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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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第三章 工程分析3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4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8第七章 结论10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随着绍兴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为满足人们对休闲生活和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餐饮类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经过缜密的市场调研,徐金法、董幼春决定投资300.0万元,将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转租过来,并且转租进来之后不进行装修,只是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

2、改变,成立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租赁位于绍兴市崇贤街5号6-7室、201-207室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实施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我公司受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1.2保护目标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盛世名苑S4625层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河流W60河宽25-48m一般水环境类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租赁位于绍兴市崇贤街5号6-7室、201-207室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实施经营,共计建筑面积2824.55m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投产后主要经营餐饮业务。项目共有二层,其中二层设有夹层。项目一层为酒店迎宾区、总服务台和点菜区;二层设有大厅(10人桌25个)、包厢(12人包

4、厢2个、10人包厢3个、6人包厢2个、8人包厢4个)、厨房、男女卫生间;夹层设有包厢(12人包厢3个、10人包厢3个、8人包厢7个、6人包厢4个)、仓库、休息区、总经理室、财务室、员工餐厅、酒水仓库、综合办公室以及男女卫生间。项目实施后总共可以同时容纳494人就餐。第三章 工程分析3.1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表3-1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废水废水量t/d4444t/a15947.015947.0CODcrmg/L500100t/a7.971.59氨氮mg/L3515t/a0.560.24废气厨房油烟废气t/a0.3580.054燃料燃烧废气SO

5、2kg/a0.080.08烟尘kg/a2.242.24NOXkg/a12.2212.22COkg/a2.442.44固废顾客固体废弃物t/a102.120员工生活垃圾t/a3.650噪声烹饪dB70/油烟净化装置和风机72/洗碗盘75/VRV中央空调外机65/注:排放量为排入环境的量。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从监测结果可知,渡东桥监测断面水质为类水,不能

6、满足类水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BOD5,分析超标原因主要和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河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及河底污泥污染物释放等有关。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由于项目地西面与汇金大厦其他商业房相连,因此西面噪声值未能进行监测。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项目地南面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东面迪荡湖路和北面胜利东路,均为交通干线,东面和北面昼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满足4类功能要求。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

7、目租赁位于绍兴市崇贤街6-7室、201-207(胜利路汇金大厦106、107号)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因此不涉及装修施工期,因此施工期无污染物产生。5.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汇金大厦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不排入附近河道,因此,对周围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5.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VRV中央空调外机、厨房碗盘洗涤以及油烟净化装置和风机噪声,VRV中央空调外机噪声为65dB、碗盘洗涤噪声为75dB左右、油烟净化器和风机为72dB。项目厨房设置于项目地二层,厨房

8、内窗门全部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窗,营运时关闭,可有效降低外排噪声,厨房外排噪声在50dB以下;项目VRV中央空调外机安装在项目地四层屋顶,并对空调外机四周外侧用砖实砌围筑,并高出中央空调外机1米,底部安装减震垫,噪声可降低5dB,空调外机距离南面盛世名苑56m,距离衰减值为42.94dB,项目昼夜间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营业至21点,因此夜间对项目地周围基本没有影响。项目实施后,项目地场界噪声仍能达标。5.4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由安装在厨

9、房内的内置排烟管道直通屋顶排放。所选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85的标准;环评要求厨房安装风量大于24000m3/h的风机一台,厨房工作时间为6个小时,则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0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2.0 mg/m3的标准。油烟排放口距离南面盛世名苑74m,由于油烟排放少(0.054t/a),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燃料燃烧废气项目厨房燃料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

10、中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由安装在厨房内的内置排烟管道直通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5.5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蔬菜等生料粗加工丢弃物和就餐后的残菜剩饭,废包装材料,空酒瓶及饮料瓶,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对项目固废采取分类收集,残菜剩饭由专用带盖塑料桶盛放,每日清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空酒瓶及饮料瓶分类收集,贮藏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清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6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不再营业,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

11、和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和设备。房屋还给出租方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餐饮设备不含放射性、腐蚀性及有毒有害物质,可分类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6.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6-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序号类别治理措施1废水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集接入汇金大厦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需设置10m3隔油池1只;规范化排放口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2废气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去除率85%以上)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由

12、安装在厨房内的内置排烟管道直通屋顶排放。项目排放的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环保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等有关规定;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3噪声项目选用高效低噪声VRV中央空调,VRV中央空调外机放置在四层屋顶上,外机安装应按绍兴市空调设备安装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外机底座安装橡胶垫,外机外侧四周用砖实砌围筑,并高出中央空调外机1米。项目厨房窗门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窗,营运时关闭,项目地南面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窗,营运时关闭。油

13、烟净化器和油烟风机安装于厨房内,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底部安装减震垫。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4固废厨房产生的废泔脚盛放于带盖塑料桶内,做到日产日清,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和空酒瓶及饮料瓶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6.2 环保投资估算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6-2。表6-2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项目名称内容预定投资(万元)废水处理隔油池(已有)、化粪池(已有)、清污分流管道2.0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0.2噪声治理中央空调外机四周用砖实砌1.0厨房窗门采用中空双层隔声窗0.5风机进出口安装消

14、声器0.6废气治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由安装在厨房内的内置排烟管道直通屋顶排放1.0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0.2固废处置分类垃圾收集桶、运输费、处置费0.2合计/5.7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5.7万元,占总投资的1.90%。6.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租赁位于绍兴市崇贤街6-7室、201-207(胜利路汇金大厦106、107号)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项目所在地功能区划属于商住混合区,项目租赁的房屋已得到房产证(见附件3),用途为商业用房,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

15、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本身有一定的污染,但其废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截污管网,油烟废气和噪声经适当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利用和处置。项目边界距离南面盛世名苑46m,厨房油烟排放口距离南面盛世名苑74m,符合饮食业环保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等有关规定。因此,项目“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6、。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较合理。 第七章 结论7.1建议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终年达标。加强餐饮的卫生管理,消除蚊、蝇、老鼠生衍繁殖的条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7.2环评综合结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林迪荡大酒店租赁位于绍兴市崇贤街5号6-7室、201-207室原绍兴市园林大酒店迪荡分店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审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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