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可知,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造成尾巴小河及马洛河污染因子浓度增大,但不会地表水超过III类,环评要求仍应采取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工业场地位于宽缓沟谷地带,位于尾巴小河上方,设计建设涵洞防洪。尾巴小河在工业场地段河床标高为+1092m,最高洪水位标高未超过+1095m,为此,

36、设计将工业场地的最低标高定为1096m。评价要求矿井聘请具备资质单位对汇水面积进行计算,并且设计,建设的排水涵洞应不小于评价提出的核准要求,工业场地段涵洞长度不小于800m,规格不小于3.3m*2.0m,过水能力不小于5.0m2。该建设未改变河流的流向、流线,也未减小河道断面,增加了河道的过水能力和行洪能力。经调查,尾巴小河近20年来最高洪水位:+1095m,最大过水断面4.5m2,占在建涵洞过水能力的90%,泄洪能力达到要求。此外,评价要求矿井在工业场地尾巴小河南北侧场地外修筑截排水沟,使场地外雨水不能进入工业场地,对工业场地产生冲刷;场地内冲刷水经收集后泵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保证工

37、业场地不受冲刷水及尾巴小河洪水影响。瓦斯综合利用管道发生爆炸时,管道内的CH4全部外泄,CH4的爆炸浓度范围为516,在这个浓度范围内遇火会发生燃烧爆炸,对瓦斯综合利用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成威胁。在瓦斯泵站、瓦斯电站场地围墙上、储罐车间外墙等设置CH4、CO自动报警装置,确保工业场地及周边居民安全。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技改建成后,环保基本建设总投资为577.62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25%。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效益与费用之比为1.16,大于1;矿井环境代价为70.06万元/a,环境成本为1.17元/t煤。由此说明,由于采取了各种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使

38、得本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因此,新化煤矿五号井的建设在环境经济上是可行的。9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显示:100的受访村民和受访单位支持本项目建设。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的顾虑,设计、环评均提出了相应保护措施和补偿措施;同时矿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保矿井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件发生,保证公众利益。10 综合评价结论新化煤矿五号井(技改)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排放总量指标经当地环保部门落实;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

39、采方案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贵州省金沙县新化煤矿五号井的技改建设是可行的。11 建议新化煤矿五号井要结合当地实际,与地方紧密协作,建立有效的生态综合整治机制与专门机构,负责新化煤矿五号井矿区土地复垦的生态综合整治,将矿区的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提高至较高的水平。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采取瓦斯“先抽后采”的措施,矿井拟建设瓦斯发电站应尽快建设,待瓦斯抽放量达到综合利用要求时尽快利用瓦斯电站发电。此外,瓦斯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单独进行,并尽快落实。工业场地防洪设施及排矸场底部涵洞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达到防洪要求,保障工业场地生产安全。此外,需取得当地水利部门建设许可证后方可建设。本项目运营期涉及受沉陷影响居民的搬迁安置,建设单位应做好搬迁移民的安置工作,特别是矿井后期搬迁安置居民点,需确保资金到位以及受影响的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