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电气部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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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电气部分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宜符合表301的规定。 建筑分类 表301 9 电 气 91 消防电沿及托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规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

2、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6小时内供电。 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9142 当采用明敖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9143 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9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梳

3、志 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921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

4、的照度。 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 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凸于30min。 93 灯具 931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超过10

5、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人线应采取保护措施。 932 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厕所、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 除普通住宅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设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

6、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录音室。节日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94213 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 94214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7、 94215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943 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3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32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9433 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9434 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9435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注: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的门厅、观众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4 应急广播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945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的高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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