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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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行政执法与思考林业行政执法与思考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 近年来,旬阳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适时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治林兴林取得了显著成绩。旬阳林业进入了以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森林资源为主的全新时期,进而实现了林业建设的新跨越。结合实际,笔者对旬阳林业执法工作现状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意见。 一、

2、现状。依法行政、成效明显。 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队伍稳定,措施得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第一,建立机构,强化执法队伍。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稳定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就难以做好依法治林兴林工作,旬阳县林业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执法队伍建设摆在工作首位,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在已有森林公安分局、资源林政股、两个森林派出所、两个木材检查站的基础上,在28个乡镇设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站,聘用350余人的专兼职天保护林员,初步形成了纵横交错,较为完善的执法队伍体系,为加强领导和监督,县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林业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分别确定了主管股室,日常工作承办人和集

3、体会议制度,做到领导、管理、监督三到位,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得到稳定和增强。同时,理顺长期多头执法乱局,确立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案件查处管理体制。 第二,狠抓宣传,增强护林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县局十分重视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每年出动宣传车辆,由局领导带队,深入28个乡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等宣传活动。二是刷写宣传标语,竖立护林宣传牌碑100余个。三是连续数年以挂历为阵地,在每页上都印有林业法规和政策,使之深入到千家万户。四是印发护林公告,*封山禁牧令,防火戒严令,下发各林业广泛张贴宣传。五是与广播、电视台、报刊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第

4、三,明确任务,落实执法责任。为林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逐步实现依法治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经过认真清理,属于林业行政执法主管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等70余部,协管执行的8部,为明确执法主体,落实了执法责任。把林业行政执法的目标责任落实到职能单位,并由局长与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执法责任状,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而规范了林业执法管理和林业行政处罚权限,在执法实践中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责任明确。 第四,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素质。抓好培训更新知识,是不断提高执法者素质的主要途径。近几年来,县局派送森林公安干警及其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20余人次,参加了南京森林警校

5、、宝鸡分校及省市等举办的更新知识和政治业务培训。使林业执法队伍素质得以不断提高,根据近几年来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县局先后举办了森林管护、林业行政执法、业务技术等各类培训20余次,基本做到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无错案、无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案件,无违法乱纪行为,进而展示出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治林的良好形象。 第五,适时开展严打整治,维护护林区平安。森林公安始终发挥维护林区稳定主力军作用,以促进发展,保驾护航为已任,建立“打、防、控”一体化机制。以木材检查站、天保护林站、专兼职护林员、森林消防员、国有林场护林工作站为主体覆盖全县林区的治安联动防范体系初步确定。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天保行动”、

6、“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破案攻艰战”等专项斗争。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50余起。清查出非法木材50余立方米,查获野生动物及产品500余条。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0余人次,在办案中,坚持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显示出保护森林资源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林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问题。有法难依、执法更难。 由于林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短期利益和影响,法律法规的不尽配套等诸多原因,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商品材零指标,执法较难。从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商品材采伐已连续多年零指标,而矿产开采,重点工程建设,生态移民,扶

7、贫搬迁等工程就必须使用木材,大多数自身没有木材,因而非法收购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再比如各类工程建设施工未把采伐林木纳入计划,实际施工需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有的进入流通销售,支持重点工程和严格林业行政执法矛盾突出,在林业行政执法上的难度和阻力较大。 林地管理不力,难施处罚。在山区农村以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为由。乱采乱挖侵占林地的现象比较突出。因牵涉面广,关系复杂,查处难度较大。尤其是近年来,重点工程及附属项目,临时便道、材料场、工棚搭建、采石取土等随意侵占林地,其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践中未停耕、复耕等案件、调查取证和适用法律都很困难,因而查办不力,无震慑效果。 法律观念淡薄,违法行

8、政。有的部门、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在林地征占用审批过程中,不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随意审批林地占用批复文件等,甚至有乱表态行为,阻碍、干与依法查处工作等。由于受部门或个人利益的驱使,有的无视法律、积极插手,直接扰乱林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正常秩序。加之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不尽完善,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又是实施行政处罚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同时又是实施行政处罚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同时又是实施行政处罚人员,“放鬼是自己,捉鬼也是自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同程度地产生执法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叉以及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以罚代刑等问题,以致在查处案件上有利争着上,无利互相推诿现象。

9、不遵守执法程序,随意施罚。本来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否则处罚无效。但在实践中,无论是执法者,还是当事人,图省事而把本应严肃的行政执法活动当成“交易”来做。执行处罚不以法定程序,随意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是以法定程序进行的,不是谈交易。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林业执法形象。 调查取证简单化,“以嘴代卷”。有的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有的连基本材料都不具备,无违法现场勘验检查材料,不绘制现场基本情况图,违法证据不提取,不拍照,不作办案笔录,“以嘴代卷”现象时有发生,即使收集材料,证据也不齐、不力、不充分,

10、取证材料书写也不规范。 案件管理混乱,延时办案现象普遍存在。案件受理立案不按规范运作,受而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结。交办、转办甚至督办案件久拖不查或者查无结果。不销案、不移交、不报告。办案法定时限观念模糊,严重影响案件立案率,查结率。 三、建议。提高素质、准确执法。 加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要求林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森林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采取自学和参加业务培训等形式,抓好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结合当前执法实践中的客观情况,每年集中安排一定的时间,采取选送到外地学习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所侧重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夯实自身素质,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分析并落实到本职工

11、作中,创新思维,开拓进取,力求做到能干事,不出事。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牢牢掌握业务知识,正确规范公正执法,才能更好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树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形势给林政执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制理论,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掌握法律,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执法。 搞好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广泛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及向群众散发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五五”普法,到村到户讲

12、解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林护林意识,搞好宣传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健全监督体制,搞好普法宣传是林业建设的首要环节。森林法作为专门法律已列入普法教育的内容,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专题讲座、墙报专栏、标语口号、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林业建设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 严格执法,切实保护林业资源。 严格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13、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及毁林占地等犯罪行为。立足保护林业资源,严把采伐审批关。强化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监管,保障木材流通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依法保护管理林地资源。当前,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森林资源的基础还很薄弱,“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生态危机仍然存在。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整个林业工作的根本。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建设,稳定和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保护管理和执法队伍,支持林业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切

14、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侦查破案,查处毁林案件,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宁的首要任务,也是林业执法工作的主要体现。为此,必须坚持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始终把积极查处林业案件放在首位,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收乱购、乱挖乱占、非法运输等林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建立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会议制度、审查制度,落实案件“四级把关”,克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证执法工作的严肃、公正。案件统一由森林公安分局审查把关,查处过程中可以及时准确定性,决定处罚方式,对构成犯罪的,及时将行政案件转立为刑事案件,避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现象。按照林业

15、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及专门法制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 规范执法,落实责任。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违反程序则行政处罚无效。因此,必须抓好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采取明查、暗访,结合案卷评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摆、指导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

16、的优缺点,使林业行政执法活动日趋合理。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方式。林业行政执法的手段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奖励、林业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手段之一,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应对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进行规范。 加强领导,建全制度。 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林业案件审查、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分局、资源林政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在森林公安分局确定1名专职法制员,建立林政执法会议制度和案件审查制度,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领导主管,有责任人分管,有承办机构和日常工作人员。明确简易行政处罚可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一般案件由森林公安分局审查,重大案件报局案审会研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要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使行政执法不受利益驱动。要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形式,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执法权限、范围、种类、程序等;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对执法人员进行制度化的考核考评,监督其执法行为。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以返还和奖励等方式变通补充经费,彻底改变“以收抵支”和“以罚养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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