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张皮草加工4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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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论1.1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1.1.1评价目的通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明确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了解评价区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状况。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城市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厂址周围环境状况等,论述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情况。通过对项目工程分析,找出工程污染产生环节,确定项目“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提出可行的治理措施和建议。 在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和污染源进行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评价因子和预测模式,预测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正负效应,论证项目环保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防治污染的建议,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1.1.2指导思想以项目的污染特征和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为基础,以有关环保法规为依据,以有关方针、政策及城市发展规划等为指导,以实现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为宗旨,最终指导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满足环评技术导则要求。(2)评价方法力求先进、定量、可靠,评价结论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3)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4)体现环境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精神,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原则。1.2编制依据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3、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部令第33号,2015.6.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

4、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

5、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320号); 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2013103号);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

6、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2015.5.1)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0.10.26);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3.11.28); 山东省实施办法(2003年);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6年);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248号); 关于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意见(鲁政发20052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

7、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发2007108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环发2007147号); 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鲁环发201042号); 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申报范围的通知(鲁环发201047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

8、134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049号); 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鲁环发201050号); 关于批准发布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9、的通知(鲁环办201321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落实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环函201370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文); 关于明确2014 年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的函(鲁环办函201413 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号);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052号); 临沂市人民

10、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843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临政办明电2008252号);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86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2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综合治理的通知(临环发200988号,2009.5.23); 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015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水发20103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0196号); 临沂

1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临沂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的复函的通知(临政发20117号); 关于处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内部掌握原则的通知(临环发201138号); 关于认真落实等4项标准修改单实施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141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临环发201169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临环发2011105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临环发2011183号); 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临政发201213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21 号); 关于

12、印发2012年临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26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245号); 转发省环保厅的通知(临政发2012175号); 转发省环保厅的通知(临环函2012176号); 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3.12); 关于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的通知(临大气发20141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临政办发201446号);1.2.2相关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

13、划(2011.12.15);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环发201258号);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4.2);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011年2月);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12.31); 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鲁政发2002100号); 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鲁政发2003119号); 山东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 关于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0086号);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 山东省人民

14、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字2003530号);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011年3月); 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临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临沂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临沂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临沂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9年); 兰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兰陵县卞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2.3 导则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

15、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危险废物

16、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01.0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制定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13021-91);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 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2014.06.01

17、)。1.2.4项目技术依据(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关于对兰陵县兴捷皮草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皮草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兰陵环函201559号);(3)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初审意见(兰陵发改初审201564号);(4)兰陵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兰陵环罚字2015第51号);(5)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6)项目土地转让合同;(7)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项目土地规划查询说明;(8)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项目用地性质的证明;(9)兰陵县规划局关于本项目选址意见(兰陵规选201510号);(10)企业关于项目不使用含第一类重金属禁用原料的承诺;(11)项目染

18、料有害物质检测报告;(12)项目申请报告;(13)项目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兰陵县兴捷皮草加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15)兰陵县兴捷皮草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皮草加工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16)项目燃气供给协议;(17)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项目污水的证明;(18)兰陵县环保局同意公众参与调查实施方案的证明;(19)各村委会公众参与调查证明;(20)兰陵县环保局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核查证明;(21)兰陵县兴捷皮草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皮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评审意见。1.3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确定 1.3.1 污染因素识别(1)施工期施工过程

19、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土方挖掘及建材运输等造成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车辆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由于项目在原山东省苍山县利隆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并且项目占地面积较小,施工工程量较小,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施工期环境影响是短期暂时性的,随着施工结束后施工期环境影响也将消失。(2)营运期项目运行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废气主要排放SO2、NO2、粉尘、四氯乙烯、氨、硫化氢等污染物;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pH、COD、BOD、氨氮、SS、动植物油、硫酸盐、氯化物、色度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削匀废渣、废锯末、废油脂、废水污泥、废包装物、生

20、活垃圾等。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见表1-1。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环境要素影 响 因 子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SO2、NO2、粉尘四氯乙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pH、COD、BOD、氨氮、SS色度、动植物油、硫酸盐、氯化物、全盐量、四氯乙烯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 态注:空格表示没影响,表示影响较小,表示影响较大。1.3.2 评价因子的筛选根据工程及周边环境特点和污染因素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评价选取的现状评价因子及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2。表1-2 评价因子确定表 项目专题主要污染源现状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

21、子环境空气燃气锅炉烟气;转鼓和铲软工序含尘废气;生产过程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SO2、NO2、TSP、PM10、PM2.5、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四氯乙烯SO2、NO2、PM10、四氯乙烯、臭气浓度地表水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pH、COD、BOD、氨氮、SS、动植物油、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全盐量、LAS、色度、六价铬、苯胺类、四氯乙烯、粪大肠菌群COD、氨氮地下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硫化物、六价铬、苯胺类、四氯乙烯、色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

22、生活垃圾削匀废渣、废锯末、废油脂、废干洗剂、废水污泥、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噪 声设备噪声Leq(A)Leq(A)环境风险生产装置和辅料仓库四氯乙烯、甲酸1.4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项目所排污染物量、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4.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的确定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估算模式对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级。划分工作等级时,根据导则要求按单个源最大浓度贡献计算判别。项目投产后有组织排放源主要

23、为燃气锅炉烟气、干洗四氯乙烯废气和铲软含尘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生产过程排放粉尘、四氯乙烯、恶臭气体和污水处理站排放硫化氢、氨等恶臭污染物。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1-3。表1-3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污染源工序名称污染物最大浓度(mg/m3)占标率P(%)出现距离(m)点源锅炉烟气SO20.0019370.39281NO20.0091723.82281烟尘0.0011620.26281铲软工序粉尘0.0033830.75294干洗工序四氯乙烯0.0025030.78262面源生产车间粉尘0.069827.76155四氯乙烯0.0035691.12155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原则见表1-4。表1-4 评

24、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 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 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由估算结果可见,项目建成后锅炉烟气排气筒NO2有组织排放预测下风向浓度最大,最大占标率为3.82%,未超过10%;项目生产区粉尘无组织排放预测下风向浓度最大,最大占标率为7.76%,未超过10%。根据导则要求,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按导则5.4.2节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 5km。”,本次评价确定项目环境空气的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点边长5km矩形区域。1.4.2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到则(HJ

25、2.4-2009)中“5.2 评价等级划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般分为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性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5。表1-5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GB3096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值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二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dB(A)5dB(A)以上(含5dB

26、(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增多时三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或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时,如建设项目符合两个以上级别的划分原则时,按较高级别评价等级评价。本项目建设厂址位于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最近村庄距离项目600m,评价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中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二级。1.4.3 其它环境因素评价等级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所处

27、地理位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项目所排污染物量、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具体见表1-6。表1-6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表项目判 据评价等级地表水污水排放量98.4m3/d1000m3/d三级评价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中等排水去向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汶河。水体功能及规模Q15m3/s,汶河属小河,执行类水体标准地下水拟建项目类别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因此拟建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三级评价建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中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不敏感污水排放量分级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中等环境风险

28、危险物质四氯乙烯、甲酸二级评价污染源非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1.5评价范围、重点保护目标及评价重点1.5.1 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项目三废排放情况及厂址周围敏感目标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了本次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7和表1-8。项目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见图1-1。 表1-7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空气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矩形范围地表水汶河上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100m至下游3000m地下水厂区周围20km2范围内浅层地下水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环境风险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3.0km

29、圆形范围表1-8 厂址周围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址距离 (m)人口数居民点南小庄村环境空气环境风险地下水E600520北小庄村NE1200850卜家楼村SW1300600郎庄村WNW1600712高屯村NW2000630常于沟村WSW2000680仓谷屯村N2000560大官庄村NNE2200910孙于沟村W2500570洼桥村环境风险E2700550庄屯村SSW2800530张屯村SSW2800470地表水汶河地表水SW3001.5.2评价重点由污染因素识别可知,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发生在运行阶段,本次评价重点对运行期进行评价。由于本项目施工期污染因素较

30、少,且周围环境不敏感,因此本次评价主要对营运期进行分析,对施工期进行简要分析,不考虑服务期满后的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等专题为评价重点展开评价。1.6评价标准根据兰陵县环境功能区划,同时参照关于对兰陵县兴捷皮草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皮草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兰陵环函201559号),确定本次评价的执行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6.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2、TSP、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31、-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四氯乙烯没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次环评采用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ultimeedia Environmental Goal,MEG)中的AMEG值(空气环境目标值)作为四氯乙烯评价标准,主要计算公式如下:AMEG=0.107LD50/1000式中:AMEG空气环境目标值,mg/m3LD50大鼠经口给毒的半数致死剂量,四氯乙烯为3005mg/kg。计算得出四氯乙烯AMEG值=0.32mg/m3,因此推荐环境空气中四氯乙烯最高容许浓度为0.32mg/m3。具体标准值见表1-9。表1-9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mg

32、/m3)标准来源小时平均日平均SO20.500.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O20.200.08TSP0.30PM100.15PM2.50.075四氯乙烯0.32采用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AMEG值氨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硫化氢0.011.6.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硫酸盐、氯化物标准参照执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苯胺类、四氯乙烯参照执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SS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33、5084-2005),全盐量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具体见表1-10。表1-10 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标准限值 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除外)项目pHCODBOD氨氮SS硫酸盐氯化物标准693061.5100250250项目硫化物苯胺类四氯乙烯全盐量LAS六价铬粪大肠菌群标准0.50.10.0410000.30.0520000个/L1.6.1.3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硫化物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苯胺类、四氯

34、乙烯参照执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11。表1-11 地下水质量执行标准一览表项目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硫酸盐硫化物mg/Lmg/Lmg/Lmg/Lmg/Lmg/Lmg/Lmg/L标准6.58.54503.00.2200.020.0022501.0项目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色度LAS四氯乙烯苯胺类六价铬总大肠菌群mg/Lmg/Lmg/L度mg/Lmg/Lmg/Lmg/L个/L标准1.02501000150.30.040.10.053.01.6.1.4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

35、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评价标准见表1-12。表1-12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6050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6.2.1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NO2、烟尘排放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

36、鲁环函2014420号)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四氯乙烯没有相应的大气排放标准,因此其排放浓度“以健康影响为依据的空气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作为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确定,厂界浓度限值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5倍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再严格20%执行”。相关计算公式如下:DMEGAH = 45LD5010-3式中:DMEGAH允许排放浓度;mg/m3LD50大鼠经口给毒的半数致死剂量。四氯乙烯为3005mg/kg。Q=CmRK

37、e 式中:Q排气筒允许排放率,kg/h。Cm标准浓度限值,四氯乙烯0.32mg/m3。R排放系数,取值为6; Ke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取值为1。 经计算,四氯乙烯的排放浓度限值为135mg/m3,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为1.92kg/h。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13。表1-1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粉尘303.5(15m)1.0(GB16297-1996)、(DB371996-2011)SO250(DB37/2374-2013)、鲁环函2014420号NOx200烟尘10氨1.5(GB14554-93)硫化

38、氢0.06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20(无量纲)四氯乙烯1351.92(15m)1.28DMEGAH、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1.6.2.2 废水废水排放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硫酸盐、四氯乙烯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A等级标准。详见表1-14。 表1-14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项目pH值CODcrBODNH3-NSS色度动植物油氯化物硫酸盐四氯乙烯GB30486-20136-93008070120100304000CJ343-20

39、104000.51.6.2.3 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具体限值详见表1-15和表1-16。 表1-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时段昼(Ld)夜(Ln)标准值dB(A)7055表1-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时段昼(Ld)夜(Ln)标准值dB(A)60501.6.2.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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