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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三讲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一、什么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1、什么是经济基础 请看教科书: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理解经济基础的内涵,要把握两点:其一,经济基础的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在一定社会内部往往存在着多种而不是单一的经济关系,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在传统教科书中,经济基础的定义是: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区别在于:一个是指全部生产关系的总和,一个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但两者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决定社会性质的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
2、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在实践中它总是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此,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起着极为重大的作用。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虽然是两个术语,但内容相同。对应生产力叫生产关系,对应上层建筑叫经济基础。 2、什么是上层建筑 请看教科书: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概念。一般而言,上层建筑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政治上层建筑,主要是指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法律设施的总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国家机构和政党组织等,是政治
3、上层建筑的实体形式。二是社会意识形态,称为观念上层建筑或者思想上层建筑。也有的人认为,马克思后来修改了这一说法,1 上层建筑不再包括意识形态。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会消亡。国家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国体是指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
4、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政体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也就是政权构成形式。它表明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实现自己的统治。 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1、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人们在经济上没有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在政治上也就没有统治和被统治关系。在阶级时候中,由于人们在经济上存在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在政治上也就存在着统治和被统治关系。这说明,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当着某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某些局部变化时,上层建筑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而当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革,即旧的经济基础被新的
5、经济基础取代时,旧的上层建筑也必然被新的上层建筑所取代。这说明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当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先进的时候,上层建筑就帮助它确立、巩固和发展,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当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为落后的时候,上层建筑就极2 力维护它,这时它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说明,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和依靠自己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通过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排除异己势力及其思想,力图将社会特别是经济关系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维护自己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和根本利益。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请看教科书: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
6、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表明: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状况;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自己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在当代中国,深入理解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必须正确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并且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快上层建筑领域的
7、改革。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体现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三、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历史发展的趋势 3 什么是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是指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像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或者说是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马克思经常把“社会形态”与“经济的社会形态”在统一意义上使用,说明“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形态的本质方面,经济形态是社会形态的
8、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依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人类历史上依次出现过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就世界范围而言,人类历史依次经历五种社会形态,但就某一国家或民族而言,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国家或民族可以超越一个或几个社会形态。例如,美国跨越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社会形态;欧洲日尔曼木有经过奴隶社会,而是经过征服罗马帝国从农村公社建立其封建社会;新中国在刚刚建国时,有些少数民族还处在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经过民族改革,他们超越了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也有历史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在:它只是从而客体方面区
9、分不同的社会,而木有从主体方面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 在1857XX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将社会形态划分为三种:人的依赖性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社会形态。也就是以自然经济为前提的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经济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社会、以产品经济为前提的后资本主义社会。我认为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有其合理性,前一种更具有现实意义。有人认为,社会形态和经济的社会形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的社会形态只是指那些具有对抗性经济基础的社会形态。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归于经济的社会形态中。马克思在XX年给查苏利奇的复信中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列宁说:“从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一种必须普遍遵守的历史哲学公式,是一种超出了对某种社会经济形态的说明的东西。”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