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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HD160411B)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表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林甸东明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2016年5月承 担 单 位: 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主 任: 范乃英项 目 负 责 人: 郑雪松报 告 编 写 人: 郑雪松审 定: 玄立春审 核: 李光明监 测 人 员: 屈宜春 鲁国明 韩庆祝 王彬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电话:0451-86609121传真:0451-86678191邮编:150080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目 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3验收执行标准4工程基本情况5验收
2、现场照片7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8环评结论和建议及环评批复14环评报告措施执行情况19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22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24环境质量调查及污染源监测27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29调查结论与建议30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报告表批复附件2:环评变更复函附件3:土地批复附件4:立项文件附件5:危废处置合同附件6:监测报告附件7:征地补偿协议及发票(部分)附件8:草籽协议表1 项目总体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林甸东明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卫东联系人韩伟明通信地址大庆市高新区产业三区新发街28号联系电话0
3、459-6030132邮编163316建设地点大庆市林甸县四季青镇东部区域项目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类别:电力生产(其他能源风电)D4419环评报告表名称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项目设计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环评审批部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文号黑环审2012240号时间2009年12月25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号黑发改函字2012318号时间2012年9月5日设计审批部门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黑发改函字2012318号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黑龙江冠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
4、任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投资总概算(万元)38577.8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5.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3%实际总投资(万元)35832.4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664.37%设计生产能力49.5MW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3年12月实际生产能力49.5MW投入试运行日期2015年6月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2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2.2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发布,2001.
5、12.27)。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意见的通知(黑办200718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7.4.27)。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环办200322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3.2.12)。6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乙字1712号,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2011.8)。7.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黑环审2012240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2.8.6)8.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名称变更的复函(黑环建
6、便20134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3.1.12)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营)2012年9月5日,黑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黑发改函字2012318号文对本项目前期工作申请进行了批复。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于2011年8月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6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黑环审2012240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批;本工程于2013年12月开工,2015年6月投入试生产。目前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均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具备验收条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竣工
7、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在对工程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基础上,编制了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方案。根据验收调查方案确定的验收监测和调查内容,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验收调查。根据现场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写了本验收调查表。表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调查范围1.生态环境调查范围:进场道路周边200m范围内及风机基座50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以及临时占地、永久占地、绿化工程等实施区域。2.声环境调查范围:重点调查风机基座200m范围内。3.声环境调查范围:重点调查风机基座200m范围内,35kV输变电线路两侧30m带状区域。调查因
8、子1.生态环境:弃土、临时占地恢复情况、护坡工程、绿化等生态恢复情况和占地补偿。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环境保护目标1.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生态破坏、保护生态环境。2.风机周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重点本次调查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及试运营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黑龙江环保厅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的补救措施。表3 验收执行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类区标准污染物排放
9、标准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GB12523-201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增加,无总量控制污染物产产生。表4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季青镇东部区域表1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情况环评设计情况实际建设情况备注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
10、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无变化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容量为35kVA的箱式变压站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容量为35kVA的箱式变压站无变化利用一期已建220kv升压站一座利用一期已建220kv升压站一座无变化一期工程同期安装一台100MVA(升压变为本期风电场建设预留了50MVA的备用容量)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81.25%/35kV,初步确定升压变电所通过一期已建17km单回220kV侧目线,与系统联网一期工程同期安装一台100MVA(升压变为本期风电场建设预留了50MVA的备用容量)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81.25%/35kV,初步确定升压变电所通过一期已建17km
11、单回220kV侧目线,与系统联网无变化公用工 程给水依托一期。依托一期。无变化排水依托一期排水设施依托一期排水设施无变化采暖通风依托一期,采用电取暖依托一期,采用电取暖无变化交通工程本次新建道路经计算为29.2km,施工期道路宽度为9米等到施工期结束以后道路宽度为4.5米本次修建道路13km,宽度为4.5米。道路长度变短。定员电场全场定员标准暂定15人。其中管理及生产辅助人员5人,包括常务经理、财务、生产辅助人员等;运行人员10人,由一期工程厂内调配管理及辅助人员,不增加员工。劳动定员未增加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位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乡花园村以东,黎明乡张大围子以南,平均海拔15
12、0m,风电场厂址约在东经12508.47,北纬4655.269附近,平均海拔在150m左右。本风电场通过优化设计确定风电场的建设规模为49.5MW,拟建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利用一期已建220kv升压站。一期工程同期安装一台100MVA(升压变为本期风电场建设预留了50MVA的备用容量)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81.25%/35kV,初步确定升压变电所通过一期已建17km单回220kV侧目线,与系统联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基础、35kV配电装置室以及进出风电场的道路等。设计情况:新建公路29.2km,新建公路宽度为4.5m。工程总占地面积3733
13、75.0m2,其中永久占地243120.0m2,临时占地130255.0m2;总投资38577.89万元,环保投资125.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3%;实际情况:新建公路13km,新建公路宽度为4.5m。工程总占地面积329424.0m2,其中永久占地199169.0m2,临时占地116520.3m2;工程实际投资35832.42万元,环保投资156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37%。本次工程供水依托本项目一期,本项目一期新建深水井一眼,出水量为10m3/h,供升压站生活和消防用水,生产基本不需要用水。用深井泵抽水至变电站内的生活贮水池。本项目投产后由于员工由厂内调配,因此不新增
14、废水排放。工程建设挖方总量为9.98万m3,填方总量为20.04万m3,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先后顺序,道路检修镇方不足时需要外购土11.68m3,风电机组区和电缆架空均产生一定的弃方,产生量为1.62m3,弃土全部用于修建道路。表2 项目占地一览表序号项目区域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设计情况实际情况设计情况实际情况1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基础87458745吊装场地5725557255小计8745874557255572552新建场内检修道路2336001896497300059265335kv架空线路775755合计243120199169130255116520 风机基座及35kV箱变基础 现场生态恢
15、复情况 施工期间道路 进场道路生产工艺图1.工艺流程简述施工期发电机基础建设:风机吊装建筑浇筑平整土地粉尘噪声运营期工艺流程:风场的自然风作用于叶片的升力和阻力,转换成旋转扭矩和轴向推力。扭矩再产生有用功带动发电机,发电机将机械工转换为电能,通过电力变压器后输入电网。其主要工艺过程见下图:东明园升压站发电机风轮自然风资源 电磁辐射、无线电干扰 光影影响 接入大庆变电所主要工艺及污染流程图表3 工程环保投资明细设计环保措施及投资实际环保措施及投资名称投资估算(万元)措施内容实际投资(万元)施工期环保措施20洒水车、运输车辆蓬布及道路硬化等35水土保持15.9场地平整、临时拦挡,弃土防风固沙等措施
16、80生态恢复及绿化50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和农田恢复等800风电基础、道路等占地的异地补偿植被恢复561风电基础、道路等边坡及生态恢复60噪声减震降噪措施30噪声减震措施30固废委托处理措施10依托一期工程/环保投资总计125.91566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问题及环保控制措施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风电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乡花园村以东,黎明乡张大围子以南,项目风机、升压变电所位于风电场规划范围中部偏南的草地上,距风电场最近的居民是位于场址西北侧3.7km处的栾家围子村,根据本工程重点的环境问题,即施工期间的噪声、扬尘,运行期间的风机的运行噪声及光影闪烁、电力设备的电磁辐射、无线电干扰以及像么建设的环
17、境破坏,所加重的区域水土流失影响,结合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定其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4 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影响因子保护对象保护目标大气污染施工期:场地开挖、建筑材料的搅拌、交通运输等过程粉尘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二级标准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机器清新等产生的生产废水沙石、SS、C0DRc等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类标准噪声施工期:施工设备及交通运输等机器噪声运行期:风电机械运转噪声及叶片扫风的机械噪声机械噪声风电场周边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建筑
18、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生态环境植被的占用和破坏水土流失被减少生态环境水土流失防治级标准l、控制施工扬尘,保护大气环境。2、控制电磁辐射,保护周边环境。3、控制生活污水排放,保护地表水环境。4、控制变压器油、生活垃圾排放,保护周边环境。5、控制施工期的开挖等,保护生态环境。6、控制施工期的线路架高、避让摆动,保护周边环境。7、严格执行征地的计划,严格控制草甸、沼泽、农田等占地,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防正水土流失。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消声或减振等措施,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2)严格控制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3)对高噪声
19、的施工设备封闭使用,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值达标。(4)在修建道路和风电机组基础开挖时,加强施工期监督管理。(5)运输原材料及外运废弃物的车辆避开人居住地方,选合适的路径运输,尽可能在白天运输,防止汽车噪声污染环境。(6)基础打桩等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采用先进的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遮挡、隔声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2环境空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残土和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二次扬尘,粉尘、物料进行封闭、蔽挡措施,运输
20、利用草甸、沼泽内的既有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定期洒水,避免扬尘,挖掘的土方应及时回填,平整压实,以减轻扬尘对该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来往运输车辆避开人多的地方,釆取限制行车速度,采用清洁的燃料等措施,防止汽车尾气影响环境空气。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3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3456t/a,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防渗旱厕,简单沉淀后回收利用,沉淀物进行堆肥。由于施工期短,废水不外排,不会对该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有序堆放,及时送往城市环卫统一处理,不得随处丢弃,避免污
21、染周围环境。(2)对施工过程中取土时把表层50cm的表土集中存放,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时平整回填,压实,恢复植被。(3)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对其进行分类,对废金属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应回收,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可用于场地平整,填筑。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被现环境所接受。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周围牧草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尽量减少对植被等生态系统环境产生不必要的破坏;挖方时要把表土和底土分开存放,表土中富含植物种子和养分,更易于植物繁殖生长;工程结束后及时复垦、压实。(2)
22、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以工程和生物措施为先导,施工期间将对原有地表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有产生塌方和水土流失的可能,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合理设置排水和防护设施,以避免塌方和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主要采取生物措施的方法进行土保护,具体如下:施工期回填土石方的防治及时回填、平整、压实;绿化工程对土壤裸露地段采取种植树木和草类加以保护,既可以保持水土,又可以美化环境;植被恢复工程施工后应及时回填表土,采取生物措施恢复原有植被;(3)对施工场地植被及景观的破坏,施工后立即清除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合理的人工措施,通过平整、压实、生物措施等恢复植被和地力,以免破坏本区的生态环境;(4) 道路建设中
23、由于开挖、填筑等形成软化弱边坡采取工程防护措施以确保边坡的稳定。根据各路段的等级、地形、地形特征、坡面的规模等,设置相应坡度的护坡,采取工程护坡或生物护坡,道路两侧撒草籽或植树。最大限度利用挖方路段的弃土,做到移挖回填,减少土方的外运量,设置完整的截、排水系统,确保路面、边坡、护坡的稳定,减少水土流失。道路两侧绿化,建设绿色通道。(5)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土方的管理,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的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做到挖填平衡,并采取挡渣及覆土绿化措施。(6)对修建场内道路、风机的基座中造成的局部地表土地裸露,选用当地适宜的当地植被进行绿化;(7)在工程建筑结束时,对临时性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进行
24、合理绿化,恢复土地的地表植被和土地的使用功能。(8)对施工过程中暂时堆放的堆土点,先挡后堆,设置草帘等遮盖设施,取土时把表层50cm的表土集中存放,在回填完成后及时平整压实,恢复植被,覆盖避免水土流失。(9)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永久占地确保绿化率达到35%,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被现环境所接受。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加强场区、场界绿化,利用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被现环境所接受。2废水风电场的运营及管理均依托东
25、明园风电场(本项目一期),本项目未增加员工,不新增废水排放。3固体废物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未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变压器或风机等设备下应当设置防渗集油收集装置,变压器等设备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要求委托大庆三石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理,依托一期设置危废暂存间。4生态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加大对地表植被等生态破坏的恢复力度,及时平整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增加绿色覆盖率,从而改善该区域的整体景观及生态环境质量。风电机组轮毂高度达70m,机组运行时尾流对动物的迁徙有一定的影响,应密切关注动物的迁徙,设置明显的标志等措施,以避免风电机组对迁徙
26、的动物等影响。通过以上采取的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被现环境所接受。表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环评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等)评价结论及建议一、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该评价区的最终纳污水体为引嫩来水,水体现状为类水体,污染物满足水环境质量现状标准的要求。该评价区的大气污染物以总悬浮颗粒物为主,无超标现象。该评价区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标准。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是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项目,符合我国“十一五”期间的能源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
27、4号)的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项目,因此属于国家允许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风力发电的总体部署和黑龙江省电网“十一五”及2020年电网规划设计,符合大庆总体规划。2.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地风能资源广阔,场区全部为牧草地。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湿地管理区,所在区域没有受保护的珍贵动植物。考虑到风电场3km范围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的选址和选线是合理可行的。3.达标排放废气:该项目不设锅炉房,冬季取暖采用用电供热。废水:该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堆肥。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
28、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变压器油等。该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光影:项目风机高度为70米,经类比预测,本项目风机产生的光影最大长度小于200米,光影对敏感点不会产生影响。因此该风机的阴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光影影响。生态:该项目的建设对草地灯地表植被资源、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等方面将产生不利影响,但在采取一系列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情况下,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
29、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这些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本项目所排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是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的,本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而言是可行的。综上所述,在采用本评价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环境噪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及无线电干扰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所选地点建设是可行的。三、环境管理建议1.本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若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使用性能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
30、情况下,对噪声等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分析比较,并编制环境影响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期间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以此确定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4.项目建设的同时,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和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尤其是防沙治沙等措施,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5.充分利用建筑物周围空地,加强绿化建设,是绿化覆盖率达到35%,同时厂区应尽量采取其他措施美化环境。6.提高风电场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尽量少破坏地表地貌的植被。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环审2012240号):关于黑龙江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环境
31、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林甸东明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庆环建便字2011)40号)及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黑环建评2011)303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初审意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花园村东。本工程新建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容量为1600kVA的箱式变电站;风电机组轮毂高度70m。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40km,接入林甸
32、东明园风电场一期已建升压站,并经1回220kV线路17km,接至已有的右中一次变。配套建设场内道路29.2km,路基宽4.5m。本工程永久占地243120m2,临时占地l30255m2,占用土地类型为牧草地。项目总投资为3857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9万元。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和本批复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防沙治沙。严禁超标开挖。工程施工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及时恢复地表植被,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不建取弃土场,土石方要挖填平
33、衡。施工结束后,立即清除废物,弃渣要用于道路填方或送往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统一处理;对风电机和塔架基础周边、架空线路沿线、临时道路等所有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平整,并利用原表土或人工进行植被恢复,绿化面积85092m2;做好道路边坡整治;采用封沙育林育草、沙障固沙等措施防沙治沙。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二)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方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湿式施工、洒水降尘、遮挡及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对敏感点和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夜间禁止施工;对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
34、0)要求。(三)施工期建临时生态旱厕,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定期清运,施工废水回用;工程结束后,立即清除并平整土地,恢复植被。运行期工作人员在林甸东明园风电场一期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草地施肥。(四)项目建设要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设备安装要采取减振基础,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输变电线路两侧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填埋。设置防渗集油收集装置和变压器事故贮油池,严防变压器检修时油的泄漏和流失;废变压器油交有危
35、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六)加强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注意避让鸟类迁徙,必要时应停机。(七)220kV输电线路要采取有效的电磁辐射屏蔽和防护措施,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应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标准;无线电干扰水平应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规定。(八)加强运行期环境保护管理。进行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加强绿化,优化区域生态环境。(九)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怍。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时,要将工程环境监理纳
36、入工程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监理单位要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试运行前向省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十)项目占用土地需经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保证落实补偿和占补平衡措施。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大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施工期监管和生态恢复工作,防止生态破坏。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文件20日内将报告表
37、和批复文件各1份送至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管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环审20134号):关于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 49.5MW)新建项目名称变更的复函林甸东明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黑环审2012)240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名称变更的请示(东明园呈2012)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一、同意将建设项目名称由“黑龙江省林甸县花园镇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变更为“黑龙江省林甸花园风电场(49.5MW)新建项目”。二、项目变更后,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等均不发生改变。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你单位要认真落
38、实环评及环评批复(黑环审2012)240号)各项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大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表6 环评报告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初步设计中的环保措施工程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施工期生态影响1.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周围牧草地,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征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防止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尽量减少对植被等生态系统环境产生不必要的破坏;挖方时要把表土和底土分开存放,表土中富含植物种子和养分,更易于植物繁殖生长;同时,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复
39、垦、压实。1、挖方时将表土剥离,目前剥离的表土已经回填覆土平整,据施工记录记载,施工期内施工活动按照工程监理要求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并通过种植草籽绿化,植被恢复已完成.良好2.施工期回填土石方的防治及时回填、平整、压实;对土壤裸露地段采取种植树木和草类加以保护,既可以保持水土,又可以美化环境;施工后应及时回填表土,采取生物措施恢复原有植被。对施工场地植被及景观的破坏,施工后立即清除废弃物,而且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合理的人工措施,通过平整、压实、生物措施等恢复植被和地力,以免破坏本区的生态环境。2、采用挖掘土方及时回填和运离的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生态保护,现场土地较平整,无建筑垃圾堆放,
40、施工现场已种植草籽,现状植被长势良好,生态已经恢复。良好3.道路建设沿风机点位布设,由于开挖、填筑等形成软化弱边坡采取工程防护措施以确保边坡的稳定。根据各路段的等级、地形、地形特征、坡面的规模等,设置相应坡度的护坡。最大限度利用挖方路段的弃土,做到移挖做填,减少土、石方的外运量,设置完整的截、排水系统,确保路面、边坡、护坡的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升压站周围和道路两侧绿化,种植适宜当地的树种(松树或杨树),建设绿色通道。3、道路两侧边沟修建完好。两侧边沟已进行绿化,不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良好4.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土方的管理,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的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并采取挡渣及
41、覆土绿化措施4、施工期间土方管理严格,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并覆土绿化。良好5.对修建场内道路、风机的基座中造成的局部地表土地裸露,应选用当地适宜的当地植被进行绿化;5.购买披碱草种子进行撒播。良好6.在工程建筑结束时,对临时性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合理绿化,恢复土地的地表植被和土地的使用功能。6.项目已经进行对临时场地进行了绿化措施,植被长势良好,自然生态有所恢复。主要人工生态恢复。良好7.项目取土时把表层50cm的表土集中存放,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时平整回填到取土场所地表,及时压实,撤草子等生物措施恢复植被。7.植被长势良好,自然生态有所恢复。主要人工生态恢复。良
42、好8.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永久占地确保绿化率达到35%,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8.取土时进行表土剥离,目前剥离的表土已经回填覆土平整,并通过种植草籽绿化,植被恢复已完成。良好施工期污染影响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 1.施工时间选择白天,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施工。良好2.施工期粉尘、物料必须进行封闭、蔽挡措施,草甸、沼泽内的既有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定期洒水,挖掘的土方应及时回填,平整压实。2.采取临时拦挡、定期洒水、挖方及时回填等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四周环境。良好3.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或蓄水
43、池,简单沉淀后回收利用,不允许外排,沉淀物进行堆肥。3.设置临时防渗旱厕等卫生设施,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定期浇草甸植被,沉淀物进行堆肥。良好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及时清运,送往城市环卫统一处理。4.生活垃圾由施工方拉运至市政环卫部门制定处理。良好5.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对其进行分类。5.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已用于厂内道路铺设。良好运营期生态影响1. 加大对地表植被等生态破坏的恢复力度,及时平整施工场地,在路旁设置绿化林带,增加绿色覆盖率,从而改善该区域的整体景观及生态环境质量。1.机组整体平整情况良好,进行了绿化,人工生态植被长势良好。1.机组整体平整情况良好,
44、自然生态恢复情况良好;2.风场内,均进行了人工绿化,且绿化面积较大,人工生态恢复情况良好。2. 风电机组轮毂高度达70m,机组运行时尾流对动物的迁徙有一定的影响,应密切关注动物的迁徙,设置明显的标志等措施,以避免风电机组对迁徙的动物等影响。2.风电机组为中央控制,可以随时关停。污染影响噪声:在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证平衡,合理固定,并采取减振基础。加强场区、场界绿化,利用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采取减振基础,场区布局合理,绿化已经完成,经噪声监测:距离风机200m处噪声监测最大值为昼间48.1dB(A),夜间44.9dB(A);35kV输电线路垂线外30米处昼间最大值为46.2dB(A),夜间最大值为43.5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