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永红煤矿4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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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县永红煤矿45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2012年12月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盘县永红煤矿;(2)建设规模:45万t/a;(3)建设地点:盘县乐民镇;(4)建设性质:技改;(5)产品方案:用于发电、炼焦。1.2 工程简况盘县永红煤矿位于盘县西南部,隶属盘县乐民镇所辖。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 黔能源发2010710号 关于同意六盘水市盘县宝庆煤矿等39对煤矿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永红煤矿进行技改,原永红煤矿(15万t/a)属六证齐全的合法矿井,但是15万t/a系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未正式批复,15万t/a系统也未

2、进行环评竣工验收,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技改工程尚未开工建设,本项目技改后将配套建设瓦斯电站和洗煤厂,瓦斯电站和洗煤厂需要另行设计,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纳入此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留盘县乐民镇永红煤矿调整矿区范围的通知(黔国土资矿管函2009881号),同意调整永红煤矿矿区范围后的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构成,面积:1.1891km2。矿井设计资源量1648.53万t,设计可采储量1267.9万t,设计可采煤层9层,即1、3、6、12、17、18、20、24、26号煤层,其中24、26号煤层含硫量超过3%,环评要求禁采,扣除24、26号煤层储量后可采储量为1084

3、.16万t,服务年限17.2a。技改后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新建主斜井,利用原有副斜井、回风平硐、主斜井,划分二个水平三个采区开采,开采标高+2050+1350m,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t/a。项目总投资37091.64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427.98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1.15%。工业场地配套地面生产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原煤经配套建设的洗煤厂洗选后外售,环评建议矸石用于制砖。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用水取自Q3、Q5泉点;工业场地供热采用瓦斯电站余热供热;采用双回路供电,二回电源均引自平川变电站,且双回路已引至矿井工业场地,矿井年耗电量14436

4、760kwh,综合电耗32.1kwh/t。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898.84m3/d;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落地式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转载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绞车房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2 环境质量现状2.1 生态环境(1)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土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种类型,并以耕地为主,目前整个评价区内生态系统较稳定。(2)评价区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

5、候区,原生植被已不存在,被次生植被(灌木、灌草丛、草丛)和人工植被(旱地植被、人工林木等)所代替。(3)评价区内主要土壤类型为黄棕壤,其次为黄壤、石灰土和水稻土。(4)评价区为中度侵蚀区,以水力侵蚀为主,中、强度侵蚀区多发生坡耕地地区。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与林地生态环境,区内生态系统由于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区域受人为因素干扰影响相对较大,但具有一定的自然生产能力和受干扰后的恢复能力。评价要求在受到外来干扰后,要进行人工加以强化保护和恢复。2.2 地表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

6、梓木戛河和陈家寨小溪上共设置5个监测断面,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2.3 地下水本项目类比的三个泉点监测数据表明,区域地下水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类标准。2.4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工业场地中心和梓木戛居民点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点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5 声环境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工业场地、附近居民点设置6个监测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地

7、表沉陷预测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永红煤矿设计服务年限为17.2a(扣除禁采的24、26号煤层资源后),开采时间长,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首采区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49.08hm2,考虑24、26号煤层的情况下,影响范围约56.81hm2;全井田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124.08hm2,考虑24、26号煤层的情况下,影响范围约131.81hm2;以贵州同类矿井多年开采沉陷的现状调查和分析为基础,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

8、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由于本井田地处高原西北部的山区,属高原中山侵蚀溶蚀地貌,相对高差大,平地较少。开采引起的下沉约11.25m,相对于地表本身的落差要小得多。全采区开采对局部地表形态和地形标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看,对地表的地形地貌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原来的地貌单元类型。矿区内仅西北侧分布有大田居民点,大田居民点所在位置分布有24、26号煤层资源,虽然24、26号煤层硫份大于3%,环评提出禁采,但是后期政策等变化或重新进行煤质鉴定其可采时,该居民点房屋将受到严重影响,环评本着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将24、26号煤层开采后大田居民

9、点的影响程度进行了预测,得出倾斜i:12.1916.59mm/m,曲率K:0.150.31(10-3/m),水平变形:6.729.89 mm/m,结合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制定的砖混(石)结构建筑物破坏(保护)等级标准分析,大田居民点(10户,44人)房屋将受到地表沉陷级破坏,采取搬迁。(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永红煤矿总占地面积为7.47hm2。其中,工业场地(5.92hm2),新增占地中耕地4.62hm2,排矸场、地面运输系统区和附属系统区主要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及旱地等,永红煤矿的改扩建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

10、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永红煤矿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矿井全井田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131.81hm2,全井田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

11、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评价区植被以农田植被、林地植被、草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24.33%,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入陈家寨小溪梓木戛河后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各预测断面水质仍可达到类水质标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放对陈家寨小溪梓木戛河

12、水质影响较大,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及监测管理力度,从根本上防止污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外排。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本井田煤炭开采不会导通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对浅部含水层影响较小。可能导通煤系地层与上覆含水层底部小部分的水力联系,甚至影响至上部间接含水层,增加矿井充水,但对矿井充水水量影响不大。具有饮用功能的Q7泉点虽然位于矿区外,但出露于龙潭组,位于漏失影响半径内,因此其将受到较小程度的漏失影响;Q8泉点具备饮用功能,其出露于第四系且紧邻开采区域边缘,因此其受漏失影响严重;Q1、Q2、Q8不具备饮用功能,出露于龙潭组且位于漏失影响半径内,因此将受到漏失影响;Q3、

13、Q5泉点出露于煤系地层,位于漏失影响区域边缘,受影响较小;Q4泉点位于开采区域内,其受沉陷和受漏失影响均严重;当具备饮用功能的泉点受开采影响。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污废水经处理后,要求尽可能回用,排放污废水水质达标,本矿排水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质。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1.6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s的频率较小,储煤场和矸石堆放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煤矸石堆置场和储煤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

14、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工业场地四个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未超标,但考虑到夜间场界噪声预测值部分已接近标准限值,因此需进一步强化工业场地降噪措施,修建场地边界围墙同时采取绿化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未有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更多的需要采取个体防护。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未见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在确保场界噪声达标的

15、情况下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内设排水涵洞,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系统。类比浸出试验表明煤矸石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后期将煤矸石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永红煤矿开采煤层除24、26号外硫分均低于3%,环评提出24、26号煤层禁采,矿方原

16、煤细选后外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永红煤矿属改扩建项目,规模为45万t/a,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规定。(2)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2006年8月完成了贵州省盘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规划设置方案,2006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函2006205 号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对盘县煤炭整合方案进行了批复,原盘县永红煤矿是该批复中的在建煤矿,生产能力为15万t/a,2012年3月建成投产,之后盘县永红煤矿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 黔能源发2010710号 关于同

17、意六盘水市盘县宝庆煤矿等39对煤矿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对原永红煤矿15万t/a实施技改,技改后其规模为45万t/a,生产能力与已经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相符,项目建设与贵州省盘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规划设置方案相符。(3)永红煤矿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3.0,且都低于1.5,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煤炭经配套洗煤厂洗选后外售,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永红煤矿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7.82%,瓦斯抽采利用率85.56%,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符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的通知(黔发改能源20071144号)

18、规定。4.2 选址可行性分析(1)工业场地:项目开采方案设计推荐利用矿区西南侧边界处的原永红煤矿的工业场地进行改扩建,场地所在位置地形开阔,自然地形坡度相对平缓,工业场地内未见地裂缝、塌陷等不良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条件较好。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区内生态环境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III类水域,地下水III类区,声学环境2类区。对项目的制约程度不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工业场地建设部涉及新增占地。不会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影响。(2)炸药库:原永红煤矿已建设地面炸药库一座,技改后继续使用该炸药库,炸药库

19、紧邻技改后工业场地东侧厂界,有简易公路与工业场地相连,交通便利,炸药库选址为当地公安部门指定,储量为炸药库1t,雷管3000发,已取得当地公安局下发的储存许可证。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炸药库存量为5t以下,其安全允许距离的基准为300m,炸药库与技改后工业场地紧邻,炸药库与工业场地的安全距离明显不能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要求,环评要求炸药库在前期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尽量减少堆存量,鉴于该炸药库距离工业场地太近,应尽快重新选址。(3)排矸场:永红煤矿排矸场拟选址于工业场地西南侧直距约0.80km的山沟内,占地面积1.36h

20、m2,均为新增占地,可堆存约25.0万t,服务年限大于5a,排矸场利用现有乡村公路运输,交通较为方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农用地的补偿措施、严格的防洪排洪措施、防止溃坝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排矸场的选址基本可行。从另一方面而言,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减少排矸场环境风险。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5.1 资源综合利用(1)瓦斯利用:瓦斯的利用途径主要是用作民用燃料、工业锅炉燃料和瓦斯发电,本项目考虑建设瓦斯电站。建设4*500kW发电机组,年发电收益可达630万元,瓦斯利用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抽采瓦斯利用率可达85%以上。(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

21、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永红煤矿所产煤矸石用于制砖。(3)矿井水利用:矿井水处理后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场地绿化、瓦斯电站冷却水、浇洒道路用水,矿井水内部复用率为68.91%,满足贵州省煤矿矿井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的节能减排要求。5.2 清洁生产永红煤矿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储煤场、矸石堆放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后期将用于制砖,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

22、%,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三鑫煤矿基本达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的要求。在生产工艺和装备要求中,采用煤电钻掘进较为落后,在实际开采中,可考虑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水平。原煤生产水耗、当年矸石综合利用率低于三级水平,矿井应提高矿井水复用率,尽量减少矸石的堆存量。总的来说:环评建议在以后的生产中、尽量采用先进的开采设备,降低物耗、能耗,努力提高矿井水、瓦斯的综合利用率,建立完整的清洁生产体系,力争本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的要求。5.3 总量控制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

23、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Fe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3中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砖,煤泥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COD:7.12t/a;氨氮:0.56t/a。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矿区内仅西

24、北侧分布有大田居民点,该处居民点主要压覆24、26号煤层资源,虽然两层煤的含硫量均3%,环评提出禁采,但是不排除后期开采的可能,据此情况下进行了影响预测,环评提出大田居民点(10户)整体搬迁,搬迁安置于矿区北侧边界外的果家坟居民点处,可依靠果家坟居民点的供水、供电设施予以解决安置居民供水、供电问题,若果家坟居民点供水、供电设施不能满足需求,需由建设单位出资解决。(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轻度破坏:可

25、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中

26、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624.8m3/d,原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混凝沉淀+煤泥浓缩/干化+消毒回用工艺,处

27、理规模为1200m3/d。永红煤矿原有的矿井水处理站规模和工艺不能满足要求,结合当地当环保管理部门要求,环评要求对原有工艺进行改造,增加一级锰砂过滤和煤泥压滤环节,同时预留场地建设一套工艺与改进后的矿井水处理站相同的处理站,规模70m3/h,使总规模达到120m3/h,保证矿井发生最大排水时,全部井下水能够得到处理,两套矿井水处理站并联运行,并设置总调节池,以便分流,同时也能与当地环保部门要求一致,达标排放。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和瓦斯电站冷却水、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矿井水复用率为57.82。矿井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3.62m3/d,采用规

28、模为240m3/d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至陈家寨小溪梓木戛河。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储煤场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6.4

29、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绞车房、泵类、空压机站、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矸石经副井提出后,堆放在矸石堆置场。矸石堆场设置反滤层对淋溶水进行过滤,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

30、从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7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瓦斯利用设施爆炸、污水事故排放以及排矸场拦渣坝溃坝的风险。管道、储罐发生爆炸,储罐及管道内的CH4全部外泄,CH4的爆炸浓度范围为516,在这个浓度范围内遇火会发生燃烧爆炸,对工业场地及场地周围的建筑物构成威胁。由于CH4密度较轻,外泄时在地面的浓度不大,主要向空中扩散,对场地周围的建构筑物以及周边居民点影响较大。污水事故排放主要是矿井最大涌水、井下突水以及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导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工业场地附近的陈家寨小溪,对地表水造成一定的影响。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采取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

31、三废”和噪声排放水平较低,对环境影响很小。但采煤沉陷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1.07,在环境经济上可行。9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团体和100的个人均支持永红煤矿的建设;针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关心的问题,评价均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业主也已作出相关承诺,以确保矿井整合投产得以顺利进行,避免扰民纠纷。10 综合评价结论盘县永红煤矿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矿井技改后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排放总量指标经当地环保部门落实;矿井水、瓦斯等均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采方案设计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盘县永红煤矿的技改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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