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进程阻力报告《秋菊打官司》观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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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治进程阻力报告秋菊打官司观后感中国法治进程阻力报告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秋菊打官司从一部电影走向一种符号。一个穿着红袄的农村女人给予中国法治的思考:关于那个时代,关于法治环境。 题记 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这部电影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有时,我都觉得事已至此,差不多就可以了,可秋菊仍坚持不懈,一定要“讨个说法”。影片中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着实令人深思。 首先,先谈谈秋菊打官司的缘由。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

2、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而这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应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 秋菊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那么这该怎么看待呢?事实上,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如果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

3、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那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 其次,我们来谈谈这部影片所反映出的农村的法制建设问题。 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譬如在影片中,秋菊曾给公安局的同志说:“我上过中学。”这就算农村妇女中拥有比较高的学历的人了,因此才会有“讨个说法”的觉醒。这个例子也同样的从侧面表现出了农村人对于法律意识的觉醒,亦反映了农村人不懂法的愚昧。又譬如那个带人写状子的老汉,“村长打人,犯了故意杀人罪”,

4、这样的在村里就算是个懂法的明白人了。那么法律在农村的普及程度也就可见一斑了。 然而,事实上农民们脑海中已经有了些许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还有很大一部分有旧社会的影子。例如,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

5、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后来,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伤了一笔钱。后来,去市里告状时,她又去买礼物,认为现在的*还是和旧社会一样,进衙门总是要钱的,于是买了镜子和水果,结果镜子在路上打破了,又损失了一笔钱,但是最后局长并没有收她的水果。这都反映了农村的法制建设的不成熟。 接下来,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矛盾关系。 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面子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

6、。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关系或者利益,利益是人们的追求。 而这里的秋菊,她就是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因为通过乡土秩序她无法解决,因此总认为法律、公安这些是高高在上的,是有效的。可是,这些适合的也许只是城市社会,并且即使适合,它给的也只是它们觉得重要的东西,比如钱。他们认为那两百块钱就是最好的赔偿,可是,秋菊要的是一个说法,不是钱。所以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其实,秋菊的坚持仅仅是要求村长给赔个礼道个歉。这是面子问题,是乡土社会看重

7、的东西,可法律上没有这东西。法律知识让事情的结局变成了村长被拘留十五天。在他人看来,这似乎就是那个“说法”了,可秋菊最初简简单单的想法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却又有违了她的初衷。 法律自然没有错,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了。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更严重的问题;可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法律又会变成一纸空文,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又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便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 总之,从秋菊打官司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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