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085906 上传时间:2023-03-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6.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 农村五保户供养 1、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无儿无女无依无靠,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老人; 已丧失父母,无法定抚养人的年满16周岁以下的孤儿; 残疾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抚养、扶养的人。 2、申请程序及所需要递交的资料 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表为其提出书面申请; 经过村民委员会评议,对符合五保对象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7天; 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民政办; 镇民政办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农村五保户办理程序 1、农村五保户对象必须是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本镇农业人口。 2、个人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本人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3、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同时做好有关的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手续报镇民政办公室。 4、镇民政办公室应当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社会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