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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复习资料国际商法 第一章 1、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其主要内容有商行为法、商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商事权利救济法。 2、国际立法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各国国内商事立法。 3、国际公约: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 4、国际贸易惯例: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 5、惯例与习惯的比较: 国际惯例没有强制的普遍约束力,但是一旦被当事人加以采用,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习惯只是一种行为,和国际惯例具有本质区别。 6、大陆法的特点: 大陆法系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律法继承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
2、体系、概念和术语。 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系。 大陆法系要求法国遵从法律明文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 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 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7、英美法的特点: 运用却别技术。 判例法占重要地位,制定法受判例法制约。 没有严格的部门法概念,法律分类比较偏重实用。 美国法学教育定位于职业教育,以判例教学。 职业流动性大,法官多来源于律师,地位高。 8、英美法对先例的原则: 遵循先例,推翻先例,避开先例 9、两大法系区别: 大陆法有裁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主要依据;英美法以判例法为基
3、础。 大陆法以法典形式;英美法多为单行法。 大陆法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英美法以普通法和平衡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大陆法系的法官确定事实后首先考虑制定法的法规;英美法的法官首先考虑以往案例。 大陆法倾向于职权主义;英美法倾向于当事人主义。 教育中大陆法突出理论教育;英美法注重实用教育。 10、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主要规定与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问题的法律文件。法律从属于宪法,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11、判例:事先存在可构成审案依据的判决范例,先判的案例。 12、民法: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对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
4、 第二章 1、商事组织:指依法成立,具有一定规模,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经济组织。 2、商事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3、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经济组织。 4、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投资主体仅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财产发面: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责任承担:承担无限责任。 主体资格: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 5、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共同点是都是有自然人出资。其区别是 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家庭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
5、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依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否则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定;个体工商户依据民法通则,个体工商户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定。 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 6、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自然人出资;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也可以是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一人公司是企业
6、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注册成本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并要求成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 成立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 税收政策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公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7、个人独资企业和全资国有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全资国有企业是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由自然人出资设立;全资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国有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全资国有企业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
7、独资企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全资国有企业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规定的原则设立。 8、个人独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区别: 资本来源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资本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资企业的资本来源于境外。 设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外资企业依据外资企业法设立。 承担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外资企业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9、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都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都是非法人组织。 投资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要2个或以上。 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
8、的财产归出资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承担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11、合伙企业的特征: 生命有限,责任有限,相互代理,财产共有,利益共享。 12、公司的法律特征: 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的社团法人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具有永久存续性 13、公司的
9、基本特征: 人格性,社团性,营利性,股东责任有限性,永久存续性。 14、公司的设立:指公司依据法定程序组建公司并取得合法资格的过程。 15、公司资本:广义:反应公司资产的价值形态。 狭义:公司股本。 16、公司资本的特征: 是股东对于公司的投资 是股东对于公司的永久性投资 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 17、股权融资: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 18、股权融资的特征: 长期性、不可逆性、无负担性 19、授权资本制的特点: 丰富的资本表现形态 合理的股东责任界限 灵活的增资程序 14、授权资本制的优点: 体现了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民主 有利于
10、提高经济效率 有利于培育正确的市场交易理念 便于公司尽快成立 不易造成公司资本闲置和浪费 免除了变更注册资本的繁琐程序 15、授权资本制的缺点 容易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等非法行为的滋生 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16、股份:是构成股份公司资本的成分,是构成其资本最小的均等计量单位,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就是资本总额。 17、股份发行: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筹集资金或其他目的而依法对外发行股份的行为。 18、公开发行股份需要遵循的三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19、股份回购: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20、公司债券:指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
11、付息的有价证券。 21、公司债券的特征 是要式有价证券 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 是流通证券,可转让、抵押而流转 是政权证券 有公司盈利偿还,风险高,收益高 22、公司治理结构作用: 协调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关系 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 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2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24、股东大会的类型: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25、股东大会的性质; 体现股东意志 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26、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
12、行机关。 27、经理: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公司经营权力,并有免除经营管理干部的权力。 28、经理的职权:法定职权和意定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29、监事会: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30、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契约或法令,归并
13、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31、公司合并的形式: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32、兼并: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或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前者保留自己的法人资格与名称,后者则丧失独立的法人资格,只是前者的一个部分。 33、兼并的方法: 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与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获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34、公司变更:是指公司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改变公司构成要素的法律行为。 35、公司清算: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业务,并在股东之间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消灭
14、公司拟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三章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识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的成立: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4、合同的基本条件: 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意识表示一致 当事人必须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5
15、、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对价:是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即交易双方互为有偿,相互给付。 8、违约责任特征: 属于一种民事责任 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 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是财产责任 有一定的选择性 9、违约的救济方法:是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人的不同方法。 10、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11、大陆法认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要有损害的事实。 须有归责于债务人
16、的原因。 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12、合同的让与:是指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 13、债权让与:指债权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而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者,后者基于债权让与成为新的债权人,他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 14、债务承担:指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新债务人称为承担人。 15、提存: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延迟,债务人有权把应付的金钱或其他货物寄托于法定的提存所,从而使债务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 16、时效: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由于一定事实状态的继续存在,而引起民事法律
17、关系的消失或发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第四章 1、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界进行商业贸易。 2、国际货物买卖法:指调整具有国际因素的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或经常遵守的行为规范。 4、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 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 它具有确定的内容且被许多国家认可和接受。 它不是法律,一般不具有强制性,不能自动适用。 它是国际贸易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5、D组术语有DAT、DAP和DDP 6、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义务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交付与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 对货物品质瑕疵的担保 对货
18、物权利的担保 7、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 支付货款的义务 收取货物的义务 第五章 第六章 1、产品责任: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为产品有缺陷,从而给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特征: 产品责任是由产品的缺陷引起的。 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3、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和使用者之间,因为产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权赔偿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4、产品责任法的特征: 产品责任法实行侵权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的契约原则 产品责任法基本上属于带有强制性的公法范畴 产品责任立法的目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9、5、美国产品责任法的理学依据: 疏忽说、违反担保说、严格责任说 6、中国产品质量法的特点: 引导并促使企业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 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7、中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上:适用于在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进口商品 主体上:适用于生产者,用户,消费者及监督管理者 客体上:各种动产,不包括不动产 第七章 1、代理人的义务: 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期代理职责 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实 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 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 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第八章 1、票据的特征: 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
20、据是货币证券或称金钱证券 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是占有证券 票据是提示证券 票据是返还证券 2、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 3、票据法的特征: 强制性特征技术性特征国际统一性特征 4、汇票的使用: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背书、拒付、 5、支票的种类 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划线支票和为划线支票 保付支票银行支票 6、三种票据的异同 汇票 本票 支票 1、性质 2、作用 书面债据,载明一定的金额,在一定日期,持票人或者指定付款人支取款项的凭证,都是文字证券,可转让流通证券,无因证券 支付手段,流通手段,融资工具,即发挥结算
21、,信用,流通,抵债的作用 3、无条件性 一人向另一人签发,要求后者付款给第三方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收款人,受票人,出票人 远期汇票: 承诺前:出票人 承诺后:承兑人 要保证受票人承兑和付款 即期与远期 同城或异地 有复本 一人向另一方签发,约定自己付款给后者的无条件支付承诺 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付给第三者或者本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收款人,付款行,银行客户 出票人:银行客户 4、基本当事人 5、主债务人 收款人,出票人 出票人 6、债权人 7、出票人的责任 8、持票人的权利 9、期限 10、适用范围 11、有无复本 持票人 自己有付款责任 要担保付款人一定付款 见索即付 同城 无复本 要求有关
22、方付款的权利及行使追索权的权利 即期与远期 同城 无复本 7、中国票据法的产生的意义 有助于将信用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有助于巩固和发展结算改革成果 是维护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票据违法行为的需要 是完善民商法律体系的需要 8、中国票据法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原则票据流通原则文义责任原则社会公益原则国际惯例原则 第九章 1、知识产权:人类智慧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 2、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无形性、法定性、复合型、地域性、时间性 3、专利: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 4、专利的特点: 排他性、区域性、时间性 5、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
23、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专利法的特点: 专利法是国内法,不是国际法 专利法是独特法,而不是普通法 专利法是实体法,辅以程序法 7、著作权的特点 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客体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内容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 产生和保护具有自动性 8、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又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十章 1、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2、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管辖权
24、的非强制性 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仲裁“一审”终局性 程序的灵活性 审理的非公开性 3、仲裁:指双方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第三者裁决的争议处理方式。 4、仲裁的特征: 专业性,自愿性,灵活性,秘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国际性 5、仲裁协议的作用: 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进行仲裁程序的依据。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6、仲裁裁决的承认: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仲裁裁决具有可予以制定的法律效率。 7、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当事人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强制另一方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 8、商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处分原则 辩论原则 9、商事诉讼的程序: 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 10、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11、再审程序的发生情况: 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