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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规划背景2第二章规划依据与原则2第三章现状概况分析2第四章场部发展的定位与规模3第五章布局结构和功能分区4第六章各项用地布局4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5第八章景观及绿地系统规划7第九章建设开发控制7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10第十一章给水工程规划12第十二章排水工程规划12第十三章电力工程规划13第十四章电信工程规划13第十五章供热工程规划14第十六章管线综合规划14第十七章环境保护规划14第十八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5第十九章防灾减灾规划16第二十章规划实施措施16附 表17附 录:图则索引查询21第一章 规划背景小城镇是我国国民经济和“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在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的背景下,优先发展小城镇已经成为我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要通过积极发展小城镇来提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统筹城乡的功能。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黑龙江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标志着垦区小城镇的发展有了法律的规范,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了法制的轨道。鹤山农场场部作为场域的中心城镇,随着撤队并区工作的积极开展,将有更多的人口流向场部从事第二、三产业,场部小城镇建设必须与之同步,且要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质量,要努力在城镇发展空间、远近期规划、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做好统筹规划。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场部进行高标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场部未来的开发与建设。第二章
3、规划依据与原则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7)鹤山农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 五”计划;(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二、规划目标原则(1)宜人的建成环境场部作为城镇管理及服务的中心所在地,又是商业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必然形成人流集聚的地区,需要提供亲切宜人的公共开放空间;同时,场部也是居住发展的主要地区,应当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营造舒适便
4、利的居住生活环境。(2)完善的配套设施要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区为前提,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需统一规划并走在各项开发事业的前列。(3)独特的城镇形象规划注重通过小城镇建设为载体,塑造农垦特色,弘扬北大荒精神。第三章 现状概况分析一、区位条件黑龙江省鹤山农场位于讷河市北部与嫩江县南部,地跨两市县,大部分土地在嫩江县境内,地处北纬48464910、东经1245312540之间。东与嫩江农场接壤,西与大西江农场相邻,南起讷河市老莱镇,北抵嫩江县前进镇。南北长56公里,东西宽30公里。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辖最西部的农场之一。二、城镇建设
5、概况鹤山农场场部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45.09公顷,镇区建筑较零乱,新老建筑混杂。、公共服务设施现状行政管理:鹤山农场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兴盛大街的一侧,如场部机关办公楼、公安局等。教育机构:场部内现有初级中学、小学各一处,占地面积较大,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商业金融:用地基本沿兴盛大街等主要街道呈带状布局,规模较大,且大部分为商住一体的形式。医疗设施:场部内现有医院一处,用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基本能满足未来场部职工的需求。、工程设施现状工程设施急需扩展和提升配套。城镇给排水、供热及供电、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只能部分满足目前的运转需求,有些基础设施的辐射范围仅达中心区,尤其是城镇的
6、排水工程,很多地段没有排水管线,雨水和污水一起明沟排放,严重影响了场部的环境质量和职工的身体健康。3、城镇建筑质量现状规划区内城镇现状楼房建筑较少,主要分布于利民路、鹤山路两侧,如办公建筑及沿街的商住一体建筑等;居民住宅多为平房,建筑质量较差,场部中心区与边缘地段的环境与生活品质差异明显。 鹤山农场场部现状用地汇总表 (2009)分类代码用 地 名 称面 积(hm2)比 例(%)R居住建筑用地66.5845.89R1一类居住用地54.0437.25R2二类居住用地12.548.64C公共建筑用地22.4115.45C1行政管理用地3.332.30C2教育机构用地8.255.69C3文体科技用地
7、5.183.57C4医疗保健用地0.600.41C5商业金融用地0.140.10C6集贸市场用地-C/R商住综合用地4.913.38M生产设施用地27.3518.85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5.804.00M3三类工业用地-M4农业生产设施用地21.5514.85W仓储用地1.410.97W1普通仓储用地1.410.97T对外交通用地0.300.20T1公路交通用地0.300.20T2其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11.377.84S1道路用地9.593.85S2广场用地1.781.23U公用工程设施用地4.002.76U1公用工程用地-U2环卫设施用地-U3防灾设施用地-G绿化用地1
8、1.678.04G1公共绿地6.124.22G2生产防护绿地5.553.82镇区现状建设用地145.09100E水域和其他用地229.80镇区现状范围用地374.89第四章 场部发展的定位与规模一、城镇主要职能1、场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随着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农业生产集约、优质、高效的特点日益突出,同时,垦区撤队并区工作的积极开展,未来将有更多的人口从各管理区流向场部从事第二、三产业。场域中心功能将会不断增强,并成为全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和生活聚集地,也是农场建设水平、经济活力和文化展示的集中平台和窗口。2、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农业之路的小城镇
9、鹤山农场继续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以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开发为突破口,加大开发力度,扩大生产规模,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农业之路。二、城镇规模及用地拓展方向1、人口规模规划2030年场部总人口为1.68万人。2、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末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209.07公顷。3、用地发展方向依据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城镇用地发展方向为改造旧区,近期改造城镇内部建成区,中、远期向东、南发展。第五章 布局结构和功能分区一、布局结构鹤山农场规划范围面积约374.89公顷,其中纳入城镇建设区的规划用地约为209.07公顷。整个规划区形成 “一心四轴”和“四片区”的规划布局结构。东西两片通过兴
10、盛大街取得联系。其中,由兴盛大街和鹤山路两条主干路串连起各个功能片区,兴盛大街两侧紧凑发展,各部分由城市绿化系统进行有机的分割。二、功能分区 “一心四轴”:指以兴盛大街与中广路交叉口为核心,沿兴盛大街两侧形成的一个公共建筑集中区;四轴分别是指东西向的兴盛大街、南北向的鹤山路和场部两侧的防护林带。其中,兴盛大街和鹤山路是两条主要的商业景观轴,又是城镇主要交通干道;场部两侧的防护林带即是两条绿地景观轴。“四片区”:指场部内根据主要道路分隔而成的四个功能分区,包括居住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区、生态景观区。1、居住区:由兴盛大街、鹤山路、中广路将居住区分为四个居住片区。其中,兴盛大街以北、中广路以西为居
11、住区;兴盛大街以北、中广路以东为居住区;兴盛大街以南、鹤山路以西为居住区;兴盛大街以南、鹤山路以东为居住区。2、综合服务区:含机关办公、商贸、金融服务、酒店、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沿兴盛大街布局机关办公楼、金融服务区、商业服务业及农贸市场用地等。在兴盛大街和中广路的交叉口处,规划重点打造的城镇节点,形成综合服务区的景观中心。3、工业区:工业用地主要位于场部的东侧,集中了场部的加工工业和部分公用工程设施用地,是场部未来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及依托优越的对外交通条件发展物流仓储的载体。4、生态景观区:指西大街西侧的大面积的农林用地。第六章 各项用地布局按照镇规划标准中的用地分类,场部用地由居住用地(R)
12、、公共设施用地(C)、生产设施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工程设施用地(U)、绿地(G)、其他用地(E)等九大类用地组成。一、居住用地场部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心区,居住区、区、区、区。规划居住用地分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一类居住用地(R1):规划为低层住宅区,主要分布在区的西部。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为多层住宅区,是未来场部住宅建设的重点,以5层为主,主要分布在农场区的东部、区、III区和区。规划居住用地72.44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65%。二、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管理用地(C1)、教育机构用地(C2
13、)、文体科技用地(C3)、医疗保健用地(C4)、商业金融用地(C5)、集贸市场用地(C6)、商住综合用地(C/R)。行政管理用地(C1):现状主要集中在兴盛大街一侧,主要有机关办公及其他管理部门。教育机构用地(C2):规划对小学和中学校区进行整合,将小学和中学集中布置,校区在兴盛大街以南,规划期内逐步完善校区的建设。文体科技用地(C3):规划对现状的文体活动中心进行保留,并完善相应的活动设施,满足人们文化活动的需要。医疗保健用地(C4):农场医院位于兴盛大街与利民路交叉口西北侧,现状建筑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未来农场医疗保健的要求,规划予以保留。商业金融用地(C5、C/R):规划商业服务用地主要集
14、中分布在兴盛大街与鹤山路两侧。 集贸市场用地(C6):在兴盛大街与中广路交叉口南侧规划布置一处集贸市场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0.8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95%。三、生产设施用地场部生产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场部的东侧和利民路西侧、东一路西侧和南直路南侧,场部东侧为未来场部的主要工业园区。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38.33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33%。四、仓储用地规划在工业大街西侧、兴盛大街南侧新建一处仓储用地,服务其南部与西部的工业用地,同时可以依托优越的对外交通条件发展物流仓储业。规划仓储用地2.42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6%。五、对外交通用地现状客运站建筑质量较好,规划予以
15、保留。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22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1%。六、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广场两类用地,道路用地由主干路、干路和支路组成;广场用地与机关办公结合布置,在兴盛大街与中广路交叉口西侧。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0.51hm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37%。七、工程设施用地工程设施用地主要分布比较分散,其中锅炉房位于鹤山路与南直路交叉口西北侧;水厂位于利民路与北直路交叉口东南侧;加油站位于南侧入城口处。规划工程设施用地7.75hm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71%。八、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公共绿地主要是南侧入城口处的城镇公园,除此之外,在城南居住区布置了居住区小游园;沿兴盛大街两侧
16、布置了两条带状防护绿地;除此之外还有生产设施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的绿化隔离带。规划绿地面积共26.60hm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72%。九、其他用地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和发展备用地,位于场部的北部和西北部,规划将其做为鹤山农场场部的外围生态绿地和今后居住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发展备用地,以便为城镇长远发展提供条件。鹤山农场场部规划用地汇总表(2030)分类代码用 地 名 称面 积(hm2)比 例(%)R居住建筑用地72.4434.65R1一类居住用地10.515.03R2二类居住用地61.9329.62C公共建筑用地20.809.95C1行政管理用地3.161.51C2教育机构用地7.233.46C3
17、文体科技用地3.721.78C4医疗保健用地0.490.24C5商业金融用地-C6集贸市场用地0.300.14C/R 商住综合用地5.902.82M生产设施用地38.3318.33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16.848.05M3三类工业用地-M4农业生产设施用地21.4910.28W仓储用地2.421.16W1普通仓储用地2.421.16T对外交通用地0.220.11T1公路交通用地0.220.11T2其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40.5119.37S1道路用地38.7618.53S2广场用地1.750.84U公用工程设施用地7.753.71U1公用工程用地5.742.75U2环卫设施
18、用地1.890.90U3防灾设施用地0.120.06G绿化用地26.6012.72G1公共绿地12.686.06G2生产防护绿地13.926.66镇区建设用地209.07100E水域和其他用地165.82镇区规划范围用地374.89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一、对外交通联系鹤山路和兴盛大街是鹤山农场对外的主要道路,鹤山路南至九三农垦分局。二、区内交通联系场部道路网由“一横一纵”的主干路形成骨架,主干路、干路和支路按组成方格网式道路网络。“一横”: 为兴盛大街东西向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0m,联系城镇综合服务区中部居住片区核心区工业园区。“一纵”:为鹤山路,规划红线宽分别为30m的南北向主干路,联系各
19、居住片区、城市综合服务区。干路包括西大街、南直路等5条,红线宽度为14m;支路包括南极路、安发路等14条,红线宽度分别为16m、12m。规划居住组团内部道路划分为两级,第一级是组团路,是由城镇道路通向组团内部的联络线,组团尽量只留12个出入口,杜绝外界车辆的穿行;第二级是宅前路,既要考虑到组团的安全,又能保持居民的居住安静、避免外界干扰。三、交通设施规划现状客运站位于兴盛大街与利民路交叉口,现状质量较好,规划对此保留。规划对位于场部南侧入城口处的加油站也进行保留。规划机动车停放方式主要为地面停车。住宅区集中建停车场,公建用地内相应配建停车场。根据当地要求,参考其他城镇的配建停车规定,考虑一定的
20、超前意识,对城区的各个不同功能地块配建停车标准作如下规定,具体体现在规划图则中对各地块的配建停车位的数量要求。鹤山农场场部规划道路一览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类别规划长度(m)红线宽度(m)路面宽度(m)1兴盛大街主干路292330182鹤山路主干路154630183西大街干路112824144南直路干路143524145北直路干路158824146东一路干路86024147东二路干路87124148利民路支路8451689中广路支路107416810南极路支路22916811园林路支路72316812极北路支路148112613安庆路支路59112614安发路支路58112615安化路支路4031
21、2616幸福路支路39512617惠民路支路78312618工业大街支路90112619南发路支路33112620南化路支路33612621翠园路支路457126为适应未来不断增加的机动车交通量的要求,规划中对交通设施的考虑主要是机动车停车位的安排。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停车方式越来越趋向于就近停靠,因此各个地块的配建停车就显得至关重要。规划根据地方要求,参考其他城镇的配建停车规定,考虑一定的超前意识,对城区的各个不同功能地块配建停车标准作如下规定,具体体现在规划图则中对各地块的配建停车位的数量要求各地块内的停车泊位参照下表类别单位机动车宾馆、招待所车位/客房0.40.6饭店、酒家车位/100m
22、2营业面积1.61.8机关、企业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3商业区车位/100m2营业面积0.250.4肉菜、农贸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3文体科技建筑车位/100m2建筑面积0.81.0城镇公园车位/1ha占地面积4.06.0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0.3中、小学车位/100学生0.30. 5多层住宅车位/户0.5低层住宅车位/户0.2四、道路竖向在控制性规划中道路竖向设计是竖向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综合考虑基地的现状地形、防洪防涝,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为下一步工作中的道路设计、街坊内部竖向设计提供参考。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周边现状道路的衔接,以雨水就近
23、排放为原则,并同时考虑到道路的行车要求,特别是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按国家道路纵坡设计规范,应尽量保证道路纵坡坡度大于0.2%,小于5.0%。第八章 景观及绿地系统规划一、绿地系统绿地系统强调整体化、网络化,并和地形、道路以及用地性质相结合,形成以“面”为主,“线、面”相互穿插,“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化网络结构。面状绿化: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农林用地、养殖绿地、水面和城镇外围生态绿地。线状绿化:兴盛大街两侧的防护林带;生产设施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的绿化隔离带。点状绿化:指城镇内部的公共绿地。包括城镇综合性公园、小区游园及组团内部的公共绿地,形成多个开放式的公共空间,以提升居住区的环境质量,为居
24、民日常休息、户外活动、儿童游戏创造良好条件。二、景观系统场部以主干路兴盛大街和鹤山路为主轴,形成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的城镇景观。营造怡人的人居环境,展现一个有序、丰富的现代化农垦城镇综合性片区景观。1、景观轴线规划以兴盛大街和鹤山路作为农场景观的主骨架,其沿线串联起居住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区、生态景观区等城镇重要功能区,是两条城镇形象与景观的重要展示轴。2、景观节点规划在各个片区的中心区域,打造各片区的特色景观。规划确定兴盛大街和中广路交叉口,作为城镇重要的景观节点,设计时重点处理。将各出城口、各片区中心等分别作为规划区内的次要景观节点设计。3、开敞空间城镇公园、小区游园、休闲广场是主要的城镇开
25、敞空间。第九章 建设开发控制一、规划控制线1、红线鹤山农场规划区域内城市建设必须严格遵循红线约束,本次控规关于红线制定以下控制原则:1)确定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建筑类型建筑朝向建筑高度的倍数最小后退距离(m)居住建筑、涉及注解的文教卫生建筑多、低层长边0.58多、低层山墙无倍数控制6非居住建筑多层长边0.56多层山墙无倍数控制4底层辅助用房长边、山墙0.52注:包括老年人和残疾人专用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医院和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疗养室和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2)确定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道路类别 建筑类型主干路干路支路多、低层住宅及其他建筑8m6m4m专业市场、公共
26、建筑10m8m6m注:专业市场建筑指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C6)的建筑工程;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必须符合后退用地红线的相应规定;当用地红线边缘与城市绿线重合时,该用地内的建筑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在满足日照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为46m。2、绿线1)城镇公共绿地绿线:场部规划区内的各类公共绿地不得侵占,绿地周边建、构筑物外侧距绿地范围界限至少保留5m的距离。2)城镇生态缓冲区绿线:场部规划区内设置的生态缓冲区,是场部外围自然景观向内部人工景观的过渡区域,生态缓冲区内不得进行城市建设,可根据发展需求,适当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严格限制其规模,并不纳入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指标。3)城市道路沿线绿线:农场
27、规划区内规划有城市景观路,用以丰富城市景观,完善绿地系统结构。两侧绿线宽度根据城市景观需求设置为10m、15m两个等级。绿线内不得修建与园林绿化维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可适当设置休闲景观小品,为行人提供休憩设施。3、黄线1)高压电力线:规划按照输电电压确定防护距离,220kV电力线按两侧各20m控制,110kV电力线按两侧各15m控制,35kV以下输电线按两侧各10m控制,地下高压输电电缆按两侧各5m控制,防护控制区内严禁各项城市建设。2)燃气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城市燃气工程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护范围线,防护线内用地的建设,在燃气设施未完成搬迁前不得实施。3)其它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城市黄
28、线管理办法控制。二、建筑间距控制1、正面间距场部未来住宅开发建设,包括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住宅南北向正面间距要满足大寒日日照3小时的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换算住宅标准日照间距,进行管理。对非正南北向的住宅可根据其朝向作相应的折减,具体折减系数满足下表规定: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方位0-15(含)15-30(含)30-45(含)45-60(含)60折减值1.0L0.9L0.8L0.9L0.95L注: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2、侧向间距低层与低层之间为6m,多层与多层间为8m。建筑间距除满足以上规定外,还要同时满足消防、
29、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三、开发强度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主要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指标控制。营造“绿色、生态、环境”三者有机结合的人居环境及空间,是垦区小城镇景观的应有特色,与这种任务和特色相匹配的镇区建筑布局结构应该是田园式的低密度、低容积率和高绿化率的。因此本次规划确定采取低强度的开发模式。城镇强度分区规划如下:1、高强度开发区:包括场部二类居住区、城镇综合服务区等。容积率宜为1.0-2.5,建筑密度应小于50%。2、中等强度开发区:包括场部内的低层住宅区和工业仓储区。容积率宜为0.5-1.0,建筑密度应小于50%。3、低度开发区:各类城镇绿地、公园和生态缓
30、冲区等开敞空间。容积率宜小于等于0.5,绿化率应大于70%。四、建筑高度控制根据城镇空间设计,结合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确定城市中建筑的限制高度。场部的总体开发强度不大,应严格限制高度。公共设施建筑控制在20m以下;规划多层居住小区高度控制20m以下,低层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10m以下;工业园区内除办公、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18m以下外,其余建筑控制在10m以下;其他公用工程设施建筑等建筑高度控制在10m以内。五、用地兼容性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号用地类型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公程设施用地绿地一类居住二类居住商服办公科教文卫一类工业二类工业农业生产服务G1
31、G21低层独立式住宅2其他低层居住建筑3多层居住建筑5单身宿舍6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7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8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9居住小区体育设施10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11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12居住小区行政管理(派出所、居委会等)13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14小型农贸市场15小商品市场16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同上)行政办公建筑17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8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19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电影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夜总会)20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21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22
32、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需要单独选址23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24一般旅馆26商住综合楼30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31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32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33普通货运仓库34危险品仓库36社会停车场、库37加油站38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39客、货运公司站场40施工维修设施积废品场41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火葬场42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六、规划强制性内容根据建设部(2002)218号文中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在本规划中下列内容属于强制性内容:1、 规划地段
33、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2、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3、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4、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5、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第十章 城市设计引导为了强化鹤山农场场部的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的整体性和独特性,本次控详提出场部城市设计的总体构思:沿主干路形成景观主轴线,在主轴线重要节点上形成景观节点,丰富景观轮廓线;沿道路绿带纵横绿化网络,创造绿化与建筑掩映,建筑内外部空间渗透的自然化的绿色景观环境,提供内外部休闲交往的空间。规划确定的场部地区城市设计结构包括轴线、节点、界面和高度四种元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对建筑小品、市政设施、标志系
34、统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和整体安排。一、轴线城镇景观轴线包括主干路和开放空间走廊,沿线串接各种景观节点,成为体会和感受城镇形态和景观特征的主要途径。规划以兴盛大街和鹤山路作为农场景观的主骨架,其沿线串联起居住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区、生态景观区等城镇重要功能区,是两条城镇形象与景观的重要展示轴。兴盛大街位于场部地区中部,是城镇中最主要的商业街道,是城镇形态和景观的最为突出部位;另外在纵向上结合鹤山路两侧绿化带形成一条开放空间走廊。二、节点景观节点是城镇景观的突出部位,通常位于景观轴线的端部或交汇之处,可以分为门户节点、交汇节点,往往需要设置地标性建筑或公共开放空间(如广场和绿地)。(1)门户节点鹤山
35、路入城口处的城镇公园是农场重要的门户节点,应设置标志性的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景观小品,提升城镇景观质量;(2)交汇节点兴盛大街与中广路交叉口是重要的交汇节点,设计中要留出足够的开敞空间,突出东西向轴线和南北向轴线之间的方位转折关系。三、界面基于轴线和节点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景观重要性,有必要对于周边或沿线的建筑物实行界面控制,确定开放空间界面的围合程度和风貌特征。本次规划确定一种界面:兴盛大街两侧,包括连续风貌要求,使其具有很高的空间围合程度,体现商业街的整体感气氛,规划强调与周边环境建立风貌的渗透、过渡和衔接关系。四、高度高度控制确定城市空间的形态脉络和天际轮廓,以规划景观轴线为空间意向轴
36、线,合理布置不同高度的建筑,形成舒展的城市天际线。五、建筑小品及市政设施小品雕塑:应成为公共空间环境的点缀,尺度不宜过大,一般设于沿街人行道及休闲场所。 休息凳椅:设于沿街人行道及休闲场所,总体要求精致、大方。地面铺装:根据不同性质道路确定地面铺装的形式、造型、色彩。宜选用明快色调且较简洁的铺装,展现快节奏的生产效率。商业设施着重体现喧闹、热烈的气氛,可选用动感较强的造型铺装,色彩以暖色为主;办公设施宜选用偏冷色调且较稳重的铺装,烘托严肃、宁静的气氛。公共厕所:一般结合加油站、公交首末站等设置,沿重要的景观道路两侧布置的公厕应结合公建设置,独立设置的公厕体量不宜过大,应避开重要的景观视线。垃圾
37、箱:设于广场、绿地、座椅等休闲场所,其外观要求简洁、大方、色彩统一。电话亭:设于沿街人行道及公共场所,要求造型新颖,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标志牌、提示板:海报、广告相结合,设于主要路段节点处,要求简洁、醒目、尺度适中。小商亭:如报亭、小商亭、阅报廊等,设于广场等休闲场所,造型新颖、活泼,丰富街道景观。广告:必须以不影响建筑立面、保持道路通行安全为前提,形式可多种多样,其设置方式与色彩要有连续性、规律性,造型应健康、优美、选材精致,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为街道景观画龙点睛。路灯、街灯:以满足街道照明为主,干路景观轴可采用造型别致的路灯,以突显特色,街灯要适应人的尺度,实行一体化设计。所有市政设施如变
38、电站、泵房、垃圾站等,不得置于建筑正立面,并且远离开放空间、大道、人行道和繁忙地段。各种线缆有计划埋设地下,注意不能影响行道树的生长。六、建筑形体与色彩建筑形体与色彩是城市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方式,应通过总体的设计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城镇整体建筑空间健康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空间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表述文化内涵。规划对片区内建筑的形体与色彩原则上作了如下规定:公共建筑群建筑体量较大,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以素灰系列为主,细微的差异不应影响总体的一致。一类住宅区建筑为小型地块开发方式,建筑体量由于用地的限制为保证协调统一,应统一
39、采用坡屋顶形式。单体建筑采用现代或简欧式风格,宜选用明快色彩,和大面积的绿化相互协调。二类住宅区居住建筑群以多层住宅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考虑北方气候特点和景观效果,采用坡屋顶形式。立面基本色以中等明度暖色系为主(如米黄、棕黄色系);屋顶(点缀色)以棕红、深褐和蓝灰色为主,居住区色彩划分应该分片统一,既强调整体协调又使各区片变化丰富。第十一章 给水工程规划一、用水量规划规划远期场部有常住人口1.68万人。1、综合生活用水量Q1人口综合用水量标准为140L/cap.d,则Q12352m3/d。公用设施用地用水量标准60m3/hm2,则Q=1248m3。工业用地用水量标准110m3/hm2,则Q=3757.6m3。仓储用地用水量标准20m3/hm2,则Q=226.6m3。道路广场用地用水量标准10m3/hm2,则Q=565.7m3。市政公用设施用水量标准25m3/hm2,则Q=729.75m3。绿地用水量标准10m3/hm2,则Q=174.2m3。总用水量为9053.9m3/d。2、其它用水量Q2其它用水量包括不可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等,计算时按综合用水量的15%计算,则Q21358m3/d。则总用水量为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