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金竹坑村下山搬迁及上埠村返回地建设项目.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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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性质: 新 建 环评编号: 审批编号:瑞环建 号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金竹坑村下山搬迁及上埠村返回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 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经济合作社瑞安市马屿镇金竹坑村经济合作社 编制单位: 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11日责 任 表项目名称:金竹坑村下山搬迁及上埠村返回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经济合作社、瑞安市马屿镇金竹坑村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洪双、洪玉龙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登记表评价单位: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光荣单位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交通大厦6楼联系电话:0577-66615577 邮编:325200评价人员情况姓名职

2、称(职位)专业上岗证号职责签名宋岳工程师无机化学C20000266编写郑良钩环境工程C20000294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一)项目名称金竹坑村下山搬迁及上埠村返回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马龙大道以南、支经二十路以东、以西建设单位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经济合作社、瑞安市马屿镇金竹坑村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洪双、洪玉龙行业类别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性质新 建建设依据瑞发改投村备20152号主管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筑面积23427.72m2 用地面积12334.25m2联系人李 清电 话15967723211总 投 资7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程内容及规模:1、项

3、目由来为了改善马屿镇顺泰金竹坑村、飞云街道上埠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现该两个村决定在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马龙大道以南、支经二十路以东、以西地块,投资建设金竹坑村下山搬迁及上埠村返回地建设项目。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下达瑞选规条字(2014)79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选址意见;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已下达瑞发改投村备2015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核准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登

4、记表。2、项目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马龙大道以南、支经二十路以东、以西一号地块及二号地块。项目1号地块北侧为马龙大道,道路以南为在建住宅楼;东侧为空地,分别规划为支经二十路及住宅用地;南侧及西侧均为空地,均规划为住宅用地。项目2号地块北侧为空地,规划为住宅用地;东侧为河流,河流东侧为上埠村老人公寓;南侧为河流,河流南侧为空地(分别规划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及宗教用地);西侧为上埠村民宅。详情见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1-2:项目总平及相对位置图。3、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12334.25m2,总建筑面积为23427.72m2,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0527.18m2

5、,架空面积45.38m2,半地下室建筑面积2855.16m2。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具体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 设计方案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一号地块技术指标二号地块技术指标总体技术指标1总用地面积m24331.218003.0412334.25其中居住用地面积m22988.515582.768571.27公园绿地面积m21723.661723.66城市道路面积m21342.70522.941865.64规划水域面积m2173.68173.682建筑占地面积m2860.411584.752445.163总建筑面积m27663.6215764.

6、123427.72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m26571.5013955.6820527.18其中住宅面积(含阳台)m25828.4113661.3819489.79商业网点面积m2652.44652.44物业管理办公用房m249.07242.04291.11附属配套用房面积m241.5852.2693.84架空面积(不计容)m245.3845.38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容)m21046.741808.422855.164绿地面积m2641152621674建筑密度%28.7928.3928.535容积率/2.202.502.396户数户481081567机动车停车位辆3876114其中半地下室停车位

7、辆244973地面停车位辆1427418非机动车停车位辆831161994、主要功能与布局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有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本项主要功能划分如下:(1)住宅用房:拟建项目一号地块I-1#楼2F-9F,二号地块II-1#、II-2#楼1F-9F。(2)商业用房:拟建项目一号地块I-1#楼1F。(3)物业管理及其他附属用房:拟建项目一号地块I-1#楼1F,二号地块II-3#楼。(4)架空层:拟建项目一号地块I-1#楼1F设架

8、空层。(5)项目共设置3个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一号地块I-1#楼西侧、二号地块II-1#楼北侧及II-2#楼东侧。详见图1-2。(6)项目一号地块半地下室设置消防水泵房、生活用水水泵房、管理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排风机房等;二号地块半地下室设管理房、生活用水水泵房,地下室设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详见图1-3、图1-4。5、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供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2)排水:室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室内污废合流,污水排至室外,经生态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件河流。近期,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至一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远期,待该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后,污废水

9、按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供电:项目供电由城市电网供给。(4)空调:根据设计,项目住宅及辅助用房均采用普通的分体式空调,由用户自行安装。(5)住宅等排气:根据设计,项目一号地块半地下室汽车废气通过排风机房及自然通风方式排放,排风机房废气排放高度约为2.5m;发电机房排烟管、住宅厨房排烟道均直通屋顶,高空排放;二号地块半地下室汽车废气通过自然通风排放。(6)消防:严格按规范落实消防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地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图 例:噪声监测点位:地下车库出入口:小区出入口图1-2 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相对位置图 图1-3 项目一号地块半地下室平面图 图1-4(1) 项目二号地块地下室平面图图

10、1-4 (2) 项目二号地块半地下室平面图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图1-5 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图1-6 瑞安江南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地块现状为空地,不存在遗留土壤污染问题。1、根据区域总量控制分析,项目建成后共有住户156户,平均每户按3.2人计,合计总人数约500人。生活用水量按200L/人d、转污率80%计,则原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0t/d,即29200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的浓度分别约为350mg/L、35mg/L,废水一般经过普通化粪池直接排放,故CODCr排放量为

11、10.220t/a,NH3-N排放量为1.022t/a。2、目前居民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平均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83%,则将入住本项目居民的油烟总产生量为154.94kg/a,经过一般家用油烟机处理(处理效率60%)后,排放量为61.98kg/a。3、根据瑞安市居民消费水平,住户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则将入住本项目居民的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约为182.5t/a。4、项目原有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汇总详见下表。 表1-2 项目原有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汇总 单位:t/a污染因子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生活废水废水量29200 0 29200 CODCr10.220 010.220 NH3-N1

12、.022 01.022 油烟废气(kg/a)154.94 92.96 61.98 生活垃圾182.5 182.5 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二)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标准: 1、环境质量现状: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较好。飞云江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瑞平塘河及其支流水质现状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声环境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2、执行标准:(1)该项目附近区域环境质量执行如下标准: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3、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附近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声环境: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2)该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噪声:项目商业网点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

14、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三)项目排污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简述:项目选址于瑞安市飞云街道上埠村,马龙大道以南、支经二十路以东、以西,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2334.25m2,总建筑面积23427.72m2。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和使用期。(一)施工期:1、施工期排污情况:(1)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中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堆放的建筑垃圾、弃土场、泥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氨氮等。(2)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推土机、装载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

15、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等。根据机械类比调查,噪声预测值如下: 表3-1 噪声预测值统计表 单位:dB施工阶段噪声源声级土石方装载机85挖掘机79铲土机75自卸卡车70打桩冲击式打桩机112钻孔式灌注桩机81静压式打桩机80结构混凝土搅拌机79(3)废气:施工阶段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主要是扬尘:道路扬尘,主要由施工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尾气以及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尘土;建筑材料堆场起风扬尘;作业扬尘,主要由平整土地、装卸水泥、砂石产生。据同类工程调研,距施工场地100m处的TSP日平均浓度为0.120.79mg/m3。(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包括施工期间挖出的软土和施工

16、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治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的生活要尽量利用周边现有的生活设施;施工期泥浆水主要含有泥浆,悬浮物浓度较高,泥浆水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污水管道将会对管网造成堵塞。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可以排放,而沉淀的淤泥应定期清理外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2)施工噪声防治:由于施工机械的噪声级较高,应当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

17、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通告周边居民,得到他们理解后,方可连续施工作业;采用钻孔灌注桩或者用静压式打桩机,减小打桩噪声周边民宅的影响;且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对施工噪声进行隔声、吸声,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民宅的影响。确保各施工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相关阶段标准。(3)废气污染防治:建议施工期间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阶段应对场地与主要路段进行定期清扫和洒水作业。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避免进行水泥、黄沙的装卸作业,同时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在大风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抑尘次数,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TSP污染距离

18、可缩小到2050m范围;汽车运输沙土等易起扬尘的建材时应加盖防雨布,不宜超载运输,防止撒落而形成新的尘源;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另外施工过程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4)固体废物处置方法: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一些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浇注件等,首先对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施工结束后应将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二)装修期:1

19、、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装修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是废气、噪声以及固废。(1)废气室内装修工程产生的废气属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由于住户对装修的油漆耗量和选用的油漆品牌也不一样,装修时间也有先后差异,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难预测,本次评价只对此类废气作一般性分析。根据调查,每100m2的房屋装修需耗15个组份的涂料(包括地板漆、墙面漆、家具漆和内墙涂料等),每组份涂料约为10kg,即约150kg。油漆在上漆后的挥发量约为涂料量的55%,即82.5kg/100m2,含甲苯和二甲苯约20%。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20527.56m2,则装修期间向周围大气

20、环境排放甲苯和二甲苯约3.39t。由于油漆废气的排放时间和部位不能十分明确,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点分散。因此,装修期间涂刷油漆时,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至二个月后才能营业/居住。由于装修时采用的三合板和油漆中含有的甲醛、甲苯、二甲苯等影响环境质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时间长,所以营业/居住后也要注意室内空气的流畅。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装修施工产生的油漆废气可达标排放。(2)噪声项目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装修噪声,如敲墙、钻孔、装地板等,噪声值一般在7595dB(A)。(3)固废项目装修期间的固废主要为装修垃圾,按每100m2建筑面

21、积0.5t计,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0527.56m2,则该项目将产生建筑垃圾约102.6t/a。2、装修期污染防治措施(1)建议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达到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装修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这是降低造成室内污染的根本。装修后的居室不宜立即投入使用,至少要通风换气30天左右。为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选用确有效果的室内空气净化器和空气净化装置,可有效清除室内的有害气体。可以在室内有选择养一些花草盆景,既可美化室内环境,又可降低室内有害气体的浓度。(2)建议装修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装修设备。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

22、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3)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三)营运期:1、项目污染源强分析:(1)废水:本项目建成使用后,所排放废水主要是住宅、商业、物业及其它配套设施产生的生活废水。项目建成后总户数为156户,其中一号地块48户,二号地块108户,每户按3.2人计,则项目居住人数约有500人(一号地块居居住约154人,二号地块居住约346人),用水量取200L/人d。物业及其它配套设施的用水标准约为5L/m2d,绿化用水量按2L/m2d;

23、商业用水标准为200L/m2M。除绿化用水外,小区内其它用水都将形成废水排放,转污率以80计,则项目建成营运后,污废水排放总量为93.52t/d、34135t/a,具体见表3-2。 表3-2 项目各类污废水总排放量估算表 单位:t/d序号废水来源用水标准规模用水量废水产生量一号地块二号地块合计一号地块二号地块合计一号地块二号地块合计1住户200L/d人154人346人500人30.869.210024.6455.34802商业面积200L/m2M652.44m2652.44m24.35 4.353.48 3.483物业及其它配套设施5L/m2d90.65m2294.3m2384.95m20.4

24、51.471.920.361.181.544绿化用水2L/m2d641m21526m22167m21.283.054.33不计排放量5不可预计1至3项用水量之和的10%计3.567.0710.632.85 5.658.50总 计40.45 80.74131.33 62.1993.52注:用水定额参照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04.8),其中M表示每月。根据同类行业水质监测数据,生活废水中CODCr、氨氮的浓度分别约为350mg/L、35mg/L,故生活废水中各主要污染物CODCr的产生量为11.947t/a,氨氮的产生量为1.024t/a。(2)废气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住户厨房油烟废气和汽

25、车尾气。(1)居民厨房油烟废气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废气。根据对瑞安市居民用油情况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则油烟产生量约为154.94kg/a。一般居民均采用家用油烟机,去除率按60%计,即居民厨房油烟排放量为61.98kg/a。(2)汽车尾气本项目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车位41个,半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73个。机动车在小区中行驶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经大气的稀释、扩散作用后,对整体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在进入运营期后基本上无高噪声发生源,可能产生噪声的地

26、方有小区配电房、供水泵房、发电机房、地下停车场风机、进出车辆等,具体见下表3-3。表3-3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表序号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dB(A)声源特性排放特性1配电机房变配电设备6575固定声源连续性2水泵房加压水泵8085固定声源连续性3发电机房备用发电机组95110固定声源偶发噪声4地下停车场排风机8085固定声源连续性5电梯噪声电梯6575偶发噪声6住宅等外墙分体空调室外机5560固定声源连续性7车库出入口机动车6575固定声源间歇性8区内车行道机动车6575流动声源间歇性(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住户、商业及物业办公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瑞安市实际情况及人民生活水平,项

27、目建成后各类垃圾的产生标准及产生量列于表3-4中。 表3-4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t排放源规模产生量标准日产生量年产生量住户生活垃圾500人1.2kg/人d0.600 219.00 商业用房652.44m21.2kg/30m2d0.026 9.53 物业及配套用房384.95m20.012 4.25 合计0.638 232.78 2、项目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进入生态化粪池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所在区域污水管网。远期,待该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后,废水按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8、,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飞云江。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93.52t/d,其中一号地块废水产生量为31.33t/d,二号地块废水产生量为62.19t/d。为确保生态化粪池出水达标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在池中保证停留时间为三天以上,同时预留一定的空间,则一号地块生态化粪池体积应不小于100m3,二号地块生态化粪池体积应不小于200m3。本项目生态化粪池具体处理方案,建议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设计规范合理。业主也可以选用其它合理的方案,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污水管道应按各单体最大排放量设计,以免超负荷溢出造成环境污染,建议生态化粪池建在绿化带下。项目污水处理达标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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