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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语文教学评价的原则中学语文教学评价的原则 教学评价的正确落实,必然要求我们掌握教学评价的一般原则。教学评价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发展性原则。 传统语文教学评价 是以语文教材为本,以语文教材为标准,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重少数、轻多数,重理性、轻情感的评价 现代语文教学评价 关注语文知识是怎样获得的,语文能力是怎样培养的,语文素养是怎样形成的,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兴趣、参与程度怎样等问题 因此,语文教学评价必须以学生为本,围绕学生的发展进行,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以增强学生主动发展的内部动力,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2)全面性原则。 语文课程是综合性很强的课程,它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学
2、生的语文素养。 就语文知识素养而言,它包括字、词、句、篇、语、修、逻、文; 就语文能力素养而言,它包括听、说、读、写等基本技能和认识能力、自学能力、创造能力; 就语文情感素养而言,它包括兴趣、态度、意志和习惯等。 而且,语文知识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本知识,还包括与实际生活广泛联系的应用知识。语文能力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听说读写能力,还包括适应学习、生活、实践、创新的语文实用能力。因此,语文教学评价应遵循全面性原则,促使学生语文的智力和非智力结构不断完善,并促进语文整体素养的全面发展。 (3)过程性原则。语文教学评价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工具,应贯穿学生语文学习的全过程,并且在学生语文学习的过程中提供
3、不同类型的评价服务,促进学生“知情意行”的全面发展。 (4)合作性原则。语文教学评价既包括自评又包括他评,既有教师的自评、学生的自评,义有教师的互评、学生的互评。此外,评价还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家长对学生的评价,以及社区对学生的评价。在教学评价中,学生既是开发自身潜能的主体,又是将外部教育影响内化为自我素质的主体。因此,在遵从评价合作性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千万不能忽视学生这个语文教学评价的主体。 (5)多样性原则。根据语文学习重感情体验、重语言感悟的特点,语文教学评价不能完全采用量化评价,而应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运用定位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以及终结性评价等手段,全面科学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